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公元1019—1086年),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自幼聪慧好学。宋仁宗宝元初年中进士甲科,签书武成军判官,后累迁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英宗朝进龙图阁直学士。神宗继位,擢为翰林学士。王安石变法,司马光竭力反对,数陈其害,贬出知永兴军。熙宁四年判西京御史台,此后退居洛阳15年。宋哲宗初立,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召拜为门下侍郎,尽废新法。因历代史籍浩繁,帝王不能遍览,遂作《通志》八卷献呈英宗。英宗赞赏,命置局续修。元丰七年书成,神宗赐名《资治通鉴》。另着有《稽古录》、《涑水纪闻》。司马光作为政治家、思想家是守旧的;作为历史学家是极有影响的;作为封建官僚,是比较正派的。
〔正史〕
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也。父池,天章阁待制。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指①,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其后京、洛间画以为图。仁宗宝元初,中进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华靡,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列语之曰:“君赐不可违。”乃簪一枝。
除奉礼郎,时池在杭,求签苏州判官事以便亲,许之。丁内外艰,执丧累年,毁瘠②如礼。服除,签书武成军判官事,改大理评事,补国子直讲。枢密副使庞籍荐为馆阁校勘,同知礼院。
中官麦允言死,给卤簿。光言:“繁缨③以朝,孔子且犹不可。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而赠以三公官,给一品卤簿,其视繁缨,不亦大乎!”夏竦赐谥文正,光言:“此谥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当之?”改文庄。加集贤校理。
从庞籍辟,通判并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蚕食其地,为河东患。籍命光按视,光建:“筑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众则籴贱,亦可渐纾河东贵籴远输之忧。”籍从其策;而麟将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设务,没有敌,籍得罪去。光三上书自引咎,不报。籍没,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时人贤之。
改直秘阁,开封府推官。交趾贡异兽,谓之麟,光言:“真伪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为瑞,愿还其献。”又奏赋以风。修起居注,判礼部。
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光在并州闻而继之,且贻书劝镇以死争。至是,复面言:“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闻命,复上疏。帝大感动曰:“送中书。”光见韩琦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禁中夜半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琦等拱手曰:“敢不尽力。”未几,诏英宗判宗正,辞不就,遂立为皇子,又称疾不入。光言:“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于旬月,其贤于人远矣。然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愿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人。”英宗遂受命。
兖国公主嫁李玮,不相能,诏出玮卫州,母杨归其兄璋,主入居禁中。光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玮尚主。今乃母子离析,家事流落,独无雨露之感乎?玮既黜,主安得无罪?”帝悟,降主沂国,待李氏恩不衰。进知制诰,固辞,改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
英宗立,遇疾,慈圣光献后同听政。光上疏。神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光力辞。帝曰:“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焉?”对曰:“臣不能为四六④。”帝曰:“如两汉制诏可也;且卿能进士取高第,而云不能四六,何邪?”竟不获辞。
御史中丞王陶以论宰相不押班罢,光代之,光言:“陶由论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臣愿俟既押班,然后就职。”许之。遂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其说甚备。张方平参知政事,光论其不叶物望⑤,帝不从。还光翰林兼侍读学士。
光常患历代史繁,人主不能遍览,遂为《通志》八卷以献。英宗悦之,命置局秘阁,续其书。至是,神宗名之曰《资治通鉴》,自制序授之,俾日进读。
百官上尊号,光当答诏,言:“先帝亲郊,不爱尊号。末年有献议者,谓国家与契丹往来通信,彼有尊号我独无,于是复以非时奉册。昔匈奴冒顿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汉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愿追述先帝本意,不受此名。”帝大悦,手诏奖光,使善为答辞,以示中外。
执政以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南郊勿赐金帛。诏学士议,光与王珪、王安石同见,光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也。”安石曰:“常衮辞堂馔,时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争议不已。帝曰:“朕意与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会安石草诏,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不敢复辞。
安石得政,行新法,光逆疏⑥其利害。迩英进读,至曹参代萧何事,帝曰:“汉常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对曰:“宁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汉武取高帝约束纷更,盗贼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汉业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
