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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瑞(个人资料简介_简历故事_海南名人)_1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164 评论:0

明代海南籍的海瑞, 以“直言敢谏疏”(郭沫若语)称着于世,是中国历史上着名的清官和政治实干家。《明史》说海瑞“秉刚劲之性,憨直自遂,盖可希风汉汲黯、宋包拯,苦节自励,诚为人所难能”。(西汉时的汲黯和北宋时的包拯,分别以直言切谏和执法严明闻名于史)海瑞同代的翰林院学士、曾任南京礼部尚书的王弘诲有诗:


九死批鳞历艰险, 一生砥柱障狂澜。
孤忠耿耿云霄上, 正气堂堂宇宙间。
南海青天名尚在, 中台冰月望犹寒。
茂陵他日求遗草, 黎议从谁策治安。


诗中称海瑞是“南海青天”。海瑞一生刚直不阿, 为官清廉, 了解民间疾苦, 所到之处,“痛除蠹弊, 雷厉风行,严锄豪强, 敢犯权贵而有所不畏”(《海瑞集》), 深受人民的爱戴, 称他为“南包公”、“南海青天”,是明代以来中国人民心目中正义的象征。他的事迹广为流传,被编成评书、戏剧、弹词等,有《海忠介公居官公案》、《海忠介公全传》、《海公大红袍》、《海公小红袍》、《生死牌》、《五彩舆》、《朝阳凤》、《吉庆图》、《忠义烈》、《海瑞市棺》、《海瑞上疏》、《海南罢官》、《海瑞回朝》、《说唱海公奇案》等, 近年还有电影 《海瑞骂皇帝》。
海瑞(1514~1587), 字汝贤, 一字国开, 自号刚峰, 世称刚峰先生。他的始祖海俅原是福建人,南宋时从福建调到广州,海俅的重孙海逊之在明代开国之初是广州卫指挥,隶籍番禺。海逊之的儿子海答儿于洪武16年 (1383)从军来到海南岛, 在琼山定居。几经繁衍, 至海瑞的祖父海宽,曾考取举人,当过福建松溪县知县。海瑞父海翰是个廪生,四位叔伯中一位是进士, 三位是举人, 均曾出仕。
海瑞出世后家境并不好。父海翰虽然“天性警敏,读书能明大义”,但“不治家产,安贫乐道”, (《海瑞集》)一家三口靠祖上留下的十余亩田地收些租过日子。海瑞4岁时, 父亲病亡, 靠母亲谢氏抚养教育。谢氏当时28岁,是个贤母。她出身书香门第,粗通文墨, 为了抚养孤儿成人,一边做针线工补贴过生活,一边教海瑞读书。据海瑞的同乡、官至湖广巡抚的梁云龙在《海忠介公行状》中所记, 谢氏 “矢志励节,日夜与公偕寝, 口授 《孝经》、《学》、《庸》诸书。长就外傅,为访择严明师托之”, “故公尝自谓: ‘勉自慎饬若非冲年背父者, 母氏之力为多’。”就这样,海瑞从小就从母亲和老师那里,受到传统文化和儒家思想的教育。
不宽裕的家境和农村的生活,使海瑞从小就和劳动人民接触较多,养成了解和关心民间疾苦的性格。他个性耿直,不爱与阿谀奉承之辈为伍。他天资聪颖,学习勤奋,青少年时在郡学堂读书,严课功修,常与同辈辩论学术,人们都称他为“道学先生”。但在科举方面,却不得志,至37岁才中举人。不过, 在这次应试答卷 《治黎策》中, 已显示出他深邃的见解。他提出要治理好一个地区,既要有法,又要有严明执法之人的观点,认为“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以后, 海瑞曾两次赴京会试,但因他不屑随时俗去巴结讨好考官,未得中进,于是不再应考。
