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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编纂特点》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4日 阅读:234 评论:0

这部分侧重介绍《旧唐书》编纂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全书框架、编纂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基本特点。
1. 全书基本框架。
现行的 《旧唐书》为200卷,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但是,分卷很不统一。
本纪中,只有高祖、武则天、肃宗、代宗、穆宗纪独自为篇,各为1卷;而太宗、高宗、玄宗、德宗则分为上、下篇,每篇为1卷,各2卷; 中宗与睿宗合篇,为1卷;顺宗与宪宗上合篇,宪宗下又独自为篇,亦每篇为1卷;敬宗与文宗上合篇,但不作1卷,而为卷17上,文宗下独自为篇,作为卷17下,不同于顺宗、宪宗纪的分卷;武宗以下帝纪各自为篇,但每两篇为1卷,即每卷都分为上、下篇,又不相同。如果按照每篇为1卷计算,则全书本纪当为24卷。为醒目起见,列其篇目、卷数如下:
卷1 高祖 (李渊) 本纪
卷2 太宗 (李世民) 本纪上
卷3 太宗 (李世民) 本纪下
卷4 高宗 (李治) 本纪上
卷5 高宗 (李治) 本纪下
卷6 则天 (武曌) 皇后
卷7 中宗 (李显) 睿宗 (李旦) 本纪

卷8 玄宗 (李隆基) 本纪上
卷9 玄宗 (李隆基) 本纪下
卷10 肃宗 (李亨) 本纪
卷11 代宗 (李豫) 本纪
卷12 德宗 (李适) 本纪上
卷13 德宗 (李适) 本纪下
卷14 顺宗 (李诵) 宪宗 (李纯) 本纪上
纪上
卷15 宪宗 (李纯) 本纪下
卷16 穆宗 (李恒) 本纪
卷17上 敬宗 (李湛) 文宗 (李昂) 本纪上
本纪上
卷17下 文宗 (李昂) 本纪下
卷18上 武宗 (李炎) 本纪
卷18下 宣宗 (李忱) 本纪
卷19上 懿宗 (李漼) 本纪
卷19下 僖宗 (李儇) 本纪
卷20上 昭宗 (李晔) 本纪
卷20下 哀帝 (李棁) 本纪
志30卷,分为11类,其篇次如下:
礼仪志 7卷 (卷21至卷27)
音乐志 4卷 (卷28至卷31)
历 志 3卷 (卷32至卷34)
天文志 2卷 (卷35至卷36)
五行志 1卷 (卷37)
地理志 4卷 (卷38至卷41)
职官志 3卷 (卷42至卷44)
舆服志 1卷 (卷45)
经籍志 2卷 (卷46至卷47)
食货志 2卷 (卷48至卷49)
刑法志 1卷 (卷50)
列传中,篇卷也略有不同。卷分上、下篇的有良吏、酷吏、忠义、儒学、突厥、吐蕃等。《文苑列传》卷,则分上、中、下篇。《东夷列传》、《北狄列传》都单独为篇,但却分在卷199,前者为上篇,后者为下篇。最后的1卷,也分上、下篇,上篇为安禄山、史思明等,下篇为朱泚、黄巢、秦宗权。如果也以篇为卷,则列传共为160卷。不少“要籍介绍”类的着述,对《旧唐书》列传的卷数、篇目,要么略而不叙,要么统计有误,故在这里特着笔墨,以类列其卷目:
后妃列传 2卷 (卷51至卷52)
兴唐列传 7卷 (卷53至卷59)
