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六至四世纪存在于雅典的民主政体,因其对希腊政治、文化及社会诸方面发展的巨大影响,以及它对研究不同国家政体、揭示世界各国历史发展异同的重要意义而吸引了十九世纪以来众多历史学家的注意。一百多年来,研究古代雅典民主的专著和论文纷纷问世,但是迄今仍有许多难于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在雅典能够产生民主政体,它的具体确立过程如何?这便是需要继续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
现在印欧语系诸语种的政治词汇中的“民主”,多源于古代希腊语中的“δημοκρατια”一词。“δημοκρατiα”由“δμοs”(人民、民众)和“κρατοs”(权力)两个词组合而成,直接意义是“人民的权力”。为了说明雅典民主产生的时间,古希腊史学家们已经对“δημ0κρατiα”一词何时出现作过详细考证,确认它于公元前五世纪上半叶在雅典首次使用。就古代的情况而言,制度先于反映它的名词出现。
在古代希腊的著作家中,关于雅典民主产生的时间即有不同说法。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4—425年)认为克利斯提尼为雅典人建立了民主政体。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84—322年)则说梭伦是雅典民主的奠基人。
十九世纪以来世界著名的古希腊史研究者中,不少人赞成希罗多德的说法。肯定亚里斯多德的意见的也不乏其人。有些人则把雅典民主的产生与公元前五世纪雅典海上霸权的建立和发展联系在一起。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对于在古代希腊存在民主政体的标志是什么,都有不同的见解。一种颇为流行的看法是,所谓民主,即主要由占公民多数的比较贫穷的公民操纵的公民大会左右一切。实际上,这是一种违反历史事实的、因而也是不科学的意见。
我们认为,古代奴隶占有制社会中的民主政体,是指由原始的氏族部落共同体演化而成的公民集体(现代的史学家一般称这种公民集体为“城邦”)中的大多数成员,按照一定的习俗或法律规定,确实拥有决定国家内外政策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实际权力,能够通过公民大会或民众法庭,对每个公民有关生命财产和政治地位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那样一种政体。
作为一种政体,民主的发生、发展是与国家的发生、发展紧密相连的。它必然受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一定的阶级构成、阶级斗争状况和传统风习所制约。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部目前仍有巨大指导意义的专门研究国家如何从氏族部落制度中产生的著作中,恩格斯写了《雅典国家的产生》一章。他指出:在雅典,“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民主共和国,是直接从氏族社会中产生的。”①
雅典的民主共和国究竟是怎样从氏族社会中产生的呢?
早期雅典的社会情况
考古发掘表明,在公元前第二千年纪的中后期,在现在雅典卫城所在地区,有过宫殿式建筑。也就是说,在当时的雅典可能已经出现原始的国家。
在公元前第二千年纪的最后一、二百年和第一千年纪的最初一、二百年,现今希腊半岛及其邻近地区发生过极其巨大而复杂的变革,其详情许多仍系科学之谜。从表面上看,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即迈锡尼时代的许多繁荣昌盛的文明中心连同它们的富有特色的宫殿建筑一同消失了。在雅典,宫殿建筑也不复存在。这一情况使我们面临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雅典在出现过国家组织之后,是否中间有过倒退,即曾一度退回无国家的原始社会。现有的史料还不允许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的回答。
可以肯定的是,长达数百年的动乱岁月对于雅典后来的历史发展,包括民主政体的产生,是有重大影响的。
