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0月1日,尼日利亚联邦宣告独立。尼日利亚人民经过长期艰苦斗争,终于在群众运动的基础上,通过宪制改革的方式赢得独立。
殖民统治时期的尼日利亚
英国对尼日利亚的全面统治始于20世纪初叶。殖民主义入侵以前,尼日利亚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西方移植资本主义经济在尼日利亚发展起来以后,部族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这个地区交错并存。为了适应英国垄断资本发展的需要,1914年1月1日,英国将其在尼日尔河流域建立的几个殖民地和保护国合并为尼日利亚殖民地和保护国。
在英国对尼日利亚实施全面统治的过程中,尼日利亚的社会、经济、政治发生了巨大变化。
首先,移植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尼日利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瓦解,依附于宗主国的殖民地经济发展,尼日利亚的经济完全纳入世界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
19世纪以前,尼日利亚境内的农民一直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为了使尼日利亚成为英国永久的廉价原材料供应地,英国采取对来自殖民地的原料给予进口优惠待遇的方法,人为地刺激殖民地当局和外国商业公司采取各种手段在殖民地攫取廉价原材料,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据统计,19世纪末被引进种植的可可,1900—1904年间平均每年出口量只有305吨,1935—1939年间增加到9.695吨; 1960年已高达15.4万吨。逐步成为尼日利亚经济主要支柱的油棕种植业,仅棕榈仁一项就占世界棕榈仁出口总量的45%。到50年代中期,西部地区许多省份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已占全部播种面积的50%。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使尼日利亚成为向英国提供棕榈仁、棕榈油、可可、花生、棉花等经济作物的基地。到1939年,经济作物产品的出口值已超过尼日利亚出口总值的一半,1958年增加到69.7%。
与此同时,英国垄断资本把尼日利亚作为重要的投资场所,通过资本输出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移植到尼日利亚,引起尼日利亚的矿山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和对外贸易发生连锁反应。随着世界市场对锡矿石需求量的猛增,尼日利亚锡矿石的年产量1929年已达15335吨,出口量占80%。产量居世界第一位的铌铁矿,1938年年产量532吨,10年后翻一番,到1955年年产量已高达3146吨,出口3047吨。随着煤的年产量的增加和铁路铺设进度的加快,贯穿尼日利亚南北的几条大干线将境内的主要经济作物产区、矿山和沿海港口连接在一起,大大缩短了货物运转的周期。货运量在1924—1928年间由56万吨增加到100万吨。经济上的各种变化集中反映在对外贸易上。尼日利亚的进出口总值基本呈上升趋势(经济危机和大萧条时期除外)。1939—1953年,出口总值由890万英镑骤增到12530万英镑。到1960年,出口总值达16561万英镑,进口总值达21589万英镑。殖民政府的关税收入从1922年的400万英镑提高到1960年的6300万英镑。
这种依附于宗主国的殖民地经济,并不是按照尼日利亚社会生产力自身的发展规律产生和发展的,而是英国垄断资本靠超经济强制的手段,迫使尼日利亚经济置于其控制之下造成的,这种经济上的变化随之引起社会政治和阶级结构的变化。
为了保证和加强对尼日利亚的全面统治,1914年,由36名议员组成的尼日利亚议会宣告成立。36名议员中,30名为英国人,6名为总督指定的非洲人。1922年,殖民当局公布克利福特宪法,设立由46名议员(非洲籍议员10人,英国籍议员36人)组成的立法会议。其中27名议员为官方议员,19名非官方议员中,15名要由总督指定, 4名由选举产生,分别代表拉各斯市( 3名)和卡拉巴市(1名)。宪法规定年收入为100英镑以上的成年男子才有选举资格,绝大多数尼日利亚人被排斥在外。立法会议实际上是总督的一个咨议机构,只能起装点门面的作用。推行“间接统治”制度,则是殖民当局实施全面统治的一个重要步骤。
