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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统(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10 评论:0

萧统(公元501—531年),字德施,南朝梁南兰陵(今江苏武进县西北)人。梁武帝长子。立为太子,未及即位而卒。谥为昭明,世称“昭明太子”。信佛能文。曾招聚文学之士,编纂了最早的诗文选集《文选》。又称为《昭明文选》。是研究梁以前文学的重要参考书籍。

[正 史]

昭明太子统字德施,高祖长子也。母曰丁贵嫔。初,高祖未有男,义师起,太子以齐中兴元年九月生于襄阳。高祖既受禅,有司奏立储副①,高祖以天下始定,百度多阙,未之许也。群臣固请,天监元年十一月,立为皇太子。时太子年幼,依旧居于内,拜东宫官属,文武皆入直永福省。
太子生而聪睿,三岁受《孝经》、《论语》,五岁遍读《五经》,悉能讽诵。五年六月庚戍,始出居东宫。太子性仁孝,自出宫,恒思恋不乐。高祖知之,每五日一朝,多便留永福省,或五日三日乃还宫。八年九月,于寿安殿讲《孝经》,尽通大义。讲毕,亲临释奠于国学。
十四年正月朔旦,高祖临轩,冠太子于太极殿。旧制,太子着远游冠,金蝉翠緌缨;至是,诏加金博山。
太子美姿貌,善举止。读书数行并下,过目皆忆。每游宴祖道,赋诗至十数韵。或命作剧韵赋之,皆属思便成,无所点易。高祖大弘佛教,亲自讲说,太子亦崇信三宝②,遍览众经。乃于宫内别立慧义殿,专为法集之所。招引名僧,谈论不绝。太子自立二谛、法身义,并有新意。普通元年四月,甘露降于慧义殿,咸以为至德所感焉。
三年十一月,始兴王憺薨。旧事,以东宫礼绝傍亲,书翰并依常仪。太子意以为疑,命仆刘孝绰议其事。孝绰议曰:“案张镜撰《东宫仪记》,称‘三朝发哀者,逾月不举乐;鼓吹寝奏,服限亦然’。寻傍绝之义,义在去服,服虽可夺,情岂无悲,铙歌辍奏,良亦为此。既有悲情,宜称兼慕,卒哭之后,依常举乐,称悲竟,此理例相符。谓犹应称兼慕,至卒哭。”仆射徐勉、左率周舍、家令陆襄并同孝绰议。太子令曰:“张镜《仪记》云‘依《士礼》,终服月称慕悼’。又云‘凡三朝发哀者,逾月不举乐’。刘仆议,云‘傍绝之义,义在去服,服虽可夺,情岂无悲,卒哭之后,依常举乐,称悲竟,此理例相符’。寻情悲之说,非止卒哭之后,缘情为论,此自难一也。用张镜之举乐,弃张镜之称悲,一镜之言,取舍有异,此自难二也。陆家令止云‘多历年所’,恐非事证;虽复累稔所用,意常未安。近亦常经以此问外,由来立意,谓犹应有慕悼之言。张岂不知举乐为大,称悲事小;所以用小而忽大,良亦有以。至如元正六佾,事为国章;虽情或未安,而礼不可废。铙吹军乐,比之亦然,书疏方之,事则成小,差可缘心。声乐自外,书疏自内,乐自他,书自己。刘仆之议,即情未安。可令诸贤更其详哀。”司农卿明山宾、步兵校尉朱异议,称“慕悼之解,宜终服月”。于是令付典书遵用,以为永准。
七年十一月,贵嫔有疾,太子还永福省,朝夕侍疾,衣不解带。及薨,步从丧还宫,至殡,水浆不入口,每哭辄恸绝。高祖遣中书舍人顾协宣旨曰:“毁不灭性,圣人之制。《礼》,不胜丧比于不孝。有我在,那得自毁如此!可即强进饮食。”太子奉敕,乃进数合。自是至葬,日进麦粥一升。高祖又敕曰:“闻汝所进过少,转就赢瘵。我比更无余病,正为汝如此,胸中亦圮塞成疾。故应强加��粥,不使我恒尔③悬心。”虽屡奉敕劝逼,日止一益,不尝菜果之味。体素壮,腰带十围,至是减削过半。每入朝,士庶见者莫不下泣。
