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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宗教改革·推进改革的反复斗争与初步胜利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3日 阅读:104 评论:0

亨利八世时期的改革已引起巨大的社会震撼。没收和抛售教会与修道院土地大大刺激了圈地运动、养羊业、呢绒工业和出口贸易的发展,加上物价飞涨,货币贬值,从中获利的新兴贵族和富裕农民开始形成了一个有经营资本主义农业倾向的乡绅阶层,而手工工场和各种商人贸易公司的发达也使新兴资产阶级的势力逐步形成。破产农民、手工业工人、流浪贫民的人数日益增加。经济社会的变革使各阶层思想活跃起来,除路德派外,新兴的慈温利,加尔文教派和激进的再洗礼派等也传入英国,只是为了加强专制王权而进行的教会改革已不能满足这些人的要求。亨利八世在统治末年就满怀恐惧地说,在每个小酒店和小旅舍都充满对于上帝教义的争论和各种宣传,应当禁止妇女、手工艺人、学徒、雇工、仆人也广泛研读《圣经》这种情况。但是要制止这种倾向是办不到的,辅佐年幼爱德华六世的新贵就决心掌握改革的主动权,进一步巩固自己的权力与财富。1547年在克兰麦发布的训令中首先提出了人因信仰得救的明确主张,否认圣礼是得救的唯一途径,给予俗人和教士同样领酒和饼两种圣餐的权利,并要求进一步废除偶像崇拜。以此为理论根据,议会通过法令解散了两千多个属于旧行会与贵族私产的祈祷堂,又没收到一大笔土地财富,落入新贵之手。1549年,议会通过了第一个《宗教划一法》,颁行了由克兰麦制定的第一祈祷书,规定必须用英语举行祈祷礼拜,采用了某些新教教义,对不遵行的教士则处以罚款、监禁的制裁。这次改革激起了两场暴动,一场在英国西南部保守地区,一些反改革的贵族、教士利用了落后农民对强迫改变传统宗教习俗的不满。另一场却是在发达的英国东南部爆发的凯特起义,起因于农民们不满新贵利用改革圈占土地,垄断工商业,大肆压榨盘剥。起义虽被镇压, 但掌权的萨姆塞特公爵却因而倒台。 新掌权的诺森伯兰公爵进一步推进改革,于1552年议会通过了第二个《宗教划一法》,颁布了克兰麦制定的“第二祈祷书”,完全废除了罗马教会保留下来的教义教规,如认为圣餐是教士将酒和饼化为基督血肉的“化体说”,教士独身,教堂的圣坛与教士的圣衣,弥撒献祭,涂圣油和划十字的仪式等全被禁止。推动这个重大改革的,是数十年来经宗教改革教育成长起来的一批著名教士与学者,如拉替麦、里德利、胡珀等,他们深受路德、加尔文、慈温利等教义的影响。在1553年又由克兰麦主持制定了《四十二条信纲》,明确规定英国国教会的各项教义教规,接受了路德“唯信仰得救”和加尔文“上帝预定选民”的思想;仅保留洗礼与圣餐两项圣礼,“圣餐”由教士俗人同领酒饼,其意义是对基督的追念而非基督血肉的化身;只奉上帝基督圣灵三位一体,否认对圣母、圣徒、圣物的崇拜;否认炼狱存在和忏悔的意义;以圣经为信仰的唯一根据,否认罗马教会与其神学家制定的教义教规;教士可以结婚。但英国国教会与其它新教教派的显著不同之处,是奉国王为最高首领,但国王之权主要是行政司法权,无权干预变更宗教礼仪。主教教阶制也保留下来,其权力来源是自上而下封授,并非来自教徒的推举拥戴,这充分反映了英国国教会为专制王权服务的特点。教士虽不再是“神品”,但享有从王权而来的剥削、监督、镇压民众的特权,并保留了象征这些特权的授职、服饰、仪仗等。这成为英国国教会与更为激进的改革教派长期斗争的分歧焦点。

议会制定了更严厉的法律来推行改革,教俗人士凡不遵守宗教划一法者均严惩不贷。但是诺森伯兰公爵等掌权者却一心想从改革中进一步谋取权力财富,而忽视处理新的社会经济问题。改革派中有识之士如拉替麦等曾大声疾呼,谴责当权者只知圈地而不顾流浪农民的死活,只知没收教产而使许多学校与教育、慈善事业无法维持,只知从货币贬值中取利而不顾物价上涨的危害等,但并未引起重视。1553年爱德华六世夭折,按继承法由亨利八世第一个王后之女玛丽继位,玛丽当然是拥护罗马教会的,于是诺森伯兰公爵就把自己的儿媳珍妮·葛雷扶上王位,以图继续掌握大权。于是反改革的贵族、教士充分利用了民众对诺森伯兰公爵的不满,只九天便推翻了珍妮·葛雷,使玛丽成为英国女王。