宗室列传 9卷(卷60、卷64、卷76、卷86、卷95、卷107、卷116、卷150、卷175)
诸臣列传 114卷 (卷61至卷182,减去其间的宗室卷)
外戚列传 1卷 (卷183)
宦官列传 1卷 (卷184)
良吏列传 1卷 (卷185,分上、下)
酷吏列传 1卷 (卷186,分上、下)
忠义列传 1卷 (卷187,分上、下)
孝友列传 1卷 (卷188)
儒学列传 1卷 (卷189,分上、下)
文苑列传 1卷 (卷190,分上、中、下)
方伎列传 1卷 (卷191)
隐逸列传 1卷 (卷192)
列女列传 1卷 (卷193)
突厥列传 1卷 (卷194,分上、下)
回纥列传 1卷 (卷195)
吐蕃列传 1卷 (卷196,分上、下)
南蛮列传 1卷 (卷197)
西戎列传 1卷 (卷198)
东夷列传 1篇 (卷199上)
北狄列传 1篇 (卷199下)
安禄山等 1篇 (卷200上)
朱泚、黄巢等,1篇 (卷200下)
上面所谓的“兴唐列传”,是指隋末举义至唐初割据者,如李密、王世充、窦建德、薛举、杜伏威、梁师都等,以及兴唐元从功臣,如刘文静、唐俭、长孙德顺、柴绍、平阳公主等。在整个列传中,以1人为1卷的,共有7人。他们是李密 (卷53)、魏征 (卷71)、郭子仪 (卷120,有附传)、李晟(卷133,有附传)、陆贽(卷139)、裴度(卷170)、李德裕(卷174)。二人合传者,如卷54为王世充、窦建德、卷65为高士廉(有附传)、长孙无忌,卷66为房玄龄、杜如晦(都有附传),卷67为李靖、李(都有附传),卷82为许敬宗、李义府 (有附传),卷96为姚崇、宋璟,卷134为马燧、浑瑊(都有附传),卷166为元稹、白居易(都有附传)等。其余列传,少则3、4人,多则30余人。卷175为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昭宗九帝诸子列传,多达57人,附传3人。附传最多的,达16人,如卷57刘文静传所附。
2. 编纂中的特点
《旧唐书》的史料来源情况,造成这部书前后记事详略不一、文字风格各异的差别。大体来讲,代宗以前因有韦述等《唐书》130卷为据,故叙事多有条理;德宗至武宗仅存实录,其记事尚缺剪裁;宣宗之后只有搜访遗文及耆旧传说,因而不少疏漏、抵牾、谬误。基本情况虽然如此,但其书在纂修方面还是有一番苦心的。下面,分别从本纪、志、列传三个部分,结合各自的具体纂修情况,谈其编纂特点。
先说本纪部分。若与《新唐书》相比较,《旧唐书》的本纪主于详明,约30万字,是《新唐书》本纪的3倍。
高祖至代宗本纪,基本脱胎于吴兢、韦述等《唐书》130卷中的本纪部分。《旧唐书》卷3《太宗纪下》“史臣曰” 中称“臣”,卷7《中宗、睿宗纪》 中称当时为临淄王的李隆基皆为 “临淄王讳”,卷9 《玄宗纪下》“史臣曰”中称“我开元”、称玄宗为“上”,卷10《肃宗纪》“史臣曰”中称“臣”,都表明这些文字是录自唐代国史。卷1《高祖纪》与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的不符之处,也说明赵莹、张昭远等只是抄录国史旧文,而没有将温大雅书中所记李渊、李建成之事与当时的国史、实录认真考异,作出选择。同样,《太宗纪》亦如此,多所渲染。叙太宗为秦王时,降薛仁杲、破宋金刚、走刘武周、擒窦建德、降王世充、败刘黑闼,尽其武功。这显然是吴兢、韦述《唐书》沿用长孙无忌监修的《武德贞观两朝史》,赵莹、张昭远等又录自韦述。吴兢续长孙监修、令孤德棻等所修《唐史》以武则天入本纪,虽然德宗初沈既济曾予以反驳,赵莹、张昭远等也记入《旧唐书》卷149的《沈传师传》中,但他们仍然立武则天为本纪,肯定也是韦述因袭吴兢,后晋又沿用韦书。
