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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桓帝刘志(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25 评论:0

汉桓帝刘志,章帝曾孙,祖父河间王刘开,父蠡吾侯刘翼,母匽氏。永建七年(公元132年)生,永康元年(公元167年)卒,终年36岁。
梁太后及其亲属掌握朝政,时已历三帝。冲帝刘炳3岁而殇,质帝刘缵因骂梁冀曰:“此跋扈将军也!”竟被梁冀毒死。质帝死后,太尉李固等欲立清河王刘蒜,但梁太后凭借外戚与宦官势力,立刘志为帝,以便自己依然临朝称制。桓帝初政,梁太后杀李固等人,别起用胡广等官僚集团,使外戚、宦官和官僚3个势力集团共同主政近20年。梁太后死前1个月才归政于桓帝,桓帝借助宦官单起等诛杀梁氏集团,没收梁冀家财,其价值相当东汉王朝1年租税收入之半。然而,宦官单起等5人也因此而封五侯,成为独揽朝政的最大势力。李膺、陈蕃等官僚率太学生展开反对宦官的斗争,却被逮捕200余人,史称“党锢之祸”。桓帝死后葬宣陵,谥曰威宗孝桓皇帝。


[正史]

孝桓皇帝讳志,肃宗曾孙也。祖父河闲孝王开,父蠡吾保翼,母匽氏。翼卒,帝袭爵为侯。
本初元年,梁太后征帝到夏门亭,将妻以女弟①。会质帝崩,太后遂与兄大将军冀定策禁中,闰月庚寅,使冀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帝入南宫。其日即皇帝位,时年十五。太后犹临朝政。
秋七月乙卯、葬孝质皇帝于静陵。
齐王喜薨。
辛巳,谒高庙、光武庙。
丙戌,诏曰:“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恒必由之。诏书连下,分明恳恻,而在所习②,遂至怠慢,选举乖错,害及元元。顷虽颇绳正,犹未惩改。方今淮夷未殄,军师屡出,百姓疲悴,困于征发。庶望群吏,惠我劳民蠲涤贪秽,以祈休祥。其令秩满百石,十岁以上,有殊才异行,乃得参选。臧吏子孙,不得察举。杜绝邪伪请托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各明守所司,将观厥后。”
九月戊戌,追尊皇祖河闲孝王曰孝穆皇,夫人赵氏曰孝穆皇后,皇孝蠡吾侯曰孝崇皇。冬十月甲午,尊皇母匽氏为孝崇博园贵人。
建和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诏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
戊午,大赦天下。赐吏更劳一岁;男子爵,人二级,为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鳏、寡、孤、独、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贞妇帛,人三匹。灾害所伤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满者,以实除之。
二月,荆扬二州人多饿死,遣四府掾分行赈给。
沛国言黄龙见谯。
夏四月庚寅,京师地震。诏大将军、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将、大夫、御史、谒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议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陈得失。又诏大将军、公、卿、郡、国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
壬辰,诏州郡不得迫胁驱逐长吏。长吏臧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若有擅相假印绶者,与杀人同弃市论。
丙午,诏郡国系囚减死罪一等,勿笞。唯谋反大逆,不用此书。又诏曰:“比起陵茔,弥历时岁③,力役既广,徒隶尤勤。顷雨泽不沾,密云复散,傥或在兹。其令徒作陵者减刑各六月。”
是月,立阜陵王代兄勃遵亭侯便为阜陵王。
郡国六地裂,水涌井溢。芝草生中黄藏府。
六月,太尉胡广罢,大司农杜乔为太尉。
秋七月,勃海王鸿薨,立帝弟蠡吾侯悝为勃海王。
