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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44 评论:0

张旭(生卒年未详),字伯高,唐苏州吴(今江苏苏州)人。官金吾长史,故世称“张长史”。工书法。草书最为有名,气势奇逸,连绵回绕,人称“草圣”。往往醉后作书,故又称“张颠”。与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并称“三绝”。传世碑刻有《郎官石记》,墨迹有《草书古诗四帖》。也能诗,长于七绝。

[正 史]

旭,苏州吴人。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呼张颠。

初,仕为常熟尉,有老人陈牒求判①,宿昔②又来,旭怒其烦,责之。老人曰:“观公笔奇妙,欲以藏家尔。”旭因问所藏,尽出其父书,旭视之,天下奇笔也,自是尽其法。旭自言,始见公主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意,观倡公孙舞《剑器》,得其神。后人论书,欧、虞、褚、陆皆有异论,至旭,无非短者。传其法,唯崔邈、颜真卿云。

《新唐书·张旭传》卷二○二

[注 释]

①判:审定文字。②宿昔:同“夙夕”,犹早晚,谓时间之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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