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当时的赣榆县博物馆曾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要求,组织人力经时一年,对赣榆境内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等,作了一次全面普查。其中,在古墓葬部分,有明代光禄寺卿裴天祐的墓葬。考查结束后形成的文物状况档案表述为:
裴天祐墓,赣马镇戴家岭村北150米处高地上。墓区东西长72米,南北宽48米。旧有一组大型石雕(石羊、石猪、石官灯、石碑等)。墓葬已被建筑物覆盖,石雕无下落,仅存墓志铭一通,现存于赣马中学。
由于战争动乱及解放初期各类政治运动等原因,造成墓区被毁。
这处被岁月湮没的古墓葬主人裴天祐,为明代赣榆县城城里村人。终官光禄寺正卿。晚年,皇帝欲南巡,钦命其随驾,裴天祐上疏乞归故里等待诏命,返里后,托病竟未南行。殁后,按朝廷重臣规格择高壤而葬,因其曾任过监察御史,民间俗称为“裴御史墓”。
裴天祐,生卒年月无考,字顺之,号鹤洲。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中举,二十九年(1550)中进士。初为建安令(今福建建瓯县),三年后晋御史,山东、陕西、四川三省巡按,拜大理寺右丞、左丞,升右少卿,擢光禄寺卿。
裴天祐生有异禀,举止端凝,十七岁时就膺博士弟子员(教授生员的文官称博士,所授生员称博士弟子),每次学识考试,督学使者都以其高才而称赞;嘉靖癸卯年(1543),被举荐参加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省府举行的考试,凡生员、监生、贡生等,经选拔、荐举均可应考。考中者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得中举人;嘉靖庚戌年(1550)参加会考,时任考官翰林院修撰加少师衔(修撰,历代史馆掌修史的官员,通常以一甲一名进士担任;少师,为辅导太子的宫官,明清以朝臣兼任,为虚衔)石麓李公,分校考卷时,看到了裴天祐的卷子,以为是最好的考卷,急忙用硃笔圈批,点中了进士。
裴天祐高中进士之后,在京师租赁房屋居住,以听候选拔任用。两年期间,始终只有一名仆人随从。当时同样居京候缺的同行们为谋得一个好差事奔走钻营,结交权贵,宴请交谊,这一切裴天祐均“耻而弗屑”,清节自守。朝廷将他选放福建省建安县(今福建建瓯县)做县令,他发誓不以民脂民膏自肥,减少县衙的奢侈供需,减轻百姓的徭赋杂役,革除所征税赋银两熔铸折耗所加征的税额,穿衣吃饭如同贫寒之士。在处理政务时,一切都注重为老百姓带来好处,举凡乡里办事、市场交易、邮寄信物等,老百姓认为不方便、叫苦的陈规陋习,全部撤销。尤其对朝廷的法律法令,娴熟于心,大小官吏不敢胆大恣为。在当时,福建省的各地县令、长官,没有一个比得上建安县令裴天祐做得好的。
于是,朝廷巡视、考察地方官员的钦差大臣,交口称赞并举荐裴天祐,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徵拜御史(监察御史,掌管考察、弹劾官员之职)。未过多长时间,朝廷命裴天祐巡按河南、陕西、四川三省百姓拖欠税赋之事,裴天祐悯百姓贫穷,无力交纳,所到之地,都督戒当地官员放宽规定、延长期限,不准对拖欠税赋的百姓施以杖刑。又上疏朝廷,奏请免去税赋几万两银子。朝廷的差事办好了,老百姓的利益也得到了保护。
在巡按山东时,当地人惧怕朝廷巡视大员对政务惯有的严苛暴戾,都站立着不敢动弹。裴天祐对他们说:“焚忌及玉,刈戒伤根,吾何忍?”他借用《尚书·胤征》和《吴越春秋》中的两句话,告诉大家:石头和美玉不能不加区分的都焚烧掉,应分清好坏和贤愚;古诗说采葵莫伤根,伤根葵不生,饮其水者,不浊其流;食其实者,不伤其根。如果办理政务、巡查案件不分好坏贤愚,我怎么能够忍心?在到山东各郡、县考察政务、整饬吏治时,裴天祐只对那些贪官污吏、暴戾狂妄之徒撤革查办不留情面,而对存有一般问题、小毛小病的官员,则网开一面,采用训诫申斥、令其改过的办法处理。“东人欣欣然若大冬遇阳春也”,山东的官场、仕绅乃至百姓都非常高兴,就像在严寒酷冬遇到了温暖的太阳一样。