(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
九月丁卯,京师地震。
太尉杜乔免,冬十月,司徒赵戒为太尉,司空袁汤为司徒,前太尉胡广为司空。
十一月,济阴言有五色大鸟见于己氏。
戊午,减天下死罪一等,戍边。
清河刘文反,杀国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为天子;事觉伏诛。蒜坐贬为尉氏侯,徙桂阳,自杀。
前太尉李固、杜乔皆下狱死。
陈留盗贼李坚自称皇帝,伏诛。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赐河南、勃海二王黄金各百斤,彭城诸国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将、大夫、郎吏、从官、四姓及梁邓小侯、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赐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绵三斤。
三月戊辰,帝从皇太后幸大将军梁冀府。
白马羌寇广汉属国,杀长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蛮讨破之。
夏四月,封帝弟(硕)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马氏为孝崇园贵人。
嘉禾生大司农帑藏。五月癸丑,北宫掖廷中德阳殿及左掖门火,车驾移幸南宫。
六月,改清河为甘陵,立安平王得子经侯理为甘陵王。
秋七月,京师大水。河东言木连理。
冬十月,长平陈景自号“黄帝子”,署置官属,又南顿管伯亦称“真人”,并图举兵,悉伏诛。
三年春三月甲申,彭城王定薨。
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五月乙亥,诏曰:“盖闻天生蒸民,不能相理,为之立君,使司牧之④。君道得于下,则休祥着乎上;庶事失其序,则咎征见乎象。闲者,日食毁缺,阳光晦暗,朕祗惧潜思,匪遑启处。传不云乎:‘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昔孝章帝愍前世禁徙,故建初之元,并蒙恩泽,流徙者使还故郡,没人者免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务乎!其自永建元年迄乎今岁,凡诸妖恶,支亲从坐,及吏民减死徙边者,悉归本郡;唯没入者不从此令。”
六月庚子,诏大将军、三公、特进、侯、其与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乙卯,震宪陵寝屋。秋七月庚申,廉县雨肉。八月乙丑,有星孛于天市。京师大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诏死罪以下及亡命者赎,各有差。郡国五山崩。
冬十月,太尉越戒免。司徒袁汤为太尉,大司农河内张歆为司徒。
十一月甲申,诏曰:“朕摄政失中,灾眚连仍,三光不明,阴阳错序。监寐寤叹,疢如疾首。今京师厮舍,死者相枕,郡县阡陌,处处有之,甚违周文掩胔之义。其有家属而贫无以葬者,给直,人三千,丧主布三匹:若无亲属,可于官壖地葬之,表识姓名,为设祠祭。又徒在作部,疾病致医药,死亡厚埋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禀谷如科。州郡检察,务崇恩施,以康我民。”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天下,改元和平。
(乙)丑,诏曰:“曩者遭家不造⑤,先帝早世。永惟大宗之重,深思嗣续之福。询谋台辅,稽之兆占。既建明哲,克定统业,天人协和,万国咸宁。元服已加,将即委付,而四方盗窃,颇有未静,故假延临政,以须安谧。幸赖股肱御侮之助,残丑消荡,民和年稔⑥普天率土,遐迩洽同。远览‘复子明辟’之义,近慕先姑归授之法,及今令辰,皇帝称制。群公卿士,虔恭尔位,戮力一意,勉同断金。‘展也大成’,则所望矣。”
二月,扶风妖贼裴优自称皇帝,优诛。
甲寅,望太后梁氏崩。
三月,车驾徙幸北宫。
甲午,葬顺烈皇后。
夏五月庚辰,尊博园匽贵人曰孝崇皇后。
冬十一月辛巳,减天下死罪一等,徙边戍。
元嘉元年春正月,京师疾疫,使光禄大夫将医药案行。
