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人物研究

姜诗妻庞氏(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53 评论:0

庞氏,东汉广汉郡(今四川广汉县)人。丈夫姜诗是个孝子,她侍奉婆婆也非常柔顺。婆婆喜欢喝江水,她就到六七里以外的江中提水。一次因风大,提水回来晚了,婆婆口渴没能及时喝上水,丈夫就休了她。庞氏也没有争辩,而是借居在邻人家,纺纱织布卖钱后买来好吃的,通过邻人之母匿名送给婆婆。后来终于感动了婆婆。赤眉军起义队伍路过庞氏所居村落时,都放下兵器以表示对庞氏和其丈夫孝行的尊敬。

〔正 史〕

广汉①姜诗妻者,同郡庞盛之女也。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笃,母好饮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溯流②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妻乃寄止邻舍,昼夜纺绩,市珍羞③,使邻母以意自遗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问邻母,邻母具对。姑感惭呼还,恩养愈谨。其子后因远汲溺死。妻恐姑哀伤,不敢言,而托以行学不在。姑嗜鱼鱠④,又不能独食,夫妇常力作供鱠,呼邻母共之。舍侧辄有涌泉,味如江水,每旦忽出双鲤鱼,常以供二母之膳。赤眉散贼经诗里,弛⑤兵而过,曰:“惊大孝必触鬼神”。时岁荒,贼乃遗诗米肉,受而埋之,比落⑥蒙其安全。

永平三年⑦,察孝廉,显宗诏曰:“大孝入朝,凡诸举者一听平⑧之。”由是皆拜郎中⑨。诗寻除江阳⑩令,卒于官。所居治,乡人为立祀。

《后汉书·列女传》卷八四

〔注 释〕

①广汉:郡名,东汉时治所在雒县(今四川广汉县北)。②溯流:即逆流。③羞:通“馐”。④鱠:此处应同“脍”。指把鱼切成薄片。⑤弛:通“施”。放下武器。⑥比落:邻近的村庄。⑦永平三年:公元61年。永平为汉明帝刘庄年号,显宗是明帝的谥号。⑧平:通“评”。⑨郎中:为皇帝左右亲近的高级官员,侍从皇帝,管理车、骑、门户。⑩江阳:县名,治所在今四川泸州市。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renwu/20230137926.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