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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子显(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14 评论:0

萧子显(公元489—537年),字景阳,南朝梁南兰陵(今江苏武进县西北)人。历官吏部尚书、侍中、仁威将军、吴兴太守。精于史学,着述甚丰,有《后汉书》、《南齐书》、《普通北伐记》等。多亡佚。现存《南齐书》,记载了南齐二十四年间的重大事件,为《南史》的修撰奠定了基础。

〔正 史〕

子显字景阳,子恪第八弟也。幼聪慧,文献王异之,爱过诸子。七岁,封宁都县侯。永元末,以王子例拜给事中。天监初,降爵为子。累迁安西外兵、仁威记室参军、司徒主簿、太尉录事。

子显伟容貌,身长八尺。好学,工属文。尝着《鸿序赋》,尚书令沈约见而称曰:“可谓得明道之高致,盖《幽通》之流也。”又采众家《后汉》,考正同异,为一家之书。又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累迁太子中舍人、建康令、邵陵王友、丹阳尹丞、中书郎、守宗正卿。出为临川内史,还除黄门郎。中大通二年,迁长兼侍中。高祖雅爱子显才,又嘉其容止吐纳,每御宴侍坐,偏顾访焉。尝从容谓子显曰:“我造《通史》,此书若成,众史可废。”子显对曰:“仲尼赞《易》道,黜《八索》,述职方,除《九丘》,圣制符同,复在兹曰。”时以为名对。三年,以本官领国子博士。高祖所制经义,未列学官,子显在职,表置助教一人,生十人。又启撰高祖集,并《普通北伐记》。其年迁国子祭酒,又加侍中,于学递述高祖《五经义》。五年,选吏部尚书,侍中如此。

子显性凝简,颇负其才气。及掌选,见九流宾客,不与交言,但举扇一撝而已,衣冠窃恨之。然太宗素重其为人,在东宫时,每引与促宴。子显尝起更衣,太宗谓坐客曰:“尝闻异人间出,今日始知是萧尚书。”其见重如此。大同三年,出为仁威将军、吴兴太守,至郡未几,卒,时年四十九。诏曰:“仁威将军、吴兴太守子显,神韵峻举,宗中佳器。分竹①未久,奄②到丧殒,恻怆于怀。可赠侍中、中书令。今便举哀。”及葬请谥,手诏“恃才傲物,宜谥曰骄。”

子显尝为《自序》,其略云:“余为邵陵王友,幸还京师,远思前比,即楚之唐、宋,梁之严、邹。追寻平生,颇好辞藻,虽在名无成,求心已足。若乃登高目极,临水送归,风动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莺,开花落叶,有来斯应,每不能已也。前世贾、傅、崔、马、邯郸、缪、路之徒,并以文章显,所以屡上歌颂,自比古人。天监十六年,始预九日朝宴,稠人广坐,独受旨云:‘今云物甚美,卿得不斐然赋诗。’诗既成,又降帝旨曰:‘可谓才子。’余退谓人曰:‘一顾之恩,非望而至。遂方贾谊何如哉?未易当也。’每有制作,特寡思功,须其自来,不以力构。少来所为诗赋,则《鸿序》一作,体兼众制,文备多方,颇为好事所传,故虚声易远。”

子显所着《后汉书》一百卷,《齐书》六十卷,《普通北伐记》五卷,《贵俭传》三卷,《文集》二十卷。

《梁书·萧子显传》卷三五

[注 释]

①分竹:指任职州郡。汉代分与郡国守相以竹使符。右留京师,左与郡国。②奄:忽,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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