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本《晋书》 130卷,《史通·古今正史》 云132卷,钱大昕说:“《晋书》纪、志、列传、载记百三十卷之外,别有叙例一卷、目录一卷。今目录犹存,而敬播所撰叙例久不传矣。其见于《史通》者,一云凡天子庙号唯书于卷末;一云班汉皇后,除王、吕之外,不为作传,并编叙行事,寄出于外戚篇;一云坤道卑柔,中宫不可为纪,今编同列传,以戒牝鸡之晨。”(《十驾斋养新录》卷6)刘知几 《史通》记敬播所撰叙例仅此三条,其它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两晋共享国156年,西晋4帝,凡54年; 东晋11帝,凡102年。又以五胡匈奴、鲜卑、羯、氐、羌等5个少数民族改权割据中原,分为二赵、五凉、四燕、三秦与夏、蜀等十六国,成 《晋书》 130卷,计10帝纪、20志、70列传、30载记,下面分别介绍之。
1. 十帝纪
两晋共15帝,合帝纪十,依卷次为:
(1) 宣帝纪
(2) 景帝、文帝纪
(3) 武帝纪
(4) 惠帝纪
(5) 怀帝、孝帝纪
(6) 元帝、明帝纪
(7) 成帝、康帝纪
(8) 穆帝、哀帝、废帝纪
(9) 简文帝、孝武帝纪
(10) 安帝、恭帝纪
本纪是皇帝的传记,亦是以帝王世袭为线索,按照年、月的时间顺序,记载各个帝王所历历史的大事记,实际上是一部以帝王为中心的编年史。这一部分在《晋书》 中,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晋书》承袭了陈寿《三国志》的某些笔法,将还是魏臣,并没有称帝的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单独立传,且放在本纪之首。从而打破晋朝历史只从265年司马炎接受魏主曹奂“禅让”为始的划限。这是按照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父子皆为西晋皇朝实际创建者的事实而安排的,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其中《宣帝纪》和《武帝纪》的“史论”为唐太宗亲撰,应该最能体现其在《修晋书诏》中所说的“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的旨趣。
唐太宗亲自为宣帝和武帝作论(《晋书》中称“制曰”)这是正史中唯一有皇帝作论的书。唐太宗之所以要写史论,主要是想对晋朝的治乱兴衰作一总结,吸取晋朝灭亡的经验教训。“极为政之体,尽君臣之义”。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宣帝纪》《武帝纪》对司马氏几代作了比较详细的研究。如司马炎贪财好色,弊政多端,“制曰”说他“居治而忘危”,“以新集易动之基,而无久安难拔之虑”,终于把西晋引向灭亡。对于司马懿,《宣帝纪》着重分析“饰忠于已诈之心”或“前忠而后乱”,重点记述司马懿开始迫于曹操压力,不得不低首下心,处处谨慎; 曹丕废汉建魏,他受到重用; 曹丕死后,便与曹真、陈群、曹林同受遗诏,辅佐曹叡,并逐渐掌握了曹魏军事实权。后来曹芳继位,他一面装病行韬晦之计,一面暗中布置,终在正始十年(249)发动政变,控制曹魏军政大权的史实。《宣帝纪》“制曰”说:“文帝之世,辅翼权重……当谓竭诚尽忠,伊、傅可齐。及明帝将终,栋梁是属,受遗二主,佐命三朝,既承忍死之托,曾无生殉之报。天子在外,内起甲兵。陵土未干,遽相诛戮,贞臣之体,宁若此乎!”——可以看作是唐太宗对 “君臣之义”一个样板性的分析。
为了 “贻鉴将来”,《晋书》对司马氏一家的卑劣行迹也多有披露。如司马懿死后,司马师、司马昭发动宫庭政变,“相府兵将止不敢战”,“司马昭的谋士贾充”叱诸将曰: ‘公畜养汝辈,正为今日耳!’ 太子舍人成济抽戈犯跸刺之,刃击于背,天子崩于车中”。事后,司马师却假惺惺地说:“故高贵乡公(即曹髦)帅从驾人兵,扳刃鸣鼓向臣所。臣惧兵刃相接,即敕将士不得有所伤害违令者以军法从事。骑督成倅弟太子舍人济入兵阵,伤公至陨。…… (臣)哀怛痛恨,五内摧裂。济干国乱纪,罪不容诛,辄收济家属,付廷尉”。(《晋书·文帝纪》)后竟“夷济三族”。作者在这里虽然未加一字之贬,但是司马昭的卑劣、阴险和无耻的面目却已经暴露无遗。
