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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葵》人物事迹资料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阅读:135 评论:0

赵葵(1186—1266),字南仲,一字端明,号信庵,南宋衡州(今湖南衡阳)人。

少敏睿,有器识。先后师从郑清之、全子才、李燔诸名儒,为朱熹再传弟子。年十三,随父赵方军营中。某日赵方行赏,将士愤其薄,势欲为变。葵警觉,亟呼曰:“此朝廷赐也,本司别有赏赍。”军心赖一言而定,人皆服其机警。后领兵抗金,多接战,屡破之。由承务郎知枣阳军,历大理司直、将作匠丞、淮东提点刑狱知滁州。绍定六年(1233)为淮东制置使兼知扬州。累功权兵部尚书、刑部尚书、枢密使兼参知政事。淳祐九年(1249),特授光禄大夫、右丞相兼枢密使,葵四为谦让,上表力辞,时论美之。罢为观文殿学士,历两淮宣抚使,判扬州。加少傅,封冀国公。咸淳二年(1266)卒,赠太傅,谥忠靖。

赵葵抚扬,前后达八年之久。垦田治兵,顾恤民生疾苦。扬人至今犹思念者,尚有二端:

一为击杀叛贼李全。李全本山东流民,初亦聚众抗金,献俘于朝,朝廷委以藩任之重。宝庆元年(1225),李全举兵叛,焚楚州,制使许国死之。绍定三年(1230)十二月,全犯扬州。时赵葵为淮东提点刑狱知滁州,兄范为淮东安抚副使知扬州,同在扬州拒守。四年春正月,李全攻扬州东门,葵亲出搏战。全在阁濠立马,假作问候,左右欲射全,葵止之,痛斥全叛国投敌,罪不可赦,全无言以对,乃张矢向葵,仓皇遁去。葵麾军掩杀,贼大溃。全从数十骑北走,至新塘,陷身泥淖中,葵部制勇军三十余人奋长枪攒刺之,完其首而碎其尸。追杀至湾头,余党悉平。扬州境内,遂得安宁。

二为营建扬州万花园。绍定六年(1233),诏授赵葵淮东制置使兼知扬州,葵于端平三年(1236)即堡城统制衙为建万花园,广植花树,构以池台。每逢春日,园内新绿柔红,万花锦绣,莺歌燕舞,湘帘飞絮。葵建斯园,旨在与民同乐,非为独享也。曾作《赏花》诗四首,其一云:“人乐清明三月天,也随人赏万花园。偷闲把酒簪花去,不似儿童笑语喧。”与民同游、同赏而同乐,率性任真,无骄矜之态,真亲民之本色也。诗人方岳有《次韵赵端明万花园》四首,其一云:“万花锦绣同民乐,不比青山独乐园。辨得春风花共醉,尽教蝶闹与蜂喧。”赞其“同民乐”而非“独乐”,足证赵葵所言不虚也。斯园既成,当朝政要如吴潜,名士如戴复古、宋伯仁、方岳等皆相继来此,葵与之作文酒之会,留诗甚多,亦一时之盛事也。迨至宋末元初,斯园渐废,终为陈迹。

2006年,扬州市政府于蜀冈、瘦西湖间重建万花园,扩地近千亩,园中楼台掩映,花木扶疏,重岩飞瀑,画舫传歌,而以新八景点缀其间。女诗人朱崇生《万花秋月》叙之甚详,可资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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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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