德宗至文宗本纪,则大体围绕相关实录加减而成。从前面知道,《顺宗实录》5卷为韩愈所撰,《宪宗实录》40卷路随监修、蒋系与沈传师等5人撰。而《旧唐书》卷14 《顺宗纪》末有 “史臣韩愈曰”,卷15《宪宗纪下》末有“史臣蒋系曰”,正表明这是录自《顺宗实录》、《宪宗实录》。《玉海》卷175中保留的一则《德宗实录》有这样的记载:“贞元十七年,二月癸已朔,赐群臣宴 (于) 曲江亭,上赋《中和节赐宴曲江诗》六韵赐之。……”在《旧唐书》卷13《德宗纪下》贞元十七年,记述此事与《玉海》所引只字不差,这又是一例证。如果仔细对照今存韩愈《顺宗实录》5卷与《旧唐书》卷14《顺宗纪》,便可发现后者的大体轮廓、基本史实乃至文字正是脱胎于前者,但又非直接引录,而是经过增补删削写成的。包括“史臣韩愈曰”的文字,也是经《旧唐书》的纂修者改动过的。以此推知,《宪宗纪》 自然也不是全用《宪宗实录》及蒋系等人“原文”。从这一部分总的情况看,《实录》在40卷或40卷以上者,仅德宗、宪宗、文宗,因而《旧唐书》中他们的本纪为2卷或接近2卷(篇)。《德宗实录》50卷,《德宗纪》整整2卷。《宪宗实录》40卷,《宪宗纪》分上、下,上与顺宗为1卷,下独自为1卷。《文宗实录》40卷,《文宗纪》亦分上、下,上与敬宗为1篇,下独自为1篇。《顺宗实录》仅5卷,《旧唐书》则只给少半卷篇幅。《敬宗实录》10卷,《旧唐书》也只给多半卷(篇)。这一部分帝纪,可以说完全依实录卷帙多寡而编排,与前面己有现成的帝纪情况不尽相同。
武宗以下本纪,应该说大体上采用的是贾纬《唐年补遗录》65卷。请注意《旧唐书》卷18下《宣宗纪》“史臣曰”的第一句话:“臣尝闻黎老言大中故事”。“大中”是唐宣宗的年号,公元847—860年。我们知道,宣宗一朝的实录在唐代没有编成。据今本《唐会要》卷63《修国史》,昭宗时裴庭(又作廷)裕“采宣宗朝耳目闻睹,撰成三卷,目曰《东观奏记》,纳于史馆。”但整个《旧唐书》不仅没有《东观奏记》的记载,连裴庭 (廷)裕这个人也从未提起,后晋时似未见其人、其书。那么,这个“尝闻黎老言大中故事”的“臣”是谁呢?最觉恰当的解释是贾纬。在《旧唐书》的纂修人员中,只有贾纬为纂修唐史准备了《唐年补遗录》,并在上奏中说明,这是为补救唐武宗以下“缺略”而“搜访遗文及耆旧传说”编成的。同样,《旧唐书》卷19上《懿宗纪》“史臣曰”的第一句话也是: “臣常接咸通耆老,言恭惠皇帝故事。”这更证明 《旧唐书》武宗以下的本纪是采自贾纬《唐年补遗录》,并无裴庭(廷)裕《东观奏记》。因为是传闻,必然有谬误;由于是遗文,难免无漏略。因此,《宣宗纪》《懿宗纪》《僖宗纪》常被指责为既繁琐,又多疏漏。至于《昭宗纪》《哀帝纪》记述为详,虽有“敷衍成帙”的情况,但由于后晋距其时甚近,“纂修者偶尔访求而得其详,惟恐泯没,故遂不惮多载之。” (《十七史商榷》卷76《昭哀二纪独详》) 王鸣盛的这一见解,是有说服力的。由于先天不足,虽几经努力,终于难免前后不平衡。不过,要看到后晋的史家们是尽力而为了的。
再说志的部分。总的来讲,志也是前密后疏。代宗以前为详,德宗至武宗渐略,宣宗以下则寥寥无几。
