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人物研究

王如义妻向氏(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14 评论:0

向氏,涪州人。自小就能写诗做文,嫁与王如义,常规劝王读书立业。不幸如义于道光十六年,得暴病惨死。婆婆劝其改嫁,誓死不从。后来王家更加贫穷,打算强迫她再嫁,向氏遂于道光二十三年三月戊申日,做10首绝命诗后,投水而死,年仅25岁。

〔正 史〕

王如义妻向,涪州①人。幼能为诗文。如义,农家子,向恒劝之。道光十六年,如义暴卒,姑喻之嫁,矢以死。舅病,为刲股。家益贫,将强遣之,二十三年三月戊申,自沉荷花滩死。将死,为绝命诗十首,其序曰:“妾涪陵向氏女,适王氏,未一年,而夫即世。昨岁翁又不幸。孤苦茕独,人劝以非礼,衣食事小,名节事大,惟一死以明志。夜题诗十首,藏笥②中,他日阅妾诗,毋累可姑也!”及入水,粘一纸桥柱,书五字,曰:“名节江中见”,死时年二十五。

《清史稿·列女传》

〔注 释〕

①涪州: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置,治所在涪陵县(今四川涪陵县),公元1913年改为涪陵县。②笥(si):盛饭食或衣物的方形竹器。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renwu/20230138644.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