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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伦群体经营法》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阅读:175 评论:0

在天津市的街道上常常发现一支自行车队,每辆上都装满了塑料制品。这是天津海河塑料厂三车间职工送货上门的队伍。职工们认为,用汽车送货费钱、费时间,自行车队一出动,下班回家捎带就干了,省钱省时间。天津海河塑料厂职工的这种主人翁精神,正是该厂独创的“群体经营工作法”的结果。群体经营顾名思义就是大家经营,它是天津市特等劳模、该厂厂长张世伦发明的。这一工作法的主要特点是:一是经营主体多层次。除厂部外,把车间、班组乃至有条件的个人,尽可能变成独立自主的经营实体;二是经营形式多样化。职工可以租赁、招标承包、抵押承包,还可以在车间部门实行内部股份制;三是经营内容多方位。各经营小群体和职工个人可开发新的生产和经营领域,可以从事技术咨询,厂内外劳务输出,承揽外加工活,兴办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四是经营管理民主化。职工群众在开辟新的经营项目上有建议权。不管项目大小,只要市场需要,有效益,经民主评议,厂长就积极采纳。厂工会成立了民主经营审计组和经营合同的公证组,对各种经营实体行使监督检查的职能;五是经营岗位靠竞争,按照“机会均等”的原则,每个人都可以寻找更能发挥自己才能的岗位;六是收入分配与效益挂钩。该厂实行群体经营法后,已有17个中小型经营群体,有30%职工直接从事经营活动,40%的职工不定期参与经营活动。很多一线的生产工人,都有可能扮演厂长、车间主任、采购员、推销员的角色。群体经营工作法,让全厂职工以经营者的身份在工厂出现,是一种强化主人翁责任感的最好方式。人人都是管理者,无形中把工人与企业连成了一体,使工人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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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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