第一,在那动荡不安、不同部落频繁迁徙的时期,雅典本地的居民是较少流动的,而且雅典成了接纳伯罗奔尼撒以及其他地区移民的一个中心。移民中有不少氏族显贵和手工业者。外来的氏族显贵和雅典原有的氏族显贵很快融为一体,这从希罗多德和修昔的底斯等人关于公元前六和五世纪雅典氏族贵族的谱系的记载可以判明。公元前十世纪以后雅典在制陶等手工业方面一度居于领先地位,说明外来的手工业者有利于雅典的发展。
大量移民的进入雅典及其与原有居民的融合,引起了社会组织方面的变化。氏族成员的成份变得复杂了,氏族组织发生了变化,总的说来显得松弛了。
第二,防御的需要促进了阿提加境内各居民点以雅典为核心的统一。至迟在公元前700年,雅典已经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在实现国家统一的同时,作为一种政体象征的雅典国王消失了,仅以王者执政官的形式残存于由九名执政官组成的执政官委员会之中。按照传说,在公元前682年,已经是由九名从氏族贵族中产生、任期一年的执政官组成的委员会掌管雅典的军事、政治、司法、宗教事务。其中,负责政务的名年执政官地位最重要。
氏族组织的渐趋松弛、王权的消失、氏族贵族中争夺执政官职位的斗争,雅典平民人数的众多,在一个特定有利的国内外环境中,这种种因素都有利于民主制的萌芽、发展。但是民主政体要取得胜利,还需要平民与氏族贵族进行长期的斗争。
梭伦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
从公元前七世纪下半叶起,雅典平民与氏族贵族的斗争达到了很激烈的程度。这里主要是受奴役的人民群众,首先是农民反对债务奴役的斗争。当权的若干氏族贵族,占有大量土地,残酷地剥削和奴役农民。无力偿还债务的人被卖为奴。债务奴役的盛行使雅典公民人数日减,公民集体内部矛盾日增。到公元前六世纪初,如何处理债务奴役问题成了关系雅典国家盛衰的头等大事。
公元前594年,出身氏族贵族家庭但与广大平民有密切联系的梭伦当选为执政官。亚里斯多德在《雅典政制》中说,梭伦被斗争双方选为“调停人”,“他以仲裁者身分,代表每一方与对方斗争,而后劝告他们共同停止他们之间方兴未艾的纷扰。”
梭伦采取的缓和平民与氏族贵族矛盾的最重要措施,便是颁布禁止债务奴役的“解负令”。按照这个法令,平民所欠的债务全部废除,再也不准以人身作抵押借债,由国家赎回因负债而被卖到外邦为奴的雅典人。
梭伦使每个公民都有参加公民大会并且选举公职人员的权利,只是在担任公职方面的被选举权,按照不同的四个财产等级而有显著的差别。他设立了由每个部落各派一百人组成的四百人会议,设立了每个公民都有权参加的民众法庭,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向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就自己切身利害的问题提出申诉。
梭伦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鼓励广大公民群众发展生产,既发展农业,又发展手工业。同时,他又奖励军功,规定由国家抚养阵亡者的遗属。
“解负令”以及与之相应的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和限制了氏族贵族的经济和政治势力,保证了以人数上占优势的从事生产劳动的中小所有者为主体的公民集体的稳定和发展。正是包括富人、并且以他们为主导,同时又包括广大中小所有者在内的公民集体的存在和发展,决定了雅典民主政体的存亡。公民集体内部,富者与一般公民的相互关系如何,对于民主政体的盛衰和具体表现形式,有极大的影响。
说到这里,我们要强调指出,一种政体的产生和长期存在,只能是适应一定社会经济条件要求的结果,不可能单纯是某个伟大人物意志的产物。在两千多年前雅典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民主政体的产生、发展,必然经历漫长曲折的道路,决不会一蹴而成。
被列为古代希腊“七贤”之一的梭伦,确实为雅典民主政体的建立作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奠基工作。但是,我们在肯定他的政治才能和功绩的同时,更应注意他的改革能够成功的历史环境。
公元前六世纪上半叶的雅典,是一个在公民内部既有富人和穷人之间的严重对立,又有大量氏族部落制度遗迹的原始国家。就人员和组织结构而论,原始国家和氏族部落在许多方面还是一致的。这里所说的氏族部落乃是指脱胎于原始社会现已构成国家基层组织的大小不等的公民集体,但在其中氏族贵族有巨大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与原始社会中的氏族部落制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由于财产和社会不平等引起的穷人和富人之间的斗争,无疑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因为无力还债的穷人随时有被卖到外邦为奴的危险。他们为废除债务奴役而进行的斗争,是为了使自己以及家庭成员不致沦为奴隶的斗争。
