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慧皎(公元497—554年),姓氏不详。上虞(浙江)人,南朝梁代僧。住会稽(浙江绍兴)嘉祥寺。学通内外,博究经律。春夏二季以弘法为务,秋冬则潜心着述,于梁天监十八年(公元519年)着《高僧传》14卷,世称《梁高僧传》,为我国第一部有系统的僧传。所创僧传体例,为后世所依,承圣二年(公元553年)避侯景之乱,至江西九江。次年二月入寂,世寿58。另有《梵网经疏》、《涅盘义疏》10卷等。
〔正 史〕
《高僧传》①十四卷·释慧皎撰。
《隋书》卷三三
[注 释]
①《高僧传》:我国高僧传类书颇丰。高僧传即是集录德高望重的僧伽传记。自时代而言,最古的高僧传为梁朝慧皎的《高僧传》14卷,继之有唐代道宣之《续高僧传》30卷,宋代赞宁的《宋高僧传》30卷、明代如惺的《大明高僧传》8卷。以上四传合称四朝高僧卷。其后有明朝明河的《补续高僧传》26卷,我国解放前喻谦等人的《新续高僧传》65卷。各高僧传中,有仅限于一宗派的高僧传,例如《律苑僧宝传》、《净土本朝高僧传》;有仅限于一地方的高僧传,例如《武林西湖高僧事略》、《南都高僧传》;亦有仅录编求法僧的高僧传,例如《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入唐五家传》等。
这里指《梁高僧传》。书成于梁天监十八年(公元519年)。收于《大正藏》第50册。全书收录自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佛教传入我国以来,至梁朝天监十八年,凡453年间,257位高僧之传记,加上旁出附见者,实收500人的传记。全书分为十科,前3卷为译经僧摄摩腾以下35人之传。卷4至8为义解僧朱士行以下101人之传。卷9、卷10为神异僧佛图澄以下20人之传。卷11为习禅僧僧显以下21人,与明律僧慧犹以下13人的传记。卷12为亡身僧僧群以下11人,及诵经僧昙邃以下21人之传。卷13为兴福僧慧达以下14人,与经师帛法桥以下11人,及唱导僧道昭以下10人之传。卷14序录为撰者慧皎的自序及本书总目录,此外又收录王曼颖与释君自(慧皎之号)两人往返文书2篇。以上十科自第六科亡身至第十科唱导,集录直接度众、致力教化之传,此皆为传记类中所忽略者,乃本书的特色所在。
本书所采用的资料,依自序及王曼颖的书信见,包括现有僧传类及晋法济的《高逸沙门传》、齐法安的《志节》、僧宝的《游方》、法进的《论传》、王巾的《僧史》、僧佑的《出三藏集》、郄景兴的《东山僧传》、治中张孝秀的《庐山僧传》、宋临川康王义庆的《宣验记》、《幽冥录》、太原王延秀的《感应传》、朱君台的《征应传》、陶渊明的《搜神录》、王琰的《冥祥记》、刘俊的《益部寺记》、宋昙景的《京师塔寺记》、齐文宣王的《三宝记传》、中书陆明霞的《沙门传》等十数种类。慧皎在自序中亦称,搜检杂录数十余家,及晋、宋、齐、梁之春秋书史,秦、燕、赵、凉之荒朝伪历,并涉猎地理杂篇,孤文片记,博咨古老先达以收集资料。
本书将后汉的竺法兰、昙柯迦罗等人入于本传。但在译经史上占重要地位之支谦、康僧铠等反仅置于附传中,此为本书缺点之一;又《续高僧传》作者道宣评论其“缉衰吴越,叙略魏燕”,未能广泛收录各地僧传,亦为一大缺点。然本书有关江南者详密,而北地者疏略,此因撰者系南朝梁代人物之故。本书虽有以上缺失,仍不失为我国初期佛教史最可信赖的资料,其后唐代道宣的《续高僧传》、宋赞宁的《宋高僧传》、明如惺的《大明高僧传》等,皆以本书为范本,确立了后世僧传类的典型。
[相关史料]
释慧皎,未详氏族,会稽上虞人。学通内外,博训经律,住嘉祥寺,春夏弘法①,秋冬着述。撰《涅盘义疏》十卷及《梵纲经疏》行世。又以唱公②所撰《名僧》颇多浮沉,因遂开例成广着《高僧传》一十四卷。其序略云前之作者,或嫌以繁广,删减其事,而抗迹之奇③,多所遗削。谓出家之士,处国宾④王,不应励然自远,高蹈独绝⑤,寻辞荣,弃爱本⑥,以异俗为贤⑦。若此而不论,竟何所纪?又云自前代所撰,多曰“名僧”,然名者,本实之宾也。若实行潜光⑧,则高而不名;若寡德适时⑨,则名而不高。名而不高,本非所纪;高而不名,则备今录。故省名音,代之以高字。传成通国。传之实为龟镜⑩,义明约(11),即世崇重,后不知所终。江表多有裴之野《高僧传》,一表十卷,文极省约,未极通鉴,故其差少。
《续高僧传》卷六
〔注 释〕
①弘法:说法,即光大佛法,宣传佛教。②唱公:指唱导僧道照。③抗迹之奇:抗,举列出。叙述奇特之事。④宾:宾,通“摈”,排斥,抛弃。⑤高蹈独绝:蹈,踩,踏;绝,穿过,渡过。高蹈独绝形容独自一人,我行我素。⑥寻辞荣,弃爱本:追求辞官不就的虚荣,放弃爱人的根本的东西。⑦贤:有道德有才能的人。⑧实行潜光:实,实际,事实上;行,行动,实践;潜,隐藏,隐蔽。即隐身不现于世。⑨寡德适时:寡德,品行不好;适时,顺应现实。⑩龟镜:龟,占卜用的龟甲。比喻借鉴。龟镜,也作龟鉴。(11)义明约:治理,整理;约,束缚。整顿出合宜的道德行为,明确约束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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