太子自加元服④,高祖便使省万机,内外百司奏事者填塞于前。太子明于庶事,纤毫必晓,每所奏有谬误及巧妄,皆即就辩析,示其可否,徐令改正,未尝弹纠一人。平断法狱,多所全宥,天下皆称仁。
性宽和容众,喜愠不形于色。引纳才学之士,赏爱无倦。恒自讨论篇籍,或与学士商榷古今;闲则继以文章着述,率以为常。于时东宫有书几三万卷,名才并集,文学之盛,晋、宋以来未之有也。
性爱山水,于玄圃穿筑,更立亭馆,与朝士名素者游其中。尝泛舟后池,番禺侯轨盛称“此中宜奏女乐”。太子不答,咏左思《招隐诗》曰:“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侯惭而止。出宫二十余年,不畜声乐。少时,敕赐太乐女妓一部,略非所好。
普通中,大军北讨,京师谷贵,太子因命菲衣⑤减膳,改常馔为小食。每霖雨积雪,遣腹心左右,周行闾巷,视贫困家,有流离道路,密加振赐。又出主衣绵帛,多作襦袴,冬月以施贫冻。若死亡无可以敛者,为备棺槥。每闻远近百姓赋役勤苦,辄敛容色。常以户口未实,重于劳扰。
吴兴郡屡以水灾失收,有上言当漕⑥大渎以泻浙江。中大通二年春,诏遣前交州刺史王弁假节,发吴郡、吴兴、义兴三郡民丁就役。太子上疏曰:“伏闻当发王弁等上东三郡民丁,开漕沟渠,导泄震泽,使吴兴一境,无复水灾,诚矜恤之至仁,经略之远旨。暂劳永逸,必获后利。未萌难睹,窃有愚怀,所闻吴兴累年失收,民颇流移。吴郡十城,亦不全熟。唯义兴去秋有稔,复非常役之民。即日东境谷稼犹贵,劫盗屡起,在所有司,不皆闻奏。今征戌未归,强丁疏少,此虽小举,窃恐难合,吏一呼门,动为民蠹。又出丁之处,远近不一,比得齐集,已妨蚕农。去年称为丰岁,公私未能足食;如复今兹失业,虑恐为弊更深。且草窃多伺侯民间虚实,若善人从役,则抄盗弥增,吴兴未受其益,内地已罹其弊。不审可得权停此功,待优实以不?圣心垂矜黎庶,神量久已有在。臣意见庸浅,不识事宜,苟有愚心,愿得上启。”高祖优诏以喻焉。
太子孝谨天至,每入朝,未五鼓便守城门开。东宫虽燕居内殿,一坐一起,恒向西南面台。宿被召当入,危坐达旦。
三年三月,寝疾。恐贻高祖忧,敕参问,辄自力手书启。及稍笃,左右欲启闻,犹不许,曰“云何令至尊知我如此恶”,因便呜咽。四月乙巳薨,时年三十一。高祖幸东宫,临哭尽哀。诏敛以兖冕。谥曰昭明。五月庚寅,葬安宁陵。诏司徒左长史王筠为哀册,文曰:(略)
太子仁德素着,及薨,朝野惋愕。京师男女,奔走宫门,号泣满路。四方氓庶,及疆徼⑦之民,闻丧皆恸哭。所着《文集》二十卷;又撰古今典诰文言,为《正序》十卷;五言诗之善者,为《文章英华》二十卷,《文选》三十卷。


《梁书·萧统传》卷八



[注 释]

①储副:储君,太子。②三宝:佛教以佛、法、僧为三宝。③恒尔:经常这样。④元服:帽子。⑤菲衣:薄衣。⑥漕:疏浚。⑦徼:边界。

[相关史料]

年十二,于内省见狱官将谳事,问左右曰:“是皂衣何为者?”曰:“廷尉官属。”召视其书曰:“是皆可念,我得判否?”有司以统幼,绐之曰:“得其狱皆刑罪上。”统皆署杖五十。有司抱具狱,不知所为,具言于帝,帝笑而从之。自是数使听讼,每有欲宽纵者,即使太子决之。


《南史·萧统传》


三年三月,游后池,乘雕文舸摘芙蓉,姬人荡舟,没溺而得出,因动股。恐贻帝忧,深诫不言,以寝疾闻,武帝敕看问,辄自力手书启。及稍笃,左右欲启闻,犹不许,曰:“云何令至尊知我如此恶?”因便呜咽。


《南史·萧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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