另一方面,除了氏族部落内部贫富之间的对立,还存在本氏族部落和众多其他氏族部落(或国家)的对立。本氏族部落全体成员、即公民集体的团结一致,是抵御其他氏族部落或国家的侵犯,保障全体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条件。
因此,在能够保障新生的奴隶主阶级可以保持并扩大其对奴隶和异邦人的剥削的情况下,原有的氏族部落内部贫富成员之间的对立和斗争,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得到调节和缓和。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在一定条件下废除公民集体内部的债务奴役。
公元前七世纪在包括雅典在内的希腊半岛兴起的以重装步兵为主力的公民兵制,促进了富有公民和较穷公民结成利益与共的集体。因为,在这种军事制度中,广大的公民群众是军队的主力。
可以从本氏族部落以外不断得到奴隶是这种公民集体存在的又一个重要条件。就雅典的具体历史情况而论,从公元前七世纪起,奴隶的主要来源是购买外族人为奴。这种奴隶制度是与各个地区原始社会瓦解的速度不同,又是与商品货币关系的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密切联系。
我们应该充分肯定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对雅典民主政体发展的影响,但决不能把它夸大到不适当的地步。譬如说,断言雅典的民主政体是由于发达的商品货币关系决定的,或者说,雅典民主政体的确立是由于新兴的工商业奴隶主阶级领导农民与占有土地的氏族贵族斗争的结果。这些论断都不符合历史实际。
在古代奴隶占有制社会中的民主政体,与近代以来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政体是有本质差别的。在古代雅典,民主只可能是公民集体内部的直接民主,不可能是近代的地域国家的公民的代议制的民主。
当雅典民主政体萌芽的时候,雅典还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就是在公元前六至四世纪雅典民主政体存在的整个时期,公民权与占有土地都是密不可分的。在公元前六和五世纪,商品货币关系在雅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雅典国家的对外扩张,而对外扩张又是与公民集体的团结和强大休戚相关。
还应该强调指出,公元前五世纪雅典的对外扩张,是与反对波斯人的侵略的历史性胜利结合在一起的,五世纪雅典民主最繁荣时期的主要经济支柱是剥削提洛同盟中的盟邦。
商品货币关系对于雅典民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商业的发展能给雅典公民中比较贫穷的阶层提供一定的生活来源,而公民职业和谋生手段的多样化,有利于维持公民集体的稳定,有利于限制和削弱以占有土地为主的富有公民对贫穷公民的控制。
有趣的是,公元前四世纪商品货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了雅典公民集体内部矛盾的加剧,从而动摇了雅典民主政体的基础。
梭伦改革以后雅典民主的发展
在梭伦改革之后,雅典公民不同集团之间的斗争并未终止。经过长期的纷争,于公元前560年建立了庇西特拉图的僭主统治。庇西特拉图两度被逐,但时过不久又东山再起。他死后,两个儿子继任僭主,直到公元前510年被推翻。实际延续了三十多年的僭主统治,对于雅典民主的发展有多方面的影响。
热衷于巩固本人及家族统治的僭主,虽然在许多方面保存了梭伦建立的有利于民主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但实际上他把国家的主要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但是,为了消除来自当时经济上最强大、政治上最有势力的反对力量——氏族贵族的威胁,庇西特拉图与敌视他的氏族贵族间进行过激烈的斗争。他放逐了其中的一些人,没收过部分政敌的土地。这种斗争,进一步削弱了氏族贵族的经济和政治势力。在经济方面,庇西特拉图采取了一系列帮助贫苦农民、促进工商业发展的措施,例如发放农业贷款,与当时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建立友好关系,积极向爱琴海通向黑海的商路要冲处扩张,等等。虽然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扩大自己政权的社会基础,但客观上巩固了中小所有者的经济地位。这一切,从长远看,都有利于民主制度的发展。
