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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偷袭珍珠港·日美秘密谈判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3日 阅读:103 评论:0

1941年1月27日,赫尔接到驻日大使格鲁的密电,说秘鲁驻日大使舒里巴从多种来源获悉,日本与美国一旦摊牌,日本军方准备对珍珠港进行大规模突然袭击。第二天,国务院向陆军部和海军部通报了格鲁的电报。这是美国获得日本将以珍珠港作为突袭目标的最早情报,而此时正是日本联合舰队司令官山本五十六作出奔袭珍珠港的作战计划的时候。

日本精心策划了对赫尔进行诱惑的试探。与日本金融界和军方有密切联系的在日本“传教”的两个美国人,主教詹姆斯·沃尔什和神父詹姆斯·德劳特充当了说客。他们对赫尔说,日本“温和派”与军方有矛盾,有意“改变与欧洲轴心国的政策和对中国的态度”,“承认在中国的‘门户开放’”,如果日本能够与美国达成一个“保证日本安全的协定, ‘温和派’就会取得对军方的优势”等等。这些甜言蜜语,打动了赫尔,因为这正是赫尔所追求的。赫尔同意这两个美国神父以个人身份与日方作非官方接触。实际上,这两个人的活动得到日本新任驻美大使野村的完全支持。

1941年3月8日,在华盛顿开始了野村—赫尔会谈。这是得到双方政府授权的正式会谈。4月9日,日本方面提出了一个供讨论的非正式方案,一般称之为《日美谅解方案》。起草人就是那两个美国神父和特地到华盛顿来活动的日本的几个神秘人物:日本法西斯团体黑龙会领袖、“九一八”事变主谋之一的桥本欣五郎,名义上叫做日本驻美大使馆助理武官的日本少壮派军人领袖、陆军大臣东条的亲信岩畔豪雄,近卫首相的密友、合作银行总裁井川忠雄等人。这个方案是份来源不清、措辞含混、用心险恶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日本同意在西南太平洋不使用武力改变现状;只有在德国受到侵略攻击时,日本才履行德意日三国公约的义务。美国方面则出面敦促蒋介石政府与日本议和。如蒋介石政府拒绝,美国即停止援蒋;恢复与日本的正常贸易,协助日本从西南太平洋获得战略物资;美国承认经济领域的“门户开放”,从经济上援助日本。方案还向美国投出诱饵:美日共同宣布“亚洲门罗主义”,不允许第三国改变东亚现状。换句话说,日本自己一方,开的都是远期支票,美国一方却要立即兑现。罗斯福指示赫尔提出四原则的对案:1.尊重相互之间的和一切国家之间的领土完整和主权;2.维护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3.维护平等原则,包括商业机会均等;4.不得干扰太平洋现状,除非现状的改变是出自和平手段。

野村将美国的四原则电告东京,东京迟迟不予答复。

5月5日,罗斯福宣布扩大对日禁运项目;

5月6日,罗斯福宣布中国适用租借法案援助条款;

5月7日,赫尔拒绝日本关于缔结美日互不侵犯协定的建议。

这些都是罗斯福对日本施加的小小压力。5月12日,日本政府提出正式建议。这个方案删去了4月9日非正式方案中“不使用武力”南进的条款;表达了日本恪守德意日三国公约的决心。关于中国问题,仍要美国迫使蒋与日本缔和,日本还坚持在中国的驻军权。5月16日,赫尔提出了对案。其中关于中国问题,赫尔方案提出:如果日美双方达成协议,美国将建议中日进行和平谈判,根据双方同意的日程撤出日本军队;中日双方采取“平行行动”,反对“外部颠覆活动”,“满洲问题通过友好谈判处理”。关于三国公约,日本应保证在美国对德国采取防卫和自卫措施的情况下,不承担三国公约规定的义务。

关于日本在中国驻军问题,参加谈判的日本军方代表岩畔豪雄明确地对赫尔说:日本从中国撤军是指在若干年内(岩畔没有说具体年数,他得到的指示是25年)从华中和华南撤军,但不包括内蒙和河北、山西、陕西、察哈尔和绥远,以及远至青岛的交通沿线,也就是继续占有“共四十万平方英里、八千万人口的广大地区”。赫尔拒绝了这一“撤军”方案。

带有强烈绥靖气味的美国5月16日对案,是在4月13日苏日中立条约签订后提出的。从美国的这一对案中,可以感觉到美国对日本“南进”矛头的担心。在苏日中立条约里,“满洲”已经被承认是日本的囊中物,美国的对案暗示日本,美国还不会在“满洲问题”上同日本过不去。就罗斯福来说,他脑海中考虑的头等重要的事情是坚持欧洲第一、太平洋第二的战略方针。他认为“保持太平洋的和平,对控制大西洋是绝顶重要的”,他承认“没有足够的海军分配到各地去,而在太平洋上哪怕出现小小的插曲,就意味着要减少用到大西洋上的舰只”。

