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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吞并朝鲜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3日 阅读:134 评论:0

1905年,日本帝国主义迫使朝鲜签订《日韩保护协约》,将朝鲜变为自己的“保护国”,迈出了吞并朝鲜的关键一步。1910年8月,日本迫使朝鲜签订《日韩合并条约》,最后吞并了朝鲜。

朝鲜沦为日本保护国


明治维新后,征服朝鲜成为刚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日本的既定国策。早在明治元年(1868年),以木户孝允等人为核心的明治官僚曾策谋征韩(朝鲜),明治二年(1869年),木户等人制订了征韩的具体方案,到明治六年(1873年),征韩浪潮勃兴。1875年,日本舰艇“云扬号”闯进朝鲜江华湾,炮轰江华岛,制造“云扬号事件”(亦称“江华岛事件”),揭开了近代史上日本侵略朝鲜的序幕。1876年2月,日本迫使朝鲜签订不平等的《日朝修好条则》(亦称“江华条约”),打开了朝鲜的国门。7月,日本派军舰到朝鲜,又强行缔结了《日朝修好条规附录》和《日朝贸易规则》。从此,日本商品无限制地输入朝鲜,日本加速了侵略和控制朝鲜的步伐。1894—1895年,日本发动中日甲午战争,通过“马关条约”,切断朝鲜封建王朝与中国清王朝的宗属关系,名义上宣布“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实际上加紧向朝鲜进行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的全面渗透,企图控制朝鲜,将朝鲜变为自己的殖民地。
日本对朝鲜的侵略和控制,受到沙俄的对抗。沙俄为在远东扩张领土和占有商品市场,力图独霸中国东北和鲜鲜。日、俄的争夺愈演愈烈,最后导致日俄战争爆发。
1904年2月8日日俄战争爆发。战场主要在中国领土上。2月10日,日本明治天皇在对俄宣战诏书中声称:“韩国之存亡,实为(日本)帝国安危所系”;“若满洲(中国东北)归俄国领有,则韩国之保障安全将无由维持”,道破了日本独霸朝鲜的野心。日本在对俄开战的同时,派兵进驻朝鲜,占领汉城。2月23日,日本以韩日同盟为借口,威逼朝鲜政府签订《日韩议定书》。《日韩议定书》第一条中写有“大韩帝国①政府确信大日本帝国政府,接受其关于改善施政之忠告”。第四条规定:“倘因第三国之侵害,或因内乱,使大韩帝国皇帝安宁或领土完整陷于危险时,大日本帝国政府可速取临机必要之措施,大韩帝国政府为使大日本帝国政府易于采取以上行动起见,与以十分便利。大日本帝国政府为达前项之目的,得使用战略上必要之地点。”第五条规定:“两国政府非经相互承认,今后不得与第三国订立违反本协约主旨之协约。”尽管议定书宣称“确实保障大韩帝国之独立及领土完整”,实际上它加快了日本吞并朝鲜的步伐,标志着日本对朝鲜进行殖民统治的开始。
日本依据《日韩议定书》,大量向朝鲜增兵。1904年5月,进驻仁川至鸭绿江一带的日军竟达10万以上,实际上对朝鲜实行了军事占领。日本又以“忠告”朝鲜政府改善施政为幌子,开始剥夺朝鲜的主权。日本政府承认,通过缔结《日韩议定书》,日本在朝鲜“某种程度上取得了保护权”。