但是,作为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基于个人权力的僭主政治与民主是格格不入的。所以,僭主政治终于在广大普通公民群众以及持反对态度的氏族贵族的共同斗争中垮台了。
在雅典,推翻僭主的斗争曾经得到斯巴达的帮助,但是接着而来的斯巴达对雅典内政的干涉,激起了雅典人的强烈反抗。因而,僭主统治的终结与爱国主义和民主精神的高涨接踵而来。正是在这种形势下, 克利斯提尼于公元前508年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使雅典的民主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氏族贵族不同集团、不同家族间争权夺利的斗争,在僭主被推翻之后,十分明显地成了雅典国家不安的根源。斯巴达与某些氏族贵族勾结对雅典内政的一再干涉,唤醒雅典人加强公民之间的团结。将近一个世纪内经济的迅速发展引起的居民的频繁迁徙,加上向外大量移民,使得按原来的氏族部落组织进行政治活动很不方便。以地域原则来组织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已经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在克利斯提尼改革之前某些在一定程度上以地域原则代替氏族部落原则的措施(例如设置舰区、按舰区征集军队、设立巡回法庭、设立全国性的节日庆典),由于政治、经济发展及梭伦、庇西特拉图家族的一些措施造成的雅典城在阿提加的中心地位的大大加强,都为以地域原则代替氏族部落的血缘原则作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准备。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克利斯提尼提出的以按地域原则组建的德莫斯作为国家政治、社会生活基层单位的意见,得到了雅典公民大众的支持。
所谓德莫斯(δ
μos),在广大农村,大体相当于一个自然村,而在雅典城内则相当于某个街区。但它不是单纯的邻里组织,而是一个有自己的民选权力机构、一定的公共财产和政治、社会、宗教活动的雅典公民之间的组织。德莫斯的首要任务是按整个国家的统一规定,登记境内的公民,积极参加审查和授予公民权的工作,解决有关公民权利、义务方面的问题。这样一来,就基本上消除了氏族贵族通过氏族部落组织从政治上控制同一氏族的成员的机会。原有的四个血缘部落和胞族组织仍然存在,但不再作为政治和军事组织,主要作为宗教祭祀和血缘氏族成员之间的社会组织。以德莫斯为基础,建立了十个地区部落。每个地区部落内部又设三个三一区。在建立地区部落和三一区时,充分考虑了将原来血缘氏族部落聚居的地区加以分割,使之隶属于不同的新建组织。同时还注意到了加强雅典城在整个阿提加地区的中心作用问题。
按照克利斯提尼的提议,一些原来没有雅典公民权的移民被授予公民权,编入了新建的德莫斯中。
在全国推行以地域原则代替基于血缘的氏族部落原则的一系列措施,加上扩大公民队伍,这就大大地削弱了氏族贵族在各方面的势力和影响,加强了普通公民群众的地位和作用。新建的各种政治和社会组织,又大大便利了公民积极参加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从而不断增强公民之间的团结。这一切都成为推动雅典民主政体进一步发展的强大动力。
按照新建的德莫斯和地区部落组建公民兵,使得雅典的军事力量极大地加强。因为,不仅平时的操练变得方便了,公民兵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团结也增强了。
由每个地区部落各派一人组成的十将军委员会的出现,便是克利斯提尼改革的积极后果的一种表现。这个新机构的成员虽然基本上是由富有的公民担任,但是处于民主机构的严密监督和控制之下。
顺便说一下,在公元前六世纪末和五世纪初,雅典军队的主力还是重装步兵。与此相适应,有能力置备重装步兵整套装备的农民,在政治生活中起显著作用。在公元前490年的马拉松战役中,雅典的重装步兵表现出了良好的战斗素质。