嘉靖三十二年(1553),海瑞被选授为福建延平府南平县教谕(在县学中掌管文庙祭祀和教育所属生徒)。上任后,他以朱熹在白鹿洞书院以及朱熹学生辅汉卿在传贻书院所用的规章制度为基础, 制定了包括教育方针、课业制度、生活管理等方面的 《教约》16条,认真治教。由于教绩突出,被当时福建的儒学副提举朱衡器重,召为掌管书院。海瑞主张必须维护教师的尊严,在学府里教师不该向官僚们跪拜。一次,提学御史视察学府,各学官皆伏跪迎接,只有海瑞站着以手作拱行礼,并对御史说: “若至台院, 当以属官礼见,此堂乃师长教士子之地, 不当屈体。”又一次,郡守诸大夫视学升堂,“教官谒,左右跪,公居中挺立,诸大夫色艴,语侵曰: ‘安所得山字笔架来?’”(见《行状》。艴:生气貌。山字笔架: 过去搁毛笔之架, 中间竖起最高, 两旁低, 象个“山”字。)海瑞之举,众人都惊讶。自此,海瑞以维护师者尊严和表示读书人骨气出了名, 当时有人称他为 “笔架学士”。
海瑞治教十分严谨,他在所着《教约》中,提出一整套主张。他认为, “学问之道”,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他提出, “圣门之学在知行。德行属行,讲学属知。慎自修饬者,决无不讲之学;真实读书者,肯弃身于小人之归乎?是故知行非有两道也。”他还提出 “体用原无二道”之说,认为读书立说要与 “世务”结合。他主张, “明经,体也, 以之商榷世务, 必有道矣……诸生如经史稍通,堪居仕列者,量将边防水利等事,每月讨论一二。”这种把学习基础文化理论同学习一定的实用知识结合起来的教育思想, 同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职业技术教育, 实无二致。他任职期间,对诸生 “以礼为教,其讲道论德以及经义治事, 一一实事求是, 不为俗学所染。” ( 《海瑞集》)清代“岭南三家”之一的着名学者屈大均认为: “吾粤善教者有六公”, 而推海瑞为第一。( 《广东新语·卷九》)
嘉靖三十七年(1558)六月,海瑞因教绩显着,被擢升为浙江淳安县知县。淳安是个穷地方,地主地多税少,农民地少税重,生活很困难。海瑞上任后看到百姓痛苦万状,于是采取一系列措施,清丈土地,压抑豪强,打击那些“埋没真心,不惜廉耻,多方掊克,以充囊橐。朘生民之膏,填谿壑之欲”者( 《海瑞传》。掊:聚敛;朘剥削;谿苛刻)。海瑞自己身为一县之长,严格要求自己要为民办事。他在《知县参评》中说: “知县知一县之事。一夫不获,谁辜?一民失所予咎。”“茕独必哀,饥寒必恤, 不骫一法, 不私一钱。”他本身十分廉洁俭朴, “布袍脱栗,令老仆艺蔬自给。”当时海瑞为母亲庆贺寿辰,仅仅买了两斤肉,被人们相传交口称誉。
海瑞最被人称道的,是执法公正,明断是非。有一次,淳安县村民胡胜祖与邵时重因山地问题发生纠纷,刚巧这段时间胡胜祖因病死亡,他的两个弟弟胡胜荣、胡胜佑抬着胜祖的尸体到衙门告状,说是邵时重为争夺山地打死其兄,要求海瑞惩办凶手。海瑞派县丞主持验尸,上面确有伤痕和血迹;可是传邵时重审问,他只承认有因山地争执之事,而始终否认有伤人。海瑞亲自对案情深入调查,并对尸体复验,发现尸上的血迹 “活而不凝”,他用水洗,磁瓦片刮,并仔细检验伤痕,终于将假造的血迹和人为的 “伤痕”弄清楚,明断了案情,洗雪了邵时重“打死人命”的冤枉, 并依法论处了胡胜荣兄弟诬告的罪行。