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
甲午,河闲王建薨。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
司徒张歆罢,光禄勋吴雄为司徒。
秋七月,武陵蛮叛。
冬十月,司空胡广罢。
闰年庚午,任城壬崇薨。太常黄琼为司空。
二年春正月,西域长史王敬为于窴国所杀。
夏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匽氏崩。庚午,常山王豹薨。五月辛卯,葬孝崇皇后于博陵。秋七月庚辰,日有食之。八月,济阴言黄龙见句阳,金城言黄龙见允街。冬十月乙亥,京师地震。
十一月,司空黄琼免。十二月,特进赵戒为司空。
右北平太守和旻坐臧,下狱死。
永兴元年春二月,张掖言白鹿见。
三月丁亥,幸鸿池。
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兴。
丁酉,济南王广薨,无子,国除。
秋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诏在所赈给乏绝,安慰居业。
冬十月,太尉袁汤免,太常胡广为太尉。司徒吴雄罢,司空赵戒免;以太仆黄琼为司徒,光禄勋房植为司空。
十一月丁丑,诏减天下死罪一等,徙边戍。
是岁,武陵太守应奉招诱叛蛮,降之。
二年春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二月辛丑,初听刺史、二千石行三年丧服。
癸卯,京师地震,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诏曰:“比者星辰谬越⑦,坤灵震动,灾异之降,必不空发。敕己修政,庶望有补。其兴服制度有逾侈长饰⑧者。皆宜损省。郡县务存俭约、申明旧令,如永平故事。”
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诏司隶校尉、部刺史曰:“蝗灾为害、水变仍至、五谷不登,人天宿储。其令所伤郡国种芜菁⑨以助人食。”
九月丁卯朔,日有食之。诏曰:“朝政失中,云汉作旱,川灵涌水,蝗虫孳蔓,残我百谷,太阳亏光,饥馑荐臻。其不被害郡县,当为饥馁者储。天下一家,趣不糜烂,则为国宝。其禁郡国不得卖酒,祠祀裁足。”
太尉胡广免,司徒黄琼为太尉。闰月,光禄勋尹颂为司徒。
减天下死罪一等,徙边戍。
蜀郡李伯诈称宗室,当立为“太初皇帝”,伏诛。
冬十一月甲辰,校猎上林苑,遂至函谷关,赐所过道傍年九十以上钱,各有差。
太山、琅邪贼公孙举等反叛,杀长吏。
永寿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寿。
二月,司隶、冀州饥,人相食。敕州郡赈给贫弱。若王侯吏民有积谷者,一切貣十分之三,以助禀贷;其百姓吏民者,以见钱雇直。王侯须新祖乃偿。
夏四月,白乌见齐国。
司空房植免,太常韩演为司空。
诏太山、琅邪遇贼者,勿收租、赋、复更、筭三年。又诏被水死流失尸骸者,令郡县钩求收葬;及所唐突压溺物故,七岁以上赐钱,人二千。坏败庐舍,亡失谷食,尤贫者禀,人二斛。
秋七月,初置太山、琅邪都尉官。
南匈奴左(薁鞬)台(耆)、且渠伯德等叛,寇美稷,安定属国都尉张奂讨除之。
二年春正月,初听中官得行三年服。
二月甲申,东海王臻薨。
三月,蜀郡属国夷叛。
秋七月,鲜卑寇云中。太山贼公孙举等寇青、兖、徐三州,遣中郎将段颎讨,破斩之。
冬十一月,置太官右监丞官。
三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
夏四月,九真蛮夷叛,太守儿式讨之,战殁;遣九真都尉魏朗击破之。复屯据日南。
冬十一月,司徒尹颂薨。
长沙蛮叛,寇益阳。
司空韩演为司徒,太常北海孙朗为司空。
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鸿德苑令。
夏五月己酉,大会公卿以下,赏赐各有差。
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
丙戌,分中山置博陵郡,以奉孝崇皇园陵。大雩⑩。
甲子,太尉黄琼兔,太常胡广为太尉。
冬十月,校猎广成,遂幸上林苑。
十二月,鲜卑寇边,使匈奴中郎将张奂率南单于击破之。
二年春二月,鲜卑寇鴈门。
己亥,阜陵王便薨。
蜀郡夷寇蚕陵、杀县令。
三月,复断刺史、二千石行三年丧。
六月,鲜卑寇辽东。