间接统治制度是保存并利用当地历史上形成的封建统治方式和封建统治者的权力进行管理的一种统治方法。殖民当局向当地的封建统治者颁发委任状,提供薪俸,依靠这些人对各地进行管理。在尼日利亚南部地区,由于封建的因素尚不发达,采取委任酋长的办法,把当地居民中有影响的非洲人或者是愿意与殖民当局合作的人推出来充当统治者。被委任的酋长往往是部落上层人物,他们充当殖民当局的地方行政代理人,必须承认英国的宗主权,遵守英国的法律,听命于总督和监督他们行动的白人驻节长官。
殖民当局还建立了一套相应的管理制度,如1916年决定实行的直接征税制。直接征税制是一种现金税收制度,殖民当局企图通过征收和控制直接税的方法对尼日利亚进行统一管理。凡居住在尼日利亚境内的居民都要定期纳税,包括所得税、职业税、出售产品的商品税,特殊财产的占有税等。到1930年,直接征税制已在尼日利亚普遍实施。当年仅这一项税收就达殖民当局总收入的14%。
直接征税制的实施加速了农民的分化。为了缴纳现金税款,一部分农民被迫改种经济作物;一部分人离家出走到矿山、城市寻找工作;那些因开采矿山而被迫同土地分离的农民,只得靠出卖劳动力为生。据统计,1938年,雇佣工人中已有15万名固定工人,季节性流动工人为固定工人的4~5倍;1958年在册的职工人数已达478344人。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到1948年已有43%的成年男子与现金交易发生联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以贸易中间人身份活动的商人和部落酋长有10万人左右。这些人中从事批发业务和汽车运输的商业经纪人,积聚货币,具有少量的商业资本,开始向资产阶级转化。二次大战期间及战后初期,一部分尼日利亚商人向加工业和建筑业投资,创办众多的小型纺织厂、制鞋厂、轮胎制造厂等,为民族工业的发展争得一席之地。从1957—1958年个人所得税的统计数字分析,年收入在1000—3000英镑的有8800多人,3000英镑以上的约有3000多人,而前者主要是尼日利亚人。为了摆脱外国财政资本的控制,发展民族资本,他们在1929年进行过创办银行的尝试。1933年建立的尼日利亚银行,到1953年已集中了尼日利亚各银行存款总额的9%左右。
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一批受西方思想影响,掌握一定文化知识和现代生产技术的知识分子。20年代初,尼日利亚人中具有初等以上文化水平和正在接受初等文化教育的人数,只占人口的0.5%,到1951—1953年,能够读写的人达到人口的11.4%。这些人大部分在新闻、教育和攻府部门中任职,少数人成为律师、医务工作者或者商人、企业家;还有一部分技术工人。20年代初期,担任教师和政府雇员的有2.1万人。这支逐渐形成的知识分子队伍,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现代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
尼日利亚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兴起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这是在殖民主义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尼日利亚人民大众和殖民统治当局矛盾日趋激化的必然产物,是民族民主思想广为传播,尼日利亚人民民族意识觉醒的结果。
直接征税制和委任酋长制的推行引起人民的强烈不满。埃格巴王国、伊博兰、瓦里省和拉各斯市先后爆发了起义和抗议活动。1929年底席卷奥韦里省和卡拉巴尔省的“阿巴暴动”,矛头直指殖民当局,要求废除直接征税制,谴责委任酋长和殖民官员的不法行为。殖民当局对反抗群众的武装镇压和血腥屠杀,加深了双方的对立情绪,随之爆发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进一步使矛盾深化。
