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初创时,美国和西方占优势,并成为美苏冷战的竞技场。从60年代开始,新独立国家纷纷加入联合国。到1980年,联合国会员国达154个,其中78%为第三世界国家。联合国构成的重大变化,结束了超级大国操纵的时代。联合国大会上越来越多地听到第三世界国家的声音,通过的决议在一定程度上比以往更多地表达了第三世界国家的意志,超级大国受到了更多的牵制。70年代以后,美国曾对此大为不满,甚至攻击第三世界在联合国搞“多数暴政”。
在这方面,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刚成立时,就致电联合国,要求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但由于美国的阻挠,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台湾地区蒋介石集团占据,中国的代表权问题长期未能列入议程。1961年起,美国支持将中国代表权问题列入需要2/3多数通过的“重要问题”议程,继续阻挠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1970年,美国又提出“双重代表权”方案,企图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但未能得逞。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了由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提案。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是联合国发生变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亚非拉国家不仅要求在政治上独立自主,而且在独立后要求在经济上谋求发展,同时要求在国际经济秩序方面破旧立新。旧的国际经济秩序是近代以来逐步形成的,其最大特点是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和控制,使广大亚非拉国家处于不利地位,表现为:一是不合理的国际贸易体制,使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不断恶化;二是不合理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日渐加剧;三是不合理的国际分工。这是当发展中国家进行自身现代化建设的时候,举步维艰,贫国愈贫,富国愈富的重要原因之一。
1955年的万隆会议,首次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独立和改变国际经济旧秩序的要求。60年代不结盟运动的兴起、七十七国集团的形成、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成立,使这种呼声更加高涨。1964年,第二次不结盟国家会议明确提出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口号。同年召开了联合国第一届贸易和发展会议,七十七国集团在国际经济领域为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而协调行动。根据七十七国集团的建议,贸易和发展会议成为联合国的常设机构。
70年代,要求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掀起高潮。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打破了西方石油卡特尔“七姐妹”对石油资源的垄断,采取联合行动,以提价、减产、禁运方式捍卫自己的权益。第三世界国家争取200海里领海权的斗争掀起高潮。在众多的国际会议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成为突出的议题。1973年,第四届不结盟国家会议通过了《经济宣言》和《经济合作行动纲领》,要求确立国际经济新秩序。1974年,联合国举行第6次特别大会,通过了七十七国集团提出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同年,第29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这些文件成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的重大成果。
70年代的经济危机和第三世界在经济领域的斗争,使人们认识到南北相互依存的重要性,于是南北对话提上了议事日程。70年代后期,南方19国和北方8国在巴黎举行了首次国际经济合作会议。1979年,七十七国集团进一步提出进行全球谈判,促成了1981年的坎昆会议,南方和北方共22个国家和政府的首脑参加,会议名为“合作与发展会议”。中国也参加了会议。
经过努力,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有了一定的改变。《关贸总协定》中增加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特定工业”给予关税保护的条款,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普惠制”,通过《长期商品协定》、《商品综合方案》等,稳定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价格,增加其出口收入。在金融、货币领域,发展中国家在争取更多发展资金和提高决策权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如1976年牙买加会议,提高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份额和投票权。债务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同意减免部分债务。联合国1983年通过《海洋法公约》,承认沿海国家拥有12海里的领海宽度,在领海外建立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等。欧洲共同体国家还先后在1975年、1979年和1984年与非、加、太发展中国家签订了三个《洛美协定》。其主要内容是欧共体国家向缔约的发展中国家实行经济方面的单向优惠原则,增加财政援助等。虽然如此,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仍然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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