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后汉书》 的编撰
在范晔之前,诸家所修的后汉史书,多数用的是纪传体,《东观汉纪》、谢承《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等均为其例; 同时亦有袁彦伯 (即袁宏)、张 各自撰写的编年体《后汉纪》,还有实录(如袁晔《献帝春秋》)、载记 (如乐资《山阳公载记》)、传记 (如王粲 《汉末英雄记》)、起居注(如侯瑾《汉献帝起居注》)等体裁与此并行。当时史书的体例主要是编年和纪传2种,编年体起源甚早,纪传则始自西汉。那么范晔在编撰《后汉书》时首先便遇到了体例问题。《隋书》卷58《魏澹传》曾记述了范晔对这两种体载的评论,他说:“《春秋》者,文既总略,好失事形,今之拟作,所以为短。纪传者,史、班之所变也,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述之。”范晔的意图很清楚,他认为编年体史书不能将事物的全貌记述下来而显得支离破碎,纪传体则记事详备,且可网罗一代,故而采用此体。另外,范晔在写给他诸甥侄的书信里在谈到《后汉书》的写作意图和心境时,也谈到纪传体体例,他先说“既造《后汉》,转得统绪”,这虽非自谦之辞,但正如后文所说“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自古体大而思精,未有此也”,(见《后汉书·狱中与诸甥侄书》)这与上文的“网罗一代,事义周悉”如出一辙。明乎此,也就不难理解范晔与当时大多数人喜欢用纪传体编撰史书了。
如前所言,范晔着书,原定计划是分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的。另据梁刘昭在为范书补志序文里说范晔原书还有“序文”一篇,其文云:“故序例所论,备精与夺,及语八志,颇褒其美”。(见《后汉书》附刘昭《后汉书注补志序》)这是指范晔在其《序》文中赞扬司马彪“八志”之语。按束世澂、王锦贵文中引梁刘昭《后汉志序》有“司马续书,总为八志,范晔序例,颇褒其美”。(分见《中国史学史论集》(一)30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汉书〉和〈后汉书〉》118页,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查今本刘昭《后汉书注补志序》,其文应为“司马《续书》总为八志,……(范晔)序例所论,备精与夺,及语八志,颇褒其美”。束、王所引其文意与此差别不大,但刘昭序中无此言辞,抑或有所他本?可证范书原是有序可稽的。不过刘昭又说其“序或未周,志遂全缺”,(同上文)今天我们一概见不到了。所以后人只好以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代作序例。
在范晔生前,他只完成了十纪和八十列传,重要的志文却未能完成就被杀掉,这是很可惜的。另据《后汉书》卷10下 《皇后纪》李贤注引沈约《谢俨传》:“范晔撰十志,一皆托俨。搜撰垂毕,遇晔败,悉蜡以覆车。宋文帝令丹阳尹徐湛之就俨寻求,已不复得,一代以为恨。其志今缺。”按今本沈约 《宋书》无谢俨传,《徐湛之传》亦不载此事。若从上文之意,则范晔自知十志已无望完成,遂托付给其好友谢俨,谢俨便收集资料,完成了志文。后因受南郡王刘义宣反叛事牵连也于孝建元年 (454)被杀。(参见《宋书》《刘休传》、《孝武帝纪》和 《南郡王义宣传》等。)宋文帝刘义隆派徐湛之(即参与范晔、孔熙先等谋立刘义康而中途反悔者)到谢俨处求得,然而 “已不复得”了。