海瑞巧断疑案, 明察秋毫,使他遐迩闻名。上司因海瑞善于判案,因此与淳安县同属严州府的桐庐、建德、道安等县发生的重大案件,常请海瑞审理或会审。几年之中,海瑞平反了徐氏、潘天麒、吴湘等许多人的冤狱。
明朝中后期,官吏腐败。当时每逢京官过境, 县里都要送“常规银”。一般官员经过要送几十两,巡盐御史、巡按御史经过要送一、二百两,巡抚出巡,则送银多达三、四百两。当时朝廷虽有接待制度,不需送这么多钱,但总督和布政使等为了讨好、笼络京官,于是乱派很厚的人情。海瑞反对这种不顾百姓死活一味讨好京官的作法,向巡按御史崔栋上书,要求废除 “常规银”。经海瑞力争, 崔栋只好批示: 淳安地瘠民穷,准予酌情办理。有人劝海瑞要“随大溜”,不然会招致祸患,海瑞凛然说: “充军、死罪甘受,安可为此穿窬举动耶?”(见《行状》。穿窬举动:指象小偷一样不正大的行为。)过往官吏贪脏枉法的,海瑞也不留情面。
一次,总督胡宗宪的公子经过淳安,作威作福,仗势欺人,嫌驿站的马匹不称心,大发脾气,喝令爪牙把驿吏捆起,倒挂在树上。驿站的人慌了,跑到县衙报告海瑞,海瑞立即带人来到驿站,看到胡公子还在指手画脚骂人,旁边摆满了带来的大小几十个箱子,上面都贴着总督衙门的封条。海瑞略一沉吟,即刻有了主意,命人把箱子打开,原来里面装着好几千两银子。海瑞立刻变了脸色,严正指着胡公子对围观的群众说: “这恶棍真可恨,竟敢假冒是总督家里人, 败坏总督的名声! 上次总督来巡查时,再三布告,叫地方上不要铺张浪费。你们看这棍徒带着这么多行李,这么多银子,怎么会是总督的儿子?一定是假冒的,要严办!”海瑞下令将几千两银子全部归公,交给国库,并写一封信说明情由,连人带行李一并送交胡宗宪。胡宗宪看了,气得说不出话,但怕海瑞把事情闹大, 自己理屈, 只好忍气吞声了事。
又一次,权相严嵩的亲党、左副都御史鄢懋卿来巡理东南盐课税,每到一地,排场之阔难以形容,敲诈勒索尤其为甚。海瑞却偏偏不随官场败俗,不给他送礼,只按常例, “供具甚薄”,并说地方贫小,只能如此。鄢懋卿十分恼怒,但素闻海瑞性格刚硬,只好收敛淫威,愤愤而去。
海瑞在淳安县4年, 深得百姓拥戴。《淳安县志·海忠介公祠碑记》说,海瑞 “莅官行法如一职。遇孱弱贫瘠则抚,遇势豪强暴则摧,而直己守道如一辙。是在朝为社稷臣, 在邑为慈父母也。”
嘉靖四十一年(1562),朝廷拟调升海瑞为嘉兴通判。鄢懋卿对海瑞一直心怀怨恨,他找巡盐御史袁淳,袁淳是鄢懋卿的党羽,于是上疏弹劾海瑞,说海瑞“倨傲弗恭,不安分守”。朝中很多大臣都知道这是虚有之词,但慑于鄢懋卿等的淫威,不敢出来为海瑞说话,结果海瑞被改任兴国知县。不久,严嵩一伙因罪行昭着被御史邹应龙、林润等弹劾革职, 海瑞始得重新被重用。
经朱衡推荐(朱这时已升迁为吏部侍郎),海瑞被调入京城,任户部云南司主事。当时,明世宗嘉靖皇帝信奉道教入迷,从嘉靖二年起就在宫内设坛祭祀,祈求长生不老,相信符咒、法水可以避邪去妖,崇奉道士,给他们大官高爵。从嘉靖二十年(1541)起,20多年不理朝政,终日深居西苑,长期拜方士陶仲文为师,求长生不老之术,还竭尽民财,建筑道观,人民痛苦不堪。而朝内大臣各怀心计,不言时政,纲纪颓废,所谓“北虏南倭之祸”也愈来愈烈。当时的辅相严嵩善制祭神文书,讨得世宗信任, 他当政20多年, 结党营私, 任意贪污, 十分腐败。
