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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钦顺(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73 评论:0

罗钦顺(公元1465—1547年)字允升,号整庵,明泰和(今江西太和)人。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后辞官归乡,潜心着述。为明代着名学者。推崇程朱理学,反对陆王心学,而同时又对传统理学提出质疑。主要着作有《困知记》,又有《整庵存稿》等。

[正 史]

罗钦顺,字允升,泰和人。弘治六年进士及第,授编修。迁南京国子监司业,与祭酒章懋以实行教士。未几,奉亲归,因乞终养。刘瑾怒,夺职为民。瑾诛,复官,迁南京太常少卿,再迁南京吏部右侍郎,入为吏部左侍郎。世宗即位,命摄①尚书事。上疏言久任、超迁,法当疏通,不报。大礼议起,钦顺请慎大礼以全圣孝,不报。迁南京吏部尚书,省亲乞归。改礼部尚书,会居忧未及拜,再起礼部尚书,辞。又改吏部尚书,下诏敦促,再辞。许致仕,有司给禄米。时张璁、桂萼以议礼骤贵,秉政树党,屏逐正人。钦顺耻与同列,故屡诏不起。

里居二十余年,足不入城市,潜心格物致知之学②。王守仁以心学立教,才知之士翕然师之。钦顺致书守仁,略曰:“圣门设教,文行兼资,博学于文,厥③有明训。如谓学不资于外求,但当反观内省,则‘正心诚意’四字亦何所不尽,必于入门之际,加以格物工夫哉?”守仁得书,亦以书报,大略谓:“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遗外也。”反复二千余言。钦顺再以书辨曰:“执事云‘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自有《大学》以来,未有此论。示谓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凡为物也三。谓正其物之心,诚其物之意,致其物之知,其为物也一而已矣。就三而论,以程子格物之训推之,犹可通也。以执事格物之训推之,不可通也。就一物而论,则所谓物,果何物耶?如必以为意之用,虽极安排之巧,终无可通之日也。又执事论学书有云:‘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各得其理者,格物也。’审④如所言,则《大学》尝云:‘格物在致知’,不当云‘致知在格物’,与‘物格而后知至’矣”。书未及达,守仁已殁。

钦顺为学,专力于穷理、存心、知性。初由释氏入,既悟其非,乃力排之,谓:“释氏之明心见性,与吾儒之尽心知性相似,而实不同。释氏之学,大抵有见于心,无见于性。今人明心之说,混于禅学,而不知有千里毫厘之谬。道之不明,将由于此,钦顺有忧焉。”为着《困知记》,自号整庵,年八十三卒,赠太子太保,谥文庄。

《明史·罗钦顺传》卷二八二

〔注 释〕

①摄:代理。②格物致知: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致知真理。语出《礼·大学》,为传统理学研究的主要命题。③厥:其。④审: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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