由于日美双方各有所图,会谈陷于僵局,拖了两个多月,7月21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了基本国策:加强压力,迫蒋屈服;逐步南进,不惜对英美作战;暂不介入对苏战争,相机行事。这个方针一定下来,所谓谈判更是一场自欺欺人的骗局了。

1941年7月23日,日本进占印度支那南部,野村—赫尔谈判中断。7月24日,罗斯福警告野村:日本应从印支撤军,如进一步攫取荷印石油,这就是战争。罗斯福宣布停止向日本运送石油。7月25日,罗斯福绕过国会,发布行政命令,冻结日本在美财产,从而实际上使日美贸易完全中止。英国、荷兰也相继采取同样措施。日本对外贸易的80%陷于停顿。8月12日,罗斯福与丘吉尔在大西洋上会晤,商讨对日方针。会谈后,罗斯福召见野村,强烈警告日本止步。罗斯福这一系列措施,使日本近卫内阁大吃一惊。他所采取的这些行动,已经使日本有了窒息感。在罗斯福采取了几步强硬步骤后, 日本在8月6日就提出日美首脑会晤的建议,美国原则同意,但要日本说明它的目标是什么。8月28日,近卫再次提出与罗斯福会晤的建议。罗斯福认为在会晤之前要先解决双方有争执的问题:1.日本从中国撤军,2.日本与三国同盟的关系,3.太平洋地区贸易机会均等。以东条为代表的陆军拒绝考虑任何形式的从中国撤军问题。10月16日东条继任首相。

罗斯福对东条上台十分重视。他接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召开一次“战时内阁”会议,包括赫尔、史汀生、诺克斯、霍普金斯、马歇尔和斯塔克,会后斯塔克指示美国各舰队司令采取预防性警戒措施,但是不要构成对日本的挑衅。斯塔克写给金默尔的信说:“我们仍将致力于维持太平洋现状。能维持多久,难以逆料,不过总统和赫尔先生在致力于此。”这是因为罗斯福还得考虑马歇尔、斯塔克从陆海空准备角度提出来的意见,不能马上摊牌。

不能马上摊牌,并不等于不摊牌。罗斯福还有一个考虑,那就是不放第一枪。这也是由国内情势所决定的。舆论民心都不允许美国先发制人。罗斯福坚决拒绝了他的亲密顾问霍普金斯关于先发制人以阻止日本突然袭击的暗示。但是不放第一枪,并不等于完全被动,无所作为。据史汀生日记,罗斯福向他的“战时内阁”提出过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调动他们到一种对我们不是过于危险的阵地去发射第一枪。”

罗斯福授权赫尔于1941年11月26日向日本提出《美日协定基本纲要》草案(“十条”备忘录),从实际后果来看,就是这样一种调动。日本在11月20日提出的“绝对最后建议”(“乙案”)要求“日美两国都不以武力进入东南亚和南太平洋(但不包括印度支那)”,来换取美国解除禁运和停止援华。美国通过破译日本密码电报,获悉日本已将谈判最后限期定为1941年11月29日。在这种形势下,罗斯福知道日本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美国的任何进一步让步也无法让日本止步了。赫尔的“十条备忘录”宣告美国在维持原则立场上没有与日本妥协的余地。这十点中最重要的几条是第三条:“日本政府从中国和印度支那撤出一切陆海空军和警察力量”。第四条:“美国政府和日本政府除了承认以重庆为临时首都的中华民国政府外,不支持(包括军事上、政治上和经济上)任何其他政府。”这当然包括不支持伪满和汪伪政权在内。第九条:“两国政府同意不得与第三国或其他一些国家签订可以解释为与本协定基本目标、与建立和保持太平洋地区和平相抵触的协定。”这一条是针对德日意三国同盟的。日本谈判特使来栖说这些条件是要日本“举手投降”。实际上,在日本还没有收到美方条件时,日本的特遣舰队已经离开在千岛的集结地单冠湾,向夏威夷进发了。

1941年12月1日由东条主持的御前会议,决定了以东京时间12月8日(夏威夷时间12月7日)为开战时间。开战方式,军部坚决主张突然袭击;外相东乡主张事先通知,最后决定在飞机抵达珍珠港上空前20分钟,由野村、来栖向赫尔致送日方的14点声明,也就是宣战书。这20分钟是用来宣读这份宣战书的,按照严格的时间表,读完最后一句,日本飞机的炸弹开始落下。据说,这就不构成偷袭,不是“不宣而战”。可是由于日本驻美使馆译电混乱,耽误了时间,在日本飞机的炸弹已经把珍珠港炸得人仰舰翻时,日本使节才赶去致送宣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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