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人民争取收回运河区主权的斗争贯穿着巴拿马共和国迄今80余年的历史。这场斗争是一个小国、弱国为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同当代最强大的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较量。它经历过艰难、曲折的道路,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并取得重大的胜利,在当代民族解放运动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美国霸占巴拿马运河区
巴拿马地峡以803公里宽的陆地分隔着大西洋和太平洋。16世纪时人们就提出了从这里开凿两洋运河的设想。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巴拿马曾是宗主国在美洲的重要贸易中心和物资转运站,具有特殊的经济地位。1821年巴拿马摆脱西班牙殖民统治,虽未建立独立国家,但已提出“经济自治”的要求。1831年并入新格拉纳达共和国(1861年改称哥伦比亚>后,巴拿马多次出现分离运动,1840—— 1841年间一度成立“地峡国”。1899 — — 1902年哥伦比亚的“千日战争”①,导致巴拿马分离运动再度兴起。
1902年,法国新巴拿马运河公司因修建巴拿马运河的计划失败,将其财产和修运河的租让权卖给美国。1903年1月22日,美国和哥伦比亚签署《海—赫兰条约》。条约规定,哥伦比亚给予美国建造和经营·巴拿马运河的种种特权。一旦条约生效,美国独家建造和控制巴拿马运河的外交与法律程序即告完成。但这个条约于同年8月18日被哥伦比亚国会否决。美国便利用巴拿马人想独立建国和要求修筑运河的愿望,支持巴拿马分离运动,旨在撇开哥伦比亚,与巴拿马单独缔约。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表示:“假如巴拿一马是一个独立国家,或者假如它在这个时候成为这样的国家,我是很高兴的。”1903年11月3日,在美国的直接干预下。巴拿马宣布脱离哥伦比亚,成立巴拿马共和国。11月18 日,美国和巴拿马在华盛顿签订《关于建造一条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通航运河的专约》,简称1903年美巴条约,并于1904年2月26日正式生效。
1903年美巴条约规定:美国“保证并将维持巴拿马共和国的独立”;为便于美国建造和经营运河,巴拿马将一条10英里宽的地带交给美国永久使用、占领和控制;巴拿马给予美国为航行、供水或其他目的面永久使用其境内河流、水、湖泊及其他水域的权利,巴拿马给予美国以建造和经营一条横贯太平洋与大西洋之间领土的运河或铁路的永久垄断权;美国有在巴拿马城和科隆城及其毗连港口和地区购买或征用土地、建筑物、水域或其他财产,以及维持秩序的权利;巴拿马不得向运河与铁路的附属设施和为运河、铁路服务的人员征税,美国在运河区内行使司法裁判权;美国有权在任何时候为保护运河、铁路等的安全而自行决定使用它的警察、陆军和海军,或建立要塞;美国一次性付给巴拿马1000万美元,并在条约生效9年后每年付25万美元租金,等等。根据这一条约,巴拿马共和国从诞生之时,就沦为美国的保护国。
1903年美巴条约生效后,美国于1904年动工修建巴拿马运河,1914年建成,1920年开放。从运河中心线向两侧各延伸5英里,面积为1432平方公里的地区划为运河区,由美国任命总督进行管辖,挂美国国旗,施行美国法律,设14个军事基地和美国“南方司令部”,驻扎上万名美军。外国驻巴拿马的领事如要到运河区行使职能,必须到华盛顿取得许可证书。运河区成为巴拿马国土上的“国中之国”。