尼日利亚的经济被纳入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之后,这个世界的每一重大变化,都要对其产生必然的影响。在经济危机浪潮的冲击下,尼日利亚对外贸易额锐减,出口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1928年出口4.9万吨可可,出口值为242万英镑。1934年出口量增加60%,出口值却减少46%。 1928年棕榈油、棕榈仁的价格分别为每吨35英镑和21英镑,1934年下跌到14英镑和7英镑。经济作物价格的下跌,首先危及到种植这些作物的农民。种植单一经济作物使他们在垄断价格面前束手无策,无法改变困境。出口产品价格下跌,进口产品价格却不断上涨。人人必需的食盐,1928年进口价为每英担19先令7便士,1934年上涨到1英镑13先令5便士。在工业生产部门表现为工厂倒闭,产量下降,大批工人失业。煤矿公司和锡矿公司分别减少了1/4和1/2的雇工。人民生活毫无保障,政府税收有增无已。1931年拉各斯城14265个纳税人中有6214人被控欠税。宗主国的经济危机被转嫁到尼日利亚人民头上。
一部分商人、手工业者、律师、职员从经济危机带来的严重后果中,开始意识到殖民地依附性经济和他们的切身利益是有矛盾的。为了各自的生存和发展,他们相继组织了一些地方性的、同行业的团体,如农民协会、渔民协会、矿业工会、汽车运输工会、拍卖商协会等。讨论他们共同关心的问题。这些建立在各自的社会、经济、文化利益基础上的组织,加强了同行业之间的联系,有利于联合行动的发动。
民族民主思想广泛传播是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兴起的一个重要因素。二、三十年代,正是泛非主义思想在非洲、美洲广泛传播的时期。1920年春,英属西非国民大会成立,会议讨论了西非实现民族自治的问题,要求给予西非各殖民地人民选举的权利。会后,尼日利亚的知识分子在英属西非国民大会尼日利亚分会的组织下,开始了一场争取民主权利的宣传运动。他们要求建立新的立法议会,给非洲人以选举权,由非洲人选举产生议会议员。
1922年,尼日利亚第一个政党一民族民主党宣布成立。这是一个以中产阶级为领导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由被誉为尼日利亚民族主义之父的赫伯特·麦考莱创立。该党明确提出建立“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的政治纲领;要求保证私人企业控制的尼日利亚资源的发展,实现自由经商、平等对待尼日利亚工商业者;并把参加拉各斯立法会议的选举,竞选议员作为实现其政治纲领的具体步骤和措施。民族民主党的政治纲领反映了尼日利亚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要求和经-济利益,得到资产阶级、小商人和知识分子的支持,但它的活动和影响仅限于拉各斯一地。
随后,尼日利亚青年联盟、尼日利亚青年运动同盟、拉各斯青年运动、尼日利亚建设社等政党相继成立。其中影响较大的是1934年3月29日在尼日利亚青年联盟基础上建立的拉各斯青年运动,后改名尼日利亚青年运动。该党提出废除间接统治,实现地方自治,争取实现统一的政治目标。它第一次把尼日利亚作为一个整体,决心“把聚居于尼日利亚的各族人民组成统一的尼日利亚国家。”这个纲领得到广大青年的拥护。1938年公布的《青年宪章》,具体提出尼日利亚在英帝国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治和内部行政上的独立等要求。1938年底,该党成员超过1万人,它的活动和主要力量集中在南部地区,在全国各省都建立了支部。
民族主义政党的建立是尼日利亚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一批受过西方教育,具有资产阶级民族民主思想的知识分子掌握了运动的领导权,成为运动的核心。民族主义政党在宣传民族民主思想,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中,把竞选立法会议议员作为实现其政治纲领的一个具体步骤和措施,以此来发动和组织群众。民族民主党在拉各斯立法会议的3次竞选中连续获胜。非洲人选举产生的代表第一次参加了立法会议,增强了尼日利亚人为争取合法权利而斗争的信心。尼日利亚青年运动进一步把竞选议员同实现地方自治的目标联系起来,促使人民大众确立民族自治,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信念。上述两个政党引导群众以合法斗争方式争取民主权利。由于运动尚处于兴起阶段,两个政党的成员和活动范围都有很大的局限性,还不可能形成群众性的社会改革运动。