《礼仪志》7卷,虽然依据《大唐开元礼》150卷改编,但不按吉、宾、军、嘉、凶五礼叙述,而是参以 《通典》的郊天、明堂、封禅、社稷、宗庙、祫禘、五服、缞裳等项分卷记述,记玄宗及玄宗以前礼仪颇详。肃、代时的礼仪,约有20事。德宗至武宗礼仪,在50事左右。宣宗以下,仅5事。
《音乐志》4卷,叙玄宗以前为详。以庙乐为例,详记了太宗贞观十四年敕及尚书八座所议高祖庙乐,贞观二十三年长孙无忌、于志宁所议太宗庙乐,光宅元年高宗庙乐、中宗庙乐、开元六年睿宗庙乐以及各庙乐乐名。开元二十九年太常奏请编上述庙乐入史,天宝四年令有司定玄元皇帝庙乐等,也都有记载。代宗至宪宗,仅叙何年请奏某帝庙乐,即宝应二年请玄宗、肃宗庙乐、大历十四年请代宗庙乐、永贞元年请德宗庙乐、元和元年请顺宗庙乐、元和十五年请宪宗庙乐,并其乐名。穆宗至武宗,仅存乐名,奏请年分全缺。宣宗以后,乐名也不存。
《历志》3卷,“但取《戊寅》《麟德》《大衍》三历法,以备此志”,即主要记录高祖时傅仁均的《戊寅历》、高宗时李淳风《麟德历》和玄宗时一行 《大衍历》。玄宗以后,虽然还提到肃宗时《至德历》、代宗时《五纪历》、德宗时《正元历》、宪宗时《观象历》,但均“略而不载”,仍是详前略后。《历志》序中有一句话应注意,即“前史取傅仁均、李淳风、南宫说、一行四家历经,为《历志》四卷”。所谓“前史”,而且有《历志》,又包括玄宗时的一行,只能是吴兢、韦述所撰纪传体《唐书》。因此,可以说《旧唐书·历志》正是“略而不载”吴兢、韦述《唐书·历志》中南宫说《景龙历》,才由4卷变为3卷的。
《天文志》2卷,所录“黄道游仪”制度及所测 “星度”异同、所定“十二次分野”,俱为玄宗以前内容。其记日食,代宗以前各帝仅列出年月时日,不加任何说明。德宗至武宗,所记显然不全,还插入一些君臣的议论。宣宗以下则缺。其它的一些天象,如彗星、流星、虹等,一般只记至玄宗前后。然而,志中特辟“灾异编年,至德后”一目,专叙肃宗即位以后各种天象发生的情况,按年月为序。肃宗后依次为代宗、德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至武宗为止。这种编纂方法,仍然折射出其前、中、后三段的详略不同。
《五行志》 1卷,记事基本断至 “会昌”,即唐武宗; “大中” (唐宣宗年号)、“大顺” (唐昭宗年号),各一见。
《地理志》4卷,篇幅最长,因 “永泰 (按: 代宗年号) 之后,河朔、陇西沦于寇盗。元和 (按: 宪宗年号)掌计之臣,尝为版簿,二万不进户口,莫可详知”,故“举天宝十一载(752)地理”。叙述之中,有至宣宗者,如《地理志一》原州中都督府所领萧关,有“大中五年,置武州”的记载。
《职官志》3卷,记录了代宗永泰二年 (766) 官品,并以此为基础叙述职官沿革。其中,不少文字直接抄自《唐六典》。代宗以后的制度,以德宗时的变革补入最多。在武官中,记左右神策军、神威军、六军统军、十六卫上将军,基本都是补述的德宗贞元年间制度。宣宗以后,在元帅、都统等项下略有记录而已。
《舆服志》1卷,以玄宗为下限,仅在“奚车”处提了一句 “今乾元(按: 唐肃宗年号) 以来”。
《经籍志》4卷,前面已经说明,“据开元经籍为之志”,天宝以后撰述“此并不录”,仅据所闻附其本人传中。
《刑法志》1卷,基本是一篇唐代修定刑律的编年记录。武宗以前,在修定律令格式之外,多涉及刑狱具体内容;而叙宣宗,仅记大中年间所修的两部刑法书,于其内容则无一字。
