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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瑗(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08 评论:0

崔瑗(公元77—142年),字子玉,汉涿郡安平(今河北涿县)人。其父崔骃为着名学者,与班固齐名。少传父业,又师事贾逵,与马融、张衡交游,遂通晓天文律历,兼擅文学。善写章草,尝师杜操,书法大家张芝曾学其法。官至济北相。

[正 史]

瑗字子玉,早孤,锐志好学,尽能传其父业。年十八,至京师,从侍中贾逵质正大义,逵善待之,瑗因留游学,遂明天官、历数、《京房易传》、六日七分。诸儒宗之。与扶风马融、南阳张衡特相友好。初,瑗兄章为州人所杀,瑗手刃报仇,因亡命。会赦,归家,家贫,兄弟同居数十年,乡邑化之。年四十余,始为郡吏。以事系东郡发干狱。狱掾善为《礼》,瑗间①考讯时,辄问以《礼》说。其专心好学,虽颠沛必于是。后事释归家,为度辽将军邓遵所辟。居无何②,遵被诛,瑗免归。

后复辟车骑将军阎显府。时阎太后称制,显入参政事。先是安帝废太子为济阴王,而以北乡侯为嗣。瑗以侯立不以正,知显将败,欲说令废立,而显日沉醉,不能得见。乃谓长史陈禅曰:“中常侍江京、陈述等,得以嬖宠惑蛊先帝,遂使废黜正统,扶立疏孽。少帝即位,发病庙中,周勃之征,于斯复见。今欲与长史君共求见,说将军白太后,收京等,废少帝,引立济阴王,必上当天心,下合人望。伊、霍之功,不下席而立,则将军兄弟传祚于无穷。若拒违天意,久旷神器,则将以无罪并辜元恶③。此所谓祸福之会,分功之时。”禅犹豫未敢从。会北乡侯薨,孙程立济阴王,是为顺帝。阎显兄弟悉伏诛,瑗坐被斥。门生苏祗具知瑗谋,欲上书言状,瑗闻而遽止之。时陈禅为司隶校尉,召瑗谓曰:“第听祗上书,禅请为之证。”瑗曰:“此譬犹儿妾屏语耳,愿使君勿复出口。”遂辞归,不复应州郡命。

久之,大将军梁商初开莫④府,复首辟瑗。自以再为贵戚吏,不遇被斥,遂以疾固辞。岁中举茂才,迁汲令。在事数言便宜,为人开稻田数百顷。视事七年,百姓歌之。

汉安初,大司农胡广、少府窦章共荐瑗宿德大儒,从政有迹,不宜久在下位。由此迁济北相。时李固为太山太守,美瑗文雅,奉书礼至殷勤。岁余,光禄大夫杜乔为八使,徇行郡国,以臧⑤罪奏瑗,征诣廷尉。瑗上书自讼,得理⑥出。会病卒,年六十六。临终,顾命子实曰:“夫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及其终也,归精于天,还骨于地。何地不可臧形骸,勿归乡里。其赗赠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实奉遗令,遂留葬洛阳。

瑗高于文辞,尤善为书、记、箴、铭,所着赋、碑、铭、箴、颂、《七苏》、《南阳文学官志》、《叹辞》、《移社文》、《悔祈》、《草书势》、《七言》,凡五十七篇。其《南阳文学官志》称于后世,诸能为文者皆自以弗及。瑗爱士,好宾客,盛修肴膳,单极滋味⑦,不问余产。居常蔬食菜羹而已。家无担石储,当世清之。

《后汉书·崔瑗传》卷八二

[注 释]

①间:空隙,有空。②居无何:没过多久。③将以无罪并辜元恶:即使没犯罪也逃脱不了首恶的罪名。辜,犯罪。元,大。④莫:通“幕”。⑤臧:通“脏”。⑥理:审理。⑦单极滋味:尝尽美味。单,通“殚”,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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