晋武帝死后,子司马衷即位,就是晋惠帝。他是一个白痴,“尝在华林园,闻虾蟆声,谓左右曰: ‘此呜者为官乎,私乎’?或对曰: ‘在官地为官,在私地为私’。及天下荒乱,百姓饿死,帝曰: ‘何不食肉糜’?”(《晋书·惠帝纪》)这样的皇帝是无法执掌朝政的。于是,“政出群下,纲纪大坏,货赂公行,势位之家,以贵陵物,忠贤路绝,谗邪得志,更相荐举,天下谓之互市焉。” (《晋书·哀帝纪》) 晋朝的统治愈益走向黑暗。
司马炎也知道司马衷“不慧”。为了保持帝位,司马炎采取了许多措施:将他的“忠臣贾充之女立为皇后,又遗诏妻父杨骏,叔父汝南王司马亮辅政。可是,“贾充凶竖,怀奸志以拥权; 杨骏豺狼,苞祸心以专辅”(《晋书·武帝纪·制曰》)。永平元年(291)三月,贾后南风串通楚王司马玮杀杨骏及其亲族友党。不久,又指使司马玮杀掉汝南王司马亮和宿臣卫瓘。然后,以 “擅害”大臣的罪名杀掉司马玮,独擅朝政。后来,又废杀皇太子遹,“杀太子母谢氏”(《晋书·惠帝纪》)引起司马氏的强烈不满。永康元年(300),赵王司马伦起兵杀贾后及其党羽。次年正月,司马伦废惠帝而自立为帝,终于演成历史上着名的“八王之乱”(事见《晋书》,本纪、列传均有载)晋朝国力在混战中消耗殆尽。公元316年,匈奴铁骑驱入长安,俘获晋愍帝司马邺。西晋灭亡。
唐太宗在《武帝纪》中指出:“子不肖则家亡,臣不忠则国乱;国乱不可以安也,家亡不可以全也”。惠帝当废而不废,终使倾覆洪基。夫全一人者德之轻,拯天下者功之重,弃一子者忍之小,安社稷者孝之大;况乎资三业而成业,延二孽以丧之,所谓取轻德而舍重功畏小恶而忘大孝。圣贤之道,岂若斯乎!虽则善始于初,而乖令终于末”。联想起时时萦绕太宗心怀的“玄武门之变”和他的皇位传继问题的阴影,太宗“殷勤史策,不能无慷慨” ( 《晋书·武帝纪》) 的用心是颇为良苦的。
《晋书》的《帝纪》以帝王世袭为线索,按年月排比叙事,是一部晋代帝王的编年史。《宣帝纪》、《武帝纪》等对《晋书》起了提纲挈领的作用。但《晋书》本纪记事过于简略,只相当一部晋代大事年表,为详考某一史事的具体过程,须将本纪与有关列传、志等对照阅读。
2. 二十志
《晋书》十志,共20卷。计有:
天文3卷 地理2卷 律历3卷
礼 3卷 乐 2卷 职官1卷
舆服1卷 食货1卷 五行3卷
刑法1卷
如同其他纪传体文书的“志” (或“书”)部分一样,《晋书》的“志”是系统论述有晋一朝典章制度或同类性质的重要史事及其发展过程的例目。《晋书》“志”的内容并不限于两晋,而是直接上溯而到曹魏,从而弥补了《后汉书》、《三国志》有“传”无“志”的缺陷。这一部分内容,《晋书》除了参考臧荣绪的《晋书》外,还摭取了成书于《晋书》之前的沈约《宋书》的部分资料。其中的《天文志》、《律历志》和《五行志》3篇出自李淳风之手,其详博精确为众所公认。近人余嘉锡先生对李淳风所撰《天文志》、《律历志》有较为中肯的评价,他说:“魏晋以后,天文家之说正自多途。陈寿魏书阙而不志,沈约宋史志而不详,傥不收拾放坠,将致湮没不传”,而“淳风撰志,喜叙源流,星占月会之文,浑圆周髀之说连篇累牍,唯恐不详”,“自司马迁以太史公世掌天官,撰《史记》作律历、天官之书,以明文史星历之学,所以志家传,重官守也。后世史官沿之,不废其学,既非专门,不免违才易务。惟李淳风之于唐,以太史令兼领着作,撰此诸志,为能才堪其任,用尽其长,继轨龙门,一人而已。” ( 《四库提要辨证》)
《晋书》与此前诸家晋史的一个显着不同,是它有《食货志》。这正是贞观史家的卓识之处。由于《宋书》中缺少《食货志》,所以《晋书·食货志》的叙事,就往往上溯到东汉、三国。如,曹魏屯田是当时的重要制度,《晋书》也予以记载,使得我们今天能够窥见当时的情况。关于西晋士族占有土地,享有荫亲属、荫衣食客、荫佃户等特权的“占田法”、“户调式”等法令制度,在《食货志》中亦有叙述,也为后人研究晋代经济和门阀士族制度,提供了基本的资料。但是,《晋书·食货志》仅有1卷,份量嫌轻,因此,对当时社会的剥削方式,剥削数量等的记载都过于简略。这是其不足之处。自 《晋书》重开《食货志》以后,历代正史除《新五代史》,都继续延用,以有《食货志》为通例。
《晋书》中的《刑法志》,是继班固《汉书》之后正史中的第2部《刑法志》。它上接先秦、两汉和曹魏,收录了大量的有关法制刑律的资料。如战国时魏国李悝的《法经》是我国最早之成文法,但其早已亡佚失传,《晋书·刑法志》却独存了它的部分内容,为我们研究先秦社会政治、经济,提供了珍贵材料。西晋初年颁布的“泰始律”,是汉律与唐律之间的一部重要法典,后亦亡佚。今天我们却能通过《晋书·刑法志》对其律文的解释文字,了解这部法典的内容。因此,《晋书·刑法志》是系统研究我国法制发展史不可或缺的基本读物。