5月30日,日本召开元老会议,通过《关于对韩方针的决定》。翌日,交桂太郎内阁会议通过。6月11日,获明治天皇批准。这个决定强调,日本应攫取对朝鲜实行“保护的实权”,供认日本之所以“一再以国运相赌,不惜与强邻大动干戈”,就是为使朝鲜成为日本的保护国。或最后吞并之。这个决定还提出了详细的纲领,其内容涉及军事、外交、财政经济各个方面:
第一,控制朝鲜的防务。决定在朝鲜各要冲驻扎军队,以防发生不利于日本的“内外变故”。在平时,驻军“对于在韩上下维护我之势力亦颇为有用”。
第二,监督朝鲜外交。凡属与外国缔结条约及其他重大外交交涉事项。朝鲜必须事先征得日本政府同意。为此,要求朝鲜杜绝秘密外交和外国人担任朝鲜外交顾问等。
第三,监督朝鲜财政。尽快派遣日本人充任朝鲜财政顾问官,着手“改革”朝鲜税法及货币制度,“以便将韩国财政实权纳入我之掌中”。
第四,控制朝鲜的交通,特别是铁路,控制朝鲜的电报、电话。
第五,将朝鲜变为日本粮食及原料供应地和商品市场。
为贯彻这个决定,日本政府于同年8月22日迫使朝鲜政府签订了《日韩协约》(又名“雇聘外国人协约”)。协约共有三条,“第一,韩国政府以日本政府所推荐的一名日本人为财政顾问,关于财务事项,均须咨询其意见后,方能施行;第二,韩国政府以日本政府所推荐的一名外国人为外交顾问,关于外交的要务须咨询其意见后,方能施行;第三,韩国政府与外国缔结条约,处理其他重要外交案件,例如以特权让与外国人,或订契约时,均须预先与日本政府协议。”日本政府不仅根据这个协约派目贺田种太郎充任财政顾问,日本的亲信、美国人史蒂芬充任外交顾问,而且又以朝鲜政府的“主动要求”为借口,陆续派来了农商工部顾问兼宫内顾问加藤增雄、警务顾问丸山重俊、学部顾问(学政参与官)币原垣等。日本政府派的顾问掌握了朝鲜政府的实权,而朝鲜大臣形同虚设。
日俄1905年3月沈阳大会战以日军获胜结束后,日本政府于4月8日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关于“确立在韩国的保护权”的决定。会议认为,虽然经过《日韩协约》在确立保护权方面已迈出了第一步,但还不足以适应新的形势。因此,必须从速与朝鲜政府签订一项保护条约,以便进一步确立保护权,将朝鲜的全部对外关系完全由日本控制起来。具体的措施是:一、朝鲜的一切对外关系悉归日本负责,连朝鲜海外侨民也归日本保护;二、朝鲜不得直接同外国缔结条约;三、朝鲜同外国所缔条约的履行,概由日本负责;四、日本在朝鲜派驻官员,监督该国行政。显而易见,就是要将朝鲜完全变为日本的保护国。
会后,日本政府为了避免国际纠纷和争取一些国家的支持,进行了一系列活动。 7月29日,借美国陆军部长塔夫脱到日本访问的机会,首相桂太郎同他签订了《桂一塔夫脱协定》。日本以支持美国对菲律宾的“特殊权利”为交换条件,取得美国承认日本在朝鲜的“特殊利益”和“保护权”。塔夫脱说:“日本军队在朝鲜建立一种保护权,使朝鲜非经日本同意不得与外国缔结任何条约,此乃目前战争合乎逻辑的结果,并有助于远东和平。”几天后,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给塔夫脱的一封电报中说:“你与桂太郎伯爵的谈话,在各方面都是正确的,希望通知桂太郎,说我同意你的每一句话。”8月12日,日本政府又与英国签订第二次《日英同盟协约》,以支持英国在印度的“特殊权利和利益”,换得英国支持“日本国在朝鲜拥有政治上、军事上及经济上的特殊利益,英国承认日本在朝鲜为保护及增进此类利益,有采取其认为正当及必要的措施,以行指导管理及保护的权利。”日俄战争以俄国失败结束后,9月5日签署的日俄《朴次茅斯和约》中又规定:“俄国承认日本国在韩国有政治上、军事上及经济上的特殊利益,约定日本国在韩国采取认为必要的指导、保护及监理措施时,不加阻碍或干涉。”