但我们从 《后汉书》其他部分及他书中尚可得知范书谢志有 《百官志》 (见范书卷10下 《皇后纪》)、《礼乐志》、《舆服志》(见范书卷42 《东平宪王苍传》)、《五行志》、《天文志》 (见范书卷60下《蔡邕列传》) 及 《州郡志》 (见 《南齐书》卷52 《檀超传》) 等。《南齐书·檀超传》记载檀超掌管史职,上表立条例,设十志,其中 “《百官》依范晔,合《州郡》”,清人王先谦据此认为范志在南朝时仍在社会上有流传,过后不久乃至全佚,而当初 “悉蜡以覆车”损毁的则是指的尚未完成的几个《志》书。如此看来,谢俨续志已过半数,而范志亦曾流传过一段时间。今本所见的 “八志” 30卷系晋司马彪 《续汉书》中的内容。按 《梁书》卷49 《刘昭传》,昭曾为范晔书收集同类资料,着成 《集注后汉》 180卷。他在作注过程中病其无志,于是便将司马彪书中八志移取过来补入范书。刘昭之所以取彪志,乃在于范晔生前曾对其侄甥们赞扬过彪书 (见前引文)。于是范书纪传便于彪志合而为一流传于世。说到这里,今传多以为范书问世后,以体大思精、文采飞扬而使其他众家之书黯然失色,均皆废散而不复传世。这个看法本身不错,但并非是汉书一出,诸家均废,而是诸家并世传行过相当长的时期。在 《隋书·经籍志》里,尚可见到谢承 《后汉书》 130卷、薛莹 《后汉记》 65卷、司马彪 《续汉书》 83卷、华峤 《后汉书》 17卷、谢沈 《后汉书》 85卷、张莹 《后汉南记》 45卷、袁山松 《后汉书》 95卷、张璠《后汉纪》 30卷,不过其中有不少卷帙开始散佚,上述诸籍中尤以华峤书缺损为重,原书为97卷,至唐初修《隋书》时仅残剩17卷。但《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关于上述诸书均有记述,且卷帙并未见少,有的还较《隋志》为多。说明诸家之书经隋唐五代虽有部分损失,但基本上得以保存下来。周天游在《八家后汉书辑注》前言中例举诸书经西晋永嘉之乱等各次兵火之灾及唐章怀太子李贤为范书作注,致使诸书不被世人所重,恐言之过甚。散佚较多的应该是在宋朝以后。关于这方面,周天游论述有征且详尽,其“前言”云: “至宋太宗淳化年间,在吴淑《进注事类赋状》里,谢承《书》、张璠《纪》、《续汉书》已均沦入遗逸书之列。而仁宗景佑元年,余靖奉诏校正《后汉书》,叙其原委,仅胪列谢承、薛莹、司马彪、华峤、谢沈、袁山松诸书卷帙之多寡,竟不能取证参稽,以定异同。总之,八家书至迟于两宋之际,已如逝水飘风,遗而不存,是确然无疑的事实。” (同上书)
至于彪志与范书合而刊行,据南宋陈振孙 《直斋书录解题》所记,北宋乾兴 (1022)初年,判国子监孙奭建议校勘《后汉书》,以刘昭所注司马彪志与范书合为一编。清乾隆年间 (1736—1795)编辑 《四库全书》时馆臣就此推测彪志在宋朝仅存。其他部分则散失,并分析说:“宋志惟载刘昭补注 《后汉志》 30卷,而彪书不着录,是至宋仅存其志,故移以补 《后汉书》之缺。其不曰 《续汉志》而曰 《后汉志》,是已并入范书之称矣。或谓郦道元 《水经注》 尝引司马彪 《州郡志》,疑其先已别行。又谓杜佑 《通典》述科举之制,以 《后汉书》、《续汉志》连类而举,疑唐以前已并八志入范书,似未确也。” (见 《四库全书总目》卷45 《史部·正史类一》) 按四库馆臣所言,今人余嘉锡多有辨证。他说 《梁书·刘昭传》云集注 《后汉书》 180卷中包括范书和司马彪志,《隋书·经籍志》记《后汉书》 125卷系刘昭注亦含有彪志。而两《唐志》所记范书92卷,别有刘熙注122卷,余氏引清人章宗源说“熙”为“昭”之讹,则合纪、传及续志计122卷,恰与刘熙(应为刘昭)所注相符。至于《唐志》又载有刘昭补注58卷,这只是补彪志的,与范书纪传注122卷相加,又等于《刘昭传》所称的180卷。至此,余氏认为,刘昭补注范书时就将彪志补入,合抄而行。所以杜佑《通典》视范书彪志为一体。唐章怀太子作注时,只为范书纪和传注释,此后昭注不显,至宋时佚散,其注彪志却得以与范书相合而传存。到宋人孙奭始建议将范书与昭注彪志合刻一起,便成为后来的范书全体了。