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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学史的概念与对象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阅读:453 评论:0

中国史学史是以中国史学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现行专业目录中属于一级学科“历史学”下“史学理论及史学史”二级学科的一个分支和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原来并没有“史学史”这一概念,它应该属于外来词,可能从英文Historiography、俄文Историоrрафuа、法文Historiographie或德文Historiographie之类的词汇中翻译过来的[1]。“中国史学史”这一中文名称,是胡适在1924年发表的《古史讨论的读后感》一文中最先提出来的[2],梁启超在1926—1927年间则提出了“史学史”这一概念并将之作为学术体系进行了讨论,此后逐步形成了中国史学史的学科体系。

中国史学史研究的对象,就是中国史学的历史,即中国史学产生、发展、衰微和新生的历程及其相关的各种事象,包括中国史学的著作及其类别(如官修正史、州郡方志、民间野史、纪传体、编年史)、作者及其流派(如史官史家、浙东史学、乾嘉考据学)、观念与思潮(如微言大义、直书、曲笔、正统观、经世史学、新史学)、修纂机构与管理制度(如史馆、实录馆及其管理制度、野史控制和史学政策)等诸多方面的兴衰起落和起承转合。归纳起来,它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史学观念与思想。中国的史书都是在不同观念的指导下撰写成的。先秦的巫史观和神意观,秦汉以后的正统观、英雄史观,近代的人民史观和唯物论等,都是中国史学史研究的对象。李大钊的《史学要论》首先将史学观念纳入史学史的研究范围,肖澄《中国古代史学思想发达史略》[3]、洪诚中的《史学观念之变迁及近代史学对历史之解释》[4]、徐文珊《中国古代的历史观》[5]等论文接着跟进。近年来饶宗颐对中国史学中的正统论、吴怀祺等人对中国史学思想史进行了整体性和大规模的研究,使史学观念与思想成为史学史重要的研究对象。

中国史学的发展规律和基本特征。史学属于意识形态,是对社会存在的客观反映,因此史学的发展规律便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反映。比如,在原始社会,社会生产力低下,时代的中心问题是人的进化,因此当时的史学以口耳相传的神话形式反映这一时代命题,保存了女娲抟土为人、燧人氏钻木取火等远古传说;在奴隶社会,各部落活动范围扩大,引起部落冲突和军事战争,战俘被迫沦为奴隶,因此当时的史学便记载和反映了军事战争的主题,如《尚书》、《逸周书》、《左传》、《战国策》等史书,均以战争为主题;在“封建”社会,政治统治成为社会控制的主流,战争成为政治的继续,因此史学便以鉴戒的形式,为统治阶级提供治乱兴衰的依据,出现了《资治通鉴》、《纲鉴易知录》和“二十四史”等以鉴戒为主题的史书;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成为操控社会的无处不在的手,因此史学便以经济为主题,探讨各阶级在不同的经济利益下的生产与关系,马克思主义史学应运而生,并在民国以后迅速在中国传播和发展。中国史学史的发展规律还包括,一定时期的史学与当时的学术文化之间所必然产生的联系。比如史家撰著时,一定会把自己的政治思想、哲学思想渗透进史书中间,同时也肯定会流露和表达出自己的文采和才能,因此史学必然会与哲学、政治思想、文学等产生密切的联系和相互影响。史学本身也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史学的发展除与当时的社会文化发生关系外,还与自身的传统有本质的联系。它既继承前人的史学思想,也对后世的史学产生影响。长期继承性的发展和规范性的遵守,使中国史学日趋定型,形成自己的发展道路和独特面貌。中国连绵不绝的正史,前后相继,形成了包罗政治、经济、思想、科技等内容的特色,从而形成了中国史学的重要特征。正史还在关注少数民族和外国的历史上形成了自己的传统,也成为中国史学的基本特征。

历史学家及其家学渊源和学术流派。中国史学史对历史学家的研究,包括官方史学工作者(史官)、民间史学家和地方史志学家。司马迁、班固、陈寿、范晔、王世贞、张廷玉等著名历史学家都是中国古代史学史研究的对象。历史学家的产生,常常是家族传统和地区文化土壤孕育的结果,因此史学家家族或家学渊源也成为史学史研究的重要对象。中国传统世袭史官的制度,使古代比较专业的文史星历知识得以子承父业地传承下去,从而形成了影响深远的“世家修史”的史学传统。春秋齐太史兄弟三人便是世守“史官”,西汉的司马谈和司马迁父子,相继为汉政府的太史令,子承父志地撰成了千秋流芳的《史记》。此后,父子不一定相继担任史官,但子承父志修纂史书的传统,则一代一代地流传了下来。如东汉的班彪及其子班固、其女班昭,便共同完成了著名的《汉书》。后世对父子世代相续修史的传统,颇为崇奉,元翰林国史院检阅官袁桷在《修辽金宋史搜访遗逸条列事状》称:“昔司马迁、班固皆以父子相传,遂能成书。刘知幾、刘��、刘赞咸以家世旧闻,撰成《史通》。”[6]后世偶有世守史官的例子,则更为人津津乐道。如南宋洪迈家族就是如此。孝宗乾道二年,洪迈除起居舍人,“三年,迁起居郎,拜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仍参史事。父忠宣(洪皓谥)、兄适、遵皆历此三职,迈又踵之”[7],以此为人所艳羡。地区文化土壤则孕育出史学流派,如浙东学派、常州学派和湖湘学派。这种家学渊源、家族传统以及史学流派,也是中国史学史的研究对象。

历史著作。是历史学家撰写成的有关中国历史的著作或史书。中国传统史书,依据其史料来源和史学家社会环境的不同,分为国史、野史、方志、笔记等;依据其体裁和内容的不同,分为编年、纪传、典章制度、纪事本末等。国史以历代实录或纪传体国史为代表;二十四史中的绝大多数便是在国史基础上编纂而成的,被称为正史。野史是在野的文人或学者,依据道听途说或其他非官方史料撰写而成的史书,代表作如《汉武故事》、《枝山野记》、《明武宗外记》等。方志既有全国性的一统志,如《大元一统志》、《大清一统志》,也有各省各府各州县的地方史志,如《湖北通志》、《长沙府志》和《祥符县志》等。笔记是文人随手所记的所见所闻,有点新闻的意味。这些史书浩如烟海,成为中华文明的真实记录,同时也成为中国史学史研究的重要对象。

历史编纂学。是有关史书编纂的学问和传统,比较注重史料与体裁的合理搭配和优化效果,同时也注重以特殊的语言和恰当的体裁来反映政治主题,如孔子以微言大义改编《春秋》,后世以纪传体和实录体来突出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中国传统史书便是在历史编纂学的指导下,一部部地编修出来的。因此刘节认为史学史应以历史编纂学为主,而以历史哲学为辅。史学史的主要任务在于把历史编纂学的发展史写出来。

史学修纂机构与管理制度。史书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和一定的机构中修纂出来的,官史和国史都是由政府开设专门机构——史馆或实录馆等来编撰的,有的史书则由官员或富户延请书生或幕宾开馆纂修。官史修纂机构有政府制定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幕府修史也有自己特有的修纂规矩。以上都是中国史学史研究的对象和内容。

标签: 中国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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