安石以韩琦上疏,卧家求退。帝乃拜光枢密副使,光辞之曰:“陛下所以用臣,盖察其狂直,庶有补于国家。若徒以禄位荣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禄位自荣,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盗窃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今言青苗之害者,不过谓使者骚动州县,为今日之患耳。而臣之所忧,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夫民之贫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资于人。今出钱贷民而敛其息,富者不愿取,使者以多散为功,一切抑配。恐其逋负⑦,必令贫富相保,贫者无可偿,则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责使代偿数家之负。春算秋计,展转日滋,贫者既尽,富者亦贫。十年之外,百姓无复存者矣。又尽散常平钱谷,专行青苗,它日若思复之,将何所取?富室既尽,常平已废,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民之羸者必委死沟壑,壮者必聚而为盗贼,此事之必至者也。”抗章至七八,帝使谓曰:“枢密,兵事也,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辞。”对曰:“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安石起视事,光乃得请,遂求去。
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宣抚使下令分义勇戍边,选诸军骁勇士,募市井恶少年为奇兵;调民造干糒,悉修城池楼橹,关辅骚然。光极言:“公私困敝,不可举事,而京兆一路皆内郡,缮治非急。宣抚之令。皆未敢从,若乏军兴,臣当任其责。”于是一路独得免。徙知许州,趣入觐,不赴;请判西京御史台归洛,自是绝口不论事。而求言诏下,光读之感泣,欲嘿不忍,乃复陈六事。
元丰五年,忽得语涩疾,疑且死,豫作⑧遗表置卧内,即有缓急,当以畀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马光不可。”又将以为东宫师傅。蔡确曰:“国是方定,愿少迟之。”《资治通鉴》未就,帝尤重之,以为贤于荀悦《汉纪》,数促使终篇,赐以颍邸旧书二千四百卷。及书成,加资政殿学士。凡居洛阳十五年,天下以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号为司马相公,妇人孺子亦知其为君实也。
帝崩,赴阙临,卫士望见,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观,马至不得行,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哲宗幼冲,太皇太后临政,遣使问所当先,光谓:“开言路。”诏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悦者,设六语云:“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檄幸希进;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罚无赦。”后复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乃具论其情,改诏行之,于是上封者以千数。
起光知陈州,过阙,留为门下侍郎。苏轼自登州召还,缘道人相聚号呼曰:“寄谢司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爱以活我。”是时天下之民,引领拭目以观新政,而议者犹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但毛举细事,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安石、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众议甫定。遂罢保甲团教,不复置保马;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钱;京东铁钱及茶盐之法,皆复其旧。或谓光曰:“熙、丰旧臣,多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义间上,则祸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宗社⑨,必无此事。”于是天下释然,曰:“此先帝本意也。”
元佑元年复得疾,诏朝会再拜,勿舞蹈。时青苗,免役、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光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简与吕公着云:“光以身付医,以家事付愚子,惟国事未有所托,今以属公。”乃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提点刑狱。边计以和戎为便。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令近臣于郡守中选举,而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又立十科荐士法。皆从之。
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免朝觐,许乘肩舆,三日一入省。光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诏令子康扶入对。罢青苗钱,复常平粜籴法。两宫虚己以听。辽、夏使至,必问光起居,敕其边吏曰:“中国相司马矣,毋轻生事,开边隙。”光自见言行计从,欲以身徇社稷,躬亲遮务,不舍昼夜。宾客见其体羸,举诸葛亮食少事烦以为戒,光曰:“死生,命也。”为之益力。病革,不复自觉,谆谆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赠太师、温国公。
光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在洛时,每往夏县展墓,必过其兄旦,旦年将八十,奉之如严父,保之如婴儿。自少至老,语未尝妄,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诚心自然,天下敬信,陕、洛间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
光于物澹然无所好,于学无所不通,惟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也。”洛中有田三顷,丧妻,卖田以葬,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宋史》卷三三六
《挥尘录》
见翟耆年《籀史注》
《成都文类》
《舆地碑目》
《清波别志》
《邵氏闻见后录》
《冷斋夜话》
《画墁录》
《清波别志》
《十驾斋养新录》引《野史》
《后山诗话》
《却扫编》
《龙川别志》
《道山清话》
《师友杂志》
《癸辛杂识》
《道山清话》
《霏雪录》
《明道杂志》
《石林燕语》
《水东日记》
《嬾真子》
《邵氏闻见前录》
《名臣言行录》
明人《玉堂丛语》引薜文清语
《侍讲杂记》
《萍洲可谈》
《轩渠录》
《清夜录》
张端义《贵耳集》
《道山清话》
余怀《东山谈苑》
《五总志》
《文昌杂录》
《嬾真子》
《邵氏闻见录》
《渑水燕谈录》
《挥尘后录》
《后山谈丛》
《孙公谈圃》
《云后杂记》
《齐东野语》
(以上均录自丁传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一一)
《资治通鉴·唐纪》卷二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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