《晋书》还摒弃了旧史志中的一些杂乱项目,如王隐《晋书》的《瑞异志》,何法盛《晋中兴书》的《鬼神录》,沈约《宋书》的《符瑞志》,魏收《魏书》的《灵征志》。这都是记录符瑞祥应、荒诞不经的《志》。《晋书》没有沿袭,只立《五行志》,以记载各类自然情况。虽然其间亦不免杂有比附人事的迷信色彩,但是总的看却已经不像前代那样专谈“天人感应”。这在中国古代思想发展史上是一大进步,也为后代保存了自然史的珍贵资料。《晋书》的作法也深深影响了后世,自此以后,历代正史均不再立“符瑞”等篇目。这在史学史上无疑亦是很大的进步。
《晋书》的《地理志》主要抄撮《宋书·州郡志》,且又缺乏详细辨核。《宋书·州郡志》依据《太康地记》,对西晋行政区划的论述颇为详备,但对东晋州郡则多错乱。东晋时期,由于北方战乱频仍,中原地区人民纷纷“北顾而辞”(《南齐书·王融传》),越淮渡江,迁徙江南。为安置北方流民,东晋政府在长江南北陆续设置北来侨民原籍地区的地方机构,使之在江南重建起来(史称“侨州”“侨郡”),这在当时是一项平衡渡江士族与江东土着士族矛盾、安抚流民、防止变乱的重要举措。对于这种“侨州郡”沈约《宋书》,记载本来就很简略,使得后人对其设置、撤销的年月及其所辖范围的研究多有困难,《晋书·地理志》对之则更因陋就简,承袭了事。这是《晋书》的一大缺憾。清代钱大昕的《十驾斋养新录》指出:“晋南渡后,侨置徐、兖、青诸州郡于江淮间,俱不加“南”字。刘裕灭南燕,收复青徐故土,乃立北青、北徐州治之,而侨置之名如故……至永初受禅以后,始诏除北加南”。《晋书》中称“南兖州”、“南徐州”的地方很多,“此皆误采宋志之文,而不知晋时本无 ‘南’ 字……史家昧于地理,无知妄作,未有如晋志之甚者”,因此“晋志叙江左侨置州郡多不可信”。清代史家先后补《晋书·地理志》的还有毕沅的《晋书地理志新补正》,洪亮吉的《东晋疆域志》、《十六国疆域志》等,对《晋书·地理志》的疏脱误论之处,多有纠正。这些书是我们了解晋代疆域及行政区划变迁、阅读《晋书·地理志》不可不读的参考书籍。
晋朝官制大抵承袭前代,变化不大。因此《晋书·职官志》也只是删移《宋书·百官志》而成。晋朝官制中有五等爵制,其封国制度与前代的“虚封” 不同,对此《晋书·职官志》所论颇具体,可以参考。“九品中正”制是魏晋时期一项重要制度,可是《晋书·职官志》竟无一字提及。《武帝纪》有“令诸郡中正以六条举淹滞: 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洁身劳谦,五曰信义可复,六曰学以为己”的记载,此6条为政府选用人才的标准,各地中正据此替政府铨选,另外《刘毅传》《卫瓘传》也都提到了“九品中正”,《职官志》中本应有更为详细的记述,事实上却没有。沈约《晋书》中有《选举志》,杜佑《通典》曾引其中论九品中正一节,唐初史臣想亦能够见到,可惜未能采用,这不能不说是《晋书》 的一大疏失。
《晋书》的“礼”、“乐”、“舆服”三志,内容平平,没有什么特色。而且,《晋书》没有《艺文志》,常被人们视为缺憾。另外此时是佛教、道教广泛传播的时期,其对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风俗等的影响都不可忽视。令人诧异的是贞观史臣竟熟视无睹,《晋书》未立《释老志》,在这一点上说,《晋书》不如 《魏书》。
3. 七十列传
《晋书》列传70卷,被认为是作的比较好的。从目录上看,有传者共772人,颇多类传,这是其一大特色。其篇目如下:
《后妃列传》 2卷 《宗室列传》 5卷
《诸臣列传》 50卷 《孝友列传》 1卷
《忠义列传》 1卷 《良吏列传》 1卷
《儒林列传》 1卷 《文苑列传》 1卷
《外戚列传》 1卷 《隐逸列传》 1卷
《艺术列传》 1卷 《列女列传》 1卷
《四夷列传》 1卷 《叛逆列传》 3卷
一般说,“列传”是以人物为中心,将与之相关的史事作出较为详细记录的记史体例。列传大致可分为专传、合传、类传和民族传4种编纂形式。专传是某一个人物的传记。合传是将事迹相关,行为相类或者具有家族血缘关系的人物合并立传。凡是以专业或者性质相同而标名的传叫作类传。如《循吏列传》、《隐逸列传》等等。民族传则是记载周边少数民族或者外国史事的传记。各代正史的列传在体例上除了专传没有明显改变之外,其它形式的传记往往因社会历史的发展以及史家编纂思想的不同而常有变化,各种传记所载内容也往往表现出编纂者的历史观和思想倾向。《晋书》的列传大多为合传,共收录772人。类传中有的只是名目与前史稍异,而内容则无甚差别,如改《逸民列传》为 《隐逸列传》,改《循吏列传》 为《良吏列传》改《方术列传》、《方伎列传》为《艺术列传》等。