嘉靖45年(1566)2月,海瑞“披肝沥胆”,给皇帝上“直言天第一事”疏(即历史上着名的《治安疏》)。海瑞指出,皇帝由于沉迷道教,“一意修真,竭民脂民膏,滥兴土木,二十余年不视朝,法纪弛矣。”并指出: 时下世道薄, 人君有过而无匡弼之臣,“陛下误举之,而诸臣误顺之,无一人肯为陛下正言者,谀之甚也。”他还明确指出:“陛下之误多矣, 其大端于斋醮 ,”此为 “左右奸人,造为妄诞, 以欺陛下, 而陛下误信之以为实,然过矣。”现在吏贪将弱,纷乱四起,你自比尧舜,其实老百姓都说,嘉靖、嘉靖,家家干干净净而无钱物!他要皇帝“翻然悔悟, 日视正朝,与宰辅九卿侍从言官,讲求天下利害,洗数十年君道之误。”详细陈述各情后, 海瑞最后说: 今 “大臣持禄而外为谀, 小臣畏罪而面为顺,陛下诚有不得知而改之行之者, 臣每恨焉。是以昧死,竭惓惓为陛下一言之。”海瑞自知此疏上必触怒嘉靖皇帝,事先买回棺材,把家里僮仆遣散,诀别老婆孩子,并找了刚中进士选为庶吉士的海南同乡王弘诲,把全部的积蓄20两银交给他,把身后事一一拜托, 等着犯颜被处死。
嘉靖皇帝看了奏疏,大怒,将奏疏扔在地上, 喝道: “趣执之, 无使得遁!”(赶快把海瑞抓来,不得让他逃跑了!)站在旁的宦官奏说,海瑞已买了棺材,遣散僮仆,正在等待治罪,不会逃走的。皇帝沉思片刻后, 又拿起奏疏, 再读之, 感慨说: “此人可方比干, 第朕非纣耳。”(“这个人可与比干相比,但我不是纣王罢了。”据传说,商代的比干因屡次劝谏商纣王,被剖心而死。)当时正值皇帝有病,他闷闷不乐,说海瑞诟骂皇上,犯忤逆罪,于是捉送侍从军中的专门审判机构锦衣卫治罪,后移刑部,判处死刑,关进狱中。据清代王国宪在海瑞《年谱》中所记,当时海瑞奏疏一上,“一日而直声震天下,上自九重,下及薄海内外, 无不知有海主事也,”冒死谏皇帝的壮举,为普天下所传闻。海瑞被关在牢里很久,但嘉靖皇帝一直没有将执行死刑的判书批下来。第二年,嘉靖皇帝吃丹药中毒身亡,穆宗继位,海瑞获释出狱,官复原职。不久,改任兵部武库司主事,后又历任尚宝司司丞、大理寺右丞、南京通政司右通政使等职。
隆庆三年(1569)六月,海瑞调迁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巡抚应天十府——应州、苏州、常州、镇江、松江、徽州、太平、宁国、安庆、池州等十府,以及广德州。当时江苏南部经常闹水灾,主要因为太湖通海的一些河流淤塞严重,湖水不易流泄入海,大雨时便泛滥成灾,严重危害农业生产。海瑞到任时,有很多庄稼被淹水中。他经过调查研究,决定对太湖通海的主流吴淞江进行疏浚,并奏上《开吴松江疏》。他制定以工代赈办法,既修了水利,又减去灾民的赋税负担,顶住上司中一些人的反对,招募数十万民工冬闲开工浚江。那段时间,他乘着小船,日夜往返于江上指挥监督,工程进展很快,一个多月便完工。接着,海瑞又发起治理常熟县的白茆河。这两项工程对发展当地生产作用很大,而且, 在治水过程中海瑞注重通过多方筹集费用, 尽量不加重人民负担, 因此老百姓都很感激。
同时,海瑞还丈田均税,压抑豪强。他颁布条例要地主将侵吞农民的田地退出来, 归还农民,违者严加惩处。据《年谱》载, 海瑞“严厉以治,下令受献者悉退还,或许赎回,即恩厚如华亭徐相公家,也义劝其退田不已”(“华亭徐相公”为徐阶。海瑞上疏骂皇帝时,徐阶是内阁首辅,相当于历代的宰相。他曾为营救海瑞而在嘉靖皇帝面前帮海瑞说过好话,所以说对海瑞“恩厚”。当时徐阶的儿子在江南,海瑞不徇私情,再三迫劝他们将民田退还)。这样,地方官和大地主看到海瑞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下令飙发凌厉”,都很害怕,只好忍痛退田,有的则逃往它地。