美国对巴拿马运河和运河区的控制,给巴拿马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为了在巴拿马扶植亲美政权,美国经常恣意干涉巴拿马内部事务,甚至策动政变,推翻合法政府。从1903年至1968年的65年中,巴拿马更换了38任总统,政权更迭之频繁在世界各国亦属少见。1918年至1925年,美国对巴拿马进行了4次武装干涉:1918年6月,美国以巴拿马中断国民议会选举为由,派军队占领巴拿马城和科隆城,同年7月,美军“进驻”巴拿马的奇里金省“监督”选举;1921年美军以绘制军事地图为名,占领巴拿马的乔雷拉地区;1925年10月。美军镇压巴拿马群众反对房租上涨的斗争,造成数人伤亡。
美国从政治和军事上严密控制巴拿马,是要确保巴拿马成为它建立世界霸权的重要战略基地。西奥多·罗斯福早在1898年声称:“如果我们要在斗争中为我们自己保持海军和商业上的优势,我们必须在我们的疆界之外建立我们的势力。我们必须建造地峡运河,而且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有利的据点,这些据点使我们有可能在决定东西两洋命运时有我们的发言权。”美国控制巴拿马运河与运河区之后,独霸了沟通两洋交通的咽喉要道,使加勒比海成了美国的“内湖”,使南美洲处在美国直接军事威胁之下,使美国与亚洲、太平洋地区的海上航线大大缩短。
美国对运河与运河区的霸占,等于剥夺了巴拿马赖以生存的主要经济支柱。仅在1914—1953年间,美国经营运河所得的总收入即达6.64亿美元,其中付给巴拿马的年租金总共只有1300万美元,不到总收入的2%。在此期间,运河区美国商店的收益达2100万美元,比巴拿马所得运河租金还多800万美元。
从1970—1976年的7年中,美国收取的船只通行费高达15亿美元,而同期付给巴拿马的租金仅为1350万美元,不到其收入的1%。历来通过巴拿马运河的商船以美国船只最多,运河管理当局一直把运河通行费定得很低,因而美国垄断资本家从中获利最大。美国政府利用运河通航之便所节省的军费开支,到1970年估计已不下100亿美元。运河区职工和美国商店所享受的免税权,以及美国商店在运河区以外进行的大量非法贸易,不仅损害巴拿马的主权,而且严重损害巴拿马的经济。运河管理当局还对巴拿马籍雇员实行歧视政策,不让他们从事技术工种,其工资福利待遇比美籍雇员低得多。
美国除对运河区实行全面控制外,巴拿马的电力、香蕉等生产部门以及金融、外贸都被美国资本控制。美国联合果品公司霸占了巴拿马1/10的耕地,被人们称为“绿色的魔鬼”。正象巴拿马人士埃内斯托·德·尼古拉依所说:“巴拿马运河使得巴拿马进行粮食生产和从事贸易的希望化为乌有。这条运河和那些美国工业公司一起,成为一个榨取巴拿马黄金的可怕的企业,将巴拿马带到了破产的边缘”。
从1903年美国霸占运河区以来,巴拿马运河不但不能为巴拿马造福,反而成为巴拿马国家和人民的灾难。因此,巴拿马人民要求收回运河区的主权关系着巴拿马国家的真正独立和民族的生存和发展。
修改与要求废除1903年美巴条约
巴拿马人民收复运河区主权的斗争,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历史阶段: 1903年至1964年为第一阶段,1964年至1978年为第二阶段。
从本世纪初至60年代,是美帝国主义经济与军事实力急剧膨胀,对外进行侵略、扩张的时期。整个西半球是美国建立世界霸权的立足点,而巴拿马运河对美国推行其全球战略具有突出的作用。
1903年美巴条约刚刚生效,美国的一些政府官员和学者就纷纷发表言论和文章,把美国说成是运河区的主权所有者,激起巴拿马社会各界人士的愤慨。巴拿马政府遂于1904年照会美国政府,表示巴拿马决不放弃运河区的主权,开始了反对美国任意解释1903年美巴条约的外交战。由于人民群众坚持斗争,促使巴拿马政府始终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让步。1923年1月3日巴拿马政府致美国的一份照会中仍然指出:“运河区并未由巴拿马共和国出售,让与或者转售给合众国完全占有。只是为了运河的建设、维护、管理、卫生设施和防卫的特殊需要,才将运河区让与使用、占据和管制的。……运河区并未租让给合众国,因为运河条约所规定的每年支付25万美元并不是作为这一地区的使用费。”坚持巴拿马是运河区的主权所有者,是巴拿马要求收回运河区主权的首要前提。在这个问题上顶住美国的压力,就为整个斗争争得了主动。
