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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哈林和“布哈林案件”·同斯大林的分歧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3日 阅读:123 评论:0

上述三个基本点是当时批评托派的有力论据,但在以后的发展中又成了同斯大林的重要分歧。

分歧的导火线是1927年底1928年初出现的严重的粮食收购危机。1927年只收购了三亿普特粮食,比上一年度少收一亿多普特。这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粮食、工业的原料以及粮食的出口。

对产生危机的原因当时有不同的看法。斯大林认为这是由于富农囤积居奇,以反抗苏维埃政权,以及小农生产的商品率低造成的。出路在于采取“非常措施”,施行刑法第107条.没收囤积的粮食;而从根本上讲则是加速农业集体化,把分散的个体小经济改造成为能生产大量商品粮的集体农庄。布哈林不同意这种估计和措施。他认为危机是在农民经济缩小的情况,由于谷物业的稳定甚至下降造成的。而造成谷物业生产下降的原因是政策不对头:谷物价格下降,技术作物和畜产品价格上涨,粮食生产无利可图,因而农民不愿直接出售粮食,而宁愿用粮食饲养牲畜,然后出卖畜产品,宁愿种经济作物,也不愿种谷物。税收也不合理,大田作物占农民纯收入的39.5%,却占赋税额的66.59%,而非农业收入占纯收入的27.8%,仅占赋税额的5.2%。最后,货币不够稳定,只起支付手段、流通手段的作用,未能成为农民的积累手段。当然富农也利用工作中的失误兴风作浪。因此布哈林认为,要解决粮食危机,必须调整政策,在价格、税收等方面鼓励谷物生产,使谷物业、畜牧业和技术作物的生产保持平衡发展。需要大力扶植个体农户。苏联当时约有2500万小农户,占农村居民的大多数,粮食的绝大多数也是他们生产的。必须关怀这些农户,改善他们的个体经济,但改善的办法不是立即把他们组织进集体农庄,而是继续实行列宁指示的合作化方针,即把农民组织进各种类型的合作社中去。布哈林认为,非常措施仅仅是权宜之计,其实施结果;不仅打击了富农,也损害了广大中农和富裕中农的利益。

1928年5—6月布哈林两次给中央和斯大林写信,对非常措施所产生的后果提出不同看法。6月27日布哈林在政治局会议上就国内形势宣读了一个文件。七月全会通过了一个以布哈林观点为基调的决议。为了堵住布哈林的嘴,政治局在7月发表了一个“政治局内部没有任何意见分歧”的声明,十一月全会再次发表政治局委员内部意见一致的声明。布哈林方面也采取措施,设法把自己的观点告诉全党。9月30日他在《真理报》发表了《一个经济学家的札记》一文。这是一篇很有价值的文章,对当时苏联的工农业关系,工业化速度,基本建设,投资和后备军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也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过渡时期、社会主义时期提出许多值得重视的问题。斯大林则指责布哈林擅自发表文章,宣传折衷主义,反对党中央。

随着分歧的加深,斗争也越来越激烈,以斯大林为首的中央多数派指责布哈林同当时的人民委员会主席李可夫、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主席托姆斯基结成右倾反党联盟。1929年4月全会撤销了布哈林《真理报》主编和共产国际内的职务,7月共产国际第十次扩大全会正式撤销他的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员和政治书记处书记的职务。由于布哈林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承认有什么错误,联共十一月全会决定撤销他的政治局委员职务。与此同时开展了批判布哈林“右倾机会主义”的声势浩大的运动。

从这以后布哈林作为一个政治领袖的作用就结束了。1930年他出任国家计划委员会科研工作规划局局长,1933年任重工业人民委员部主席团委员,科学院院士。在联共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34—1937年初任《消息报》编辑。1935年2月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布哈林任委员,是著名的1936年宪法的主要执笔人。这是他作为理论家留下的最后一笔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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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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