海瑞还是“一条鞭法”的早期积极推行者,这是他在应天巡抚任上所做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刘泽华、杨志久等编写的《中国古代史》就指出:“早在嘉靖和隆庆时,海瑞在浙江淳安和南京应天等地实行一条鞭法”。后来张居正当首辅于1581年在全国推行的着名的 “一条鞭法”改革, 正是总结海瑞等的经验而发展的。
一条鞭法, 或称 “条编法”, 当时是一种新的赋役制度,办法是先将赋和役分别归并,再将扰民最重的役逐步归于赋内,赋役普遍用银子折纳;原来赋役的征收解运一向由里甲助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办理;里甲原来十年一轮流制改为每年出钱代役。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征收的形式,以银代役相对松弛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并在相当程度上压抑了豪强地主, 使其不得免税漏税, 对发展生产起了积极作用。
海瑞在应天任上,政令严明,禁绝贪污,把豪绅侵夺的田地还给农民,这些作法严重地打击了大地主阶级, 于是他们“怨颇兴”,把海瑞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群起而攻击。在朝廷中,也有官员与豪绅们相呼应, 弹劾海瑞“不达政体”,“鱼肉缙绅”,“沽名乱政”。尽管朝中支持海瑞的大臣不少,但那时当政的新内阁首辅高拱原对海瑞暗藏怨恨,也有意贬压海瑞。海瑞只当了七个月的巡抚,被政敌们排挤,被迫告养归家。当时老百姓闻知海瑞要离开,都出来沿路哭着送别,很多人家还画了海瑞的像, 供在中堂焚香膜拜。
隆庆四年(1570)海瑞辞职回到故乡琼山县,过寂寞清淡的闲居生活。他一边授徒讲学维持生计, 一边把自己多年写的文章奏疏函牍整理,编辑成《备忘集》一书,并刻印赠送亲友。他时时关心家乡人民的生产生活,常常协助当地官员为地方上做好事。如一年端阳节,琼州府知请海瑞到府署卓明堂商议治理北冲溪和河口河事宜, 并聘他为治河指导,海瑞写下了长诗《午日卓明堂议修筑北冲河口》。他参加了谭文甲子地方修筑沟渠,还曾在滨涯村挖一口水井,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用水问题。海瑞根据他在淳安、兴国、应天等地的经验,一再上书给当时的琼州分巡道唐敬亭,建议在琼州各县开展“丈田”。他指出,这样可以解决“有田者无税,无田者反当重差”的弊端,认为“一丈田而白弊清矣。”(《奉分巡道唐敬亭》)在海瑞的协助指导下,当时琼州各县丈量田地之举曾广为开展, 取得显着的成效。
海瑞在家居住了将近16年,在此期间,朝中一再有人举荐海瑞,但继高拱之后,于隆庆六年(1572)升居相位的张居正妒忌海瑞的刚直,不让他出山。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死,要求让海瑞出仕的呼声又起,万历十二年十二月广东巡抚邓栋(邓纯吾)再度向当时的皇帝神宗朱翊钧举荐海瑞,被获准。起初,吏部拟让海瑞补通政司左通政使的缺,神宗觉得还有些大材小用,于是给予官复前职。第二年一月转调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二月渡海北上赴任, 当时已经72岁。
