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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以位妻孙氏(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00 评论:0

孙氏,侯官人。其夫蔡以位在争斗中被私贩所杀,孙氏跳河自杀被救。她的内弟媳要她担负抚养孩子的重任,她才不再寻短见。官府捕到私贩,将其杖杀。两年后,她认为孩子业已而立,于是在祭奠完亡夫后,上吊自尽了。

〔正 史〕

蔡以位妻孙,侯官人。以位佐鹾商①与私贩者斗而死,孙迎丧河干,自掷入水,以救免。其娣②,即其姊也,责以抚孤,乃不复言死。官捕得私贩者,法当检验,谳③乃定,孙曰:“是重戮④吾夫也!”乃大威。官悲其意,为杖杀私贩者。丧再期,从容语其姊曰:“儿稍长,履袜可取诸市,不烦手自制矣。儿昔病疡,今愈矣,不累我姊矣!”或曰:“姑在,既祥⑤,当更浅色履。”孙曰:“然,姑徐⑥之!”至大祥,奠竟,入户自经死。

《清史稿·列女传》

〔注 释〕

①鹾(cuo)商:盐商。②娣:兄妻称弟妻。③谳:审判定罪。④戮(lu):羞辱、侮辱。⑤祥:古丧祭名。有小祥、大祥之分。周年祭为小祥,两周年祭为大祥。⑥徐: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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