1920年美国企图占领巴拿马的塔沃加岛。巴拿马群众当即进行抗议示威,使美国的图谋未能得逞。这次斗争胜利以后,巴拿马国内要求修改1903年美巴条约的呼声日益高涨。美国为了缓和巴拿马日趋高涨的反美情绪,也表示愿意就修改条约问题进行谈判。1926年,巴拿马提出取消由美国“保证”巴拿马独立、禁止美国商店在运河区以外进行贸易等内容的32点要求,与美国开始谈判。在谈判中美国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妄图通过某些非实质性的让步,在军事上进一步强化对巴拿巴的控制。美方除要求巴拿马把美国人在科隆的居住区新克利斯托瓦尔划入运河区外,还提出巴拿马有义务和美国一起参加运河防务,一旦美国参战,巴拿马也应处于战争状态,巴拿马国内的航空与无线电联络应由美国监督,联合作战行动应由美国负责。巴拿马国民议会拒绝美国这些无理要求,这次谈判毫无结果。
30年代的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使巴拿马陷入严重困境。巴拿马公众舆论纷纷揭露美国对巴拿马所进行的残酷掠夺,要求修改1903年美巴条约的呼声再度高涨,甚至主张和美国断交。当时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正倡导所谓“睦邻政策”,不能不缓和一下美国与巴拿马之间紧张关系。因此,1933年和1934年,巴美两国总统进行互访,促成了两国政府代表于1934年底在华盛顿就修改运河条约问题恢复谈判。1936年3月2日双方签订了一项新的条约,即1936年美巴条约①。
这项条约对1903年条约所作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几点。1.取消了“合众国保证并将维持巴拿马共和国的独立"的条款。2.明确规定运河区只处于美国的司法权之下,而领土权属于巴拿马;3.取消了美国在巴拿马和科伦两城市及其邻近地区征用土地和“维持秩序”的权利;4.运河年租金由25万美元增加到43万美元;5.允许巴拿马公民在运河区从事贸易活动;6.美国退出一条走廊地带,使科伦城与巴拿马管辖下的其他领土连接。1936年条约的签订,是巴拿马人民在收复运河区主权斗争中取得的初步胜利,使巴拿马在名义上不再是美国的保护国,并确认了巴拿马是运河区的主权所有者。不过,这个条约仍然规定,美国在必要时可在巴拿马采取“预防或防卫的措施”。可见,美国千方百计要为对巴拿马进行干涉设置法律依据。
进入40年代以后,巴拿马与美国之间的斗争主要是围绕着军事基地问题而进行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巴拿马地峡及其运河所具有的军事与战略意义更显突出。美国以进行反法西斯战争为理由,进一步加强对整个巴拿马的控制。
1940年11月7日,美国政府借口运河区设施和巴拿马整个国土可能受到敌人攻击,要求巴拿马承担所谓西半球防务义务,在运河区以外向美国提供一批军事基地,租期999年。巴拿马政府的答复是,美国设计的这个运河防卫计划“实际上意味着由美国军队对巴拿马实行军事占领,巴拿马政府不能考虑和答应”。美国并未就此罢休,又提出把租期减为99年,并一再施加压力。
1941年2月10日,美国竟向巴拿马的阿努尔福·阿里亚斯政府提出最后通牒。阿里亚斯被迫于同年8月20日就提供基地问题提出一份协议草案,其中第四条指出:“巴拿马共和国对(美方)所要求的土地、水域及其空间保留自己的主权和全部司法权”,一旦大战结束,美国应“立即撤离”。美国对此仍不满足,竟给阿里亚斯加上“纳粹”的罪名,于1941年10月9日策动政变将其推翻,由原内政部长里卡多·德拉·瓜迪亚出任总统。1942年5月18日,美国与瓜迪亚政府签订《关于租借防务地区的协定》,在运河区以外又取得134处军事基地。但这个协定还是明确规定:“在结束这次战争的最后和约生效一年后,美利坚合众国应从这些地方撤出,对这些地方的使用也应终止”。