《食货志》2卷,需要多作一点介绍,故放在《刑法志》之后叙述。从《旧唐书》的纂修计划看,赵莹、张昭远最初设计的“十志以书刑政”,只提到礼、乐、刑法、天文、律历、五行、职官、郡国、经籍九志。在后来的纂修过程中,以“礼”为《礼仪志》、“律历”为《历志》,改“郡国”为《地理志》,新增 《舆服志》 《食货志》。如果说 《舆服志》是从原计划的“礼”中分离出来的,那么《食货志》又是因何而纂修的呢?这将在下一部分详述。此处仅从其结构方面,强调两点。其一,《旧唐书·食货志》2卷的编排,与其他各志有所差异。通篇记述,固然缺少懿宗以下事,但自高祖至宣宗,并不像其他各志带有前密后疏的明显特征,除了田制、租庸调制,其它内容都以代宗至宣宗详于玄宗及玄宗以前。其二,《旧唐书》各志都有长短不等的序文,但以序文提纲挈领地说明全志的主要内容和项目,勾划出这方面制度在唐代各阶段的基本面貌,则以《食货志》为最明显。换句话说,《食货志》的序文与正文的照应关系最突出。从整个“廿四史”来说,自 《史记》创《平准书》,《汉书》立《食货志》以来,唐代之前只有《魏书》有《食货志》。唐初官修《隋书》《晋书》都有《食货志》。唐代之后,除《新五代史》外,其它各史都不再缺《食货志》了。如果说《隋书·食货志》的序文与正文还缺乏有机联系的话,那么以后各《食货志》序文与正文的密切照应关系正是效法《旧唐书·食货志》的结果。
再看一看列传部分。若以中华书局点校本《旧唐书》目录为据统计,其列传(包括有目附传和有目无传者,除去重复)1820多人,周边政权计45人。鉴于取材情况复杂,很难有前密后疏笼统概括。
关于人物,从所见情况分析,大致有3种纂集办法。其一,吴兢、韦述《唐书》中有传者,《旧唐书》大抵用其为主要依据,或直接移录,或略加编排。人们都举《旧唐书》卷84《刘仁轨传》有“史臣韦述曰”,证明这是沿引“旧史之文”。若再进一步考察,刘仁轨乃唐高宗、武则天时为相,卒于垂拱元年 (685)。而韦述卒于唐肃宗至德二载 (757),上距刘仁轨卒72年。韦述作为史臣对刘仁轨进行评价,只能在其“补遗续阙”吴兢等的《唐史·刘仁轨传》 中。《旧唐书·刘仁轨传》源于韦述《唐书·刘仁轨传》无疑。不仅如此,从韦述这段评论还可看出,他是把刘仁轨与戴至德作过比较的。《旧唐书》卷70 《戴胄附戴至德传》,的确与之相呼应,印证着韦述在这段评语中“高名美称,或因邀饰而致远; 深仁至行,或以韬晦而莫传”的看法。显然《旧唐书·戴至德传》也是源于韦书。《旧唐书》中与刘仁轨同卷的还有郝处俊、裴行俭,他们是编排在刘仁轨传“史臣韦述曰” 之后的。全卷结尾,又有一段 “史臣曰”,虽未署名,但其行文中以“刘栾城”、“裴闻喜”、“(郝)甑山”并称,与“史臣韦述曰”中称刘仁轨为“刘栾城”如出一辙。这种不称名而称爵邑的做法,只能出自本朝尊呼前辈,绝非易代之后史官之词。郝、裴二传,亦当本于韦述。
其二,韦述《唐书》以后的人物,《旧唐书》多据《实录》进行剪裁。再以韩愈《顺宗实录》与《旧唐书》列传相比较。《顺宗实录》中有7篇人物传,即卷3的《张荐传》、《令狐峘传》,卷4的《张万福传》、《陆贽传》、《阳城传》,卷5的《王叔文王伾传》、《韦执谊传》。这些人物传,都是模规完具、首尾齐备的全传。对照《旧唐书》列传中相关人物,除不记言论外,只有取舍详略和文字繁简的差异,并无规模、形制方面的不同。《顺宗实录·张荐传》叙其祖父张文成,只用 “博学、工文词、性好诙谐,七登文学科”,较 《旧唐书》卷149 《张荐传》少400余字; 其叙张荐本人,因韩愈只 “着其系于政事者”而 “削去常事”,故较 《旧唐书》 为简。