而在此前所各为分离的,只是刘昭所注的彪志与章怀注的纪传,并不是像四库馆臣所怀疑的那样 “疑唐以前已并八志入范书,似未确也”。(见 《四库提要辨证》卷3 《史部一》,中华书局1980年版。) 清人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卷6也说:“刘昭补注后汉志,本自单行,与章怀太子所注范史90卷各别。其并于范史,实始于宋乾兴元年,盖因孙奭之请。……昭本注范史纪、传,又取司马氏 《续汉志》兼注之,以补蔚宗之阙。……厥后章怀太子别注范史,而刘注遂废,惟志30卷,则章怀以非范氏书,故注不及焉。”
附带再谈谈范书卷数问题。《隋志》载97卷,两 《唐志》均载92卷,《宋志》则载为90卷,与范书十纪八十列传所记卷数相合。因此书历代相承,纪传具在,并无亡佚,诸志所记卷数不同,系有些数目又分出子卷,故有97卷、92卷之别。今天所见中华书局标点本范晔《后汉书》(详后)即祖续宋本而列为十纪、八十列传,共计90卷(其中卷1、10、28、30、40、60、74、79、80、82等各分上下),加上彪志30卷,合为120卷。
2. 《后汉书》 的内容
《后汉书》的体例若与 《史记》、《汉书》 比较而论,《史记》全书由本纪、世家、列传、书和表五个部分组成,《汉书》亦分为纪、传、志、表四部分。而 《后汉书》因上面所说的原因,范晔只完成纪、传两部分,志则取司马彪之书,表这部分在范晔生前就没有写的打算。宋人熊方曾为 《后汉书》补写《同姓侯王表》、《异姓诸侯表》、《百官表》计10卷 (详后),但并为被后人所采用。因此 《后汉书》体例较 《史》、《汉》为简。现依其纪、传、志分述如下。
关于 “纪”。亦称 “本纪”,系指帝王的传记。司马迁撰 《史记》即用“本纪”,按年月排比大事,记载帝王之事。在正史纪传体史书里起全书纲要的作用。《后汉书》帝纪10卷,分别记述光武帝刘秀、明帝刘庄、章帝刘 、和帝刘肇、殇帝刘隆、安帝刘祜、顺帝刘保、冲帝刘炳、质帝刘缵、桓帝刘志、灵帝刘宏和献帝刘协等十二帝。上起刘秀建武元年 (25),下至献帝延康元年 (220),共计196年。这个部分是全书的纲目,以编年体裁按年月日先后顺序记述东汉一朝大事。东汉光武帝刘秀原系西汉皇族,西汉王莽末年爆发农民大起义,刘秀乘机以恢复汉家帝制为号召,联合地主官僚势力,镇压收复农民军,很快就发展壮大自身势力,并于建武元年(25) 称帝建国,史称东汉。《后汉书》遂以光武为开篇之首。
在东汉的十几个皇帝中,光武帝刘秀应该算是较为作为的一个。这不仅是他个人有较高的个人手段和统治才干,也是汉末社会形势变化所使然。当时王莽篡汉,遭到上下并力反对,西汉王朝的腐败残暴又引起农民的暴动和反抗,刘秀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起来的。在消灭对手、镇压起义军过程中,刘秀也练就了他的能力和才干。但是东汉其他大多数皇帝却是才干平庸、碌碌无能。而导致此缘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皇帝即位时年岁过幼,如殇帝即位时乃一襁褓婴儿,冲帝即位时年仅2岁,质帝8岁,桓帝15岁,灵帝12岁,宏农王17岁,献帝9岁。另一方面,东汉诸帝亦少有长寿者,光武帝死时年62岁,算是诸帝中年岁最长者; 明帝卒年48岁,章帝卒年33岁,和帝卒年27岁,殇帝卒年仅2岁,安帝卒年32岁,顺帝卒年30岁,冲帝卒年3岁,质帝9岁,桓帝36岁,灵帝年34岁,少帝刘辩年17岁;惟献帝卒年54岁,年纪较长,不过他死时已是曹魏时代了。由于皇帝即位年幼,死时又都年轻,因此子嗣大都尚处于母后保护之中,久而久之,便形成皇后外戚势力的强盛而演变成外戚专权的局面。纵观帝纪,光武帝刘秀事迹最多,定为卷1上下2篇; 明帝、章帝、安帝、桓帝、灵帝、献帝各为一卷,篇幅亦较长;殇帝、冲帝、质帝由于在位时间短促,所记无多,故将殇帝附入 《和帝纪》,冲、质二帝附入 《顺帝纪》。另在汉灵帝死后有少帝刘辩即位,但旋被权臣董卓废为弘农王,所以 《后汉书》并没有为他单独列纪,只附在 《灵帝纪》有所记述。这样看来,东汉一朝13个皇帝(西汉安帝死后,阎太后又立北乡侯刘懿嗣位,当时称少帝。少帝未逾年即死,生前亦未改元,又无谥号。若加之则西汉共有14帝。),共分为9卷记载。另一卷则专门记述历朝皇后,而这一点则是范晔 《后汉书》的独到之处。