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的成立
1943年,英国政府邀请西非8个新闻记者访问英国。代表团成员,《西非向导报》创始人阿齐克韦以代表团名义撰写了一份《新闻记者备忘录》,引起尼日利亚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备忘录》指出:大西洋宪章所宣布的备项原则,应当适用于西非各国人民,同时也应作为英国在这些国家推行的政策的基础。西非各国人民正在参加反对法西斯主义的共同斗争,因此他们有权独立决定自己的命运和获得自治。它要求立即彻底废除对英属西非各国的殖民统治制度,由各殖民地实行地方自治。它提出具体步骤:先成立为期10年的代议制政府,然后成立为期5年的责任政府;在这一过渡期满后,各殖民地应获得独立,取得自治领地位,可以要求它们继续留在英联邦内,或者作为联盟国。《备忘录》提出的基本原则表达了西非各族人民要求独立和自治的愿望,得到尼日利亚和西非各族人民的广泛支持。其原则很快被西非民族主义政党在各自的政治纲领中采用。《备忘录》对促进尼日利亚人民的觉醒起了巨大推动作用。
阿齐克韦在《尼日利亚的政治蓝图》一书中对这一基本原则作了更充分的表述。他重申通过渐进的改革实现尼日利亚的自治和独立,认为尼日利亚独立过程中的一个主要障碍是缺乏管理国家的人才。因此他提出。尼日利亚走向完全自治和独立的过程需要15年时间,在前10年预备阶段,由英国人管理,主要行政职务分别由英国人和尼日利亚人担任。国家应做好获得完全独立的准备。随后5年过渡时期,尼日利亚人要学会管理国家,完成整个行政管理系统的尼日利亚化,使内政外交逐步过渡到完全独立。阿齐克韦强调,英国应当自愿同意实行这些渐进的改革,给予尼日利亚独立。为了实现上述改革,要签订一项协定,规定英国殖民部和地方管理机关的职权,以便逐步地把全部政权移交给尼日利亚人。考虑到国内民族成分的复杂性,阿齐克韦建议成立一个由若干享有自治权的行政单位组成的尼日利亚联邦。他拟定了一部尼日利亚宪法草案,指出:唯有建立一个掌握主要生产资料和分配手段,或对它们实行监督的民主制的尼日利亚国家,才能有效地保证社会平等和普遍福利。宪法草案规定。全部立法权应当属于在普选基础上由无记名投票产生的议会,行政权分别由总督及其任命的部长会议执行。
阿齐克韦提出的采取非暴力方式争取自治,进而实现独立的主张得到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工农大众的拥护。在二次大战期间,尼日利亚出现众多的政党、社会团体和组织。这些分散的政治集团在各自的活动中逐渐产生协同作战的愿望,需要联合。阿齐克韦的政治主张因得到各个政党的赞同,一个全国性的政党“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就在此基础上诞生了。
1944年8月,由尼日利亚学生联合会发起,在拉各斯召开有尼日利亚青年运动、建设社、工会、农会等组织的代表参加的会议。与会代表激烈拥护各政治团体联合的主张。26日,会议通过组织新政党的决议。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宣告正式成立。原民族民主党领导人麦考莱被选为党的主席,阿齐克韦当选为总书记,成为该党的思想家和实际组织者。
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党纲明确规定,它的目标是“坚持和维持尼日利亚的统一和主权”,“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保证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工作、经商的自由”,“同非洲所有的民族主义运动合作,为彻底根除各种形式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的法律而斗争,为非洲的统一而斗争”。该党要求:颁布民主宪法,实现自治,争取实现在英联邦范围内的国家独立。该党创建时期只吸收各政治组织、群众团体集体加入。有尼日利亚工会大会、民族民主党、复员军人联合会、进步文学协会、西非农民委员会等100多个政党和团体加入该党。