第二次世界大战刚一结束,巴拿马人民就掀起了收回基地的斗争,1946年和1947年多次组织大规模的示威游行。巴拿马国民议会也于1946年9月2日作出决议,要求按期收回美国租借的基地。慑于巴拿马人民斗争的压力,美国先后将大部分基地归还,但仍控制一部分不想交出。1947年12月10日,美国强迫巴拿马重新签订协定,延长部分基地的租期。巴拿马国民议会在人民群众抗议运动的推动下,否决了这个协定,终于迫使美国将全部基地归还巴拿马。
斗争的胜利,挫败了美国对巴拿马实行军事占领的阴谋,振奋了民族精神。
战后,拉丁美洲的民族解放运动高涨,巴拿马人民要求收回运河区主权的斗争有了新的发展。1952年巴拿马再次提出对1903年美巴条约进行修改,并于1953年向美国提交包括在运河区悬挂巴拿马国旗等内容的21点要求。巴美双方为此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于1955年1月25日在巴拿马城签署《相互谅解和合作条约》①。条约规定,巴拿马有权向运河区的非美国籍雇员征税,运河区美国籍与巴拿马籍雇员同工同酬,废除美国在巴拿马管辖的领土内筑路的权利;废除美国在巴拿马城和科伦城颁布并强制遵守卫生法令的权利,运河年租金由43万美元增加到193万美元。但是,巴拿马在谈判中提出的一些正当要求:如在运河区悬挂巴拿马国旗,增加西班牙语为官方语言,设立混合法院,以及给1903年美巴条约规定99年的期限等,都被美方拒绝。
1956年7月埃及政府收回苏伊士运河的行动,对巴拿马人民收回运河主权的斗争是一个重大鼓舞。 8月4日,巴拿马政府发表声明,指出巴拿马运河与苏伊士运河有相似之处,表明了把巴拿马运河收归国有的愿望。这一正义要求变为人民群众爱国行动。1958年5月2日,数十名巴拿马学生将50面国旗插入运河区,以示巴拿马对运河区的主权,结果竟遭到美国警察的粗暴干涉。这一事件引起巴拿马人民的极大气愤, 5月5日,巴拿马群众走上街头,高呼“巴拿马是巴拿马人的”,要求将运河区收归国有。当1959年11月3日巴拿马群众举行向运河区“争取主权的进军”时,美国竟出动军队镇压,打伤100多人。11月5日,一批巴拿马学生冲进运河区,竖起一面巨大的巴拿马国旗。巴拿马国民议会也作出在运河区悬挂巴拿马国旗的决议,对群众的爱国行动表示支持。11月28日,人民群众举行更大规模的“主权进军”,要求彻底废除1903年条约。
巴拿马人民的强烈反抗,迫使美国政府改变手法。1960年4月19日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提出改善同巴拿马在运河区关系的9点建议,答应给运河区的巴拿马工人提供技术训练并增加工资10%,为巴拿马城修建一条新的供水管道等。同年9月17日,美国宣布同意在运河区的沙勒三角广场升巴拿马国旗。但是,巴拿马人民既不畏惧美国军队的“大棒”,也不赏识艾森豪威尔的“胡萝卜”。1961年11月17日,巴拿马国民议会根据人民群众的要求作出决定,正式提出以肯定巴拿马对运河区的主权、限期收回运河、公平分配运河收入、在运河区升巴拿马国旗等13项内容作为谈判基础。这是巴拿马人民为彻底废除1903年美巴条约迈出的重要一步。
1959年古巴革命的胜利对美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美国不仅于1961年4月组织了对古巴的武装入侵,妄图推翻古巴政府,而且极力采取强硬政策遏制拉丁美洲民族解放运动高涨的势头。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根本不愿意与巴拿马进行新的运河条约的谈判。因此,美巴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涉,于1963年1月10日发表一项联合公报,仅仅表示美国同意在运河区同时悬挂巴拿马和美国国旗。后来的事实表明,美国的这种表示只不过是为拖延谈判所施的伎俩。公报发表不到一年,1963年12月31日,美国驻运河区总督公开声称,巴拿马国旗只能在运河区的特殊地点悬挂,运河区美国学校门前应停止挂巴拿马国旗,公然撕毁两国协议。