地区部落取代血缘部落的另一重要后果是导致了克利斯提尼建立的五百人会议代替梭伦创建的四百人会议。它由每个地区部落各派出五十人组成,而在地区部落内部当选者经过抽签确定。随着整个公民集体政治活动的日益加强,五百人会议的作用便越来越大。它与公民大会及其他民主机构卓有成效、协调一致的活动,构成雅典民主的突出特征。没有五百人会议,雅典公民大会就不可能富有活力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寡头政体与民主政体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看为公民大会准备提案的机构是民主性质的,还是寡头性质的。因为,在古代希腊,公民大会是没有创议权的。
克利斯提尼和梭伦一样,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表面上,对原来由氏族贵族占据和控制的机构,无论是执政官委员会也好,还是由卸任执政官组成的战神山议事会(因在战神山开会而得名)也好,基本上没有什么触动。但是基于公民集体中中小所有者力量的加强和公民大会活动的增加,加上五百人议事会和民众法庭的设立以及它们权力的不断增大,相应地削弱了执政官的权力,削弱了战神山议事会的权力。尽管如此,雅典的氏族贵族仍然还有相当强大的政治力量。因为执政官委员会还是握有广泛执行权的重要机构,尽管它的成员由公民大会选举。而战神山议事会由于其成员的重大社会影响和这个机构名义上拥有的对全国政务和全体公民的监督权,具有巨大的权威。
公元前五世纪的头二十年,雅典面对波斯的侵略扩张,积极支援了小亚细亚诸希腊城邦反对波斯统治的起义,于公元前490年在马拉松战胜了入侵的波斯人,接着大力发展海军,以迎击可以预见到的波斯人的新的入侵。虽然由于史料不足,我们对这一战云密布时期雅典内政发展的详情不甚了解,但其基本发展倾向还是清楚的。
六世纪初以来国家经济的发展造成的对海上运输日渐严重的依赖,反抗侵略保卫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都要求集中很大力量建设海港,发展海军。
继克利斯提尼之后雅典的又一杰出政治家特米斯托克列斯(约公元前528—462年),对雅典当时的国内外形势有深刻的认识,推动雅典沿着使国家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和加强战备的方向前进。
公元前487年,在雅典实行了执政官选举方法的改革,在各地区部落中预选执政官候选人时,选举方法也由投票改为抽签,不仅第一等级的公民可以当选,第二等级的公民也可充任。这一改革使得执政官不再干预十将军委员会的活动,从而加强了十将军委员会的地位,有利于战备。这一改革也影响到战神山议事会成员成份的改变。
从公元前487年开始,特米斯托克列斯的政敌接连因施行陶片流放法遭到放逐,其中包括反对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阿里斯特伊德斯。
公元前五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庞大的雅典舰队的建成;公元前480年以雅典舰队为主力的希腊海军在萨拉米斯海战中的辉煌胜利;七十年代和六十年代,雅典海军在爱琴海以及色雷斯、小亚细亚的显赫战果;这一切,都使得雅典公民集体中最穷的第四等级,在军事和经济方面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他们的政治地位理应有所加强。但是,历史的发展远不是沿着直线进行,而是走迂回曲折的路。
亚里斯多德在《雅典政制》中谈到萨拉米斯战役之后雅典的内政时写道:“在大约十七年内,座落在战神山的议事会的成员们居于领导地位,政制依旧,尽管是在缓慢地走下坡路。”根据普鲁塔克等人的记述,我们知道,在希腊诸邦中红极一时的英雄人物特米斯托克列斯的政治地位在七十年代迅速下降,于472年遭到流放。坚决支持战神山议事会的客蒙成了七十年和六十年代雅典政坛的风云人物。
只是从六十年代中期开始埃菲阿尔特斯和伯里克利所领导的反对战神山议事会和反对客蒙的斗争,才使雅典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的过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场斗争,一方面是通过追究战神山议事会一些成员的不法行为,动摇公民群众对整个战神山议事会的信赖;另一方面则是揭露客蒙当时推行的亲斯巴达政策的错误,削弱他的政治影响。
公元前461年埃菲阿尔特斯领导下进行的政革,最终结束了战神山议事会左右国政的情况。根据公民大会的决议,战神山议事会仅仅保留了审判血亲复仇、放火和谋杀案件的权力,而将所有其他权力交给五百人会议和民众法庭。埃菲阿尔特斯因此而遭到暗杀。