秋七月,初造显阳苑、置丞。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献皇后于懿陵。
大将军梁冀谋为乱。八月丁丑,帝御前殿,诏司隶校尉张彪将兵围冀第,收大将军印绶,冀与妻皆自杀。卫尉梁淑、河南尹梁胤、屯骑校尉梁让、越骑校尉梁忠、长水校尉梁戟等,及中外宗亲数十人,皆伏诛。太尉胡广坐免。司徒韩演、司空孙朗下狱。
壬午:立皇后邓氏,追废懿陵为贵人冢。诏曰:“梁冀奸暴,浊乱王室。孝质皇帝聪敏早茂,冀心怀忌畏,私行杀毒。永乐太后亲尊莫二,冀又遏绝,禁还京师,使朕离母子之爱,隔顾复之恩。祸害深大,罪衅日滋。赖宗庙之灵,及中常侍单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尚书令尹勋等激奋建策,内外协同,漏刻之闲,桀逆枭夷。斯诚社稷之佑,臣下之力,宜班庆赏,以酬忠勋。其封超等五人为县侯、勋等七人为亭侯。”于是旧故恩私,多受封爵。
大司农黄琼为太尉、光禄大夫中山祝恬为司徒,大鸿胪梁国盛允为司空。初置秘书监官。
冬十月壬申,行幸长安。乙酉,幸未央宫。甲午,祠高庙。十一月庚子,遂有事十一陵。
壬寅,中常侍单超为车骑将军。
十二月己巳,至自长安,赐长安民粟人十斛,围陵人五斛、行所过县三斛。
烧当等八种羌叛,寇陇右,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罗亭、破之。
天竺国来献。
三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丙午,车骑将军单超薨。
闰月,烧当羌叛,寇张掖,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积石,大破之。
白马令李云坐直谏,下狱死。
六月辛丑,司徒祝恬薨。秋七月,司空盛允为司徒,太常虞放为司空。
长沙蛮寇郡界。
九月,太山、琅邪贼劳丙等复叛,寇掠百姓,遣御史中丞赵某持节督州郡讨之。
丁亥,诏无事之官权绝奉,丰年如故。
冬十一月,日南蛮贼率众诣郡降。
勒姐羌围允街,段颎击破之。
太山贼叔孙无忌攻杀都尉侯章。十二月,遣中郎将宗资讨破之。
武陵蛮寇江陵,车骑将军冯绲讨,皆降散。荆州刺史度尚讨长沙蛮,平之。
四年春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大疫。二月壬辰,武库火。
司徒盛允免,大司农种暠为司徒。夏四月,太常刘矩为太尉。
甲寅,封河闲王开子博为任城王。
己酉,大赦天下。
司空虞放免,前太尉黄琼为司空。
犍为属国夷寇钞百姓,益州刺史山昱击破之。
零吾羌与先零诸种并叛,寇三辅。
减公卿以下奉,王侯半租。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
九月,司空黄谅免,大鸿胪刘宠为司空。
冬十月,天竺国来献。
南阳黄武与襄城惠得,昆阳乐季訞言相署,皆伏诛。
先零沈氐羌与诸种羌寇并凉二州,十一月,中郎将皇甫规击破之。
十二月,夫余王遣使来献。
五年春正月,省太官右监丞。
三月,沈氐羌寇张掖、酒泉。
壬午,济北王次薨。
夏四月,长沙贼起,寇桂阳、苍梧。
长沙、零陵贼起,攻桂阳、苍梧、南海、交址,遣御史中丞盛修督州郡讨之,不克。
乙亥,京师地震。诏公、卿各上封事。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秋七月己未,南宫承善闼火。
乌吾羌寇汉阳、陇西、金城,诸郡兵讨破之。
八月庚子,诏减虎贲、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与冬衣;其公卿以下给冬衣之半。
艾县贼焚烧长沙郡县,寇益阳,杀令。又零陵蛮亦叛,寇长沙。
己卯,罢琅邪都尉官。
冬十月,武陵蛮叛,寇江陵,南郡太守李肃坐奔北弃市(11);辛丑,以太常冯绲为车骑将军,讨之。假公卿以下奉。又换王侯租以助军粮,出濯龙中藏钱还之。十一月,冯绲大破叛蛮于武陵。
京兆虎牙都尉宗谦坐臧,下狱死。
滇那羌寇武威、张掖、酒泉。
太尉刘矩免,太常杨秉为太尉。
六年春二月戊午,司徒种暠薨。
三月戊戌,大赦天下。
卫尉颍川许栩为司徒。
夏四月辛亥,康陵东署火。
五月,鲜卑寇辽东属国。
桂阳盗贼李研等寇郡界。
武陵蛮复叛,太守陈奉与战,大破降之。
陇西太守孙羌讨滇那羌,破之。
八月,车骑将军冯绲免。
冬十月丙辰,校猎广成,遂幸函谷关、上林苑。
十一月,司空刘宠免。
南海贼寇郡界。
