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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宗教改革·日内瓦的宗教改革与加尔文宗的建立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3日 阅读:175 评论:0

日内瓦城位于瑞士的西南部,与法国接壤,地处罗尼河上游的莱芒湖(现称日内瓦湖)畔,罗尼河由此流经法国入地中海。因此,自古以来该地域与法国的经济文化关系密切,居民说法语,是瑞士法语区的首府。日内瓦自凯撒时代即为一商业点,罗尼河与莱芒湖交界处有一桥梁,为各路商贾的交汇处,商业发达。十五世纪以来,该城的首饰、皮毛、纺织、制鞋等手工业以及信贷业和过境商业已具有相当规模,并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十六世纪初,新兴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开始强大,不满于封建领主和天主教会的控制,开展了争取独立与自由的反封建斗争。

日内瓦自十三世纪以来被位于阿尔卑斯山南麓之萨伏依公国所控制。萨伏依于1290年开始委派行政长官统治日内瓦;1444年又掌握了该城主教的控制权。因此,摆脱与驱逐萨伏依公国的政治与宗教控制势力成为这个城市反封建的直接目标。十六世纪初,日内瓦市民大会选出由60名议员组成的“六十人会议”,议员多为富商和市民上层,开始参与掌管宗教、民政和法律事项。1526年又增设200名议员的大议会,并从中选出25人组成小议会(相当于常委会)。他们在德意志宗教改革和慈温利改革的影响下,与邻近的新教城市伯尔尼和弗赖堡结为同盟,掀起反对萨伏依公国统治的斗争,终于1530年推翻了行政长官的统治,并迫使天主教会主教出走,取得了反封建斗争的初步胜利,出现了宗教改革的热潮。

日内瓦的宗教改革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532—1538年)是新教改革家法雷尔(1489—1565年)和加尔文(1509—1564年)进行初步宗教改革的阶段。第二阶段(1541—1559年)为加尔文在日内瓦城建立长老宗教会,全面进行宗教改革取得胜利的阶段。

新兴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1532年6月9日,激进的新教徒在全城遍贴批判罗马教皇、反对出售赎罪券、要求宗教改革的标语。此时法国新教改革家、加尔文之密友法雷尔来到日内瓦。他自1526年开始曾在瑞士法语区的爱格勒、伯尔尼等城市从事新教的宣传与改革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他到日内瓦后,多次举行宗教改革辩论会,得到市民群众的拥护,新教信徒大增。他们占领教堂,捣毁偶像,取消弥撒,将修道士驱逐出境。在1536年初反抗萨伏依公国武装干涉取得胜利的基础上, 5月21日市民大会投票决定皈依新教,规定凡属公民均应宣誓信奉福音,否则驱逐出境。宗教改革取得了初步的胜利,但对如何改革教会组织与革新教义和仪式,从宗教上肯定与巩固新的政权,尚待深入进行。在此情况下,1536年7月加尔文应法雷尔的邀请来日内瓦从事改革工作。