有晋政权的基础是门阀士族。他们世为高门,累代公卿。往往婚娅相姻,荣损与俱。当魏晋递代之际,晋室南渡之时,其中的一些人又因参与密谋策划;“佐佑王业”,经略江东而任掌机要,如泰山羊祜是司马氏的亲戚; 陈国何曾、河东裴秀对废魏建晋都曾预谋出力;琅邪王导更是翼戴东晋的首辅元勋; 谯郡恒氏与陈郡谢氏也是长期影响东晋政局的重要家族,等等。对此,《晋书》往往将士族祖孙父子集合在一传之中。这种纂法,既反映出士族势力的强大,也为后人了解晋代门阀士族提供了方便,使我们可以根据传中人物的家族历史背景,加深对晋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认识。
两晋时期,社会矛盾极其错综复杂。不仅有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还有地主阶级内部的各种矛盾;皇族与其他士族的矛盾:侨姓士族与吴姓士族之间的矛盾,士族与庶族之间的矛盾,等等。同时矛盾的每个方面内部,又往往再有矛盾。此外,民族矛盾也十分尖锐、突出。《晋书》的列传,对这些矛盾斗争的情况多有记载,保存了很多珍贵的材料。例如:在《晋书·王衍传》中,可以看到王衍之妻倚仗同贾后南风的亲戚关系,“藉中宫之势,刚愎贪戾、聚敛无厌”。从《王羲之传》中可以了解到东晋初年渡江南来的侨姓士族,到处“求田问舍”,“行田视地利”。从《刁协传》可以看到渤海刁氏,在其侨居江苏以后,“以货殖为务”,至刁协时,“有田万顷”,驱使大量奴婢和依附人口从事耕种,以致“固吝山泽,为京口之蠹”。《晋书》中还有很多东晋政府对农民剥削日益苛重的资料。正是这种繁征暴敛,搞得民不聊生,导致“生儿不敢举养,鳏寡不敢妻娶”(《晋书·范宁传》),广大人民只有走上揭竿而起,反抗士族地主阶级压迫的道路。
从《晋书》中可以看到,东晋皇朝是在渡江侨姓士族与土着吴姓士族共同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但是,侨姓士族却“多居显位,驾御吴人,吴人颇怨”(《晋书·周勰传》)。吴姓士族周虽因“三定江南”有功,但司马睿却因 “宗族强盛, 人情所归”而“疑惮之”(《晋书·周勰传》。 周临死前对儿子周勰说:“杀我者,诸伧子(吴姓士族呼南渡士族为“伧子”,意近难民), 能复之, 乃吾子也”。 后来, 王敦起兵叛晋, 周之弟周札想乘机联合王敦,但侨姓士族王敦见周札一门五侯,“吴士贵盛,莫与为比”(《晋书·周札传》),反而杀掉周札,以除隐患。从中,可见侨姓士族与吴姓士族之间,猜忌颇深,矛盾尖锐。读者通过阅读有关列传,就可以看到,终东晋之业,这种矛盾始终存在,而且颇为尖锐。
当然,由于东晋政权也采取了许多平衡措施,缓和南北士族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所以还能维持江左偏安的局面。制定这个政策的人就是琅邪王导。但是,当司马睿认为局势稳定下来的时候,就想剪除王氏势力,于是双方“嫌隙始构”(《晋书·王敦传》)。永昌元年(322),王导的从兄王敦以“清君侧”的名义在武昌起兵,削除了司马睿的亲信。不久,司马睿也忧愤而死。王敦之乱是南渡士族内部矛盾的集中表现。这些情况我们可以从王氏家族的人物合传中看到。《晋书》称:“王与马,共天下”,就是对琅邪王氏家族实力的很好总结。《晋书》为了鞭挞叛逆,将王敦列入了《叛臣传》。其实,只有了解了琅邪王氏家族的背景,才能真正明白王敦“叛乱”及其最终失败的原因。所以,阅读王敦传时,应与王氏合传,联系一起,合并阅读。
王敦之乱以后,在平乱中立功的苏峻、祖约对侨姓士族庾亮等独揽大权很是不满。《晋书·苏峻传》说: “峻本以单家,聚众于扰攘之际。归顺之后,志在立功。既有功于国,威望渐着……而峻颇骄溢,自负其众,潜有异志”。终于咸和二年(327)峻联合祖约,以讨庾亮为名,举兵攻入京城建康,“因风放火,台省及诸营寺署,一时荡尽”(《晋书·苏峻传》)。然后,“纵兵大掠”,东晋政府帑藏,亦被洗劫一空。从《苏峻传》所述看,苏峻出身于庶族“单家”。祖约虽是范阴旧族,但是声望地位则远在庾、卞等族之下,显然,这次内乱是反映了庶族地主、低级士族追求更多政治权力的要求。
凡此对东晋政局发生过深刻影响的事件、人物,在《晋书》的列传中都有颇详记述,而且重点突出,从而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这些矛盾的发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翔实的史料。
