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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计《借尸还魂》出处、《借尸还魂》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阅读:351 评论:0

第十四计

借尸还魂

【计名起源】

元·岳伯川《铁拐李·楔子》有云:“岳寿,谁想你浑家将你尸骸烧化了,我如今着你借尸还魂,尸骸是小李屠,魂灵是岳寿。”

《西游记》第十一回《还受生唐王遵善果 度孤魂萧禹正空门》:“魏徵奏道:‘御妹偶尔寿促,少苏醒便说此话,此是刘全妻借尸还魂之事。’”

清·袁枚《新齐谐·借尸延嗣》:“阎君指长鬼告予曰:‘此尔翁也。着他领尔借尸还魂,生子延祀。’”

【原文】

有用者,不可借①;不能用者,求借②。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③。

【注释】

①有用者,不可借:本句的意思是,那些很有用的东西,由于大家都想利用他,往往不容易利用,因为竞争者众多。

②不能用者,求借:本句的意思是,那些看上去似乎是没用的东西,却往往可以借以为自己牟利。

③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本句话出自《易经》“蒙”卦,是蒙卦的象辞。“童蒙”的本意是指幼稚无知、需要启蒙教育的幼儿。本句的意思是,不是我求助于愚昧之人,而是愚昧之人有求于我了。

【译文】

凡是那些看上去很有用的东西,大家都会加紧争夺,往往不容易驾驭而为自己所用,因为会和太多人发生冲突,在争夺中胜出的概率不大。而那些看似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反而要主动加以利用。那些看似已经没有用的人和物会因为受到重视,把主动权交到自己的手上,所以你要抬举于他,就是他有求于你,不是你有求于他。

【评析】

借尸还魂的实施有一定的难度。原因何在?因为这尸体腐烂得太久了,面目全非,让人难辨真伪。所以借尸还魂的完美演绎,至少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借的这具尸体来头要大,身份要高贵,影响要广泛,虽然现在不起眼,但是曾经辉煌。其次,在处理自身和要借他还魂的尸体的关系方面,一定要在表面上对腐尸恭敬至极,仿佛它还拥有往日的荣耀,要和它保持良好的契约关系,以便各取所需。最后,要让大众相信,这不是一具尸体,而是鲜活的青春少女。因为没有人会对着腐尸顶礼膜拜。

【兵家智慧故事】

两相情愿的“拉郎配”

借尸还魂,就像是旧社会的包办婚姻一样,原本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却要强行撮合到一起结为秦晋之好。但是略有不同的是,借尸还魂的双方却两相情愿,一拍即合。原因何在?因为结婚的一方是个穷鬼,一方是僵尸新娘,双方都没有什么要价的本钱。

历史上第一出借尸还魂的政治联姻出现在秦末。秦朝实行严酷的法家政策,施政严苛寡恩,加之大兴土木,生产遭到破坏,天下百姓和六国贵族“欲为乱者,十室有五”。虽然反抗的情绪在暗中滋长,但是因为秦国强大的统治机器仍在运转,所以很多人空有造反的想法,苦于没有机会。但是这个机会很快就到来了:秦二世元年(前209),一批普通的老百姓被征发戍守边疆,但他们途中遭遇大雨,道路被冲断,根本不可能按时抵达指定地点,按照秦朝律法的规定,戍卒凡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处斩。

在这些注定要掉脑袋的戍卒中间,有一个人叫陈胜,在他年轻时给别人做佃农的时候,有一天曾经说出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样的话语,这预示了他不是一个接受宿命的人,他决定挑头造反。但是陈胜意识到自己要造反就不能只图眼前偷生,要有相当的号召力,才能保证起义成功。可是陈胜是不折不扣的庶民,苏辙曾形容这样的人:用绳子拴窗户,用坛子当门的穷鬼。陈胜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出身会影响到起义的前景,于是思索如何提升起义的影响力。

陈胜突然想到,尽管六国已经灭亡多年,但是在楚国灭亡之前,楚国贵族楚南公曾说过一句预言,一直被传扬,“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多年以来关于楚国复兴的传言一直非常兴盛,不如以此为借口起义反秦。