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的成立,表明尼日利亚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已从初期萌芽阶段步入成熟时期。阿齐克韦提出的通过民族改良主义的和平方式争取自治,实现独立的思想逐渐成为运动的指导思想。尼日利亚的民族主义运动正在开创一条适合尼日利亚国情和发展的通往自由之路。
反对理查兹宪法运动
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成立后,立即领导了反对理查兹宪法的运动。
在尼日利亚人民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日益高涨的形势下,殖民当局被迫在1942年对克利福特宪法进行修改,于1944年12月由尼日利亚总督理查兹提出一部新宪法,定于1947年开始生效。这是英国殖民当局为了对付民族民主运动,以所谓“宪法改革”来维持其统治的一种手法。理查兹宪法标榜其目标是促进尼日利亚的统一,在统一的愿望之下充分照顾构成尼日利亚的各个方面,使非洲人更多地参与讨论他们自己的事务。
理查兹宪法规定成立中央立法会议。把尼日利亚分为北区、西区和东区3个行政单位,各区设置立法机构一区议会。区议会的议员由官方代表、土著当局挑选的非官方代表和总督指定的代表组成。区议会没有立法权,除选举出席中央立法会议的非官方代表外,只有讨论本区法案的权利。这样所谓的地方立法机关成为虚设的机构,殖民当局可以采取分区而治的方法,对3个行政区加强控制。中央立法会议仍是一个咨议性质的机构。立法委员中除16位官方代表外,28名非官方代表中4名由选举产生,24名为总督指派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督对中央立法会议通过的法律享有否决权,对任何行政机关的行动享有否决权。全国的政治经济管理权属于总督领导下的行政委员会。
理查兹宪法提出后遭到尼日利亚人民的强烈反对。他们指出,宪法不应仅仅使尼日利亚人更多地参与有关他们自己事务的讨论,而要使他们能更多地参与同他们有关的事务的管理。阿齐克韦明确指出:“我们要求承担我们国家政府职责的权利。”1945年3月27日,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提交一份转交英国殖民大臣的备忘录,指出宪法的制定没有征询尼日利亚人民的意见,没有考虑尼日利亚人民的利益,要求废除由总督指定议员的制度,实行由选举产生议员的人民代议制。英国殖民大臣无视尼日利亚人民的要求,坚持按期实施新宪法。英国下院在1945年11月19日仅用了30分钟时间就匆匆通过该宪法,把一部由一人包办的宪法强加在2300万尼日利亚人民头上。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决定立即行动,组织群众集会和示威游行,利用演讲和报纸揭穿理查兹宪法的实质。他们要求废除这一宪法,实行公民直接选举,扩大非洲人的名额。
为了去伦敦向英国政府当面提出抗议,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决定进行全国旅行,争取人民的支持,征集在抗议宪法的请愿书上签名,同时为赴伦敦的代表团募捐。1946年4月22日,82岁的麦考莱和阿齐克韦等人开始了对全国各地历时8个月的旅行。麦考莱在途中病逝,阿齐克韦接替他的职务。阿齐克韦等人访问了全国各地区的主要城市,使“立即实行自治”的口号为广大群众所接受。153个城镇的居民委托他们前往伦敦代表尼日利亚人民说话、办事。众多的群众向代表团提交了请愿书。此行代表团共募集到1.3万英镑捐款。当他们回到拉各斯时,受到3万群众热烈欢迎。
1947年6月,以阿齐克韦为首的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代表团赴伦敦向英国政府表示反对理查兹宪法。8月13日,他们同殖民大臣进行了4小时会谈,毫无结果。英国首相拒绝接见代表团。英国政府蛮横无理的态度激怒了尼日利亚人民。拉各斯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有3万人参加的游行大示威。示威者高呼“不自由毋宁死”,“废除理查兹宪法”,“我们要自治”等口号。代表团回到拉各斯时,10万人举行欢迎活动,实际上是一次更大规模的抗议示威。面对人民的激烈反抗,接替理查兹任总督的麦克费逊不得不在1948年8月的立法会议宣布,考虑修改观行宪法的问题是适当的。