关于皇后外戚的记载,司马迁将它置于《史记》的“世家”体裁里,因高祖刘邦皇后吕氏曾经执掌过政权,于汉初政治影响甚大,故司马迁特为其列在 “本纪”内,以示区别。《汉书》仍其例,吕后亦列为纪中,但 《汉书》将外戚由世家改为列传,附在该书97卷,分上下2篇,自高祖刘邦吕后(此处吕后又有传,加上纪共2篇)至汉平帝刘衎王皇后计25人。然而范晔将皇后一系列为本纪,改《汉书》《外戚传》为《皇后纪》,用范晔自己的话说就是用《皇后本纪》“以缵 (继承之意)西京《外戚》云尔”。(见《后汉书·皇后纪》)
但是将皇后列为本纪的并非是范晔首开其端。据《晋书·华峤传》记载华峤编撰《后汉书》时,认为 “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 《外戚传》以继末编,非其义也,故易为皇后纪,以次帝纪”。今人便以范晔 《皇后纪》系延续华峤体例,非其独创。(见周天游 《八家后汉书辑注》前言)这个意见本身并不错,因为范晔在编撰其书时,华峤书是其参考的主要文献,华峤所改《外戚传》为《皇后纪》,范晔也是看得见的。但是范晔之所以为皇后立纪,他还有与华峤不同的意见,华峤之立皇后纪,上文记述甚明,着眼于“配天作合”即皇后个人角度;而范晔则更着眼于东汉时期社会形势及其政治斗争的变化,特别是皇后外戚势力在当时政争中所处的位置和影响,他在《皇后纪》开头部分明确地阐述了自己的思想意图,现摘引如下:
自古虽主幼时艰,王家多衅,必委成冢宰,简求忠贤,未有专任妇人, 断割重器。唯秦芈太后 (指秦统一以前的昭王之母宣太后)始摄政事,故穰侯(指宣太后同母弟将军魏冉)权重于昭王,家富于嬴国。汉仍其谬,知患莫改。东京 (指东汉)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指在皇族中选择非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的)者四帝(指安、质、桓、灵四帝),临朝者六后(指章帝窦太后、和帝邓太后、安帝阎太后、顺帝梁太后、桓帝窦太后、灵帝何太后),莫不定策帷帟,委事父兄,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故考列行迹,以为 《皇后本纪》。虽成败事异,而同居正号者,并列于篇。
从上面引文,我们很容易看出东汉时期的政治形势。如前所述,东汉从中期开始,因皇帝年纪幼小,上朝执政者除了前期光武、明帝等几个较有作为的君主外,其他小皇帝一概不具备过问政治的能力。以殇帝为例,他即位时仅百余日,死时不过2岁; 冲帝、质帝、桓帝、灵帝、少帝、献帝即位时也不过是十几岁以下的小孩子,他们在当时的复杂政治斗争中不过是各派势力之间的玩物和工具,全凭他人摆布。由于皇帝年幼,便由皇太后执掌朝政,由此兴起了外戚势力,这在中国封建社会当中还并不十分多见。各朝代固然不乏太后外家专政的事例,但像东汉这么多、权势延续不断却很少出现。而东汉与外戚相互勾结又相互斗争争权的还有宦官势力,及朝廷权臣等等,从而形成了东汉中期以后多种势力之间复杂的斗争局面;最后,地方势力从中兴起,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又经汉末黄巾农民大起义的沉重打击,东汉终于灭亡。追思于此,皇太后外戚干政所带来的影响实在太大,以致于“陵夷大运,沦亡神宝”(同上引文)。边正是范晔立《皇后纪》 的真实意图所在。
