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史学研究

《金史》《有关《金史》的评价》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4日 阅读:174 评论:0

《金史》自修成问世后,史学界一直对此有评述。一般认为元朝所修三史,在正史中属下乘之作,相比较,《金史》则优于《辽史》、《宋史》。

《金史》不仅记载了金朝120年的历史,更记述了金朝建立前的女真族早期历史。保存至后代的女真族早期的方面资料极少,因而《金史》所记录的这部分资料就十分宝贵,备受后人重视。对这部分资料在编纂体例上,《金史》依《魏书》的办法,于“本纪”之首先列《世纪》一篇,专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仍以纪传体的形式,追述建国前的女真族历史。

在编纂体例上,最具创建性的是《金史·本纪》之尾又列《世纪补》1篇,用以记述金朝历史上未曾即位称帝,而为后代追认的几位皇帝的事迹。它既有别于《本纪》所述的正式登基的皇帝,又不失被追认之后的皇帝身份,处理得十分恰当。因而这种独特的编纂体例,又为后代修史所承袭。

《金史》编修的另一个特点是对史料的裁减增补及记述方式,处理比较合理。编修史书常出现史料收集整理不细,删补记述失调等失误,如《宋史》就出现在体例上详北宋,略南宋的不合理比例。《金史》的编修者在处理记述体例时,基本上详略得当,重要人物、事件、制度一般都比较详细,能够反映出某一历史现象的全貌。尤其是在编修中采取比较严谨、客观、审慎的治史态度,一般不作雕琢美饰,故真实性相对较强。特别是该书的志和表,记述比较全面、系统,使用了大量的原始材料,使金朝的典章制度基本得以记录下来。而且几部志,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都有较细的分目,记述也较细致,因而所述各项制度十分清晰,具有极高的史料参考和使用价值。《金史·交聘表》也是首创的一种编纂体例。它采用编年体的修史方法,而用表格的方式记述金朝与邻国的战和关系。形式新颖,交待清晰,易于阅读。由于 《交聘表》所制表格为宋、西夏、高丽并列的形式,更便于相互参照,了解同一时期金朝周边关系的发展概况,是研究金宋、金夏、金与高丽关系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此外,《金史·国语解》虽存谬误,但它毕竟为后人释读女真语言、文字,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金史》编修的这些特点和优点,使这部史书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提供了金朝历史的基本资料,更辑佚和保存下众多的金朝文献,直至今日仍不失为研究金朝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对这部史书,后人评价,肯定多于否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就指出:“元人之于此书,经营已久,与宋、辽二史取办仓促者不同,故其首尾完密,条例整齐,约而不疏,瞻而不芜,在三史之中,独为最善。”这一简要的评价也代表了史学界的主要观点。

当然,《金史》与其他正史一样,由于客观的环境背景的影响,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迷信色彩比较浓厚,表现在对社会发展、王兴替等问题上,极力宣扬“天命”,以此将封建王朝罩上一层“君权神授”的外衣。此外,在史实的记载中,年代顺序的颠倒,人名地名的不统一,一事数见,张冠李戴等等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shixue/20230157385.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