《晋书》的列传中,也记载了许多有关经济方面的资料,为后人研究两晋经济史提供了方便。例如:《晋书·食货志》虽然记有西晋的户调式制度,但却未载力役的规定,列传则弥补了这一缺陷。《傅玄传》记载了傅玄的一篇上疏,其中有“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一语; 再看其子傅咸“并官省事,静事息役,上下用心,惟农是务”的主张,便使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西晋不仅有力役,而且还相当繁重。再如:东晋政府为了维持其庞大的行政、军事开支,除了加紧对编户的剥削外,也较注意劝课农桑和兴修水利。《晋书·张闿传》记载,在他担任晋陵内史时,“立曲阿新丰塘,溉田八百余顷,每岁丰稔”。《孔愉传》说他在会稽内史任上,修复旧陂,“溉田二百余顷,皆成良业”。与此同时,吴姓士族的经济势力主要在太湖流城,侨姓士族为了避免与吴姓士族发生经济利益上的冲突,举其宗族、宾客、部曲,前去开发浙、闽、温、台。他们凭藉其权力、财力、人力和中原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应用于广阔而肥沃的土地,终使江南东土的荒辟面貌迅速改观,至晋孝武帝末年,“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矣”(《晋书·食货志》)。农业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兴旺。东晋时期,织布业发达。谢尚为江夏相时,“郡府以布四十匹,为尚造乌布帐,尚坏之,以为军士襦裤(《晋书·谢尚传》)。此外,如造船、制瓷等手工业也颇发达。而且商业也日益活跃,以致弃农从商者大有人在,“不耕之夫,动有万计”(《晋书·温峤传》)。江南地区的开发,经历了从孙吴到陈的历史过程,有晋则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因此,了解东晋经济状况,不仅应该阅读《晋书》的《食货志》,也应该充分地利用列传中所记载的有关材料,两相对照,相得益彰。
《晋书》列传部分对晋朝统治者的残忍腐败以及士族的奢靡生活,多作披露,《愍怀太子传》论述了贾后干政,尔虞我诈,逼废皇太子的经过。《王戎传》论述了光禄勋、吏部尚书王戎“性好兴利,广收八方园田水碓,周遍天下,积实聚钱,不知纪极。每自执牙箸,昼夜算计,恒若不足……从子将婚,戎遗其一单衣,婚讫而更责取。家有好李,常出货之,恐人得种,恒钻其核”。一个贪婪无厌的形象,跃然纸上。《何曾传》记述这个司马懿的谋士“性豪奢,务在华侈”,家中“帷帐车服,穷极绮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每燕见,不食太官所设,食日万钱,犹曰无下箸处”;他的儿子何劭“食必尽四方珍异,一日三供以二万为限”。此外还有如荆州刺史石崇与贵戚王恺的比富。据《晋书·石苞传》载:“(石崇)与贵戚王恺、羊琇之徒,以奢靡相尚。恺以饴澳釜,崇以腊代薪;恺作紫丝布步障四十里,崇作锦布障五十里以敌之; 崇涂屋以椒,恺用赤石脂; 崇、恺争豪如此。武帝每助恺,尝以珊瑚赐之,高三尺许,枝柯抉疏,世所罕见。恺以示崇,崇便以铁如意击之,应手而碎。恺既惋惜,又以为嫉己之宝,声色方厉。崇曰:不足多恨,今还卿。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树,有高三四尺者六七株,条干绝俗,光彩耀日,如恺比者甚众。恺恍然自失矣”。石崇与王恺斗富,是当时士族官僚以豪侈相尚的典型。
《晋书》对晋朝统治下,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也给予了较多的注意。《傅玄传》中的《上便宜五事疏》,论叙了西晋统治者对屯田兵民的极度榨取,激化了当时的阶级矛盾。对发动西晋后期流民起义的张昌、王如、杜弢、王弥等领导人; 以及东晋时领导大规模起义的孙恩、卢循等,《晋书》也都立传记载。这些都是研究有晋一代阶级斗争情况的重要史料。
