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重大的历史事件。抗日战争的胜利,使中国以共产党为首的民主力量空前壮大。到1946年1月,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面积近240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1/4;人口近1.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城市500余座,占全国城市的1/4。中国共产党已成为拥有121万党员的大党,并领导着强大的人民军队。
抗战胜利后,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中国,成为决定中国前途和命运的大问题。国民党蒋介石坚持实行独裁,处心积虑地要消灭共产党和解放区。共产党则要求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尽管两党举行了重庆谈判,在1945年10月10日签署了《双十协定》,但蒋介石政府在准备就绪之后,在1946年6月悍然发动内战。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经过一年的艰苦奋战,歼敌110余万,此后即转入战略反攻。经过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和渡江战役,歼灭了国民党赖以发动内战的精锐部队,迫使蒋介石率残部逃往台湾。1949年9月,有全国各主要党派和各阶层民主人士参加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中国历史从此翻开了新篇章,也标志着远东的政治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的首要经济任务是废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特权,接管其在中国的资产,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对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当时,外国资本在中国的企业有1000多家,官僚资本占全国工业资本的66%,占全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在金融方面,政府接管了四大银行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业局、合作金库及地方银行系统共计2400多家。
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实行土地改革,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务之一。到1952年8月土改基本结束为止,全国约有3亿多农民共分得了约4600万公顷的土地,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46.5%,免去了每年向地主交纳的3500万吨粮食的地租和繁重的劳役,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在经过3年经济恢复时期后,从1953年起,中国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阶段。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付诸实施的同时,开始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方式是对它们实行合作化或公私合营。到1956年底,这项改造基本完成。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人民生活也得到明显改善。
在当时特定的条件下,中国的社会改造和经济建设都学习和借鉴了苏联的经验,但同时也坚持了谨慎和求实的态度,注意结合中国的实际。尽管国内外环境复杂,挑战严峻,新中国还是赢得了经济顺利恢复与发展的良好开局。
毗邻中国的朝鲜和越南也在独立后建立了民主政府,并相继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1945年苏联对日宣战后,红军突入朝鲜北方,与美军以北纬38°线为界,分别建立了占领区。10月10日,朝鲜共产党(1946年8月改称朝鲜劳动党)成立。由于美苏未能就朝鲜的重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朝鲜出现分裂趋势。1946年,北方成立了以金日成为首的临时人民委员会。1947年2月,又选举产生人民会议,选出以金日成为委员长的人民委员会。1948年8月,朝鲜举行普选,产生最高人民会议。9月8日,以金日成为首的内阁组成。9月9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诞生。
朝鲜从临时人民委员会成立后,就开始了土地改革,共没收105万町步(1町步约合0.9公顷)土地,其中98万町步被无偿分配给72万多农户。1946年8月又颁布国有化法令,将日本殖民者和投敌分子的1034家工矿、铁路、邮电、银行收归国家。同时,对殖民地时代的司法、教育制度进行改造。但是,朝鲜的经济恢复与发展,由于1950年战争的爆发而中断。1953年停战后,朝鲜才于1954年实施恢复经济的三年计划,开始正常的经济建设。
越南原为法国的殖民地,二战期间受日本统治,越南人民展开了武装抗日斗争。1945年8月,在日本宣布投降的次日,越南独立同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临时政府,并发动总起义,8月19日解放河内。8月24日,保大皇帝退位,“八月革命”取得胜利。9月2日,胡志明发表独立宣言,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
“八月革命”后,法国殖民主义势力卷土重来。越南又进行长期的抗法战争,直到1954年,终于取得胜利。法国签署《日内瓦协议》,承认越南独立。此后,越南北方进行大规模的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1960年,农业合作化完成,95%的私人企业实行了公私合营。
亚洲三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反映了它们摆脱殖民主义压迫,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民族复兴的希望和决心。社会主义的阵地扩大到亚洲,是亚洲的历史性巨变之一,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shijie/2022123999.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3主编
2022-11-1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2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3-01-03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2-06主编
2022-11-18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2-12-02主编
2022-12-02主编
2023-01-03主编
2023-01-24主编
2022-11-23主编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