主意打定之后,陈胜在做饭的时候把一块红绸子放在鱼肚子里,因为当时人们很迷信,办大事都要占卜问吉凶,所以做一幌子。当伙夫在做饭时发现了这块丝绸,上面有“陈胜王”三个字;陈胜又派人于夜深人静时在附近的荒庙中学狐狸叫“大楚兴,陈胜王”的口号,人们越发认为陈胜有天命。陈胜看时机已到,立即杀死朝廷的押运人员,揭竿而起。陈胜自称将军,国号“张楚”,意思是恢复楚国。这个口号得到了六国旧贵族的支持,于是天下豪杰纷纷响应,很快在全国掀起反秦斗争的高潮,秦朝很快在这次政治风暴中倒塌了。

取利巧还魂,血缘定身份

借尸还魂,一定要找那些历史形象好、品牌效应大的花架子来利用,否则不能起到对自身职业品牌的推广作用。在这方面,曹操和刘备这一对冤家围绕所依托的“尸体”进行的合法性争论一生部没有结束,而且是高潮迭起,不断升级。

曹操的争霸是在挟持汉献帝之后发生根本转变。在此之前,曹操虽然也是贵族出身,但是在汉末的天下大乱中,曹操一直只能算作是地方小诸侯之一。在他之上有老谋的国家功臣吕布,他的同窗袁绍更是意气风发实力庞大,其余像刘表、张鲁一类的地方诸侯林林总总不计其数,曹操在其中并不引人关注。就在这个时候,已经安稳度过四百年太平光景的汉朝天下大乱,汉献帝被一群乱臣贼子赶来赶去,几乎没有容身之地,更为悲惨的是天子经常会吃不饱穿不暖。就在这个时候曹操最重要的合作伙伴荀或坐不住了,他对曹操说:“当年晋文公接纳周襄王,诸侯因此服从他;汉高祖为义帝发丧,而天下百姓都认为高祖仁义。现在天子蒙尘,您应该首先举起保护天子的义旗,尊奉天子以满足天下百姓对安宁的需要,这是建立不世功勋的战略,要及早实施,如果动手晚了,就会有人抢在我们前面。”

曹操如梦初醒,立刻从叛军的手中抢到了汉献帝这个宝贝。从此曹操的争霸事业迈上了新台阶,甚至可以用直线上升来形容。原因何在,可以从曹操与其对手之间的交谈言辞中寻找答案。在官渡之战之前,曹操和袁绍在阵前答话。曹操以鞭指袁绍说:“我在天子之前,保奏你为大将军,你何故谋反?”袁绍怒说:“你托名汉相,实为汉贼!罪恶弥天,甚于王莽、董卓,诬人造反!”曹操说:“我今奉诏讨你!”袁绍回敬说:“我奉衣带诏讨贼!”

曹操自从手中有了汉献帝这张王牌,借机就拿皇帝的命令说事,一旦想要讨伐谁,就说谁是叛逆,因为自己有皇帝的诏书,当然这个诏书是皇帝不得不给他的,因此也只能自己做官别人做贼,这就是著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数十年来,曹操正是因为手中有了“正义性”三个大字,才能不断地消灭群雄。“曹丞相”三个字的威力绝不可以忽视,试想连兵强马壮的东吴在曹操八十三万大军压境的情况下,诸文臣都还口称曹丞相有德有仁。所以一般对手在他的攻心战之下往往都底气不足,被曹操消灭的地方势力和主动投降的敌人都很多。

但是曹操在借尸还魂的路上遇到了终生的对手,那就是刘备。关于刘备的身世,《三国志》上说“汉景帝子中山靖王胜之后也”,看来刘备的出身还是很高贵。但是到了刘备这一代汉室大乱,刘备只是一个不得意的没落贵族。然而就在曹操专权窃国的时候,刘备决定拉起“大汉皇叔”的大旗,接过汉朝的正统性和曹操对抗。这个正统性是了不得的东西,是借尸还魂所要追求的最高目标。有了这个招牌,刘备在和曹操的对战中占据了道义上的优势。

在《三国演义》第七十二回中,曹操扬鞭大骂刘备说:“刘备忘恩负义,反叛朝廷之贼!”刘备回敬说:“我是大汉宗亲,奉诏讨贼。”曹操最具威力的杀手锏也失效了。刘备把大汉皇叔这个个人品牌经营得如此之好以至于妇孺皆知。《三国演义》第三十六回《玄德用计袭樊城 元直走马荐诸葛》,徐庶之母和曹操围绕着刘备进行了一番对话,徐母说:“刘备是什么样的人?”曹操不屑地说:“沛郡小辈,妄称‘皇叔’,全无信义,所谓外君子而内小人者也。”徐母厉声说:“你不要以为我好欺骗!我久闻玄德乃中山靖王之后,孝景皇帝阁下玄孙,屈身下士,恭己待人,十分仁义,世上的老人、小孩、牧人、樵夫皆知其名,真当世之英雄也。你虽托名汉相,实为汉贼。反倒说刘备为逆臣,欲使吾儿背明投暗,岂不自耻乎!”说完,取石砚便打曹操,曹操的借尸还魂在刘备面前显得一文不值。