关于“传”。“传”是《后汉书》的主体内容。“列传”亦首创于 《史记》,一般用以记述皇帝以外的文臣武将和外族外国。《史记》有“世家”30篇,专门记述先秦诸国重要人物和西汉初年高祖刘邦的重臣。自《汉书》以后,历朝正史均将“世家” 内容并入“传”里,所以 “传”的内容一直占据全史的主体部分。《史记》全书130卷,其中世家30篇,列传70篇,合100卷; 《汉书》 100卷,列传70卷; 《后汉书》若以今本 (包括30卷志文)120卷记,列传也占了80卷,其中仅人物列传在目录中有所记载的就多达530余人,超过了 《史记》和 《汉书》列传 (包括世家) 的人数。
《后汉书》的传基本上囊括了东汉一朝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及宗室、妇女、隐士等各个方面的代表人物。现以《后汉书》列传所述较为重要的人物依次为刘玄、 刘盆子、 隗嚣、公孙述、刘、李通、 邓晨、来歙、邓禹、邓骘、寇恂、冯异、岑彭、耿弇、耿秉、王霸、祭遵、任光、任隗、刘植、耿纯、杜茂、马成、马武、窦融、窦固、窦宪、马援、卓茂、鲁恭、魏霸、伏湛、侯霸、蔡茂、牟融、韦彪、张湛、杜林、桓谭、冯衍、 申屠刚、鲍永、郅恽、苏竟、郎、襄楷、郭汲、杜诗、孔奋、廉范、羊续、贾琮、陆康、樊宏、樊兴、朱浮、冯鲂、周章、梁统、张纯、郑玄、郑兴、郑众、范升、贾逵、张霸、桓荣、丁鸿、张宗、冯绲、刘平、赵孝、淳于恭、江革、周磐、班彪、班固、第五伦、钟离意、宋均、朱晖、乐恢、何敞、邓彪、张禹、胡广、袁宏、袁京、袁闳、周荣、郭躬、班超、班勇、李法、应奉、徐璆、王充、王符、仲长统、李恂、陈禅、桥玄、崔骃、杨震、张皓、种暠、杜根、刘陶、虞诩、臧洪、张衡、马融、蔡邕、左雄、周举、荀淑、荀悦、韩韶、陈寔、李固、杜乔、吴佑、卢植、赵岐、皇甫规、段颎、陈蕃、王允、郭太、符融、许劭、窦武、何进、郑太、孔融、荀或、皇甫嵩、朱俊、董卓、刘虞、公孙瓒、陶谦、袁绍、袁谭、刘表、刘焉、袁术、吕布等人。
此外,《后汉书》的列传还有合传。如《党锢列传》包括刘淑、李膺、杜密、范滂、羊陟、孔昱、范康、贾彪等人;《循吏列传》包括卫飒、任延、王景、秦彭、孟尝、第五访、童恢等人;《酷吏列传》包括董宣、樊晔、李章、周纡、黄昌、阳球、王吉等;《宦者列传》包括郑众、蔡伦、孙程、曹腾、单超、侯览、曹节、吕强、张让等;《儒林列传》包括任安、杨政、张兴、欧阳歙、张驯、周防、包咸、伏恭、薛汉、杨仁、卫宏、董钧、钟兴、张玄、何休、服虔、许慎、蔡玄等人;《文苑列传》包括杜笃、王隆、傅毅、刘毅、苏顺、刘珍、王逸、张升、刘梁、侯瑾、高彪、张超等人;《独行列传》包括谯玄、李业、刘茂、范式、李充、范冉、赵苞、王烈等人;《方术列传》包括任文公、郭宪、王乔、李合、樊英、公沙穆、樊志张、韩说、华陀、徐登、费长房、蓟子训、左慈、上成公、甘始等人;《逸民列传》包括向长、逢萌、王霸、严光、井丹、梁鸿、戴良、高风、法真、庞公等人;《列女传》包括鲍宣妻、王霸妻、姜诗妻、曹世叔妻、乐羊子妻、孝女曹娥、刘长卿妻、皇甫规妻等。(关于合传的论述详下文)另有一类合传是宗室成员,一般是以一代或几代宗室合为一体记述。不过东汉许多小皇帝很少有自己后嗣,所以宗室成员记录在案的并不十分多见,主要有刘、刘兴、刘良、刘祉、刘歙、刘赐、刘顺、刘嘉等人,这些都属于刘秀的长辈或同代人;刘强、刘辅、刘英、刘康、刘苍 (苍子尚)、刘延、刘荆、刘衡、刘焉、刘京等10人均系刘秀之子;刘建、刘羡、刘恭、刘党、刘衍、刘畅、刘昞、刘长系明帝之子; 刘伉、刘全、刘庆、刘寿、刘开、刘淑、刘万岁等系章帝之子; 刘胜系和帝之子。