在进行这一系列活动之后,1905年10月27日,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关于对朝鲜实施保护权的决定。这就是:一、签订一个保护条约,将朝鲜的全部对外关系由日本政府控制起来。二、在保护条约的签订前后,对各国开展外交活动,讲明理由。三、预定于11月上旬签订该项条约。四、任命林权助公使为签订条约的全权代表。五、派特使专程向韩国皇帝递交天皇亲笔信。六、命令驻朝鲜军司令官长谷川好道以武力支援公使,搞成这次签订条约的活动。七、在着手签约之前,使正在运往朝鲜的日本军队开进汉城。八、若签约的结局不能获得朝鲜同意,则用武力强迫朝鲜接受保护。日本内阁会议在通过这项决定的同时,还通过“保护条约草案”4条,准备不管朝鲜政府同意与否,也要将这项条约强加给它。
11月9日,日本特使伊藤博文携带明治天皇的亲笔信和日韩保护条约草案来到汉城。10日,伊藤把天皇的亲笔信交给高宗;15日,又把条约文本交给高宗,逼他签字。高宗无可奈何,下令政府酌情处理。伊藤同高宗进行了4小时的会谈,没有得到结果。16日下午4时到7时半,伊藤亲自出马向所有的大臣们进行“解释”。参政大臣(相当于总理大臣)韩圭卨反对签约。其主要理由是:“现在朝鲜已经气息奄奄,等于濒死状态。仅存的一缕余命即此外交关系,倘将其交给贵国(日本),将会陷于命脉断绝的境地。”17日下午8时,朝鲜政府召开御前会议。事先,日本驻朝鲜司令官长谷川好道率兵包围皇宫;还派日本军队尾随大臣们,进行盯梢,唯恐大臣们在从日本公使馆到皇宫的往返途中逃跑;为了把持外交部大印,林权助公使还派人到朝鲜外交部将掌握外交部大印的官员看守起来。但是,高宗皇帝以患喉疾不能说话为理由,拒绝参加御前会议。伊藤博文、长谷川好道和林权助进宫,伊藤要求朝鲜大臣对保护条约表态。韩圭卨坚决反对缔约。他说,缔约使“我国的独立将有名无实”。伊藤见势不妙,将他拘禁于另外的屋子里。但他依然表示“誓以身殉”。法部大臣李夏荣和度支部(相当于财政部)大臣闵泳绮也坚决反对签约,而宫内府大臣李载克则不表态。在此关键时刻,早被日本收买的学部(相当于教育部)大臣李完用表示赞成缔约。接着,外(交)部大臣朴齐纯、内(务)部大臣李址镕、军(事)部大臣李根泽和农商工部大臣权重显也表示赞同。因1905年为农历乙巳年,他们5人被朝鲜人民斥骂为“乙巳五贼”。伊藤看到8大臣中5人赞同,于18日凌晨1时,便让朝鲜外部大臣朴齐纯和日本公使林权助在《日韩保护协约》上签字。坚决反对缔约的参政大臣韩圭卨,以“举措失当”的罪名,11月28日被免去职务,并处以3年流放徒刑。由朴齐纯继任参政大臣。
《日韩保护协约》又称“乙巳保护条约”,共有5条:第一,“今后韩国对于外国的关系及事务”,“由(日本)外务省监理指挥”,在外国的朝鲜侨民及利益,由“日本国的外交代表及领事保护”。第二,“由日本负责履行韩国与外国所签订的现存条约,今后不经过日本政府同意,不得签订任何国际性的条约及协定”。第三,由日本政府设统监一名,专理外交一项,驻扎汉城; 日本政府还往各地方派驻理事官,“在统监指挥之下,行使从前属于驻韩日本领事的一切职务,并掌管本协约的完全实施”。第四,“日韩之间的现存条约及协定,凡不抵触本协约的条款,均继续有效”。第五,“日本政府保证维持韩国皇室的安宁及尊严”。根据这个协约,朝鲜撤消外交机关,并不设外务大臣职务。这样,朝鲜就失去外交及内政主权,变成日本的保护国,实际上已成为日本的殖民地。