至于 《实录》中的令狐峘、张万福、阳城3人,则与 《旧唐书》卷149、卷152、卷192的相关各传,基本相当,如出一辙,仅文字稍简而已。《旧唐书》中韦执谊、王叔文、王伾3人同在卷153,互有详略,与 《顺宗实录》写法不尽相同,但史实、规模并无差异,只是 《实录》叙韦执谊较 《旧唐书》多一点其从祖兄韦夏卿的事。《旧唐书》列传剪裁《实录》还有一种情况,即以《实录》 中的记事补充到人物传中。《玉海》卷174 《唐河北三受降城》条下引录 《唐宪宗实录》 云:
(元和) “八年七月辛酉,李光进请修东受降城,兼理河防。李吉甫请移其兵于天德故城。李绛、卢坦以为: ‘城当碛口,据虏要冲,得(德)制匈奴上策,丰水美草,边防所利。今避河患,退二三里可矣,奈何舍万代久安之策,为一时省费之谋?况天德故城僻处确瘠,去河绝远,烽候不接。虏忽唐突,是蹙围二百里也。’ 城使周怀义奏利害,与绛、坦同,上卒用吉甫策,以受降城骑士隶天德军。”
这段文字,几乎被完整地移入 《旧唐书》卷153 《卢坦传》中。
其三,韦述 《唐书》以后 《实录》失记的人物,纂集情况更加难以考察,只能提出一些线索,以备进一步探讨。《旧唐书》卷149 《令狐峘传》指出其“纂开元、天宝事”,“名臣传记十无三四,后人以漏落处多”,说明他们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所谓 “后人以漏落处多”,当然也包括 《旧唐书》纂修者的看法在内。对于这些应该载入史册的“名臣”,他们是怎样进行补写的呢?大致方法是: 以家史为主,综合实录、杂史、小说中相关史事,再参以文集,条贯而成。赵莹、张昭远在制定修史计划时,对于 “列传以述功臣”,特别强调 “隋唐以来,勋书王府.故士族子弟多自纪世功,备载简编”,因而要求“文武两班及藩侯郡牧,各叙累代官婚、名讳、行业、功勋状一本; 如有家谱、家牒,亦仰送官,以凭纂叙列传”。( 《册府元龟》卷557 《采撰三》) 从修史的总体规划可以知道,《旧唐书》叙中唐以后的人物,是以家史,即家谱、功勋状等为基本依据的。清代赵翼指出的“《崔元翰传》谓李元汧镇滑台,辟元翰为从事”,《薛伾传》谓尚父汾阳王召置麾下”,“此并是元翰、伾家状,送入史馆者” ( 《廿二史札记》卷16《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证明了这一点。所谓“李汧公镇滑台”,是指李勉在代宗末、德宗初为滑、汴、宋、亳等州节度使、都统的八年。其间,李勉曾用崔元翰为从事。崔元翰作为李勉的部属,尊称李勉为李汧公。史书中沿用了“李汧公”的称呼,显然是从崔元翰的家状而来。“尚父汾阳王召置麾下”,是说薛伾曾被汾阳王郭子仪召为部将。后郭子仪在德宗即位时又被赐号“尚父”。用“尚父汾阳王召置麾下”的说法,当然也是薛伾家状的口气。这两个人都是中唐以后的人物,代宗时步入仕途,宪宗时卒官。大约正是由于肃宗、代宗时实录中缺人物传,唐代史官都采录家状,以至宪宗以后家状成为史官议论的一项重要话题。李翱曾专门为行状问题上奏。敬宗宝历二年 (826),以 “近日以来,撰录行状,多非佐史,既乖事实,又违格文”。特降敕旨 “令门下佐史撰录行状,以凭详复”。( 《唐会要》卷80《杂录》)行状送到史馆,由史官与官方有关文献,如实录、时政记、日历以及各项公文等复核。不实者,以这些文献核准。史事不足者,则以官方文献和其他史籍(杂史、小说)等补充; 有重要议论者,再参照本人文集酌请采录。