虽然在埃菲阿尔特斯改革之后,雅典的民主政体还在继续发展和变化,但我们认为,这次改革标志雅典民主政体的最终确立。因为,从这时起,三个主要的民主机构,即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民众法庭,摆脱了执政官委员会和战神山议事会对他们的控制,独立自主地担负起处理雅典国家一切重大事务的责任。而在这三个机构以及其他从属于他们的民选组织中,包括了所有四个财产等级的雅典公民,各个财产等级的公民都能发挥一定的政治作用。
说到这里,我们需要简单地谈一下雅典民主政治的三个主要机构的相互关系。
首先应该指出,无论是公民大会也好,五百人会议也好,民众法庭也好,都是真正由公民群众按照民主原则在其中进行活动的权力机构,而且是雅典国家的主要权力机构。
在雅典的民主机构中,就其重要性而言,首推公民大会。但是,公民大会的活动和五百人会议密不可分。
在五百人会议中,各个地区部落选派参加它的活动的五十人,以地区部落为单位轮流值班。这种轮流值班的集体,我们称它为五百人会议的主席团。这种主席团负责召集、主持五百人会议,并且处理五百人会议承担的一些杂务。各地区部落值班的先后次序由抽签决定。公民大会的活动,按五百人会议中各地区部落值班的周期安排。一般情况下,在每一届主席团任职期间召开四次。
除因战争造成的紧急情况而破例召开的会议外,每次公民大会都有一定的议程,在会前通告周知。
每届主席团任期内的第一次公民大会的议程之一是,审查现任公职人员是否称职,并且对他们能否留任进行表决。就原则而论,雅典的每个公职人员,在每届主席团任期内都可能被罢免。
在这次公民大会上,还要讨论粮食供应、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第二次公民大会上,解决有关欠国家债款的人们的问题。再就是讨论授予公民权和恢复被非法剥夺的公民权问题。
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解决日常需要讨论的一系列问题。每次可以讨论三个关于宗教和祭祀方面的问题,三个关于对外政策的问题,三个其他方面的问题。
在第六届主席团的任期内,除了讨论上述各项事务外,还要就当年是否施行陶片流放法问题进行一次表决。
在通常情况下,选举公职人员的公民大会是在第六届主席团任期结束之后的一个根据占卜认为有好兆头的日子召开。
除了选举公职人员,公民大会的另一重要活动是审议和通过法律和法令。
凡年满二十岁没有因犯法而使公民权受到限制的公民,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就会上讨论的一切问题自由地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实行陶片流放法时用过的陶器残片,上面写的名字分别为:阿里斯特伊德斯、客蒙和特米斯托克列斯
五百人会议是公民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雅典国家政府职能的常设机构。它的成员由每个地区部落中年满三十岁的公民通过抽签选出。五百人会议中轮流值班的主席团,要从它的五十名成员中,通过抽签,每日选出一名执行主席。他的任职期限是一整个昼夜,不得延长,也不得在这届主席团的任期内再度当选。在他任执行主席的这一天一夜里,他是雅典共和国地位最高的公职人员。
执行主席必须和他所指定的主席团的三分之一的成员一起住在位于阿戈拉的圆顶厅内。他是保存国家金钱和档案的庙宇的钥匙保管者,又是雅典国玺的保管者。他负责召集并主持五百人会议。如果在这一天召开公民大会,他便是公民大会的主席。
除了节假日和宗教上认为不吉利的日子,五百人会议差不多每天都要开会。通常,五百人会议公开举行,任何公民在得到主席团允许之后,都可进入会场。
五百人会议的首要任务是为公民大会作准备,对于公民大会将要讨论的每个问题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雅典的法律规定,任何问题,如果五百人会议没有事先讨论过,公民大会不得触及。
五百人会议管辖的事务范围极其广泛,既有内政,又有外交;既有军事,又有文事。它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它是一个常设机构,是不间断地工作的。
雅典法律规定,凡年在三十岁以上的公民,只要不欠国家的债,没有被剥夺公民权,都可充任民众法庭的审判员。每年通过抽签,从年满三十岁以上的公民中选出六千人任审判员。
除了节日和举行公民大会的日子,民众法庭差不多每天都开庭。除了某些与宗教有关的杀害罪由专门的法庭审理外,民众法庭负责审理全部民事案件和大部分刑事案件。它还参预制订法律的工作。
除了前面已经讲到的雅典民主政治制度三个最主要的机构外,在雅典还有一批选举产生的负有各式各样任务的公职人员。他们的政治地位不同,任期也不完全一样。其中最重要的有十将军委员会和执政官委员会的成员。他们在任期结束时,都要向公民大会报告工作。