《日韩保护协约》签订的消息传出后,立即激起朝鲜人民的强烈反对。签约的当天,卖国贼李完用家被人放了火。朝鲜各阶层人民一致要求“废除保护条约”、“驱逐倭寇、诛灭五贼”。《皇城日报》立即把签约的真相公布于世。称保护协约公布之日为朝鲜“全民哀悼的日子”。主笔张志渊所撰写的题为“是日也,放声大哭”的社论,反映了朝鲜人民对保护协约痛恨之情。文中写道,“学生闭校痛哭,教徒呼天悲泣,商贾撤市狂呼,儒生投章叫阖,元老大臣抗事累日,而日人或以兵劫之,或拘而辱之。于是,侍从武官长闵泳焕拔刀自刎,原任议政大臣赵秉世……饮药自裁,殉于独立。农民金台根在水原停车场投石击伊藤(博文)不中。奇山度、李种大、金锡恒等十一人谋刺……五贼,事浅被逮,李建奭呕血死狱中。”此后,在朝鲜全国形成了声势浩大的反抗运动和第二次反日义兵斗争。

吞并朝鲜的完成


《日韩保护协约》签订后,日本对朝鲜的控制由顾问统治转为统监府的“太上皇”统治。
11月18日签订协约,11月23日,日本政府公布了协约全文,并将此事通知与朝鲜有外交关系的各国政府,要它们撤走驻朝外交代表机构。在各国外交使团尚未撤离时,日本就关闭了驻汉城的使馆,成立了统治朝鲜的新机关——统监府,派伊藤博文为第一任统监;各道的日本领事馆也撤销,成立了统监府的地方机关——理事厅。
12月20日,明治天皇颁布《设置统监府及理事厅之官制》的敕令。敕令主要内容如下:一、统监直属于日本天皇,在朝鲜代表日本帝国政府,统管外国驻朝领事馆及外国人的事务,并监督朝鲜政府与外国有关的施政事务。二、为保持朝鲜的秩序与安宁,在统监认为必要时,可对日本驻朝守备军司令官下令;理事官认为必要时,可请日本驻朝鲜地方驻军司令出兵,以维持地方治安。三、统监可通告朝鲜政府履行必要的施政事务,如须迅速处理时,亦可直接通告朝鲜地方官宪令其执行,然后通报朝鲜政府;理事官可直接通告朝鲜地方官宪执行政务。四、统监有制定颁发统监府令、制定刑罚等规章之权力等。
统监总揽朝鲜内政、外交大权,朝鲜国王只有得到统监的允许和在统监的监视下,才能接见政府大臣和外国使节。统监实际上就是朝鲜的太上皇。统监府高踞于朝鲜政府之上,是对朝鲜进行殖民统治的总督府。统监府下设总务部、农商工务部和警务部,后又增设外务部等机构。
1906年2月1日起,统监府及其所属机构开始正式办公,从1906年3月13日到1907年7月8日,伊藤博文以改善朝鲜施政为名,主持朝鲜政府大臣会议21次,决定朝鲜政务。
统监还利用其政治统治权力,极力扩大对朝鲜的经济侵略。1906年6月25日,伊藤博文在与朝鲜政府各大臣举行的“协议会”上,要求将批准在朝鲜采矿的权限交给统监府。据日本官方统计,批准采矿的件数:1907年日本人为97件,朝鲜人9件,其他外国人22件;1908年日本人为202件,朝鲜人为24件,其他外国人为25件;1909年日本人为297件,朝鲜人为109件,其他外国人为27件。采矿权大部分为日本政府和资本家所攫取。日本人还垄断了交通、通讯、邮政等公用事业和捕鲸业,夺取了开城的人参圃,侵占了温阳的温泉等。朝鲜的铁路,则统一由统监府的铁路管理局掌管。