巴拿马人民对美帝国主义恣意践踏他们的主权的恶劣行径,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1964年1月9日,巴拿马学生由于运河区美国学校单独挂星条旗,出于义愤,进入运河区去升国旗,遭到美国人殴打,国旗被撕碎。消息传开后,3万名巴拿马群众迅速集结到运河区边界,要求进入运河区升旗。美国军警向他们开枪射击。面对美国的武装挑衅,巴拿马群众奋不顾身地冲进运河区。这时,早有准备的美国军队向巴拿马群众进行血腥的屠杀,当场打死22人,打伤325人,制造了一场震惊世界的流血惨案。1月10日,巴拿马总统罗贝托·F·恰里宣布中断与美国的外交关系。巴拿马驻联合国代表在安理会控诉美国军队屠杀巴拿马爱国群众的罪行。与此同时,一场震撼世界的反美风暴立即席卷整个巴拿马。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商人罢市,人们涌上街头,举行声势浩大的反美示威,袭击美国的公司、银行和新闻机构,烧毁美国人的住宅和汽车,为死难烈士组织10万人的送葬游行。“要巴拿马,不要美国佬”的呼声响彻巴拿马大地。 1月11日,恰里总统提出与美国进行谈判的4项先决条件:美国赔偿损失,在运河区同时悬挂巴拿马和美国国旗,美国拆除运河区和巴拿马城之间的一切路障;美国军队撤离运河区边境。第二天,美国国务卿腊斯克发表谈话,声称美国决不放弃巴拿马运河区及其军事基地。针对美国的这种蛮横态度,巴拿马政府于1月17日宣布完全断绝同美国的关系。
巴拿马人民的斗争得到各国人民和许多国际组织的有力支持。1963年1月13日,毛泽东主席发表支持巴拿马人民反美爱国正义斗争的谈话,表示“中国人民坚决站在巴拿马人民的一边,完全支持他们反对美国侵略者,要求收回巴拿马运河区主权的正义行动”。
在巴拿马人民空前的反美风暴和世界人民的同声谴责面前,美国为了维护其在巴拿马运河区的利益,不得不通过美洲国家组织等渠道与巴拿马进行接触。1964年4月3日,美国双方发表一项联合声明,就以下问题达成协议:1.两国恢复外交关系;2.双方立即开始谈判,以达成一项“公正与平等”的新的运河条约。从此,巴拿马人民收复运河区主权的斗争就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收回运河主权的重大胜利
1964年1月的反美风暴迫使美国同意就新的运河条约进行谈判。这次谈判的目的应是废除1903年条约。巴拿马的愿望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巴拿马政府敢不敢于进行斗争。
巴、美双方于1964年4月就缔结新的运河条约开始谈判。美国在谈判中一方面作出某些让步,另一方面力图向巴拿马索取新的特权。巴拿马当局却表现出很大的软弱性与妥协性。经过3年多的谈判,1967年6月24日,双方就《巴拿马运河条约》、《防务基地条约》和《海平运河条约》等三项条约初步达成协议。
《巴拿马运河条约》规定,废除1903年美巴条约及其修正条约;撤消巴拿马运河公司和运河区政府;承认巴拿马对运河区的主权;运河的经营管理由美国操纵的“混合管理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仍享有警察、司法、邮政等特权。关于取消美国对运河区“永久”控制权问题,条约提出,巴拿马要在未来的新海平面运河通航后一年才能收回运河区的一切权力。
《防务基地条约》重申,巴拿马有义务在运河区向美国提供军事基础;运河区原有的美军基地与设施仍然保留。这个条约的有效期比《巴拿马运河条约》还长5年,到期后,双方还得就运河未来的防务作出安排。
《海平运河条约》规定, 在20年内或在美国明确表示不愿在巴拿马建造新的海平运河之前,巴拿马不得与第三国达成建造新运河的协议;美国对未来的海平运河有权经营管理60年。
从上述三个条约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美国虽然承认了巴拿马对运河区的主权并提出了最后交还运河区的期限,但运河与运河区的实际控制权仍在美国手里。特别是交还运河区的期限又与建成新的海平运河联系起来,而海平运河能否建造却是个未知数。一旦海平运河真的建成,则现有的船闸运河的经济意义就十分有限了。上述三个条约如果批准生效,就等于说巴拿马又将建造新的海平运河的权利让予美国;意味着美国可以无限期地保持在巴拿马的军事存在。这三个条约的内容一经披露,立即遭到巴拿马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对。巴拿马政府终于未敢贸然签署。
