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通常说,历史无情。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也有情。
施复亮死于一个特殊的年代,当时虽已“盖棺”,但并未“论定”。他是戴着造反派强加给他的所谓“叛徒、走资派、资产阶级代理人”的帽子离开人间的。
由于他退党和一度倡导中间路线,因此,曾受到歧视和冷落,甚至在几次运动中遭到批判和冲击。有幸的是,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并没有歧视他,而是原谅了他,甚至重用他,保护他。这使他终身感激。他逝世后,在八宝山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骨灰被安放在八宝山第一公墓,《人民日报》发了一则简短的消息。但是,在文革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他的功过是非无法得到公正的评价。他是带着冤屈和对国家命运的担忧而离开人间的。他的家人和亲友,都希望历史早日给他一个公正的结论。
粉碎“四人帮”后,正本清源,纠正冤假错案,施复亮的功过是非有了厘清的希望。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1982年6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中央主席胡厥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胡子昂,全国政协副主席孙晓村,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周士观,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冯和法等联名在《人民日报》发表《民主革命时期的英勇战士施复亮同志》长篇文章,对施复亮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和评价。
文章的开篇就写道:
施复亮同志原名施存统,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共青团的前身)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第一任书记,后来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的主要发起人和领导人之一,并始终担任重要的领导职务。自从五四运动以来,他为了祖国的富强,长期努力工作,翻译和写作了不少马列主义著作,对于我国民主革命事业做出了贡献。
接着,从他出生一直写到他去世。重点介绍了施复亮参与筹建中国共产党、通过著译介绍和宣传马克思主义、主持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恢复建设和发展工作并一度主编团中央机关报《先驱》、因脱党而铸成他经常悔恨的错误、为抗日救亡奔走呼号、发起筹建民主建国会、为和平和民主建国英勇战斗、为新中国的建设尽心竭力等。
文章的最后写道:
施复亮同志一生为革命尽心竭力,做出了贡献,党和人民是不会忘记他的。他虽然走过了曲折的道路,但终于又跟上来了,一直到逝世。党对这样的同志,是肯原谅而决不会歧视的。事实证明,也是如此。
这篇文章出自施复亮的同事、战友、民主党派的主要负责人、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的领导之手,它的分量和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他们的介绍和评价是全面、公正和权威的。
1992年,施复亮的夫人钟复光病逝,钟复光生前曾多次嘱咐儿女,要把自己的骨灰和丈夫施复亮的骨灰一起回归丈夫的故土浙江金华叶村安葬,后经中央统战部批准,1992年5月4日,在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叶村村北一公里外的骑龙殿岗上,为施复亮、钟复光夫妇举行了隆重的骨灰入土安葬仪式,施复亮终于在他去世22年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1999年12月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纪念施复亮百年诞辰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经叔平出席会议,各有关方面负责人、施复亮的亲属和生前友好百余人到会。
王兆国、成思危、经叔平等在会上称赞了施复亮的爱国主义精神。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其炎、施复亮的亲属代表施月明先后在会上发言。
李其炎在发言中对施复亮的一生作了全面的介绍和肯定,尤其对他在劳动部工作期间作了较高的评价:
施复亮先生是新中国劳动工作的开创者之一。1949年10月至1954年10月,施复亮先生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第一副部长。新中国成立之后,百废待兴。创立适合当时中国国情的劳动制度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施复亮先生在劳动部工作期间,积极协助当时的李立三部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建立适应当时经济制度要求的劳动工资管理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做了大量工作,为开创新中国的劳动保障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
解放初期,私营企业劳资纠纷频繁。正确处理劳资关系,关系到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改造路线的贯彻执行,关系到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了团结、教育、改造民族工商业者,落实党中央关于“劳资两利”的政策,施复亮先生充分发挥自己与民族工商业者联系广泛的长处,与工商界人士会晤、座谈,不遗余力地宣传、解释我党对工商业者的方针政策,消除工商业者的顾虑。为正确处理劳资关系,做到既保护私营企业职工的正当权益,又防止少数职工的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施复亮先生经常深入厂矿企业认真调查研究,在李立三同志和施复亮先生的领导下,劳动部及时制定了处理劳资关系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如《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劳动争议解决程序暂行规定》等,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工会组织处理劳资关系问题的重要依据。同时,总结一些私营企业劳资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经验,确定在私营企业中普遍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组织形式,由劳资双方协商解决完成生产计划,改进生产管理以及妥善处理工资、工时、福利、雇佣及解雇、安全卫生等问题,把劳资关系的处理纳入民主、平等、两利的轨道,大大地减少了劳资纠纷,提高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了私营企业改进管理方式和对它们的社会主义改造。为正确处理好新中国过渡时期的劳资关系,施复亮先生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还撰写了《资产阶级的自我改造》《如何建立新的劳资关系》《五反运动后的劳资关系》等文章。施复亮先生在建国初期所进行的这些有益的探索,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建国伊始,我国的劳动事业处于非常艰苦的初创时期。为开创中国的劳动工作,施复亮先生呕心沥血,勤奋工作。在他的参与和领导下,当时的劳动部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在工资分配方面,调整改革了旧中国不合理的分配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在劳动管理方面,实行劳动力的统一调配和调剂,开展了劳动定额、编制定员与劳动组织管理,逐步建立了一整套适合当时经济管理体制的企业劳动力管理制度。在职业培训方面,从零开始,建立和发展了技工学校,实施了第一个“五年成熟工人培养计划”,在很短时间内,使我国的技工学校从解放初的4所发展到144所,培养技术工人14.7万人,学徒人数达到58.4万人。在社会保障方面,施复亮先生先后参与制定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和《关于处理失业工人的办法》,通过这些方针政策的实施,到1952年底,我国约有240万失业人员得到了有效安置,其后我国每年安置失业人员和城镇新增长劳动力200万人左右,到了50年代中期,我国严重的失业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施复亮先生还参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条例》,该《条例》涵盖养老、工伤、疾病、死亡、生育待遇等内容,标志着新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初步形成。
……在新中国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历程中,施复亮先生功不可没,光照后人。
次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对座谈会作了报道。
2009年12月10日上午,民建中央在京召开纪念施复亮诞辰110周年座谈会,追忆缅怀这位民建的主要发起人和领导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张榕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马培华、民建中央副主席张少琴、原副主席朱元成、冯克煦、陈明德出席座谈会。
陈昌智充分肯定了施复亮为我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勉励全会在施先生精神的激励下,继续把全会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他说:施先生以天下为己任、顽强进取的高尚品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报国之心,兢兢业业、勤于实践的工作作风,集中体现了民建老一辈成员所具有的崇高品质,是本会宝贵的精神财富。
2015年,施复亮故居被民建中央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4月30日上午举行揭牌仪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他说:
2009年民建中央纪念施复亮先生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会场。
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讲话。
揭牌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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