日本人开设的银行和公司得到迅速发展。1906年建立的农工银行拥有遍布全朝鲜的11个分支行。1908年成立的东洋拓殖会社的资本有1千万日元(20万股,每股50日元),朝鲜政府拨给该会社7千町步①水田和5,700町步旱田,因而取得6万股,价值300万日元。实际上该会社用丈量土地和其他诡计,从农民手中夺取的土地比朝鲜政府拨给的多两倍。1909年日本人开设了韩国银行,翌年改组为朝鲜银行。
日本帝国主义在朝鲜的政治和经济侵略使朝鲜统治集团难于容忍。《日韩保护协约》签订不久,国王高宗就秘密写信给美、俄、德、法4国首脑,宣布《日韩保护协约》无效。1907年4月29日,高宗密派朝鲜从二品前议政府参赞李相卨、前平理院检事李儁、前驻俄公使馆参赞李玮钟3人赴荷兰,出席6月在海牙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和平会议,三位密使带着高宗致俄国沙皇的书信和参加会议的委任状,在6月20日抵海牙。他们会见会议主席俄国代表,要求在会上宣布《日韩保护协约》无效,与各国订立条约,交换使节。密使抵海牙要求参加会议的消息迅速传开,日本政府外相林董和伊藤密谋后,电令日本驻海牙公使都筑设法阻止朝鲜密使在会上发言。都筑在会上会下进行各种阴谋活动阻止朝鲜密使参加会议。各列强不愿为朝鲜问题与日本帝国主义发生纠纷。会议主席将密使出席会议问题推给荷兰政府,荷兰政府则以各国均已承认《日韩保护协约》、朝鲜政府已不能行使外交权为理由,拒绝朝鲜代表出席会议。
后来,朝鲜代表在与和平会议同时举行的国际协会上发表演说,向和平会议各国代表的随行人员控诉日本帝国主义侵朝的罪行,声明《日韩保护协约》无效。与会人员纷纷要求通过一项同情朝鲜的决议,后因英、日等国反对,未能成文。密使李儁悲愤至极,即席剖腹自杀,以示抗议。
日本政府惊恐之余,决定利用海牙密使事件强迫高宗退位,以进一步扫除并吞朝鲜的障碍。7月2日,伊藤通告李完用:“海牙密使事件是无视《日韩保护协约》,有损日本国威,即敌视日本的行动,日本将为此向朝鲜宣战。”伊藤威胁高宗说: 陛下“用如此阴险手段蹂躏日本的保护权,不如对日宣战”,“陛下若想抵抗日本,不必秘密进行,大可以公开干”。伊藤还唆使卖国组织“一进会”开展要求高宗退位的活动。
在伊藤的指使和恫吓之下,李完用内阁7月6—18日举行3次御前会议。会上农商工部大臣、一进会会长宋秉畯,对高宗进行威胁说:今为陛下着想,只有两计。“一则陛下亲赴日本,向其(天皇)谢罪,二则陛下……迎长谷川(好道)司令官,向其谢罪”,不然开战败后将如何受辱,难以设想。17日,李完用等7大臣逼迫高宗退位,高宗忍无可忍,拍案怒斥道:“卿等欲将朕卖与统监乎!”18日,日本外相林董突然到汉城,声称要对朝鲜开战。高宗被迫下诏“将军国大业委托皇太子代理”。同日,朝鲜各阶层群众都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这一行径。成千上万的群众聚在举行御前会议的皇宫前面,他们高呼:“皇帝陛下,拒绝退位!”“立即处决卖国贼!”汉城大小店铺都罢市抗议, 一些爱国团体也开展斗争,朝鲜军队的许多官兵也参加了反日示威游行,袭击日本警察派出所。
然而,日本帝国主义不顾朝鲜人民的抗议,硬逼高宗退位。7月20日,日军在南山倭城台,正对着皇宫庆运宫,架设6门大炮,并派日军包围庆运宫。高宗被迫退位,由太子李拓登基,是为纯宗。
