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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企先(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95 评论:0

韩企先(公元1082—1146年),辽兴中府(今辽宁朝阳)人,先世居蓟州玉田(今属河北)。中书令韩知古九世孙,辽末进士。辽朝灭亡后,又于金朝为官。继刘彦宗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进任尚书左仆射兼侍中,为管领汉人区之长。天会十二年(公元1134年),升为尚书右丞相,应召至上京进见太宗,参与制度制定,官员任免。皇统元年(公元1141年),封为濮王。六年,病卒。金世宗称其为“汉人宰相唯韩企先最贤”。谥“简懿”,配享太宗庙廷。

〔正史〕

韩企先,燕京人。九世祖知古,仕辽为中书。徙居柳城,世贵显。

乾统中,企先中进士第,回翔不振。都统杲定中原,擢枢密副都承旨,稍迁转运使。宗翰为都统经略山西,表署西京留守。天会六年,刘彦宗死,企先代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七年,迁尚书左仆射兼侍中,封楚国公。

初,太祖定燕京,始用汉官宰相赏左企弓等,置中书省,枢密院于广宁府,而朝廷宰相自用女真官号。太宗初年,无所改更。及张敦固伏诛,移置中书、枢密于平州、蔡靖以燕山降,移至燕京,凡汉地选授调发租税皆承制行之。故自时立爱,刘彦宗及企先辈,官为宰相,其职大体如此。斜也,宗斡当国,劝太宗改女直旧制,用汉官制度。天会四年,始定官制,立尚书省以下诸府寺。

十二年,以企先为尚书右丞相,召至上京。入见,太宗甚惊异曰:“朕畴昔①曾梦此人,今果见之。”于是,方议礼制度,损益②旧章。企先博通经史,知前代故事,或因或革,咸取折衷。企先为相,每欲为官择人,专以培植奖励后进为己责任。推毂士类,甄别人物,一时台省多君子。弥缝缺漏,密谟显谏③,必咨于王。宗翰、宗斡雅敬重之,世称贤相焉。

皇统元年,封濮王。六年死。年六十五。正隆二年,例降封齐国公。大定八年,配享太宗庙庭。十年,司空李德固孙引庆求袭其祖猛安,世宗曰:“德固无功,其猛安且缺之。汉人宰相惟韩企先最贤,他不及也。”十一年,将图功臣像于衍庆宫,上曰:“丞相企先,本朝典章制度多出斯人之手,至于关决大政,与大臣谋议,不使外人知之,由是无人能知其功。前后汉人宰相无能及者,置功臣画像中,亦足以示劝后人。”十五年,谥“简懿”。

《金史》卷七八

〔注 释〕

①畴昔:过去,从前。②损益:增减。③密谟显谏:暗中策划或公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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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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