1968年10月,巴拿马发生军事政变.国民警卫队司令奥马尔·托里霍斯将军上台执政。托里霍斯政府采取了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将部分外资企业收归国有,建立全国民众代表大会以取代原来的国民议会等一系列重要措施。在运河问题上,托里霍斯政府提出收回运河区主权、撤走运河区美国军队、不出让建造海平运河权利等主张,拒绝以1967年的三项条约草案作为谈判基础,经过一段外交斡旋之后,巴美双方于1971年6月在华盛顿重开谈判。当时美国对托里霍斯政府抱有幻想,不愿从1967年三项条约草案的立场上后退,因此,谈判一开始就陷入僵局。
托里霍斯一反过去历届巴拿马政府的作法,大力动员群众支持政府的谈判立场。1971年10月11日,10万群众在巴拿马城集会。托里霍斯亲自到会讲话,表示一旦谈判失败,他将和人民群众一起向运河区进军,国民警卫队将用手中的武器捍卫人民的尊严。当时美国在印支战争中败局已定,拉丁美洲的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理查德·尼克松政府急欲缓和与拉丁美洲国家之间的关系。巴拿马政府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围绕运河谈判广泛开展外交活动,争取国际声援。
1973年3月,巴拿马利用其驻联合国代表担任安理会主席的机会,促成安理会关于“维持和加强拉丁美洲地区国际和平和安全措施”的特别会议在巴拿马城召开。巴拿马收回运河区主权的问题成为会议主要议题之一。在会上,秘鲁等国提出敦促美国和巴拿马尽快缔结一项公平合理的运河条约的提案,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13国的赞成,使美国陷入被动。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组织先后发表声明,坚决支持巴拿马要求收回运河区主权的民族愿望。
1973年11月,23个拉美国家的外长和代表在波哥大会议上通过一项文件,以一个声音宣布。“巴拿马运河问题是拉美国家共同关心和优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从那时起,拉美国家在美洲国家组织的会议上,或在致美国总统的信中,都要求废除不平等的美巴条约。
在国际舆论面前,美、巴两国关于运河条约谈判的成败,成了对尼克松政府提出的与西半球国家建立“伙伴关系”的外交政策的考验。1974年2月7日,美国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出访巴拿马,与巴拿马政府就运河条约谈判的8项原则达成协议。谈判终于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此后,谈判进入根据8项原则草拟条约文本的阶段。
1977年8月,巴、美双方就《巴拿马运河条约》和《关于巴拿马运河永久中立和运河营运条约》达成协议。同年9月7日,巴拿马政府首脑托里霍斯和美国总统吉米·卡特在华盛顿签署这两个条约。1978年6月16日,双方在巴拿马城举行条约批准书换文仪式,两个条约正式生效。
《巴拿马运河条约》共14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从条约生效之日起,原来巴、美两国间签订的1903年条约及所有与运河问题有关的条约、公约、协定和换文全部废除。
二、撤消原巴拿马运河公司和运河区政府,运河区司法、移民、海关、邮致、警察等均交巴拿马管理,在巴拿马全部国土上升巴拿马国旗,美国国旗只能在指定地点悬挂,巴拿马以国土主人资格授予美国在本条约生效期间以经营管理运河的必要权利和某些地域与水域(相当于原运河区面积的30%)的使用权;本条约于1999年12月31日期满后,巴拿马将完全控制运河和运河区。