7月24日林董、伊藤,将李完用唤至统监府,交给他事先拟好的七款《日韩协约》草案。李完用立即召开内阁会议,一字不动地通过了这一协约,当晚李完用在伊藤住所签字, 史称《丁末七款协约》。内容是:第一,韩国政府在改善施政方面,必须接受统监的指导;第二,韩国政府制定及采取重要的行政措施,均须事先得到统监的同意;第三,韩国的司法事务,须与普通行政事务区分开;第四,韩国高等官吏的任免,须经统监同意;第五,韩国政府应任命统监所推荐的日本人为韩国官吏;第六,不经统监同意,韩国政府不得聘用外国人;第七,废除明治37年(1904年)8月22日签订的《日韩协约》第一条(即废除日本人为财政顾问制度)。
该协约还附有秘密《备忘录》,其要点如下:一、除保留一个大队兵力担任皇宫守卫外,其余朝鲜军队全部解散;二、朝鲜政府应任命日本人担任各部次长(相当于副部长)、内务部警务局长、内阁秘书长、各部秘书官及各道事务官等;三、朝鲜聘用的一切顾问,均予解聘;四、由日本人和朝鲜人共同组成最高法院由日本人担任院长和总检察长; 3个高级法院,由5个日本人分别担任审判官、检察官和书记官,8个地方法院,由日本人担任院长和检察长;131个区法院,审判官和书记官中各有1个日本人;五、新设9个监狱,由日本人任典狱官。
7月27日,日本又迫使朝鲜卖国政府公布《新闻法》,7月29日,发布《保安法》,剥夺了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一切自由。8月1日,开始强行解散朝鲜军队。这一行动激起了第二次反日义兵斗争①。
从此,开始了由日本人作为次官,实际掌握中央及地方行政大权的时期。这在日本吞并朝鲜的道路上又进了一大步。自1908年1月,日本人荒井贤太郎担任宫内府次官,仓富勇三郎任法部次官,松井茂任警务长,丸山重俊为警视总监,永滨盛三为总税务司。
为加速并吞朝鲜,日本在朝鲜加强了军事警察统治。统监府成立时,在朝鲜的日本宪兵约有800人,1907年末已增为2千多人,1908年更达到6,600多人,宪兵特务遍布朝鲜各地。 日本过去在朝鲜只有1个师团的兵力,统监府成立后到1908年5月前,又增加1个旅团、两个步兵联队(团)和1个骑兵联队。对朝鲜人民的反抗,采取了残酷迫害和血腥镇压的措施。据统监府显然是缩小的官方统计,从1907年7月到1908年底,就杀害了近1万5千名反抗日本的朝鲜人。
1909年春,日本外相小村寿太郎令外务省政务局长仓知铁吉起草关于朝鲜问题的文件。仓知铁吉拟订了吞并朝鲜的《对韩政策的方针》和《对韩施政大纲》。
3月30日,小村向首相桂太郎提交了这两份文件,桂太郎当日即交给内阁考虑。4月10日,桂太郎、小村和正在东京的朝鲜统监伊藤3人就吞并朝鲜问题密谈。伊藤表示完全同意两个文件。7月6日,日本内阁通过了文件,并得到天皇批准。《对韩政策的方针》,即关于日韩合并的决议规定:“在适当时机断然实行韩国之合并。使合并后之韩国成为(日本)帝国版图之一部分”。《对韩施政大纲》则主要有以下内容:在合并朝鲜时机到来之前,须“在韩国驻扎必要之军队,并增派大批宪兵及警察”;“将韩国铁路移交日本政府的铁道院掌管”;“尽可能多地向韩国移民,以加强日本势力”;“进一步扩大在韩国中央政府及地方官厅的日本人官吏的权限”,等等。
7月12日,日本又强迫朝鲜政府签订“协约”,朝鲜政府向统监府司法厅交出司法权和监狱事务。接着又取消了朝鲜政府的军事部。
1909年6月14日,伊藤博文辞去统监职务,副统监曾弥荒助升任统监。伊藤的去职,标志朝鲜统监政治时期结束,进入合并时期。