以上是 《后汉书》有关人物列传的部分。除此之外,还有东汉时期诸族诸国的传记,该书依次分为 《东夷列传》,包括夫余、挹娄、高句丽、东沃沮、涉、三韩、倭等国; 《南蛮西南夷列传》有巴郡南郡蛮、板楯蛮夷、西南夷、夜郎、滇、哀牢、邛都、莋都、冉駹、白马氐等;《西羌传》包括羌无弋爰 、滇良、东号子麻奴、湟中月氏胡等;《西域传》包括拘弥、于阗、西夜、子合、德若、条支、安息、大秦、大月氏、高附、天竺、东离、栗弋、严、奄蔡、莎车、疏勒、焉耆、蒲类、移支、东且弥、车师等; 还有 《南匈奴列传》和 《乌桓鲜卑列传》等。这些列传所包括的大大小小国家 (这里的 “国家”是指当时的独立政权)和居落共计46个。大体上概括了当时人们所能了解到的周边和世界情况,当然这里边也有程度上的不同,例如匈奴人的活动,范书用了整整一卷详尽记述,这是因为匈奴与汉代关系密切,双方之间的和战往来很频繁,而匈奴人早在先秦至秦和西汉时就已与中原打交道,故范书所依据的资料亦较丰富;而诸如东离国、栗弋国、严国这类限于文献和其国力等条件,就只能简而言之甚或语焉不详了。总的来讲,范书列传几部分在上面都已涉及到,以人物为主体,兼及外族和外国。在人物当中又以政治上、军事上表现突出者为详尽,这也是历来的传统,因为这些人的活动直接与当朝政权发生联系,在以政治为中心的中国古代社会,一切与此有关的人物自然在文献上就能得到比其他方面人物为多的反映。当然,综观后汉列传,有关经济、文学、艺术、科技乃至社会各方面的代表人物也均有不同程度的记载,而上述这些,对于今人认识和了解东汉社会都是价值很高的第一手资料。
关于 “志”。纪传体史书中的 “志”是记载典章制度的汇编。最早也始于 《史记》,不过 《史记》称为 “书”,至 《汉书》时改为“志”,此后便延续下来,成为今人了解历代各种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艺术制度建置等方面最集中的资料。《后汉书》无志,范晔生前曾托嘱谢俨续成,谢俨完成了大部,但谢氏旋又受范案牵连,余下几志就此搁置。按前文所述,已完成的几个志有 《百官志》、《礼乐志》、《舆服志》、《五行志》、《天文志》、《州郡志》等,而这些在后世陆续散佚,难以知晓了。今本即司马彪《续汉书》志文,这已如上述。司马彪,《晋书》有传,上文已详,不赘述。他所作的八篇志是: 《律历志》、《礼仪志》、《祭祀志》、《天文志》、《五行志》、《郡国志》、《百官志》和 《舆服志》共30卷。而这八志,也是司马彪综合采纳前人的研究成果整理而成的。据刘昭 《后汉书注补志序》谓: “司马《续书》总为八志,律历之篇仍乎洪、邕所构,车服之本即依董、蔡所立,仪祀得于往制,百官就乎故簿,并籍据前修,以济一家者也。”(载 《后汉书》后) 依上文可知,司马彪前人自东汉以来便有刘洪、蔡邕撰出了 《律历志》. 谯周亦在胡广、蔡邕基础上完成 《礼仪志》,张衡、应劭、董巴等人也撰述了 《天文》、《五行》 诸志。司马彪正是吸收了上述成果。
《律历志》。《史记》列为 《律书》和 《历书》,《汉书》合为 《律历志》,司马彪延而不改。全志分为3卷。上卷包括“律准”和“候气”,记述音律,“然后幽隐之情,精微之变,可得而综也”。(见 《后汉书·律历志上》) 中卷是有关东汉历法家的对当时历法的论述,有 “贾逵论历”、“永元论历”、“延光论历”、“汉安论历”、“熹平论历”和 “论月食”几部分。下卷系 “历法”,即理论上的总结。
《礼仪志》。《史记》为 《礼书》,《汉书》为 《礼乐志》。《礼仪志》亦为3卷。礼仪在封建社会有其重要的作用,司马彪说得很明确:“夫威仪,所以兴君臣,序六亲也。若君亡君之威,臣亡臣之仪,上替下陵,此谓大乱。大乱作,则群生受其殃,可不慎哉! 故记施行威仪,以为 《礼仪志》。”(《后汉书·礼仪上》)上、中二卷记载了当时的月令及其相应施行的规仪,下卷则特别谈到丧礼。中国人自古很重视死亡,不同等级和身份的人所施行的礼仪不同,但因受宗法传统和文化的影响,上至天子,下至平民,对于死丧的安排,自古便形成了一套程序。在封建社会当中,皇帝的丧事便成为一切的中心,死后陵墓的大肆兴建很能体现这个观念。
