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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 江冬秀的故事:她的苦,她的难,她的好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阅读:158 评论:0

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曾被人称为是“民国N大怪”之一。
怪就怪在一位时代名流、一代文学大师、一世文化精英,竟然娶了个几乎是文盲的乡下妇人——娶了也不奇怪,那时的许多文化精英都曾因为种种原因娶过这么一房“原配”,像徐志摩、郁达夫、鲁迅等人皆是,但是最终都被他们一一抛弃了,至少是像鲁迅那样“放弃”了,而胡适之于江冬秀竟然一直不离不弃,既没像徐志摩之于张幼仪那样的抛弃,也没有像鲁迅之于朱安那样的“放弃”,这在那个年代不能不说确是一大“怪”事。
然而,试换一个角度问:那些“原配”们就应该被抛弃与放弃吗?江冬秀没有被抛弃或放弃是不是真的就是捡得了一个天大的便宜?这样的问题,不说是在当时得到的答案多数是否定的,即使社会发展到今天,再次面对这样的问题,似乎也不能理直气壮地作肯定回答吧!
其实,那种将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看成“民国N大怪”之一本身,其立场便是不自觉地站在胡适一边,或者说是以男人的视角来看问题的,而以如此的立场和视角来看问题,便觉得我们的文化大师似乎被一个半文盲悍妇绑架,以至于在这场婚姻中“亏”大了,甚而至于其人生似乎也因此而陷入了一种大不幸。


少年夫妻


然而俗话说得好,婚姻如同鞋子,合适不合适只有穿它的脚才知道,外人其实说到底是并不知道也无权评价的。再则我们看到的另一个事实,即胡适与江冬秀白头偕老的婚姻本身,或许倒正可证明胡适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不幸;同时,江冬秀也没有如我们想象的那样讨得了大便宜,或许她的苦、她的难一直都被我们连同她的好一起被长期忽视了哩!