在合并时期,主要是具体实施吞并朝鲜的方案和取得国际上帝国主义的支持。
10月,伊藤到中国东北活动,计划与俄国财政部长柯科夫措夫密谈,一则密谋进一步掠夺中国东北权益,二则事先征得沙俄对日本吞并朝鲜的谅解。10月26日,朝鲜爱国志士安重根在哈尔滨车站刺死了伊藤博文。12月22日,李在明伏击了李完用,使李完用身负重伤,险些丧命。
伊藤被刺大大震惊了日本帝国主义。日本政府趁机煽动复仇情绪,为吞并朝鲜制造舆论。军政首脑山县有朋、大隈重信、寺内正毅等劝说桂太郎内阁立即吞并朝鲜,有的公开发表声明、谈话,敦促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御用报刊也推波助澜。“朝鲜问题同志会”、“偕乐园”等组织纷纷出笼,四处演说,鼓吹吞并朝鲜。1910年初,在日本第26届议会上,在野党议员组织“中央俱乐部”,向首相提出质询,要求追究“推动合并不力”的现任统监曾弥的责任。
1910年春,曾弥回东京治病,日本政府遂将其解职。5月30日,任命陆军大将、前陆军大臣寺内正毅出任统监。6月3日,日本内阁通过了《对韩国施政方针》。按照这一方针,吞并朝鲜后,设立总督府,“总督直接隶属于天皇”,在朝鲜“有统辖一切政务之权限”,“委总督以大权,有发布有关法律事项、命令之权限”等。寺内正毅又据此拟订《合邦处理方案》,方案包括变更朝鲜国名等22项条款。
1910年8月22日,汉城的日本军、宪、警全部出动,警戒全城,城门、要冲、大臣住宅和皇宫更是戒备森严。下午1时,召开了御前会议,李完用说明与统监府交涉经过,强调“韩日合邦”不可避免,并宣称全体大臣一致赞成合邦。下午4时,李完用到统监府,提交了纯宗皇帝授与签约的委任状,李完用和寺内正毅在《日韩合并条约》上正式签字。
《日韩合并条约》共计八条,第一条规定:“韩国皇帝陛下将韩国之一切统治权,完全永久地让与日本皇帝陛下”。第二条规定,“日本皇帝陛下接受前条所举之让与,且允许将韩国全部合并于日本帝国”,等等。
从此,有数千年悠久历史的朝鲜,沦为日本直接统治的殖民地。


寺内正毅以及他到汉城上任


同年9月30日,日本公布朝鲜总督府官制,任命寺内正毅为第一任总督,10月1日起成立总督府。总督府在朝鲜推行了以“皇化”(奴化)为目的的“日韩一体”的同化政策,以毁灭朝鲜民族,日本对朝鲜的经济命脉也进行了全面的控制。在吞并朝鲜后10年内,日本殖民者从朝鲜农民手中夺取了一半以上的土地,仅东洋拓殖会社就霸占10多万公顷的土地。朝鲜75%的农民由于失去土地而沦为佃农半佃农。在吞并朝鲜的头4年中,殖民者将租税提高了4—5倍。日本殖民者还不断增加朝鲜粮食和原料的输出。从1910—1919年,按价值计算,大米输出增加了17倍,大豆增加了3倍多,棉花增加了26倍。
为巩固其殖民统治,日本政府还不断向朝鲜移民。同时对朝鲜进行奴化教育,强迫朝鲜人以日语为“国语”,强制各级学校用日语教学,等等。
日本吞并朝鲜后的殖民总督统治共36年,1945年,随着日本法西斯的崩溃,日本对朝鲜的殖民统治亦告结束。

① 朝鲜国王高宗李熙于1897年10月称大韩皇帝。
① 日本土地单位, 1町步约等于1公顷。
① 详见本书《朝鲜反日义兵斗争》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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