万历十四年(1586),海瑞看到吏治腐败,又上疏万历皇帝,说明治安之要,在于使官吏廉洁,对贪官污吏必须严刑惩处,以正世道。他说:“欲安百姓,当先守令;欲督守令,当严贪墨”,并提出对贪官污吏严格量刑的标准。当时的南直隶提学御史房寰贪赃枉法,怕被海瑞揭发,反先发制人上疏弹劾海瑞,说海瑞“唯务诈诞”,“一言一动为士论所嗤”。当时在吏部的进士顾允成、彭遵古、诸寿贤在《三进士申救疏》中反驳房寰,指出:“臣等自十余岁时,即闻海瑞之名,以为当朝伟人,万代瞻仰,真有望之如天上人不能及者。至稍之学,得海瑞《直言天下第一事疏》, 其大有功于宗庙社稷, 垂之千万年不磨。”并说,“初瑞巡抚南畿时,所至如烈日秋霜,博击豪强则权势敛迹,禁绝侵渔则民困立苏。兴水利,议条鞭,一切善政,至今黄童白叟皆雅道之,”高度赞扬海瑞的凛然正气和功绩,并严正指出房寰贪赃和造谣欺罔之罪,使海瑞不致因诬告受害。
万历十五年十月十四日 (1587年11月12日),海瑞病逝于南京任上,终年74岁。临终前3天,兵部送来的薪俸多给了七钱银子,他还算清楚退回去。病危之际,没有一句话谈及身后事。死时,佥都御史王用汲(王为福建晋江人,后来官至刑部尚书)去看望他,清点遗物,全部遗产,只有银子十多两,几件破旧的衣袍,一床粗麻蚊帐,一个破箱笼,以及绫绸、麻布各一匹。同事们看了,都不胜嘘唏。王用汲带头,众人自动凑钱为海瑞办丧事。
民间得到海瑞逝世的消息,“百姓奔走相告,扶服悲号,若丧慈母。”(《年谱》)南京市民连续罢市数天,以悼海瑞。朝廷封海瑞为太子太保,谥忠介,并派海瑞的同乡、行人司的许子伟护送灵柩回海南岛。灵柩运离南京时,老百姓全出来哭送。当时“丧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夹岸,哭而奠者百里不绝, 家家绘像祭之。”
海瑞在长期从政中,留下不少文章。他自己在生前就编刻过《淳安稿》、《淳安县政事》、《备忘集》等集子。后人编刻海瑞文集的版本很多,有明代 《明史·艺文志》录的 《海瑞文集》、明代刻本《海刚峰先生文集》、《海忠介公文集》、《海忠介公全集》;清代《海忠介公集》、《海刚峰文集》;现代有《海瑞集》、《海忠介公全集》等。他的着作,多是当地方官任上写的兴革条例和各种实用文章。作为封建时代的士大夫,海瑞的思想和文章难免受到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但总的来看,能体现一种政治实干家的兴革精神。《四库全书·备忘集提要》说,海瑞“平日虽不以文名,而所作劲气直达,侃侃而谈,有凛然不可犯之概。当嘉隆间士风颓苶之际, 切墨引绳, 振顽醒聩, 诚亦救时之药石。”
海瑞安葬于琼山县滨涯村(现属海口市郊)。墓门有“粤东正气”坊,墓的正面有万历皇帝的御制碑,有明代的翁仲、石羊、石马、石狮等,还有一座纪念亭。“文革”中墓遭厄运,但“公道在人心”,现早经被修葺一新。前往瞻仰的四海游客, 往返如织, 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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