在此基础上把宪制改革运动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的,则是1949年恩努古煤矿工人的罢工运动和全国各地的反抗运动。
1949年11月7日,恩努古附近的煤矿工人举行罢工和怠工,要求提高工资和补发1946、 1947年的工资。行政当局拒绝工人的要求,解雇了250名矿工。随后行政当局采取同盟歇业的方式对工人施加压力。他们不许接班的矿工下井,用停止往矿井供水、通风的办法,逼迫留在工作面的矿工上井,决定封闭矿井。11月18日,100多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向煤矿工人开枪射击,21名矿工被打死,51名受伤。恩努古血案是一次蓄意谋杀矿工的挑衅行为,经过殖民当局的周密策划。血案发生前2天,矿场的英籍职员都停止办公,他们的家属被从矿区疏散到城里,医院腾出许多床位。集结在矿区的全体警察一改往常不带武器的规定,都配备了步枪。矿工惨遭杀害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国,罢工、罢市、示威、集会,反对殖民当局屠杀工人的怒潮席卷整个东尼日利亚。在11月27日举行的各界代表参加的拉各斯群众大会上,许多发言者提出要以暴力反对暴力。斗争由抗议对矿工的野蛮迫害扩展到反对英国的殖民制度,大大推动了全国上下要求废除理查兹宪法,实现自治的运动。阿巴市人民在给英国当局的备忘录中说:“这个外国政府的上台,不是靠人民的拥护,而是凭借英国枪炮的力量强加给人民的。”恩努古、哈尔科特港等地群众提出了实现独立的要求。
面对声势浩大的群众反抗运动,殖民当局被迫同意成立恩努古事件调查委员会,并决定提前修改理杏兹宪法。1950年1月9日全国修改宪法会议开幕。
“一个国家、一个宪法、一个命运”
全国修改宪法会议是尼日利亚历史上第一次有非洲人代表参加的宪法修改会议,53名代表中,非官方立法会议议员28名,区议会推选的代表25名。尽管最后的决议还是取决于英国驻尼日利亚总督和殖民大臣,但这件事本身就充分说明殖民当局的统治地位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在民族主义运动高潮面前,殖民主义者不得不作出重大让步,改变策略。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的代表坚决要求取消间接选举制度,实行普选。殖民当局只是在中央机构的代表名额上进行了调整。根据新通过的麦克费逊宪法,设立中央立法机关一众议院,其成员包括6名官方议员(英国人),136名选举产生的议员和至少6名由总督指定的所谓特别议员。非洲代表名额大大增加,获得众议院的多数席位。在行政机构一部长会议中,非洲人占据18个职位中的12个。
新宪法不顾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代表的坚决反对,还是把尼日利亚分成北区、东区和西区3个行政区,各区分别建立立法、行政委员会和政府。3个行政区的划分使各个地区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地方封建主和部落酋长的分立主义情绪,加速了西区和北区新政党的建立。
1950年3月26日,以阿沃卢瓦为首的约鲁巴人建立了西区的政党——行动派。阿沃卢瓦是个地方主义的拥护者,他曾说:“尼日利亚不是一个国家,它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根本就没有什么尼日利亚人。”行动派也要求“立即结束英国在我政治生活的各个阶段的统治,”但阿沃卢瓦认为尼日利亚还不具备自治的条件,英国人过早离开会引起内战。该党宣称它将首先为西尼日利亚的自治而斗争。1951年北区宣布成立北方人民大会党,参加1951年的竞选。该党提出“尽一切努力使尼日利亚自治早日到来”,不同意规定独立的确切日期。该党纲领中规定保留封建统治者的政权和特权。西区和北区政党的建立,削弱了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的影响。该党的成员以东区的伊博人为主,某些党的领导人中存在一定的部落主义倾向,1950年以后,一些约鲁巴人和北方的富拉尼人退出了该党。
殖民当局企图利用各个部落、部族之间的矛盾,挑起尼日利亚各地区各政党之间的纠纷。尼日利亚民族主义运动面临着严重考验。