15岁那年,江冬秀由“父亲之命、媒妁之言”,与13岁的胡适订婚。这个年龄的江冬秀,应该有点懂事了,但是尽管如此,那时的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知道这个比自己还小两岁的男孩,将来能成为留洋博士、北大教授和驻美大使等等吧!她之所以接受这门亲事,只是因为父母做了主;而那时的胡适,对于这门亲事事实上也似乎接受了,但是这应该是他在这个年龄上还没有“感觉”,更无所谓反对不反对。
事实上对于胡适来说,在最初的几年里,这门亲事之于他,应该是既无什么甜蜜,也没带来什么苦痛,甚至连太多的影响也没有造成,至少是没有影响他读书从家乡一直读到上海。可是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在站在江冬秀一边来想象一下,眼看着那个与自己订过亲的男孩,书越读越多,离自己越来越远,心里渐渐升起的滋味应该是很复杂的吧——既希望他能出息越来越大,又担心出息大了自己被抛弃!而这种复杂的滋味无疑是一种纠结的痛苦吧!
江冬秀的确是以一种痛苦的煎熬开始与胡适的爱情(如果也算是爱情)和婚姻生活的,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痛苦和煎熬也与日俱增,因为胡适随着学问的越来越大和见识的越来越广,似乎也离她越来越远;他偶尔回家探亲时,也从来没看过她一眼,说起来是出于礼教不能来看她,但想来一定不会如此简单吧!我们完全可以有理由想象一下,即使回乡探亲的胡适与江冬秀在村口或地头不期邂逅,胡适一般来说也不会太用正眼看她的。再后来,胡适去了美国,江冬秀的痛苦煎熬也几乎到达了顶峰:胡适与那个美国洋妞韦莲司的绯闻,从大洋彼岸多多少少地不断传来,虽不能肯定是真是假,但是千真万确、实实在在的是,他要求退婚的信却寄回了家,更实实在在的是,他竟然一去无影踪地近十年,似乎早已乐不思蜀了。虽说在胡母的主持公道下,这婚名义上并没有退,但是谁知道将来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而时间似乎只一晃,江冬秀已经是二十大几的“老姑娘”了,况且为了陪伴那早就沦为胡家“多余人”的胡适母亲,并没过门的她此时已住到了胡家——因为胡适并不在家,自以为并不会因此而产生闲话。这种情况下如果真的终被退婚,那她这一辈子不就完了!事隔多年后,许多人在了解了这些后,也禁不住为江冬秀后怕而捏上一把汗,不要说江冬秀只是一个村姑,且在那样一个年代,就是在今天,又有几个姑娘能如此十几年如一日地等待、坚守和受煎熬?那确实是怎一个“苦”字了的的!就凭这一点,不说这江冬秀不是个凡人,至少也算得上是个人物,因为她内心的那份定力,的确不是一般人所能够具有的。
最终,江冬秀正是靠着自己的这股定力,更靠着多年如一日照顾胡母所在她那儿取得的好感,最终在胡母主持“正义”之下,让胡适乖乖与自己入了洞房。至此江冬秀的苦看起来似乎到了尽头,然而殊不知却几乎与其同时开始了她人生的又一个难题。
最初,江冬秀还能对婆婆有所依靠,可是不久婆婆冯顺弟就去世了,所有的艰难,都只能靠她一人独当了。
外人当然看到的只是她风光的一面:老公将她接到了京城,让她过起了“教授太太”的日子,但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日子呵?
胡适有写不完的文章、做不完的演讲,但是他到底写了些什么、讲了些什么,他很少与她说,偶尔说一两句,她也几乎听不懂,所以也就从不敢多问。“我的朋友胡适之”几乎是民国时一句家喻户晓的俗语,可想而知胡适有数不尽的朋友,他们是他的同学、同事、同乡等等;而胡适又是个喜欢动不动就呼朋唤友的人,这些人有时来家作客,她一个乡下女人,常常手足无措,她无法与他们对话,无法与他们应酬,甚至她一口安徽乡下土话,使得她与他们间基本的语言沟通都成问题;她作为家庭主妇对他们的招待,如何把握分寸,有时也让她十分为难。走出家门,人们常常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看呀,这就是胡博士那个乡下老婆!”甚至她偶尔与胡适在校园里一起散散步,也被一些小报说成了“一道奇异的风景”。最让她感到尴尬和难办的是,胡适有无数的读者、无数的粉丝,尤其有无数年轻漂亮的女读者、女粉丝,既让她时时提心吊胆,又让他自惭形秽……
而所有的种种难处,没有人会告诉江冬秀如何处理。胡适整天忙,很少与她说话;外人更似乎连正眼看她的也没有。她也曾试着找邻居倾诉一番自己的难处,但结果招来的不是不屑,就是误解——哼,有福不会享,贱骨头!哼,得了便宜还卖乖,虚伪!总之,江冬秀遇到的难处究竟有多难,只要我们看一看今天的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艰难,应该就不难想象了。好在江冬秀都将这些难处一一化解了,最终将这“教授太太”的位置坐得既稳固又风光。


在五四那一代文化精英的原配中,江冬秀的确算得上是个另类、异数。她就凭着一个半文盲乡下女人的身份,竟然就征服了胡适这样一位在新文化运动中曾冲锋陷阵的干将,使他服服帖帖一辈子,也使自己崛起于中国现代文化史的一隅。
生活中的江冬秀,最热衷的事情就是“搓麻”,即打麻将,而胡适对此则几乎是深恶痛绝,但是最后的结果是,江冬秀竟然从北京搓到了纽约,再从纽约搓到了台北。在纽约的那一段时间,可谓胡适一辈子人生的最低谷,当年的驻美大使,此时竟然落到了在一家大学当图书管理员的地步。这种境况下,住房可想而知并不大(有一个阶段竟然只得在赵元任家寄住)。但是这似乎并没有影响江冬秀的“搓麻”,那些日子,胡家哗哗啦啦的“搓麻”声在纽约的上空回荡。只是这很是苦了胡适,胡适读书写作只得去他在图书馆不大的办公室。胡适出任中国研究院院长,江冬秀自然随之来到了台北。当然头等大事是买房子,“安居”才能“乐业”嘛!此时“政府”是败退而来的,关照的能力自然很有限;胡适自己无论是个人财力还是社会能力,也都不能与当年同日而语了,但是尽管如此,胡适买房子时竟然一买两套,为的就是能让江冬秀有一处单独“搓麻”的地方。
据说,一个热心“搓麻”的女人,不是对男人死了心,就是对男人太放心,想来江冬秀应该是属于后者吧!
是的,她对胡适太放心了,她已量他翻不起三尺浪了,一切全在掌握之中。她有这个自信!她的这个自信并不盲目,那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博弈、过招,甚至战斗,并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而奠定的。而这一点,恰恰也是今天的众多胡适粉丝们最为胡适不平,并最为耿耿于怀的。

