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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泽芳(个人资料简介_简历故事_海南名人)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851 评论:0

韦泽芳,原名韦明忠,1932年出生于琼山县十字路镇。1949年6月参加革命,1951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50~1955年主要历任土改队长,临高县委宣传部干事,海南行署商业处人事科长,那大县委委员、财贸部长、农村部长,那大区委书记、公社书记,镇委书记,儋县县委副书记、书记,武装部第一政委。他在那大积极抓市政建设,发展工业,搞电站、建戏院、自来水厂,消灭茅房、建起瓦房及楼房,以石屋大队为点,领导农民种植3万亩橡胶,使该大队成为全岛第一个依靠发展橡胶为主而致富的农业先进典型。中央领导、国际友人多次参观,石屋名振一时。

1969年至1975年任琼山县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时,领导改造羊山地区,使当地农民用上电灯,喝到自来水。在东山镇改造琼山县最大的马坡田洋2万亩。在甲子镇组织群众绿化荒山3万亩,使之成为驰誉广东省的先进典型。他还针对琼山县不同类型地区,因地制宜,指导农业生产,取得了显着成绩。《人民日报》曾在第一版以首条新闻加以报道。

1975年至1977年升任中共海南行政区委员会副书记兼万宁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时,领导东澳镇人民整治三个田洋,开荒造田,扩大耕地面积2万多亩,造林3万亩,带动全县造林绿化,造福人民。他经营的上述先进典型。对海南农业建设起了示范和促进作用。

1977年9月至1978年6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82年7月至12月在北京参加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组织部、农牧渔业部、农村政策研究室合办的全国农业领导干部学习研究班,结业成绩优良。

1978年7月至1988年1月历任海南行政区党委副书记、行署党组副书记、行政区公署副主任兼区党委农村部长、行政区农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第四、五届党代表、省委委员、广东省第六届人大代表。1978年他分管农业后, 积极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 参与领导、推动1978至1987年间具有历史意义的海南农村改革。他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培训干部,全面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动农民开辟荒山,荒坡、荒滩,大种热带经济作物;大力发展淡水、海水养殖业,帮助农民劳动致富,还开放农贸市场,开放农副产品价格,大力发展商品生产,支持农民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这使海南农业出现历史性的重大变化,农牧副渔各业以及乡镇企业获得了全面发展,为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农业经济基础。

他积极抓农垦改革及国营农场工作,提倡国营农场和农村联心、联营、联防,搞好护林保胶,以国营农场带动农村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促进了农垦和农村经济繁荣。为海南的热带经济作物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海南筹备建省时,他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筹备组组长,筹建海南农垦总公司和海南农垦总局; 当省人代筹备组组长, 筹建省人民代表会议。1988年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组长、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省普法领导小组组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1993年2月任海南省首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他曾在全省治安问题较为严重的万宁县蹲点,使该县治安有明显好转,群众有安全感, 为抓好全省治安工作提供了经验。他一生多次被评为工作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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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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