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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力发展企业集团策》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阅读:218 评论:0

80年代以来日本企业集团有了明显发展,其得以迅速发展在于:

一、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形成网络。日本的六大集团控制着全国的金融业、工矿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和贸易等主要部门,所属企业达8475家,占全国法人企业资本总额的41%,占总资产额的29.7%。另外,25个独立系企业集团控制着5169家公司,其总资产额占社会法人企业总资产的8.7%。此外,各集团从原材料供应到商品的生产、销售都有自己的系统为之服务,功能之齐全,一般国家不可比拟。形成了一种巨大的网络,集团与集团之间关系错综复杂,并非完全隔离,而是有着广泛的资金和贸易联系。

二、集团内部企业成员相互持股。集团内部成员相互持股是日本企业之间的一个普遍事情,既有本集团金融机构之间和主要企业之间的持股关系,又有金融机构与主要企业之间的持股关系,相互持股使成员企业之间保持一种良好的利益关系。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

三、金融机构在企业集团中占重要地位。六大集团中都有一个规模巨大的银行,它不仅是集团内核心企业,而且几乎是集团的主要企业的大股东,此外,还提供系列贷款、派遣高级职员。

四、集团内企业的自主性较强。各成员企业间虽有相互持股关系、融资关系、人事关系和交易关系,但都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性较强。企业一方面股东比较分散,不易受某一特定公司的直接控制,另一方面企业之间不存在强制性义务,也不存在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企业可完全根据经济合理性进行自主决策。同一产业部门有不同的企业集团参与竞争。

五、集团最高管理机构为“经理会”,是其最高决策机构,也是事实上的大股东会。它定期举行会议,对集团内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它是各公司经理间的横向组织,采取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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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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