在担任山东巡按出京之前,有一位朝中权贵嘱托他,某州通判“既贪且酷,宜去之”,及至山东,裴天祐经深入朝野考察甄别,发现这位通判良善有能,清廉自律,政声极嘉,民望亦高。原来这位通判在秉公办案时,事涉这位朝臣的亲戚,通判不畏强权,秉公执法,为民除害,是一位品行兼优的好官。裴天祐不徇私情,对这位通判非但没有“去之”,反而据实予以褒奖重用。
在奉旨巡按山东期间,某地一罪犯家庭以万金贿赂,以求罪犯不死。裴天祐将贿银纳入官府,对案件详察细审,按大清律将案犯依法制裁,“案卷到大理寺(古时最高法庭。大理寺卿官秩为正三品),人皆以为确当”。
裴公宅心仁厚,识大体顾大局,而执法却严正不阿,刚正无私,在朝廷官员中名望极高。举凡朝中的大事,管理京畿的要务,这些大的差遣都由他来担当,他也竟能综核全局,举措得当,很得皇帝的嘉许。嘉靖四十三年(1564)十月,裴天祐以湖广道监察御史升迁为大理右丞,旋调左丞,晋右少卿(右丞、左丞,大理寺中审正刑罚轻重的官员;右少卿,大理寺卿的副官),他详细审查各类罪犯判决卷宗,清理各种诉讼案件,都十分明晰公允,经他经办、审正的案件,人们都认为没有被冤枉的。
第二年,他被升迁为光禄寺卿,掌管宫殿门户、皇室膳食、帐幕器物,并管理太官、肴藏、良酝、掌醢四个署。过去,光禄寺在管理上有很多冗繁杂乱之处,裴天祐上任后锐意改革,该裁撤、淘汰的尽皆革除,只三个月,就减少国库支出数千两银子。
朝廷有诏命说皇上将要南行,作为掌管宫廷内务的光禄寺卿,是一定要陪侍左右的。裴天祐遂上疏告假,乞请先行回故乡省亲以等候诏令,后来是皇上没有成行还是裴公因年迈没有陪侍,史无确载,结果是裴天祐没有南行,就此在家乡赣榆致仕退养。退养后,裴公闭门谢客,课农教子,诗酒桑麻。著有《拙逸亭稿》,应聘为海州府张峰所修《隆庆海州志》校录。
明隆庆三年(1569),琼州府琼山县举人张瓒任赣榆县知县。当时,正值两年水旱灾害之后,又连遭大风、暴雨、洪涝、潮灾,朝廷有减免漕粮、停征陈欠、免征军饷和赈贷之令,而张瓒唆纵吏役,催逼税粮徭役,敲诈勒索。百姓无奈,或卖儿鬻女,泣血完纳;或举家外逃,饿殍载途。一生清廉自守、体恤百姓的告养老人裴天祐见此光景,愤作《鬻儿行》长诗,以寄忧思,以作笞伐。
全诗如下:
风瑟瑟,雨潇潇,爨烟寂寞两三朝。
去年水涝今年旱,官租私债何曾饶。
身无完衣肌股露,日不再食形容憔。
索食稚子牵衣哭,左支右调情无聊。
门外青衣接踵来,税粮徭役并相催。
男子忧愁怕箠楚,妇人烦恼欲逃开。
又恋家乡不忍离,商量割爱鬻婴儿。
婴儿生长才十年,豪家买去与缗钱。
养育何难弃何易,贫儿不异犬马。
儿闻将别泪不干,母见儿行号苍天。
扪胸顿足僵复起,悲风流水声潺潺。
夫反劝妻休痛苦,输租供役分当然。
及到使君门,迁延不引见。
府胥索秤头,隶卒需酒馔。
浮费十二三,追呼犹未已。
俯仰有谁怜?愁生不如死。
死者无觉亦无忧,生者饥寒竟流徙。
君不见田间沟,饿殍枯骨无人收。
草根木皮都搜尽,谁思拯救出奇谋。
(此诗诸本字词多异,今从《赣榆诗词集萃(古代卷)》)
明万历十四年(1586),江西进贤举人樊兆程知赣榆,时距酷吏张瓒去职已过16年,历四任知县。樊公见城里、城关、青口、分水等镇冷落凋敝,商人外迁,察知贪官污吏一味囊私,骄横害民,遂手录裴天祐《鬻儿行》置为座右铭,决心惩治贪吏,革除积弊,以苏民困。
樊公在《座右铭》中写道:
余读邑先闻人裴大理(大理寺卿)《集》,而于此篇辄三复焉。模写茕茕,怨咨之情,真一字一泪,即使骜悍渨垢者听之,当亦无不动念而靦颜者。嗟夫!榆邑孱民,煮豆束矛,剔屋卖产,无有为终日计,即正供额征且不能旦夕办,乃里甲提调嬴余重科,如公所谓浮费者且种种,民何□〔仇?〕哉?忍使其瘠于扰费,转徙无息肩耶?即致民鬻儿以供我,而我宁能保所入者,真能为子孙囊槖计耶?天道昭昭,良可畏矣!书此座右,用为明箴。豫章樊兆程撰。
樊令是个有怜民恤民大情怀的人,读裴公《拙逸亭稿》中的《鬻儿行》篇,竟连读三遍,并“模写”置于案头,对贪官酷吏敲诈百姓的种种劣行,愤恨万分。于“铭”的篇尾发出了“天道昭昭,良可畏矣!书此座右,用为明箴”的感叹,并引以为自戒!裴公此文,廉贪敦薄之功大矣哉!