《祭祀志》。《史记》无此志,有《封禅书》,内容与此有些相似; 《汉书》有《郊祀志》。该志亦分3卷,主要包括 “光武即位告天”、“封禅”、“北郊”、“明堂”、“宗庙”、“社稷”等内容,是有关东汉一朝帝王君主祭祀天地等活动。这实质上是封建国家实行的礼仪。其目的是通过这些活动来体现以皇帝为主的统治阶级行为的合法化,以被全社会所承认。祭祀活动,也是自古以来深受人们所重视。孔子在《春秋》就曾明确说道国家大事唯有戎与祀。“祀”即是对祖先、长辈的崇拜,演化发展成为下对上、臣对君、子对父、贱对尊的一整套礼仪规范。在封建社会里,这套规范又贯以社会的涵义,成为维系国家各种关系的工具和手段。
《天文志》。《史记》称《天官书》,《汉书》改《天文志》。《后汉书》此志分3卷,主要记述东汉一朝天体运行及年月日星辰变化等情况。司马彪说: “观象于天,谓日月星辰。观法于地,谓水土州分。形成于下,象见于上”。(《后汉书·天文上》)这部分内容对于今人了解研究东汉一代的自然现象和节令时月等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五行志》。《史记》无此部分。司马彪分为6卷记载,反映人类和自然界中的各种怪异而当时人不能解释的问题,如淫雨、讹言、灾火、大水、雷电、地震、山崩、地陷、大风、疾疫、日月星辰的变化等等。这部分内容十分庞杂,但对于今人了解东汉的自然和人类社会状况有极重要的参考价值。可视为 《汉书·五行志》 的续篇。
《郡国志》。《史记》无此,《汉书》称为《地理志》。司马彪在此志开篇即云:“《汉书·地理志》记天下郡县本末,及山川奇异,风俗所由,至矣。今但录中兴以来郡县改异,及 《春秋》、三史会同征伐地名,以为 《郡国志》。”这话讲得已很清楚,《郡国志》主要记述东汉一朝的地理接续汉志。全志分为五卷,以司隶和豫、冀、兖、徐、青、荆、扬、益、凉、并、幽、交等12州为序,下分郡、县记载建置、方位、地形状况、人口、城址遗物及风土人情等内容。
《百官志》。《史记》、《汉书》均无此志,但二书有各种官吏王侯表,特别是《汉书》有《百官公卿表》可与此相对应。在正史里,《后汉书》始列《百官志》,后世较大部头的正史书中均相继不改。全志分为5卷,上至太傅、太尉,下至州县小吏,基本上将东汉一朝的官僚体系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司马彪说:“凡置官之本,及中兴所省,无因复见者,既在《汉书·百官表》,不复悉载。”(《后汉书·百官一》)其重点是放在东汉一朝。以“太傅”为例,其文曰:“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这段引文,先是介绍官名,人数,然后记述其职掌。接下来是从东汉光武帝刘秀讲起,叙述在汉一朝的演变。其他官吏的记述与此大同小异。
《舆服志》。此志《史》《汉》均无,在正史里首次出现,但是不是司马彪首创,目前因材料所限尚难断定(今残本诸家后汉书均不见此志)。司马彪撰写此志,是因为春秋战国之际礼制大坏,“奢僭益炽”,“竞修奇丽之服”“以相夸上”,秦汉立国后,舆服之制草创,分锡百官,“故撰《舆服》着之于篇,以观古今损益之义云”,其目的则在于维护“上下有序”、“尊尊贵贵,不得相逾”的局面。(《后汉书·舆服上》)全志分为3卷,系统列述了皇室百官的车服仪马穿戴情况,叙及先秦西汉,详于东汉,为后人了解封建社会早期的车马服饰提供了较为丰富的资料。
以上即为司马彪的八志,与前史比较起来,八志自有其优点和独到之处,同时也存在着缺点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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