十二月,卫尉周景为司空。
七年春正月庚寅,沛王荣薨。
三月癸亥,陨石于鄠。
夏四月丙寅,梁王成薨。
秋七月,辛卯,赵王乾薨。
荆州刺史度尚击零陵、桂阳盗贼及蛮夷、大破平之。
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庚申,幸章陵,祠旧宅,遂有事于园庙,赐守令以下各有差。戊辰,幸云梦、临汉水;还,幸新野,祠湖阳、新野公主、鲁哀壬、寿张敬侯庙。
护羌校尉段颎击当煎羌,破之。
十二月辛丑,车驾还宫。
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县,祠老子。
勃海王悝谋反,降为(廮)陶王。
丙申晦,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
(二月)乙酉,南宫嘉德署黄龙见。千秋万岁殿火。
太仆左称有辠自杀。
癸亥,皇后邓氏废。河南尹邓万世、虎贲中郎将邓会下狱死。
护羌校尉段颎击罕姐羌,破之。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丁巳,坏郡国诸房祀。
五月壬申,罢太山都尉官。丙戌,太尉杨秉薨。
桂阳胡兰、朱盖等复反,攻没郡县,转寇零陵,零陵太守陈球拒之;遣中郎将度尚,长沙太守抗徐等击兰、盖,大破斩之。苍梧太守张叙为贼所执,又桂阳太守任胤背敌畏儒,皆弃市。
闰月甲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楯、掖庭、朔平署火。
六月,段颎击当煎羌于湟中,大破之。
秋七月,太中大夫陈蕃为太尉。
八月戊辰,初令郡国有田者亩敛税钱。
冬十月,司空周景免,太常刘茂为司空。
辛巳,立贵人窦氏为皇后。
勃海妖贼盖登等称“太上皇帝”,有玉印、珪、壁、铁券,相署置,皆伏诛。
十一月壬子,德阳殿西阁、黄门北寺火,延及广义、神虎门,烧杀人。
使中常侍管霸之苦县,祠老子。
九年春正月辛(卯)朔,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郡国举至孝。
沛国戴异得黄金印,无文字,遂与广陵人龙尚等共祭井,作符书,称“太上皇”,伏诛。
己酉,诏曰:“比岁不登,民多饥穷,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盗贼征发,南州尤甚。灾异日食,谴告累至。政乱在予,仍获咎征。其令大司农绝今岁调度征求,及前年所谓未毕者,勿复收责。其灾旱盗贼之郡,勿收租,余郡悉半入。”
三月癸巳,京师有火光转行,人相惊噪。
司隶、豫州饥死者什四五、至有减户者,遣三府掾赈禀之。
陈留太守韦毅坐臧自杀。
司徒许栩免。五月,太常胡广为司徒。
六月,南匈奴及乌桓、鲜卑寇缘边九郡。
秋七月,沈氏羌寇武威、张掖。诏举武猛,三公各二人,卿、校尉各一人。
太尉陈蕃免。
庚午,祠黄、老于濯龙宫。
遣使匈奴中郎将张奂击南匈奴、乌桓、鲜卑。
九月,光禄勋周景为太尉。
南阳太守成晋、太原太守刘质,并以谮弃市。
司空刘茂免。
大秦国王遣使奉献。
光禄勋汝南宣酆为司空。
南匈奴、乌桓率众诣张奂降。
司隶校尉李膺等二百余人受诬为党人,并坐下狱,书各王府。
永康元年春正月,先零羌寇三辅,中郎将张奂破平之。当煎羌寇武威,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鸾鸟,大破之。西羌悉平。
夫余王寇玄菟,太守公孙域与战,破之。
夏四月,先零羌寇三辅。
庐江贼起,寇郡界。
壬子晦,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党锢,改元永康。
丙寅,阜陵王统薨。
六州大水,勃海海溢。诏州郡赐溺死者七岁以上钱,人二千;一家皆被害者,悉为收敛;其亡失谷食,禀人三斛。
冬十月,先零羌寇三辅,使匈奴中郎将张奂击破之。
十二月壬申,复(廮)陶壬悝为勃海王。
丁丑,帝崩于德阳前殿,年三十六。戊寅,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临朝。
是岁,复博陵、河闲二郡,比丰、沛。
论曰:前史称桓帝好音乐,善琴笙。饰芳林而考濯龙之宫,设华盖以祠浮图(12)、老子,斯将所谓“听于神”乎!及诛梁冀,奋威怒,天下犹企其休息。而五邪嗣虐,流衍四方。自非忠贤力争,屡折奸锋,虽愿依斟流彘,亦不可得已。
赞曰:桓自宗支,越跻天禄。政移五幸,刑淫二狱。倾宫虽积,皇身靡续。