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在京都任上的裴天祐有南行之遣,路经山阴,有幸结识了吴承恩,遂为莫逆之交。五年以后,吴承恩以贡生身份在京候缺。十一月癸亥,裴天祐晋升为大理寺少卿,又适逢自己的生日,吴承恩特作《赠裴鹤洲晋列卿兼逢初度歌》以贺。诗中,吴承恩对裴公晋升大理寺少卿表示祝贺:“台柏莺迁报好音,南溟龙跃上天津;御香袖惹螭头近,法从冠崇豸角新。”接着,对裴公能位登台辅、朝廷吏治得人表示称赞,并对裴公执法刚正和为官高洁表示了由衷地赞美:“西巡三晋东齐鲁,揽辔风清扫豺虎;万钧神鼎孰能摇,五色华虫我亲补……公身望重庙堂资,千尺长松少附枝;日月弥坚冰雪操,烟霜不改岁寒姿。”诗的最后,作者对裴公百尺竿头、仕途再进及功成身退、诗酒自娱的前景,表示了美好的预祝和期待:“南山佳气烛三台,指日调元寿域开;坐待功成娱绿野,仙人驾鹤再飞来!”
裴天祐生得高大壮美,气宇轩昂,内敛自持,温润和气。绝口不说别人的短处,听到有好人善举就击节叹赏。从少未成年到白发皓首,从一介寒士到朝廷重臣,他的品行道义纯美无瑕,如同金子的精纯和白玉的净洁,在当时的朝廷官员中没有人能比得上他。
裴公殁后,都御史、后任南京吏部尚书的何宽(明浙江栅浦今台州市人,嘉靖十九年进士)为之撰写《明光禄寺卿裴公天祐墓表》,此碑现存赣马高级中学碑廊。据《嘉庆海州直隶州志》标注本仲其臻等先生的注释,另有一墓志铭,为明益阳县知县阮嘉林撰文。考:阮嘉林(1533—1603),字仲立,号凤居,山阳(今淮安楚州区)人,明嘉靖举人,隆庆戊辰(1568)会试副榜第一,官湖南长沙益阳知县。阮氏为官清廉,纤尘不染,当时被举为天下第一清官。其原配孙氏夫人,继配裴氏夫人,为裴天祐之女,殁后俱封孺人。
考海州志标注本仲其臻等先生所言“己发现裴天祐墓中另有墓志铭,为明益阳县知县阮嘉林撰文”,阮嘉林所撰之墓志铭,额题为“明故鸿胪寺序班裴公墓志铭”,此铭是为鸿胪寺序班裴公所作,而非为其岳丈光禄寺卿裴公天祐所作。此铭所称裴公,实指裴天祐次子裴炜。裴炜,字文明,号吴州子。生于明嘉靖十八年(1539),卒于万历二十年(1592),享年53岁。官鸿胪寺序班,为鸿胪寺的属官,掌管朝会、宴享及朝廷各项活动中百官班行位次、纠仪和传赞等事。官未竟呈请致仕,归居故里事亲教子,殁后“附葬邑城南光禄公谕葬之原林”,死后与其父裴天祐的坟墓靠在一起。岁月久远,墓所失迷,后人于漫漶中见有两块墓志铭,又未加鉴认,便以为是裴天祐的另一墓志铭,实为事出有因。于此,特作考证说明,以免谬讹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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