高力士在玄宗一朝的情况,自然有较为详实的文献记录。而其被贬之后的经历,官方文献不再记载,所以纂修《旧唐书》时就采杂史为补充。《旧唐书》卷164《宦官·高力士传》记其肃宗时被贬,至代宗初卒,便是取郑处诲《明皇杂录》补写的,并将其因伤感而寄意的四句五言诗全文照录。参照文集,凡重要言论,基本原文移录;一般情况,则多所删节、改动。移录原文的,如前所说,《韩愈传》中的《进学解》《论佛骨表》《潮州刺史谢上表》等。删节、改动者,如卷177《刘邺传》记刘禹锡赠刘邺父刘三复诗并序之事,所引序文较之刘禹锡《送从弟郎中赴浙西并引》,不仅文字有差异,而且未录其诗。
就整个列传而言,清代赵翼的下述评论是公允的:
“其余列传,虽事迹稍略,而文笔极为简净。以《新(唐)书》比较,转逊其志成。则五代修史诸人。如张昭远、贾纬等,亦皆精于史学。当缺漏支诎中,仍能补缀完善,具见撰次之艰,文字之志。”( 《廿二史札记》卷16《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
顺便说一下纪、传部分的论、赞,这也可见其纂修者的才识。卷19上《懿宗纪》“史臣曰”中的 “土德凌夷,祸阶于此。虽有文、景之英继,难以兴焉”一段,对于认识懿宗一朝的地位,颇有启发。卷60《宗室列传》“史臣曰”说高宗时,长孙无忌、褚遂良“忠而获罪,人皆哀之”,“殊不知诬陷刘泊、吴王恪于前,枉害道宗于后,天网不漏,不得其死也,宜哉!”卷76《太宗诸子列传》“史臣曰” 又说,太宗诸子,以吴王恪、濮王泰最贤,“为长孙无忌忌嫉,离间父子,遽为豺狼,而无忌破家,非阴祸之报欤?”这在卷65《长孙无忌传》、卷80《褚遂良传》中是见不到的,而在《宗室、江夏王道宗传》、《太宗诸子·吴王恪传》中则一笔带过。这两则史论,恰恰弥补了列传叙事的不足,对于全面了解长孙无忌、褚遂良大有裨益。卷174《李德裕传》“史臣曰”既肯定其为“奇才”,又指出其 “可议”之处,较为实际地评述了李德裕的功过。清人关于 《旧唐书》“论、赞有极佳者”(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旧唐书》) 的评论,是很具眼光的。
《旧唐书》在编纂上另一方面的特点,即编纂上的缺点,清代以来不断为人们所指出。归结起来,大致有四个侧面的问题。
其一,记事纷纭。这主要表现在唐代后期的叙事中。以僖宗乾符至中和(公元874—885年)十多年间有关郓州天平军为例,可见一斑。对照卷19下 《僖宗纪》、卷178 《张裼传》、卷181 《韩允忠传》、卷182 《朱瑄传》的有关记载,便可发现: 乾符四年高骈入四川后,天平军节度使由何人继任不详;张裼出任天平军节度使的时间,有乾符二年七月、三年冬两说。问题最多的是魏博军攻郓州,时间有中和元年、中和二年、光启初三说; 天平军节度使曹全晟战死后,收合残众保郓州之人有朱瑄、崔君裕两说。如果再对照 《新唐书》、《资治通鉴》,说法更加使人无所适从。这充分表明,关于此事的原始素材本身就混乱不清,诸说纷呈,后来的史家所据史料来源不一,只能人云亦云了。就是 《资治通鉴》中的这段记事,也有诸多可议之处。《旧唐书》编纂中存在这样的问题应当指出,但又不能过多地指责其纂修者。