《晋书》列传无论在内容上,还是编纂形式上,都体现出唐初统治者“敦励风俗”,宣扬封建伦纪纲常的意图。如,承袭了前代史书的《列女》、《孝行》、《节义》等类传体例,设有《烈女传》、《孝友传》和 《忠义传》。《晋书》的作者,还特意将一些虚妄传说作为史实加入其中,大加渲染。例如: 高居刘传之首的《王祥传》称: “祥性至孝”,虽然他的后母朱氏常常指使他“扫除牛下”,而“祥愈恭谨”。朱氏想吃活鱼,“时天寒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晋书》郑重地收入这些无稽之谈,无非是想为“孝感”作证而已。《忠义传》更援引古人“君子杀身以成仁,不求生以害人”的名言,将“蹈节轻生之士”标榜于史篇,强调:“君父居在三之极,忠孝为百行之先”。为了 “彰善瘅恶”,《晋书》创立了 《叛逆传》,把所有危及晋朝统治的人物全部收入,以示鞭挞。如,“八王之乱”中的“八王”,以其世次,本不该列为一传,但《晋书》则因“西晋之政乱朝危,虽由时主,然而煽其风,速其祸者,咎在八王,故序而论之,总为其传云耳”,将八个王合在一起归入《叛逆传》。把王敦、恒温、苏峻、祖约等,也都收入“叛臣”一例。在《叛臣传》的史论中,贞观史臣戮力于宣扬唐太宗在《宣帝纪》中所阐发的皇权天授思想,告诫人们:“宝命不可以求得,神器不可以力征”; “神器不可以暗干,天禄不可以妄处”。
《晋书》的列传,并不限于上述内容;它还较多地保存了有关两晋社会文化生活的资料。使我们能够借之以了解当时的社会风貌。这是《晋书》中的宝贵部分。
《晋书》卷82,是晋代史家的合传,并列了从陈寿到徐广总共12位史家。前面所提到的“十八家晋史”作者,凡是属于晋代的,亦皆载有其生平事迹。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战国魏襄王墓,得竹书数十车。这是考古学上的大事。后来,这些竹书散佚; 今天所见到的《竹书纪年》、《穆天子传》、《逸周书》等,仅是其辑本。但是当初发现竹书的过程及所获内容却记录在《晋书·束晳传》中,从而保留了有关考古的第一手资料。同卷载有皇甫谧所作《笃终论》反对厚葬,也是晋代葬制的宝贵资料。
《挚虞传》记载了古尺的发现;“今尺长于古尺几于半寸”,为度量衡史的重要记录。裴秀“作《禹贡地域图》十八篇”。则是晋代历史地理学上的新成就。其图虽已不传,但在其序文中却保留了绘制地图的“分率”、“准望”、“道里”、“高下”、“方邪”、“适直”等六法,这是我国古代制图法的总结。
西晋文人中一向为人称道的“三张二陆两潘一左”,在《晋书》中都有专传,这些人大多以“赋”见长。但是传中选录他们的作品,却多从政治角度着眼。因此,涉及两晋文学问题,不能仅以 《晋书》所论为限,应该多读一些这些名作家的专集作品。
玄学是魏晋之际思想界的主流。列传中不仅记录了西晋名士们好清谈玄言,反映了当时社会风尚,也在《裴顾传》中录存了反对“口谈浮虚,不遵礼法,尸禄耽宠,仕不事事”的《崇有论》,很好地反映了反玄学的存在和斗争。《晋书》对道教的发展流变也有记载,尤其是对彻底改变原始道教一切特征而创立了与符篆派相对立的神仙丹鼎理论的葛洪,立有专传。其中,收录的 《抱朴子》一篇为研究我国思想史的重要资料。
《晋书》列传中还有不少关于书法、绘画的重要资料。从上面所举,我们可以看出 《晋书》的列传部分,是全书的核心,涉及的范围极广,几乎能反映出两晋社会的全貌,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列传中收入很多本传人物的重要文章,很有价值。如:
卷35《裴秀传》载 《禹贡地域图序》
卷35《裴顾传》载 《崇有论》
卷41 《刘寔传》载 《崇让论》
卷45《刘毅传》载 《论九品八损疏》
卷47 《傅玄传》载 《上便宜五事疏》
卷51《皇甫谧传》载《笃终论》
卷51《挚虞传》载《今尺长于古尺论》
卷54《陆机传》载 《辨亡论》
卷55《江统传》载《徙戎论》
卷72《郭璞传》载《刑狱疏》
卷74《鲁褒传》载《钱神论》
此亦为《晋书》一大长处,很受后人称赞。
4. 三十载记
30载记篇目:
《刘元海》 1卷 《刘聪》 1卷
《刘曜》 1卷 《石勒》 1卷
《石季龙》 2卷 《慕容廆》 1卷
《慕容皝》 1卷 《慕容俊》 1卷
《慕容》 1卷 《苻洪》 1卷
《苻坚》 2卷 《苻丕》 1卷
《姚弋仲》 1卷 《姚兴》 2卷
《姚泓》 1卷 《李特》 1卷
《李雄》 1卷 《吕光》 1卷
《幕容垂》 1卷 《慕容宝》 1卷
《乞伏国仁》 1卷 《秃发乌孤》 1卷
《慕容德》 1卷 《慕容超》 1卷
《沮渠蒙逊》 1卷 《赫连勃勃》 1卷