人到中年,如影随形


在胡江婚姻的围城中,起初绝对占据制高点和主动权的无疑是胡适,可后来似乎调了个个儿:胡适成了一位模范丈夫、好好先生,不但创作了“新三从四得歌”,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似乎真的身体力行之;而江东秀则成了一头在中国现代文化史上著名的河东母狮,生活中只要她一声轻吼,胡适似乎便为之立马腿脚发软。而他们调个儿的这个分水岭便是那著名的“菜刀门”事件。有人说,正是因为这,江冬秀不但抓住了胡适的小辫儿,更重要的是她从此摸到了胡适的软肋。
事情的过程几乎众所周知,已无须多说,只是这“菜刀门”事件真的在胡江的婚姻中有着如此重大的影响和意义吗?
不错,胡适在与江冬秀的婚礼上,目光和心思竟然不在新娘而在小伴娘身上,这无论如何也不是君子所为!如果只是如此有贼心无贼胆,那也就算了,哪知竟然有一天来起了真的,背着老婆,借着养病的借口,胡博士竟然把人家肚子都搞大了,这岂只是非君子之行呵,完全是灭了人伦了嘛!一个堂堂的北大教授,这张扬出去,看你的脸往哪儿搁?因此,胡适犯下的这个案子,的确算是一条小辫儿,一旦确有实据地被江冬秀捏到手里,的确很有控制胡适的力量,效果应该也不会差。当胡适当面向江冬秀说出“离婚”二字时,江冬秀的一招也的确很高,也很绝,至少比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高多了、绝多了,自然也有效多了:是的,你“一哭二闹三上吊”,最终死的只是你一人,但是江冬秀竟然将菜刀架在了亲生儿子的脖子上,且当着胡适的面,胡适虽说是留过洋见过太多的大世面,但是这阵势想来他哪曾见过,只有当场缴械投降的份儿!因此,说通过“菜刀门”事件,江冬秀知道了胡适有两条软肋,一是面子,二是孩子,或许真是事实。
然而,说江冬秀真的就是只因为抓住了胡适的这一条小辫儿和两条软肋,便从此一劳永逸地挟制住了他的整个人生,未免也太过夸张了。因为真要论起来,那条小辫又算得了什么呢?不就是搞大了人家肚子吗!对于这类事情发生在文化名人身上,事实上无论是多数人,还是全社会,甚至于所谓道德,原本都是很宽容的,何况那可也是人家自愿为“爱情”而被搞大的。生活中太多的事实是,同样是搞大肚子,发生在有的人身上,那是流氓行径,而发生在有的人身上却是名人轶事。对于这一点聪明如胡适者不可能不知道。再说了,当时搞大别人肚子的教授、名流太多了,真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再说那“菜刀门”,江冬秀的确将刀架在了儿子的脖子上,但是难道她真的能杀了自己亲生儿子?那也十有八九只是一种虚张声势,在与胡适打一场心理战,最终胜利就看谁先在心理上败下阵来而已;再退一万步说,就算她真的能将刀砍向自己的儿子,那最终遭舆论和道德指责的一定是她,因为虎毒还不食子哩!到那时,人们或许就反而会对一个男人离开这样一个女人而表示理解。聪明如胡适者,对此也不可能不想到、不知道吧!
因此,当江冬秀将刀架在儿子的脖子上时,胡适当场的腿脚发软、浑身哆嗦、面如土色和暂时缴械等,或许是真的,但是一旦缴械便从此武功全废,并从此夫妻间阴阳逆转、乾坤颠倒,那恐怕也不是事实。
事实上胡适似乎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那条“小辫儿”掌握在江冬秀手上而对自己在外沾花惹草的习惯有所收敛,事例想来也无须我们在这里一一列举了!再则,那次“菜刀门”事件过了似乎也就过了,至少我们并没有从任何史料上看到它重演过——对此有人或许会说,这正是江冬秀的聪明之处,因为她知道“狼来了”只能叫一次,叫多了就不灵了。不过我总觉得,如这江冬秀者,应该还没有这样的“心机”吧!相比之下,在这一场婚姻中更有“心机”的应该是胡适,这倒并非一定是他书念得多,是留过洋的大博士,而是让人觉得,胡适如果真的要挣脱江冬秀的“挟制”,具体说来与她离婚,应该终有他的办法和能力,他之所以一直被江冬秀“挟制”着,其中定有别的原因。
莫非是江东秀还有着什么别的秘密武器,让胡适不敢、不能离开;莫非是江冬秀还有着我们一般外人所不知道的好,让胡适不愿,或不舍离开,以致这样的“挟制”本身正是那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真相到底如何,谁又能说得清呢!外人和后人只能作些推测和猜测而已。