三、本条约生效期间,运河的营运和领导由新成立的“巴拿马运河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的领导机构由9人( 5名美国人,4名巴拿马人)组成,主任一职1990年以前由美国人担任,从1990年起由巴拿马人担任。
四、本条约生效期间,运河的保护和防卫由巴、美双方负责,美国“负首要责任”。美国有在巴拿马运河区“驻扎、训练和调动武装部队的权利”。
五、巴拿马从运河取得的经济收益包括以下3项:对通过运河的交纳通行税的船只每净吨收取30美分,每年从运河收入中提取1000万美元固定收入;每年从运河收入中提取“最高额为1000万美元的年金”。本条约生效起5年内,运河委员会雇佣的美籍雇员人数至少要比原运河公司雇佣的减少20%,而相应增加巴拿马籍雇员。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不得有国籍、性别和种族歧视。
六、本条约生效期间,巴、美双方将共同研究在巴拿马建造海平运河的可能性,但双方约定,在此期间内不在巴拿马修建新的洋际运河,美国也不得与第三国谈判在西半球修建另一条洋际运河的权利。
《关于巴拿马运河永久中立和运河营运条约》规定,巴拿马宣布运河永远中立,保证运河无论在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的安全,并一律平等地向各国和平通过的船只开放;巴、美两国同意维持本条约规定的中立制度,“即使在缔约双方签署的任何其他条约期满废除之后仍保持此种制度”。
这两个条约的签订,彻底废除了1903年的不平等条约,巴拿马收回了运河区大部分主权,确定了完全收回运河与运河区的期限,并且直接参与了运河区的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大大增加,保留了建造海平运河的权利,这是巴拿马人民在收复运河区主权斗争中所取得的重大胜利。
巴拿马《晨报》指出,1903年条约的废除,“意味着结束了一场有4代巴拿马人参加的非常艰巨的斗争”。巴拿马是一个只有100多万人口的小国。巴拿马人民能够和美国进行如此漫长而艰苦的斗争并取得胜利,不失是当代民族解放运动史上的一个光辉范例。
巴拿马人民收复运河区主权的斗争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胜利,但斗争并没有结束。新的条约既是斗争的成果;也是妥协的产物。根据新的运河条约规定,美国还可以参与运河经营到本世纪末,美国保持了在巴拿马的军事存在,有权在巴拿马调动军队。运河中立条约中关于巴、美两国同意确保运河永久中立的规定,也曾引起巴拿马人民的强烈不满。为此,巴、美双方于1977年10月14日发表过一项《谅解声明》,将上述规定解释为:美国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只是为了保证运河开放,而不应侵犯巴拿马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此后,美国参议院在1978年3月16日批准运河中立条约时又通过一项修正案,声明在2000年以后,如遇运河关闭或其营运受阻,美国有权单方面使用军事力量来重开运河。可见,双方今后在条约的实施和解释方面还难免出现新的分歧。不过可以确信,巴拿马人民必将把收回运河区主权的斗争百折不挠地推向前进,直至取得最后胜利。
①“千日战争”是保守党人与自由党人之间的内战,保守党人获胜。当时的巴拿马省是自由党人的堡垒之一。自由党人在内战中失败,加速了分离运动的发展。① 条约全称为:《美利坚合众国和巴拿马共和国为进一步加强两国间友好联系和合作并为调整由于建造通过巴拿马地峡的两洋间运河而发生的某些问题的条约》,它于1939年7月27日生效。① 该条约于1955年8月2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