在二十五史中,唯有《晋书》设置了 “载记”这一篇目。“载记”一词最早见于东汉人所撰《东观汉记》,用于记述反对王莽的新市、平林起义军及公孙述等人的事迹。唐修 《晋书》的时侯,遇到了一个新课题,就是如何处置西晋灭亡前后,南迁中原的少数民族及其所建立的十六国政权。由于这些王国皆在中土,但又不受晋朝封爵。碍于 “奉正朔”的关系,势难以前史的“世家”体例记述。然而,唐朝是大一统国家,并无南北之分,而且各族融和业已完成,“华夷之辨实已泯然无别;平等对待少数民族又是唐朝的国策。有鉴于此,唐修《晋书》时,便援引 “载记”之例,对之给以分国记叙。既以晋为正统,又承认十六国的独立地位,一一备载。这是《晋书》着者的一大创见,而且对十六国的统治者只称其 “僭伪”,而不辨“华夷”,更反映了他们视 “中华”、“夷狄”为一家的观念和对少数民族政权历史的重视。对此,连一贯轻视《晋书》的刘知几也称赞说:“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 ( 《史通·题目》)
《晋书》载记虽然根据国别记述,但是,仍然是以个人列传,总计78传。因为西凉武昭王李暠被李唐统治者奉为始祖;前凉张氏虽已自立,但是仍奉晋为正朔,所以 《晋书》便将他们列入《诸臣列传》之中。这样,载记虽然名为记叙十六国史事,其实只有十四国。它以 “简而不漏,详而不芜”(《廿二史札记》)的文字,勾勒出南迁塞内、据有中原的少数族政权兴亡替代的历史,记叙了那个时期的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情况,反映出少数族政权迅速 “汉化”,众多民族走向融合的历史进程。就载记内容看,包含如下史实:
汉与前赵 最先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的少数族为匈奴。匈奴人与汉族接触最早,“汉化”程度也最深。匈奴贵族刘渊曾以人质身份,在晋生活多年,他 “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 《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诵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晋书·刘元海载记》),其子刘聪更是 “究通经史,兼综百家之言,《孙吴兵法》靡不诵之。工草隶,善属文,着述怀诗百余篇,赋颂五十余篇。” (《晋书·刘聪载记》)西晋末年,进入汾河流域的匈奴人在刘渊带领下反晋。公元308年,刘渊称帝,建都平阳 (今山西临汾市北),国号 “汉”。后来,他攻下洛阳,掳走晋怀帝。刘聪命刘曜攻取长安,晋愍帝出降,西晋灭亡。318年,镇守关中的刘曜起兵灭汉,在长安建立政权,国号 “赵”,史称“前赵”。
后赵 羯族人石勒所建政权。羯族属匈奴别部。石勒年青时被并州刺史东瀛公司马腾掠卖到山东为奴。不久,被主人放免为佃客。后来,他成为刘渊的部将。229年,石勒灭前赵。翌年,称皇帝,史称“后赵”。
石勒执政期间,重用汉人张宾,建立起一套培养和选用人才的规定。逐步使他的政权“汉化”。而且,由于石勒对当时人民的艰苦生活有一定的感受,因此在施政方面亦有一些顾及民众利益的措施,如阅实户口,劝课农桑,制定每户绢二匹、谷二斛的租调制度等。从而使得后越政权比汉和前赵稳定一些,民族压迫也略有和缓。
继石勒为帝的石虎,是十六国时期的着名暴君。他在位时,“志在穷兵,以其国内少马,乃禁畜马,匿者腰斩,收百姓马四万余匹,以入于公。”(《晋书·石季龙载论》)又大兴土木,征发40多万人营造长安、洛阳宫室。搞得国内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而石虎却企图用严刑酷法镇压人民的反抗,实行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政策,对汉人进行残酷的奴役。从而大大激化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石虎死后,汉人将领冉闵乘石氏子孙争权自残之机,夺取了政权,并演出了一场胡汉大屠杀的惨剧,不久被从辽河流域南下的鲜卑慕容部消灭。
前燕 鲜卑族慕容氏所建政权。慕容部在曹魏初年居辽西,魏晋之际,徙于东北。294年,移居大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南),首领慕容廆“教以农桑,法制同于上国”,开始了农业生活。由于慕荣廆致力汉化,收到一定效果,为其子孙日后进取中原,建国称帝,奠定了基础。
