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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氏(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06 评论:0

蔡氏,张延祚之妻,漳浦人。延祚死于兵乱,蔡氏谋复仇,第一次行动未果。顺治五年春,蔡氏埋伏在仇人必经之路,及其至,伤且追杀之,断其首,掷于道旁,后祭张延祚完毕后,即携子到官府自首,巡按御史霍达感其义,没有加罪于她们母子。

[正 史]

张延祚妻蔡,漳浦人。国初,师既下福建,滨海数百里,犹群起负固。有方佑者,谋举兵,延祚与语,不合,被杀。子才十余岁,蔡哀恸,谋复仇。一日,闻佑将其徒至,方夕,易男子服,挟刃诣①佑垒。未至,顾见其子踉跄来,念母子并命,斩张氏祀,乃与具归。既,佑降为民,娶于蔡,其妇,蔡大母行也,因得常见佑。佑甘语谢蔡,蔡益愤,夜辄握刃刺壁,壁穿,刃犹击。

顺五年春,蔡伺佑有所过,度道所必经,将其子止松林中,挟刃俟。日午,佑雄服怒马②来,蔡自林中出叱佑,佑惊呼从者,从者骇走。蔡持刀斫佑,佑坠马,负创走,蔡疾追之。行人聚而哗,蔡且奔且言曰:“吾夫为此贼害,有助者,吾与俱死!”追及佑,佑攀松枝与斗,中蔡额,血被③面,斗益力。遂迫佑,左手捽佑,右手奋刃,断其首,掷道旁,观者皆大惊。

蔡持佑首告于延祚墓,将其子诣巡按御史台门请死,巡按御史霍达异其事,问:“有主者乎?”蔡哭对曰:“夫死,所以不即死者,以有子耳。今子且不顾,安肯受他人指耶?然杀人当死,公毋挠国法。”达乃释不问。

《清史稿·列女传》

[注 释]

①诣:去、到。②雄服怒马:穿着精神骑高头大马。③被:流满、盖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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