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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益川(个人资料简介_简历故事_海南名人)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104 评论:0

邢益川,高级律师。1943年出生于泰国, 文昌县人,1962年毕业于海南工业学校。1992年海南大学法律系函授毕业。文化程度大专。现系海南省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1983年从事律师工作。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曾任文昌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办公室主任,1972年任副院长,1981年任文昌县司法局副局长,1984年任海南行政区法律顾问处负责人, 1985年后任海南行政区律师事务所、海南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还兼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海南省侨联常委、海南省侨务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

邢益川在业务上努力开拓进取,目前,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已成为海南省最大的、办公设备最好、办案数量最多的律师事务所,能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律师事务所的优质服务,博得社会的公认和信任。几年来,接受了上百家单位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有国营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个体户,也有“三资”企业。为聘请单位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近8千万元。邢益川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为法院提供正确的意见,使其做出公正的判决。如琼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颜××收受贿赂案,在审理过程中,他认为该案认定证据不足,做了调查取证提供给法院,为法院所采纳,颜××收受贿赂罪不成立,判决无罪释放,虽经检察机关抗诉,二审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他刚直不阿,坚持真理,不怕外来的任何压力,大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某公安机关将700,000份多种表格交给海口市个体工商户 “叶春印刷组”高××印刷,双方定好价格、质量、交付时间,达成口头协议。高××按质按量提前交货,开了发票,公安机关也如数付了款。公安机关认为高××在印刷中非法牟取暴利,借高××泄密嫌疑为名,滥用职权收容高××的父亲72天,搜去高××家的现金、存折存款共11万多元。高××的父亲解除收容后,又将高××收容20天,他接受非诉讼代理后,曾多次到公安机关协商,希望得到妥善解决。公安机关反而是高××父子从中牟取暴利决定没收6万多元, 虽对错收容赔礼道歉, 但未作任何具体赔偿。他为高××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法院开庭审理, 判决公安机关退回11万多元,赔偿460元。公安机关不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划拨执行。他的办案作风、服务态度,博得审判机关及群众的好评, 在海南特区律师中有一定的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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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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