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晋南北朝以至于唐初,史书的体裁大致不出纪传与编年史两种形式,这主要是由时代风尚所造就的缘故。在隋唐以前,社会政治主要为世族门阀地主的政治形态,十分注重门第观念和对人物的品评,并且成为风气,史着也相应注意对人物的品议,纪传体是比较适合这种要求的。隋唐时史风虽有变动,但这种风气的余绪尚有影响。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由于史迁与班氏的影响,两书开创了后代的史风,也为纪传体的确立立下了不朽功劳,史家争相仿效,促使纪传体发展成熟。事实上,纪传体裁也确实比较利于史实的叙述和史的阐述。
唐初所修诸史书,就是使用的纪传体裁,显然是受到这个背景的影响。
李百药写 《北齐书》使用纪传体,还有一个十分实际的原因,既他是承父旧书而修,而其父李德林的 《齐史》正是采用的纪传体裁,从修纂方便的角度讲,他自然会沿用而不予更改的。
自班固《汉书》确立了纪传体裁的史书形式以来,史书一般均由纪、传、表、志几个部分构成,有些稍有遗落,或缺表,或缺志。李百药 《北齐书》仅有纪、传两部分,没有表和志。没有志的原由,现在可从其他史籍记载中得到,既唐贞观年间修各史时,虽各有专责,分别撰写,但统称之为 “五代史”,志的部分是另外统一撰纂的,称为 “五代史志”,后来各史单行,“五代史志”也就独附于 《隋书》之后了,也就是今天所见到的 《隋书》志的部分。
《北齐书》共有纪8卷:
神武本纪 2卷 文襄本纪 1卷
文宣本纪 1卷 废帝本纪 1卷
孝昭本纪 1卷 武成本纪 1卷
后主、幼主本纪 1卷
共有列传42卷:
皇后列传 1卷 诸王列传 1卷
诸臣列传 29卷 儒林列传 1卷
文苑列传 1卷 循吏列传 1卷
酷吏列传 1卷 外戚列传 1卷
方伎列传 1卷 恩幸列传 1卷
由以上标目,李百药在利用纪传体裁时没有什么独创的内容,在形式上是以继承为主导的。除标目以外,涉及到体例的还有传赞、论,据刘知几《史通》卷4《论赞篇》,李百药的《北齐书》在各纪、传后均附列有论、赞,论称“史臣曰”。论赞大致简括纪传内容,评议纪主、传主得失荣辱。使用论赞的方式,也是承续前人对纪传体的发展。在列传的编次上,《儒林传》、《文苑传》、《酷吏传》、《循吏传》、《恩幸传》、《外戚传》、《方伎传》等7个类传,传后原也有论赞,传前有序。序简述作传思想,作传准则等内容。类传前列序,也不是李百药的独特发明,是袭自前人已有的创例。
总言之,李百药在体裁上承续了前人,没有独特的创制和发展。
涉及到编纂方法的,主要有断限、例等几个方面。在断限问题上,李百药写 《北齐书》没有从北齐建立时写起,而是上溯到魏的晚期,即从高欢、高澄擅政开始述起,分别有 《神武本纪》和 《文襄本纪》,神武既是高欢的谥号,文襄为高澄的谥号。选择从这两人写起,是由于他认为:“高祖(高欢庙号)定四胡,威权延史”,而高澄于 “迁邺之后,虽主器有人,号令所加,政皆自出。” (《北齐书》卷4 《文宣纪论》)这种断限的方法也是沿用前人之例,但也受到其父李德林的影响。李德林在北齐时期曾参预阳休之与魏收就 《齐书》断限的争论。当时阳休之主张以北齐文宣帝高洋的天保元年 (550)为断限的起始点,而魏收则主张从魏武定二年 (544)算起,这时恰为高欢与司马子如、高隆之、孙腾诸辈在晋阳结为势力的时候,号为“四贵”,权势熏灼内外,也就是高欢势力初建时期。李德林曾接受魏收的谘询,站在他的一边,支持魏氏的断限主张,中之曰:“大齐之兴实由神武帝……史者,编年也。……若欲高祖事事谦冲,既须号令皆推魏氏,便是魏编年纪魏帝,此既魏末功臣之传,岂复皇朝帝纪者也!”(《隋书》卷42《李德林传》)李百药接受了这种看法,在他承继父业,再修《齐书》时,遵循了这一断限主张。
例,据《史通》卷4《序例篇》,李百药作 《北齐书》时似立有例,其所引李百药所书例有“人有本字行者,今并书具名。”一条,又斥其书与例不合。查今存《北齐书》中并无违例情况,而李百药所书之例今又不存,因此难以通晓其实际情况。不管怎样,李百药写《北齐书》有例是应肯定的。《史通》为例下的定义范畴是: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卷4 《序例篇》)也就是说例是史书编纂方法应遵循的原则,有例才能使所书有所归依,有例才能体现史意。李百药有史例,说明他对史事的处理是相当有条理,相当内行的。但在这方面,他也只是沿用了前人的创见,并非独创。
《北齐书》 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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