《后汉书·桓帝纪》


[注释]

①女弟;妹妹。②习:不认真。③弥历时岁:旷日持久。④司牧之:统治管理。⑤曩者遭家不造:早年时家庭不幸。⑥稔:丰收。⑦谬越:不按常规。⑧逾侈长饰:古人以衣不曳地为节俭,此句意为衣裙奢侈而超过常度。⑨芜菁:蔬菜。⑩大雩:古代求雨的祭礼。(11)坐奔北弃市:犯逃跑罪而杀头。(12)浮图:宝塔,也作浮屠,泛指佛教。

[相关史料]

梁皇后恃姊、兄荫势,恣极奢靡,兼倍前世,专宠妒忌,六宫莫得进见。及太后崩,恩宠顿衰。后既无嗣,每宫人孕育,鲜得全者①。帝虽迫畏梁冀,不敢谴怒,然而进御转希,皇后忧恚。秋七月丙午,皇后梁氏崩。(略)帝从容问侍中陈留爰延:“朕何如主也?”对曰:“陛下为汉中主。”帝曰:“何以言之?”对曰:“尚书令陈蕃任事则治,中常侍黄门与政则乱。是以知陛下可与为善,可与为非。”帝曰:“昔朱云廷折栏槛,今侍中面称朕违,敬闻阙矣。”拜五官中郎将,累迁大鸿胪。


《资治通鉴》


延熹二年,大将军梁冀辅政,纵横为乱。帝与中常侍单超等五人共谋诛之,于是封超等为五侯。五侯暴恣日甚,毒流天下。(略)初置秘书监,掌典图书,古今文字,孝合异同。(略)(九年)七月,祀黄、老于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金银扣器,采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设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略)桓帝好音乐,善琴笙。


《东观汉记·威宗孝桓皇帝》


[注释]

①鲜得全者:很少有保全生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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