玛丽出于个人私怨,全力拥戴罗马教会与母后所属的西班牙王室,成为反改革势力的有力工具。许多长期失势的旧贵族与高级教士重新上台,第一步撤销了爱德华六世时的改革法案,使教会恢复到亨利八世时的状况,然后玛丽便与英国在对外经济与政治竞争中最主要的对手西班牙王太子腓力二世结婚,并奉腓力二世共为英国国王,完全违背了英国的民族利益。在1554年又撤销了亨利八世时的各项改革,重新使英国教会归属罗马教会,并恭请罗马教皇遣回旧贵族雷金纳德·波尔为教皇代表总管教会。但是反改革派却无力夺取新兴贵族、工商业者在宗教改革中得到的主要权益,议会要求女王与教皇代表承认宗教改革以来所有教职任命和法律判决是合法的,特别重要的,是所有拥有原来属于教会与修道院的土地和财富者,其财产权是合法的,不得受到侵犯与谴责。女王与教皇代表无力抗拒,只有认可。反改革派自知力量薄弱,便力图靠制造恐怖来维持统治,设立异端裁判法庭,大力搜捕改革派人士和信仰改革教派的下层民众,在伦敦、牛津等政治、工商业与学术中心公开处以火刑,四年间烧死300余人。但其效果却适得其反,大多数牺牲者坚强不屈,如拉替麦临刑时所说的:“今天点燃的这支蜡炬,将会长久不熄。”克兰麦则在临刑时首先自己烧掉了写过忏悔书的右手,宣布否认罗马教皇与罗马教会。许多下层民众更是视死如归。这使得许多民众改变了观点,认为新教徒才具有真正的信仰,而罗马教会则意味着外来势力强加于英国的野蛮残暴统治,在群众中掀起了抗议浪潮。而玛丽对外屈从的政策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使英国的呢绒出口受到西班牙的严重打击,为西班牙而同法国开战,丢失了在大陆最后的立足点加来。腓力二世对玛丽与英国国王尊号不感兴趣,一去不返。罗马教皇则因争端,将腓力二世和英国教皇代表雷金纳德·波尔开除教籍。玛丽的倒行逆施和罗马教会的势力,随着她于1558年的去世,一同在英国消逝。

在玛丽统治期间,许多改革派的教士与学者到大陆避难,集中于日内瓦、苏黎世、斯特拉斯堡等地,许多人直接与加尔文来往,受到加尔文教思想的很大影响,他们不但进一步了解了新教的教义教规,激进派对英国国教会的王权至上,主教制和教士特权更表示了反对意见。他们提出了教会和民众有权反抗违背上帝意旨的暴君,教会应由教徒民主选举的专职人员管理,取消主教教阶制和教士的一切特权,这些思想后来成为长达百年的清教运动的基础。激进的改革者组成了各种团体,与保守观点论战,并在英国进行秘密的宣传和组织活动,造成了很大影响。

玛丽死后,按继承法由亨利八世第二个王后安娜·波林之女伊丽莎白继位,虽然她并未急于作重大改革,但改革派与反改革派间的激烈斗争使形势刻不容缓。反改革派包括大多数主教、高级教士与一部分大贵族,他们甚至拒绝向伊丽莎白宣誓服从,罗马教会当然更认为伊丽莎白的王位是非法的,于是王权不得不再一次求援于议会和改革派的教士。从1559月1月至6月,在议会与宗教会议之间,议会下院乡绅、市民代表与上院多数高级教士和一些大贵族之间进行了激烈斗争。此时宗教改革与反宗教改革的营垒与理论均已形成,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改革派,由于他们代表新兴阶层,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得到拥护改革的广大民众特别是伦敦等英国发达地区的支持,王权也不得不主要依靠他们维护,最终获得了胜利。议会通过的《国王为教会最高统治者法》,明确规定国王对教会这种最高权力是由议会授予、规定和限制的,没有变更教义教规之权。接着通过了新的《宗教划一法》,基本恢复了1552年采用新教教义教规的“第二祈祷书”和宗教划一法,只是在女王希望达成妥协的调停下,又适应较保守者的要求才作了一些更动。同时对不遵行宗教划一法的教士俗人规定了较前严厉的惩罚措施,并成立了宗教高等委任法院具体实行。由此,拒绝服从宗教划一法的全部大主教和主教均被免职,重新任命所有的大主教和主教,新的高级教士中多数是曾在欧洲大陆避难的改革派教士。全国近万名低级教士也必须宣誓服从改革法案,只有约200人拒绝服从而被免职。1563年,新的宗教会议通过了英国国教会的《三十九条信纲》,基本上是以克兰麦的《四十二条信纲》为基础的。至此英国国教会的组织与教义教规完全确立。在此期间,伊丽莎白女王的政府吸取前两朝的教训,一是大力稳定币值,物价、工资和实施某些救济措施,较快地恢复了工商业的繁荣和社会生活的相对稳定;二是明确规定,除了违背《圣经》的基本教义并确有明证,不得指控任何人为异端,违者严惩。这为伊丽莎白时代英国的经济文化繁荣创造了条件。

英国宗教改革的进程也体现了英国封建社会开始解体,资本主义因素蓬勃发展这个过渡时期的特点。新兴乡绅与资产阶级为壮大经济政治力量,反对旧封建桎梏的斗争,与专制王权力图巩固对内统治、对外扩张的努力,在建立一个统一集权、独立强大、提高经济竞争能力和行政效率的近代国家上,取得了一致。而在探求新的思想,新的社会生活方式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方面,新兴贵族与资产阶级和力图摆脱各种剥削压迫的劳动群众也都具有空前的积极精神。宗教改革几十年反复斗争所造成的社会经济、思想文化方面的巨大震动,给英国开创了一种新局面。英国国教会只不过成为王权一个不得力的工具,再也不能严密箝制人们的思想与活动了,培根、霍布斯、莎士比亚、哈维、吉尔伯特才得以自由发挥才能,工业家、商人、海员才得以尽情施展他们的本领,而清教派继续推进宗教改革的斗争,终于导致了英国革命的爆发和北美殖民地的建立。这对于近代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由宗教斗争到宗教宽容,再形成自由民主的概念这个过程起到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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