其二,“敷衍成帙”。这也主要表现在唐代后期的记事中。卷18下《宣宗纪》主要是依据贾纬所采遗文、传说,缺乏史事。为凑成卷帙,除了诏敕、重要官员的任免、奏对等之外,便以平冤狱文书等来充数。大中元年,即宣宗即位后改年号的第一年,九月提出李德裕 “曲情”李绅断吴湘冤狱的问题,请求平反,诏下御史台鞫按。这在当时算是一件大事,记入本纪无可非议。但按照一般写法,只须将平反结果载入本纪相应的年月之下,具体情况放到本人传中。而人们看到的却是,紧接下来的大中二年八月,全文载录了御史台关于推勘吴湘狱的上奏,以及宣宗所下敕文,两项共1000余字,占 《宣宗纪》大中二年记事2/3以上篇幅。大中三年八月、九月,又用两篇关于收复秦州、维州的制文充数,也是1000多字。卷19上 《懿宗纪》更是不厌其繁地多次载录延资库钱绢贯匹之数,真有延资库使帐目报表的意味。
其三,人物重复。这有几种情况,应加区分。一种情况是列传中重复立传。卷122、卷144都有 《杨朝晟传》,两传记事大致相同,只是前传较后传为详。若将前传杨朝晟奏请修方渠、合道、木波三城的时间 “十年春”,按后传改为 “十三年春”,则可完全舍后传而读前传了。另一种情况是附传与列传重复。卷99 《张九龄传》附传、卷171都有《张仲方传》,以后者为详。前者似节自张氏家谱之类,故多其儿时之事。第三种情况是列传与类传重复。卷101、卷187上 《忠义列传上》都有 《王求礼传》,两传记事也大体相同,仍是前传 (列传)较后传 (类传)为详。只需将类传中最后两句,“求礼累迁左台殿中侍御史。神龙初,为卫王掾,病卒”,补入前传。第四种情况是列传中附传与类传重复。卷59 《丘和传》附传、卷186《酷吏列传上》都有 《丘神传》,卷70 《王珪传》附传、卷186下 《酷吏列传下》都有 《王旭传》,卷102 《韦述传》 附传、卷190下 《文苑列传下》都有 《萧颖士传》。 两处 《丘神传》只有详略之别, 而无记事不同,可以弃附传而从类传。这大概是韦述 《唐书》曾经 “刊去 《酷吏传》”,将丘神附于丘和之后, 等到再恢复 《酷吏列传》时,后面重新补入 《丘神传》, 而前面因是附传被忽略, 没有撤掉, 结果造成重复。 两处 《王旭传》记事基本相同,但以后者为详,可略去附传。《萧颖士传》又不同,两处记事绝不重复,附传简略但具首尾,类传仅突出其 “狂率”、“聪警”。若能合两处记述为一传,最是恰当。第五种情况是附传与附传重复。卷189上 《曹宪传》附传、卷190中 《李邕传》追述,都有李善事迹。两处所记,虽史事小有出入,仍以前者略详。一般地说,本人若已单独立传,包括为附传,其子孙传中便不应再作追述。
其四,失于考订。这多表现在沿引唐代实录、国史原文之处。穆宗以下诸帝,皆宦官拥立,而本纪绝不直书,只在故君纪内载其“遗诏”,在新君纪内书具柩前即位,好似传位是先帝所定,与宦官毫无关系。卷124《田神功传》不载其为安禄山兵马使,而书“为平卢节度使都知兵马使”;也不言其再降史思明,南略江淮,只记其 “为邓景山所引,至扬州,大掠百姓商人资产”。如果说唐代实录、国史迫于政治形势,难免有回护或不敢直书其事之处,那么到后晋时应该说没有这方面的顾忌了,理当考订曲直,予以改正。《旧唐书》在这一点上是有欠缺的。
通过上述几个大方面的考察,总括起来说,《旧唐书》的编纂是很具特点的。我们以为,顾炎武对它的总体评价是十分恰当的。顾炎武是这样评定的:
“ 《旧唐书》虽颇涉繁芜,然事迹明白,首尾该赡,亦自可观。”( 《日知录》 卷26 《旧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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