慕容廆死后,其子慕容皝被东晋朝廷封为燕王,迁都龙城(今辽宁朝阳县)。他对农业生产很重视,“躬行郡县,劝课农桑。”(《晋书·慕荣皝载记》)。打败宇文归以后,“徙其部落五万余落于昌黎”(《晋书·慕容皝载记》),实行屯田。又将苑囿土地分给因逃避战乱流入其国的汉人及其他少数族人,“贫者,全无资产不能自存者,各赐牛一头,若私有余力,乐取官牛垦官田者,其依魏晋旧法”。(《晋书·慕容皝载记》)。使各族人民共同生产、生活,日趋相互融合。永和四年(348),皝子慕容俊继位。后出兵南下,击灭冉闵,建立燕,定都邺城,史称“前燕”。暮容俊死后,其子即位。 他昧于知人, 刚愎自用, 不听劝谏, 于公元370年前秦所灭。
前秦 氐族人政权。首领苻洪先依附石虎,其子苻健又依附晋,势力逐渐强大。352年,苻健称帝,国号秦,建都长安,史称“前秦”。苻健死后,子苻生继位。他十分残暴,淫杀无度。于是,苻坚杀之而自立为帝。前秦的“汉化”过程在苻坚执政时,进行较快。他在汉人王猛的辅佐下,加强中央集权,抑制氐族原部落贵族势力。于370年灭掉前燕,370年又灭前凉和代,基本统一了北方。淝水之战后,苻坚势力顿挫,公元394年被西秦灭掉,北方也再度陷于分裂。
后秦 羌族人所建政权。西晋永嘉时期(307—312),羌部落的一支,由首领姚弋仲率领移居隃糜(今陕西千阳县东),后依附后赵,徙于清河滠头(今河北枣强东北)。弋仲子姚苌降于前秦。淝水战后,姚苌杀苻坚,公元386年,继帝位于长安,国号大秦,史称“后秦”。
公元393年,姚苌病死,子姚兴继位。他比较留心政事,在位期间,“班命郡国,百姓因荒自卖为奴婢者,悉免为良人”;严惩贪官污吏,政治清明,使关中地区得到了休养生息的机会。在姚兴死后,后秦便为刘裕灭掉。
后燕、北燕和南燕 淝水之战以后,鲜卑族慕容垂脱离苻坚,公元386年,据有河北地区,自立为帝,定都中山 (今河北定县),仍称燕,改元建兴,史称“后燕”。后燕全盛时,四境“南至琅玡、东迄辽海,西届河汾、北暨燕代”(《读史方舆纪要》),是十六国后期较为强盛的一国。与此同时,鲜卑拓跋氏也在长城以北发展壮大起来,建立起北魏政权。公元395年,后燕与北魏发生战争,后燕军败,国势日颓。后燕皇帝慕容熙又连兴土木,暴掠人民,不久,为慕容云所杀,国亡。
慕容云杀慕容熙时,汉人冯跋颇为出力。不久,慕容云又被宠臣离班所杀。冯跋遂自立为王,国号不变,史称北燕。冯跋废除前朝苛政,“励意农桑,勤心政事,乃下书省徭薄赋”,促进了辽西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他死后,弟冯弘杀掉冯跋诸子而自立。此时,北燕屡遭北魏军的进攻,公元436年,冯弘北逃高丽,北燕灭亡。
当后燕遭到北魏进攻的时候,后燕镇守邺城的慕容德(慕容垂之弟)占据了黄河南岸的滑台,称燕王。公元399年,迁都广固 (今山东益都县西北),改称燕皇帝,史称其国为“南燕”。慕容德病死,兄子慕容超嗣位,不理朝政,于公元410年刘裕攻灭。
除了上述诸政权以外,《晋书》的载记还记有鲜卑族乞伏国仁在陇西所建西秦,匈奴族赫连勃勃据长安而建立的夏,鲜卑族秃发乌孤据金城所建南凉,匈奴族沮渠蒙逊在姑臧建立的北凉。
值得一提的是,《晋书》所记成汉政权,颇具特色。西晋元康年间,氐族人齐万年起兵反晋。接着,秦、雍等州发生严重饥荒,迫使秦、雍等州的各族人民流徙就食,“相与入汉川者数万家”,略阳人李特、李庠兄弟随流人准备入蜀,被流民推举为领袖。李特率流民入蜀后,击败益州刺史罗尚,建立政权。后,李特遭罗尚和大地主武装袭击,被杀; 其弟李流率众继续作战。公元306年,李特之子李雄称帝,国号大成,史称“成汉”。据《华阳国志·李雄志》载: 雄“宽和政役,远至迩安,年丰谷登。乃兴文教,立官学。其赋民: 男丁一岁谷三斛,女丁一斛五斗,疾病半之。户调绢不过数丈,绵不过数两”,出现了“事少役稀,百姓富实,至乃闾门不闭,路无拾遗,狱无滞囚,刑不滥及”的景象。而且“雄为国无威仪,官无禄秩,班序不列,君子小人服章不殊”,显示出其政权具有不同于其他割据政权的特点。李雄死后不久,李氏子弟互争帝位,彼此残杀,使得成汉政权迅速衰败。公元347年,为东晋桓温所灭。
十六国历史头绪繁多,有关史料又较破碎,而《晋书》载记将史事条理清楚,实为研究这一历史时期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史以及北方经济发展史的重要资料。载记中的史论,对十六国统治者的评论,亦较为客观公允,这在二十五史中还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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