要说江冬秀另有什么秘密武器,除了她手上的那把菜刀外,恐怕也难再有什么了;要说她有什么好,很多人恐怕更是只会不住摇头,因为她即使真的有什么好,那也会被她的那把寒光闪闪的菜刀砍得粉碎了——或许江冬秀在人们印象中的那个悍妇形象便是这样形成的吧!
然而,江冬秀确实也有她的好的,甚至还有她的可爱。
第一个感觉到江冬秀好和可爱的不是别人,还正是胡适。有一次,胡适生病了,江冬秀给胡适写去一信:
你前两星期给我的信,你说十三四大概可以动生(身),你叶(叫)我不必写信把你,故我就没有写信把你,但是你到今天也没有回京,也没有写信把我,叶(叫)我这四天心里着急得不得了。还是你又发病了,还是有另(外)的缘故?我日晚挂念和着急。你这一次离京,我没有一天心里不发愁,加只(之)你叶(叫)我盼望和着急,这是怎样说发(法)呢?高先生说你到上海再不能住了,说你这一尚(向)又没有一(以)前的身体好了。我今天听他说你今天不狠(很)好,我心里好比刀割一样。无论如何,我求你见我的信就赶快回京为要。我病了三天了……
或许是人生病时总是最脆弱吧,胡适在收到这封信后,并没有因为它的错别字连篇而不屑,而是给我们留下了这么一首诗:

病中得妇书,
不满八行纸;
全无要紧话,
颇使我欢喜。


胡适的“欢喜”,恰恰说明了江冬秀自然有对于胡适的好,想来也是:首先是她对丈夫的关心是真的;二是她还能识字写信,尽管错字连篇、词不达意。将这两点比之鲁迅的朱安,或许江冬秀的好便可凸出地显示出来。朱安与江冬秀一样,也是母亲作为“礼物”赠送而被鲁迅收下的,但是朱安大字不识一个,更不会写信,哪怕是江冬秀这样错字连篇的信也写不出,她给鲁迅写信只能请别人代笔,或许因为是别人代笔,所以朱安是无论如何不能说出“我今天听他说你今天不狠(很)好,我心里好比刀割一样”的情话,甚至也不能“全无要紧话”。所以鲁迅在日记里关于收到朱安来信的记载是:“得妇书,其言甚幼。”显然,鲁迅对于朱安,是从心底里难以产生一丝的“欢喜”。鲁迅对于朱安的“放弃”,胡适对于江冬秀的接纳,当然主要还是他们各自的性格和人生态度使然,但是也与胡适遇到的是“这样一个”江冬秀,而鲁迅遇到的是“这样一个”朱安不无关系。
尽管江冬秀也确曾在胡适面前挥刀相向,但是她对于胡适生活中能处处关心也是事实,正可谓“一手软,一手硬,两手齐抓”。世界上不乏“吃软不吃硬”的人,也不乏“欺软怕硬”的人,但真能“软硬不吃”的人毕竟少数。再说了,即使是如鲁迅这样似乎是“软硬不吃”者,不也被周作人老婆即那个日本女人不明不白地赶出家门,最终只能为自己取一个“宴之敖”的笔名发发牢骚而无可奈何吗?鲁迅尚且有对泼妇无可奈何的时候,胡适的性格本来就不是鲁迅那样的,久而久之,他在江冬秀的“软硬兼施”下土崩瓦解,似乎就是自然而然了。再将江冬秀比之朱安,或朱安比之江冬秀,朱安是软也不会,硬更不能,她只会白天在北京的四合院里无奈地看着井口大的天空中云卷云舒,深更半夜在那无底的黑暗中听着隔壁房间里鲁迅的咳嗽而长长叹息,所以鲁迅最终只能彻底地将她“放弃”。
江冬秀对于胡适的关心可谓全方位的,甚至可以说是在她的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无微不至”的。为此,胡适的得意门生唐德刚曾戏言:“胡适大名重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江冬秀听后很满意,于是她一个劲地夸奖:“唐德刚是胡老师最好的学生。”
首先是在生活中,别忘了江冬秀手上的那把菜刀,除了的确也能用来杀人外,原本是用来做菜的,她也的确能用那把菜刀做得一手好徽菜,并且为胡适一做就是一辈子,尤其是那“一品锅”,做得更是地道!而没办法的是胡适恰恰就好“这一口”,以至于后来胡适每每请客,桌上必有这道菜,此不但成了胡家的一道招牌菜,后来竟然也成了徽菜中的一道名菜,想来这也为胡适没少在朋友面前挣得面子吧! 张爱玲有一句名言,男人征服一个女人往往是通过她的阴道,女人征服男人往往通过他的食道。此话虽大俗,但是确有一定道理,想来在胡适那儿亦不会一点作用没有吧!

一家四口


除了生活中,甚至在胡适重大的人生抉择时,有时江冬秀竟也能参与其中发挥作用,俨然胡适的贤内助。
胡适要去当官了,心情有点复杂,江冬秀在给他的信中写道:
你现在好比他们叫你进虎口,就要说假话,他们就爱这一套。你在大会上说老实话,你就是坏人了。我劝你早日下台罢,免受他们这一班没有信用的加你的罪,何苦呢?……你看了我这封信,又要怪我瞎听来的,望你不要见怪我吧。我对与(于)你,至少没有骗过你呀。
江冬秀虽然说不出多高深的道理,但是直来直往,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不势利,不把这官看得多么重,主动给丈夫准备好一个下台的台阶和下台后一个温暖的家。我想胡适在收到这样的信以后,一定会觉得进退有余心中充满暖意的吧!相比之下,朱安更不能如此,在“三·一八”之后,鲁迅在那一段被他称之为“生活的极其艰难中”,朱安虽然与鲁迅独自同处一屋檐下,但是她除了会叹息,还是只会叹息。鲁迅最终是从自己的学生许广平那里得到了温暖,所以与他最终走到一起的只能是许广平。
鲁迅与许广平的婚姻当然算是美满的了,以至于这曾让吴宓大喝其醋,觉得自己哪方面都一点不比鲁迅差,可怎么就得不到一个许广平一样的好女人的爱呢?的确在那个年代里,在那一辈文化精英中,像这样美满的婚姻似乎并不多见,算起来或许还要加上赵元任与杨步伟、陈西滢与凌叔华等。为什么人们会觉得只有这样的婚姻才是美满的呢?无非是双方“般配”——“般配”者,双方文化学识一般高低,在一起能配得上也。然而,这只是表面,再看那一代文化精英们的婚姻,“般配”者也不少,但是最终美满的却并不多,最典型、最有名的要算是徐志摩与陆小曼、郁达夫与王映霞了,看起来才子佳人,十分般配,但最终一律是悲剧结局。由此看来,双方文化学识的“一般高低”,有时并不能决定婚姻的美满,倒是双方对于婚姻的认识、态度,以及在它动态过程中一些处理的方式方法、责任担当等,起着决定性作用。因为说到底,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时并非仅仅靠知识背景等,心与心的真诚有时更重要。生活中两个知识背景相差很大、文化文平十分悬殊的人,照样可以成为知音。钟子期原本只是个没有多高文化水平的樵夫,但一点也不妨碍他成为伯牙的知音。这样的事情现实生活中其实并不缺乏。老舍在决定自沉太平湖之前,拎着一瓶烧酒,包着一包猪头肉、花生米要去诀别的人,是一个在天桥扛大活的苦力,并非是一个文化水平与知识背景与他相当的人。朋友间既能如此,而婚姻理应也能如此!而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或许不能说即是如此,至少也有一些这样的因素在其中吧!