1951年底,阿齐克韦发表致行动派领袖的公开信。信中说:“我们两党之间虽然存在着重大差别,但是,在尼日利亚还是一个殖民地国家的时候,我们有着共同目标,这个目标是在我们用自己的特殊方法解决我们的问题以前所必须达到的。”随后,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提出了“一个国家、一个宪法、一个命运”的口号,呼吁建立争取民族独立的统一战线。“一个国家、一个宪法、一个命运”的口号得到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和行动派普通成员的支持。在此形势下,行动派的领导放弃了原来的地方分立主义立场,赞成争取全尼日利亚自治的共同要求。从此,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与行动派,这两个在东区和西区各占优势的大党,在争取民族独立的问题上协同一致,并肩作战。
1953年3月31日,行动派议员向众议院提交一议案,要求议院同意以争取在1956年实现自治为尼日利亚的主要政治目标。北方人民大会党领袖贝洛反对通过这个议案,建议将1956年改为“尽早”。为了使北区人民接受争取在1956年实现自治的意见,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与行动派的领袖们派出代表团,到北尼日利亚各城市宣传自己的观点。北尼日利亚的另一个政党——北方进步分子联盟,支持立即实行独立的主张,在北部地区开展积极的活动。北方人民大会党工作委员会的一些委员也写信给该党领袖贝洛,呼吁加强全国的统一。
在全国主要党派的团结日益加强的形势下,英国政府被迫再度召开宪法会议,邀请各区代表到伦敦商讨如何修改宪法的问题。由于召开会议的目的不明确,与会代表由殖民当局挑选,阿齐克韦和阿沃卢瓦拒绝出席会议。在两位领导人的坚持下,经过一系列的会议和谈判,尼日利亚总督终于在6月19日与3大政党的领袖就会议宗旨和与会人选问题达成协议。
1953年7月30日制宪会议在伦敦开幕。经过20次全体会议,决定将众议院选举产生的议员名额扩大到184人,官方议员名额减少为3人;区议会不设官方议员,区议员不再兼任众议员。会议通过的宣言中指出:英国政府将于1956年给予要求自治的地区以地方自治的权利。1954年1月19日,宪法会议在拉各斯复会。会议宣布尼日利亚为联邦国家,由3个区和拉各斯直辖市组成。但殖民当局利用3个政党在独立问题上的不同意见,拒绝确定给予尼日利亚独立的日期。1954年10月1日,新宪法——李特尔顿宪法生效,年底举行了第一届联邦众议院选举。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与北方人民大会党联合组成第一届联邦政府。各区总理分别由阿齐克韦、贝洛和阿沃卢瓦担任。
1957年3月26日,联邦众议院授权出席行将召开的宪法会议代表们,要求在1959年给予尼日利亚自治。4月16—17日,尼日利亚3个区的总理举行会议,达成了必须争取尼日利亚在1959年获得独立的协议。
由于尼日利亚各主要政党的领导人在独立问题上采取了一致的坚定立场,在1957年和1958年召开的制宪会议上,英国被迫同意尼日利亚于1960年10月1日独立。
1959年12月12日,尼日利亚举行联邦众议院选举,北方人民大会党与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组成联合政府,阿齐克韦当选参议院议长,巴勒瓦任联邦总理。1960年10月1日,尼日利亚联邦独立。1963年10月1日,宣布成立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
尼日利亚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麦考莱的民族民主党为代表的时期,运动以宣传民族民主思想,争取民主权利为主,第二个阶段是以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国民大会为代表的时期,运动以通过改良主义的和平方式实现自治为指导思想,在群众运动的基础上形成群众性的社会改革运动。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新的国际形势,为尼日利亚民族主义运动提供了条件,使它走上了以争取民族自治为目标,以实现宪制改革为手段,在群众斗争的基础上和平地取得独立这样一条民族改良主义的道路,以实现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