雅典的民主政体形成的过程中,虽然不乏杰出历史人物深谋远虑的印记,但总的说来,它既不是按照一定的政治理论,也不是依据某一党派的政纲建立的,而是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套颇为有效的制度和机构。民主形成的过程,就是公民集体中不同阶层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平等地参预国家管理的过程。
在雅典民主政体存在的整个历史时期,按财产多少把公民分成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公民被选举担任公职的权利不同的原则,始终保存。像将军这样重要的军职,还有掌管金钱的重要职务,历来由富有公民担任。执政官的职务,直到公元前457年才向第三等级的公民开放。但是从这以后,执政官委员会的性质已发生根本变化,它已成了雅典民主政体中掌管司法和宗教事务的一个重要机构。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不同的财产地位决定的政治地位的不平等就表现得更为明显。在公元前五世纪六十年代以前,一切公职都是义务职。当然只有不愁衣食、富有暇时的富有公民才能经常参加政治活动。不仅如此,普通公民中的一些人,就是经常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的活动也有困难。虽然由于史料不足,我们不能确知公元前六世纪末、五世纪初雅典的公民总数,但据现有资料推测,马拉松战役前后,大概有两万左右。可是,按照雅典的法律,只要有六千公民出席大会,像关于实行陶片流放法这样的重大政治事件,表决就算合法。有人认为,经常出席公民大会的,大概只有两、三千人。
再看看公民大会的进行过程,我们就可清楚地发现富有公民在雅典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向五百人会议提出议案以及在公民大会中积极论证某一议案的,通常都是富人,因为只有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研究繁杂的国内外事务,找出对策;只有他们能够花费大量金钱和时间,学习演说。一般的公民群众只能就已提出的议案进行表决。虽然表决权对于每个公民说来都是重要的,但表决权发挥什么作用,首先决定于就什么内容的议案进行表决。
我们在着重指出富有公民在雅典政治生活中的主导作用的同时,也应足够估计民主政体对于广大公民的重要意义。首先,按照雅典的法律,一切公职皆由民主选举,都要受公民大会的监督,只要公民大会认为他不称职,随时可以罢免。法律还规定,公职人员在卸任时要报告工作并接受检查,如有渎职或犯罪行为,要受到追究,直至被判处死刑。这样一来,任何担任公职的富人都不得不考虑人心的向背,不得不尊重民意。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统帅米尔提阿德斯、特米斯托克列斯和客蒙的盛衰荣辱,雄辩地说明,在雅典人心的向背有多么巨大的作用。再者,任何公民都有权向公民大会或民众法庭提出申诉。这一点也使富有公民不能随意欺凌一般公民。
在古代雅典公民大会中讨论的问题,通常都是与每个公民切身利害相关的,诸如和平与战争、祭祀、节庆、公民权、青少年教育,等等。这些问题,大多要求全体公民积极参预。例如,由于实行公民兵制,一有战争,出多少兵,由谁上前线,便是刻不容缓需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在那一切装备、给养由自己负责的时代,每个公民对这种问题的关心,不言而喻。因此,广大公民群众对这类问题有无发言权和表决权,情况是大不一样的。
正是古代公民公社的一系列特点,决定了每个公民对政治的关心,决定了民主政体的巨大历史进步意义。因为只有这种政体才能最大限度地使每个公民把整个城邦的利害看成自己切身的利害,用自己的才智,用自己的身躯去捍卫城邦。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理解古代雅典奴隶占有制社会中杰出的政治家伯里克利的话。他说:“有一些人,可以同时既关心家事,又关心国事。另一些醉心于其他事业的人,对于政治也不生疏。只有我们才是这样认为,一个不参加政治活动的人,并非无所事事,他乃是一个无用的人。正是我们自己讨论我们自己的举措,或者力图正确理解自己的行动。我们认为,言辞对于事业无所损害,相反,未经慎重讨论而行动才是真正有害。我们不同于他人之处正在于,我们敢于采取极为大胆的行动,并且在开始前深思熟虑。”公民大会中不同意见的争论,不同政治势力的争斗,正是表现了雅典民主的活力。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