埋石人韩刘举义旗

元朝末年,深受民众信仰的白莲教广为流行。为了顺利地组织起义,白莲教领袖韩山童、刘福通采用借尸还魂的计谋来发动民众。

当时,元朝征发了20万民工正在修整黄河。韩刘了解到黄陵岗这个地方是挖河道的必经之处。于是,他们偷偷凿了一个独眼石人,并把“莫道石人一只眼,此物一出天下反”这14个字刻在其背后,然后把石人埋在黄陵岗地下。

同时,他们把这两句话当成歌谣,教给白莲教徒,并有意在民工中传唱。歌谣“天下反”这3个字,集中表达了深受压迫的广大民众要求推翻元朝黑暗统治的强烈愿望,因而在民工中流传甚广。

不久,民工们在黄陵岗挖出了那个独眼石人,因其背后的字与传唱的歌谣惊人的相似,顿时引起轰动。大家信服地说:“歌谣灵验极了,看来要天下大乱了!”这样,韩山重、刘福通顺利地聚集3000多人,揭开了反对元朝统治大起义的序幕。

梁启超自愿当“枪手”

以前,人们把替人考试写文章的人称为“枪手”。梁启超就曾自愿作过清政府考察宪政大臣的枪手。

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领袖在国内无法立足,纷纷逃往海外,继续进行变法改良的宣传活动。

1905年,清政府为了抵制日益高涨的革命风潮,派载泽、端方等五位大臣出洋考察宪政。载泽、端方等人多为庸碌官僚,其随从参赞对宪政亦知之甚少,只好暗中寻觅“西学通”替他们撰拟考察报告和奏议等。

梁启超此时客居海外,通过各种渠道与考政大臣建立起秘密联系,自愿撰拟考察报告和奏议,充当他们的“枪手”。据梁启超说,他共为考政大臣写了20余万的文字,考政大臣回国后,向清廷呈递了详备的考察报告,吁请设立君主立宪体制。不久,清廷颁谕宣布今后将实行宪政。但是,当时天下人都不知道这一变革凝聚着梁启超的心血。

实行君主立宪政体是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领袖在几年前就提出来的政治主张,只因戊戌变法失败而未能实现。载泽、端方等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时,梁启超还是清廷通缉的“要犯”。梁启超利用这一机会,自愿充当“枪手”,借考政大臣之口,传自己心中之事,从谋略上讲,还是借尸还魂之计。

袁世凯认先祖

古来的帝王将相,一旦得势,君临天下,对自己的家史无不粉饰一番,吹嘘一通。

袁世凯抢夺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后,当上了中华民国大总统,但他还不过瘾,一心想当皇帝。要当皇帝首先要寻宗,以证明自己是名门之后,可袁世凯的祖先,细细地查一遍,竟无一个大名人。但是没名人也不要紧,可以借一个来。

于是,他手下的文人日夜翻查历史,想找一个有名的古人当他的祖先,可借中国古代的皇族中竟没一个姓袁的。文人们只得降格以求,他们推出汉末袁绍,这个人出身“四世三公”之家,颇有点来头。可老袁世凯一想,觉得袁氏兄弟太无能,一一被曹操击败,死得太惨,认他做祖宗,未免不祥,便没点头。众文人忙又搜肠刮肚,想出了明朝大将袁崇焕。这位大督师虽然也不是寿终正寝,但他曾多次击败清太宗皇太极,名震四方,有“民族英雄”之称,很受时人和后人推崇。袁世凯这才点头同意。但是,袁崇焕是广东人,而袁世凯是河南人,怎么扯到一起去呢?这也难不倒那些狗头军师们,大家日夜开工,伪造了一部旧的缙绅录,假说袁崇焕的子孙中,有一支已于某年某月北迁,落藉河南。问题就这样迎刃而解了。据说老袁在登基之前,给这位硬拉来的祖宗上的尊号是“肇祖原登帝”。

假如袁崇焕在天之灵有知,一定不会承认袁世凯这个不肖“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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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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