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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35 评论:0

周新南海人。初名志新,字日新,成祖独呼“新”,遂为名,以志新字。明太祖洪武年间以诸生推荐入太学,后历任太理寺评事、监察御史、北京巡按、云南按察使等职。善断疑狱,忠勇刚烈,直言敢谏,贵戚视为“冷面寒铁”。后因以事忤锦衣卫指挥纪纲,遭诬陷系狱被杀。

〔正史〕

周新,南海人。初名志新,字日新。成祖常独呼“新”,遂为名,因以志新字。洪武中以诸生贡入太学。授大理寺评事,以善决狱称。
成祖即位,改监察御史,敢言,多所弹劾,贵戚震惧,目为“冷面寒铁”。京师中至以其名怖小儿,辄皆奔匿。巡按福建,奏请都司卫所不得凌府州县,府卫官相见均礼,武人为之戢。改按北京,时令吏民罪徒流者耕北京间田,监禁详拟,往复待报多瘐死。新请从北京行部或巡按详允就遣,以免淹滞,从之。且命畿内罪人应决者许收赎。帝知新,所奏无不允。
还朝,即擢云南按察使。未赴,改浙江。冤民系入,闻新至,喜曰:“我得生矣。”至果雪之。初,新入境,群蚋迎马头,迹得死人榛中,身系小木印。新验印,知死者故布商。密令广市布,视印文合者捕鞫之,尽获诸盗。一日,视事,旋风吹叶堕案前,叶异他树。询左右,独一僧寺有之。寺去城远,新意僧杀人。发树,果见妇人尸,鞫①实,磔僧。一商暮归,恐遇劫,藏金丛祠石下,归以语其妻。旦往求金不得,诉于新。新召商妻讯之,果商妻有所私。商骤归,所私尚匿妻所,闻商语,夜取之。妻与所私皆论死。其他发奸摘伏②,皆此类也。
新微服行部,忤县令。令欲拷治之,闻廉使且至,系之狱。新从狱中询诸囚,得令贪污状。告狱吏曰:“我按察使也。”令惊谢罪,劾罢之。永乐十年,浙西大水,通政赵居任匿不以闻,新奏之。夏原吉为居任解。帝命覆视,得蠲振如新言。嘉兴贼倪弘三劫旁郡,尝数千人,累败官军。新督兵捕之,列木栅数诸港汉,贼陆走,追蹑之桃源,絷以狱。当是时,周廉使名闻天下。
锦衣卫指挥纪纲使千户缉事浙江,攫贿作威福,新欲按治之,遁去。顷之,新赉文册入京,遇千户涿州,捕系州狱,脱走诉于纲,纲诬奏新罪。帝怒,命逮新。旗校皆锦衣私人,在道榜掠无完肤。既至,伏陛前抗声曰:“陛下诏按察司行事,与都察院同。臣奉诏擒奸恶,奈何罪臣?”帝愈怒,命戮之。临刑大呼曰:“生为直臣,死当作直鬼!”竟杀之。
他日,帝悔,问侍臣曰:“周新何许人?”对曰:“南海。”帝叹曰:“岭外乃有此人,枉杀之矣。”后帝若见人绯衣立日中,曰:“臣周新已为神,为陛下治奸贪吏”云。后纪纲以罪诛,事益白。
妻有节操。新未遇时,缝纫自给。及贵,偶赴同官妻内宴,荆布如田家妇,诸妇惭,尽易其衣饰。新死无子,妻归,贫甚。广东巡抚杨信民曰:“周志新当代第一人,可使其夫人终日馁耶?”时时周给之。妻死,浙人仕广东者皆会葬。


《明史》卷一六一


〔注 释〕

①鞫(yu居):审讯。②发奸摘伏:即发奸擿(ti惕)伏,揭发奸邪隐恶。

〔相关史料〕

秋九月,杀浙江按察使周新。新,南海人,举乡荐,为御史,弹劾不避权贵,京师称为“冷面寒铁”。出为云南按察使,改浙江。时锦衣卫指挥纪纲有宠,使千户往浙缉事,作威受赂,新推治之。千户脱走,诉于纲;纲奏新专权,上命逮新至京。新见上,抗声曰:“臣奉诏擒奸恶耳,奈何罪臣! (生为直臣),臣死且不憾!”上怒,命杀之。已而悟其冤,问侍臣曰:“新何处人?”对曰:“广东。”上叹曰:“广东有此好人,枉杀之矣。”悼惜者久之。


《纲鉴易知录》卷四


(周新)为浙江观察使,常巡历属县。微服,触县官,收系狱中,与囚语,遂知一县疾苦。明日往迓,观察乃出自狱中。县官惭惧,皆解绶(解绶:解下印绶。指辞官)去。由是诸郡县闻风莫不谨饬(读斥。谨慎)。


明·张岱《快园道古·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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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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