有太多的事实证明胡适与江冬秀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不和谐,江冬秀也并非人们印象中的那样彪悍,胡适更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不幸和痛苦,尤其是后来,江冬秀的彪悍出了名之后,相反胡适似乎很享受自己的这种婚姻状况。
事实上,胡适几十年来一直一面以“家有悍妇”为盾牌抵挡着曹佩声们,可一面又不断地放任着与吴健雄们的情感暧昧,就这样两相调节着,平衡着,也享受着。如果他真的那么怕江冬秀的菜刀,真的在乎江冬秀的好,他还敢、还会在外面如此沾花惹草、绯闻不断吗?或许他要的就是这种“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生活吧!如果从这一角度来说,胡适在与江冬秀的这场婚姻中,似乎一点也没有吃“亏”。
然而人们总觉得胡适吃了“亏”,总觉得江冬秀之所以如此,全凭胡适的成全:如果她遇到的这个男人不是胡适而是鲁迅,那么她一定讨不得如此大的“便宜”。然而,这一假设真的成立,其结果又究竟会怎样,谁知道呢?不过有一点也许我们可以知道,江冬秀无论如何不会成为朱安,因为她没有朱安的好脾气与忍耐心;且她也成不了张幼仪,因为她既没有张幼仪的能力与魄力,也没有张幼仪的好命;她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凭着自己的直觉向胡适作着努力接近,同时也以自己的方式切入其生活,最终竟也阴错阳差、歪打正着走进了历史。若从这一点来看,她真是又十分幸运!

老来伴


胡适有一次问杨步伟,你们家到底谁说话算数,杨步伟说:“我们家小事我说了算,大事还是得问赵元任;不过我们家大事不多。”想来江冬秀在胡家的地位应该不比杨步伟差,但是今天的人们,在说起赵元任的成就时,似乎总不忘杨步伟,觉得她为赵元任作出了巨大的牺牲。然而江冬秀就不同了,人们总觉得江冬秀对于胡适来说似乎只有过而无功,似乎她所有的苦,所有的难,连同她所有的好,都是该死。想想这实在有失公平。而之所以如此,想来都是因为人们觉得,她捡得了胡适这么一个大“便宜”。
的确,江冬秀一生更大的幸运是一辈子没有被胡适抛弃,婚姻可谓修成了正果,晚年时她似乎成了胡家劳苦功高的“贾母”,在家庭生活中有着说一不二的地位,但是她获得的最高待遇,也就只是胡适另买一套房子专给她打麻将——此时的她已功成名就,自有资格去打打麻将;但此时她仍然只能去一旁打打麻将。因此,胡适虽然最终没有抛弃江冬秀,没有与她形式上离婚,但未必就是理解和认可了她的苦、她的难,即使在他体验到了她的好之后亦然。当然,江冬秀更不可能真正理解胡适,并真正走进胡适的心。如果说世上的事真有“双赢”一说,那么胡适与江冬秀的这场婚姻应该是“双输”,而究其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双方都不是对方需要的那个人。

2013/12/10

胡适去世前一年。那一年他七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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