法国人让·加尔文是基督新教长老宗(又称加尔文宗)的创始人,新教著名的神学家和政治家。他于1509年7月10日生于巴黎东北约93公里之诺扬的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加尔文曾就学于巴黎大学修哲学与神学,1528年获文学硕士学位,继而又从父命入奥尔良大学修法学。1531年其父死后,又转入法兰西人文主义学院,学习希腊文与希伯莱文,研讨《七十士本》圣经,专攻神学。十六世纪二十年代,人文主义思想在法国早已广泛流传,路德的主张和著作也已在法国传播,并且产生了拥护路德等改革家的新教派。加尔文在就学期间受到伊拉斯莫和法国人文主义者勒费弗尔以及激进的新教活动家的影响,逐渐转向人文主义和新教的立场。1531年他开始参加巴黎新教徒的活动,发表《评塞涅卡的仁慈论》一文,表达了支持路德宗教改革和反对专制主义的倾向,这一作品被公认为是“典型的人文主义作品”。1533年他因多方宣传路德的“唯信得救”等新思想,被控为异端,先后流亡于昂古莱姆、巴塞尔、斯特拉斯堡和日内瓦。在流亡生活中,他接触到许多新教领袖,思想更为开阔,并且有一段集中的时间埋头读书,潜学精进,决心将新教理论系统化、条理化。1536年他在巴塞尔出版其代表作《基督教原理》一书,年仅27岁。该书表明,他接受了路德的革新的神学与政治思想,并把它加以改造和发展,使之适应于更加成熟的资产阶级的需要。初版的《原理》篇幅不大,仅八开本532页,但加尔文以后多次修改补充,至1559年,该书最后的修订版比初版的篇幅增加了5倍。全书共4卷,各卷题目依《使徒信经》的次序,即父、子、灵、教会定名,每卷约20章。加尔文在书中提出了长老宗神学思想的要旨及“预定论”学说,并将前此的宗教改革思想系统化、理论化。他也因此而成为欧洲第一个系统的新教神学理论家,并一度成为法国抗议宗的领袖人物。1536年7月他在赴斯特拉斯堡途中经日内瓦,经法雷尔劝说留在日内瓦与他共同从事宗教改革。

该年,法雷尔与加尔文积极宣讲长老宗思想,并说服小议会接受了他们提出的两项建议,即整饬道德风尚,严格纪律,对违犯者,轻则不许领圣餐,重则开除教籍;按照加尔文所著《教义问答》和法雷尔所著《信经》改革教会。1537年7月,大议会决定,所有市民均需宣誓接受新教理论,任何人有信奉天主教之嫌疑者,均须议处;妇女着奇装异服者禁锢,赌博者戴镣,通奸者游街后流放。在改革过程中,加尔文的这些建议和措施遭到部分对宗教改革不满的市民和秘密天主教徒的反对,他们结为号称信仰自由的团体,抵制改革。1538年2月,反对派在大选中取得胜利,获议会多数,通过决议将加尔文和法雷尔以宣传异端的罪名驱逐出境。法雷尔前往纳沙特尔城充任牧师,在此终其余生;加尔文则去斯特拉斯堡充任该城法国移民的牧师。在此三年中,他充实了《基督教原理》的内容,并设计了长老宗的教会组织,使之适应于新兴资产阶级掌权的需要。1541年日内瓦城支持宗教改革的一派再度掌握了实权,重邀加尔文回日内瓦主持改革大计。

自1541年开始,加尔文在日内瓦进行了全面的宗教改革。当年9至10月间,在他主持下拟定了《教会宪章》,确定了以长老为中心的组织领导体制,各类神职人员的任务、职责,礼仪的具体规定和内容以及政教之间的关系等,并开始付诸实施,故一般认为1541年为加尔文宗诞生之年。该宗的权威机构为长老会,或称宗教法庭,由小议会推举出长老2人,六十人议会推4人,大议会推6人,和牧师5人组成,加尔文任长老会议主席。长老会负责监督信徒的宗教生活和审理宗教案件,每星期四开庭,最高处分为开除教籍,超过此限度者则由政府机关审理。

此后二十余年,加尔文全力投入长老宗的建设以及巩固日内瓦神权共和国的工作。在改革过程中,日内瓦城的新、旧势力曾进行反复的较量。1555年,支持加尔文的一派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加尔文的宗教法庭获得了充分的权力,可以独立决定开除信徒的教籍。1559年,加尔文创立了日内瓦学院(后称日内瓦大学),成为西欧改革教会、教授神学的中心学府,培训出的新教传教士不断派往法国、荷兰、英格兰和德国。同年, 加尔文的《基督教原理》最后修订版定稿并出版。至此日内瓦的宗教改革以胜利而告终。在此期间, 加尔文的重要著作还有: 《教义问答》修订版、《论教会改革之必要》、《清除特兰托会议的条文》和圣经释义多种。1564年加尔文病逝于日内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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