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江(1879—1946),学名王锦川,字丽春,河南偃师市缑氏乡扒头村人。因其在兄弟三人中排行第三,故名三江。3岁时,母亲烧柴做饭,不慎将其左眼扎伤致残。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全国纷纷响应。在同乡好友杨勉斋的影响和鼓励下,王三江拥护辛亥革命,投身于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之中。
1912年(农历正月初三)官庄大庙会,他随宣传队上街演讲,痛斥封建礼教对妇女的迫害,宣传放脚的好处。在动员一个少女放脚时,少女的家长竟纠集族人,当众将王三江扭倒在地,痛加污辱。可他毫不计较,挺身站起,继续演讲。他竭力主张妇女读书识字,参加社会活动。他创办了偃师第一所女学,并亲自编选教材,认真授课。
1920年,他抱着振兴教育之宏愿,与志同道合者在唐僧寺开办学堂。官庄筹办高等小学时,他献出自家盖房用的大梁。由于日夜奔忙,贫病交加,身体日渐虚弱,导致右眼亦失去光明。
但他仍然坚持同时在几所学校任教,为培养人才,传播新思想、新文化而殚精竭虑。
七七事变后,他和在偃师中学教书的中共地下党员吴芝圃、郭晓棠有了交往,逐渐接受了马列主义。那时,官庄学校已有地下党组织,《新华日报》和革命书籍在师生之间秘密传播,王三江对此加以默许。后因坏人告密,国民党县党部派督学到官庄学校搜查。面对气势汹汹的督学,王三江怒斥道:“蒋介石都答应和共产党合作,你们为什么连一张《新华日报》都不让看?有本事到延安、重庆把报社封了,不要在这里拿学生出气!”督学无言答对,只好溜之大吉。
1944年9月,皮定钧司令率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到达偃师,在县南开辟敌后抗日根据地。农历腊月二十四日,敌人分五路向佛光峪进犯。王三江组织群众参军参战,支援支队作战。他说:“我要不是瞎子,不成勇士,就是烈士!”
抗日战争胜利后,豫西抗日先遣支队撤离偃师,国民党军队随后控制了偃师。1946年6月24日,王三江被捕,不为诱降所动。农历腊月初九深夜,王三江被活埋在县城西北角的一条荒沟里。
1949年,偃师县人民政府将王三江的遗骨,厚棺装殓,迁葬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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