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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苏瑰(639~710)》人物资料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阅读:116 评论:0

字昌容,京兆郡武功县 (今武功县武功镇)人。隋朝尚书右仆射苏威曾孙,唐朝大臣、文学家。苏瑰年轻时考中进士,任州参军、刺史。因得罪了酷吏来俊臣,遂调任外职,后转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当时扬州(今江苏省扬州市)地处交通要冲,富商大贾云集,名珍特产不少,前任长史张潜、于辩机都借此搜刮数万资财归去,惟独苏瑰用包袱裹着衣物被褥,自己拿着,独自而还。他还建议应当退还各地奉送的贡品,停止不需要的建造工程。书奏上后,没有效果。当时全国十道的使者到处查验登记逃户,有些原本未建户籍者害怕搜查,便逃入邻近州县,结果隐匿更多。苏瑰奏请罢免十道使者,专门责成州县,预先设立户籍,全国同一天审阅纠正,统一在一个月内完成,以遏止奸邪逃匿之人。每年查验核实一次,约束和节制租税,免得劳累疲弊。当时武后铸造佛像,建造庙塔,徭役不断。苏瑰认为这样耗损巨大,劳民伤财。神龙元年(705),苏瑰入朝,任命为尚书右丞。苏瑰精通法规律令,懂得台省旧章,举凡当代法典、皇帝命令、办事规则以及文件程式之类的 “律令格式” ,都是苏瑰亲手修订。不久加银青光禄大夫,迁户部尚书,加拜侍中,位至宰相,充西京留守。当时,有个叫郑普思的人,以怪异的幻术位至秘书员外监,其党徒遍布雍、岐二州(即今关中的中、西部)。苏瑰将其拘捕,严加审讯。郑普思之妻第五氏因善鬼道得宠韦皇后,时常出入宫中。中宗特别下敕给苏瑰,令其免治郑普思之罪。苏瑰在朝廷之上据理力争,中宗模棱两可,拿不定主意。这时,负责审理此案的司直范献忠进言说: “苏瑰身为朝廷大臣,不能诛杀叛逆而报效天子,其罪极大,臣请先斩苏瑰。”仆射魏元忠叩头说: “苏瑰是忠厚长者,不会滥用刑罚,郑普思依法应当处死。” 中宗迫不得已将郑普思流放到儋州,余党全部杀死。随后,苏瑰调任吏部尚书,进封淮阳县侯,景龙三年(709),升任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许国公。当时有个惯例,凡朝廷大臣被任命为要职,都要给天子献食,称作“烧尾” ,惟有苏瑰没有进献。有一次侍宴,将作大匠宗晋卿嘲讽苏瑰: “拜了仆射,竟不烧尾。难道不高兴吗?” 看到皇帝当时沉默不语的样子,苏瑰急忙自己向皇帝解嘲说: “臣听说宰相主持调和阴阳,代天治理万物,如今谷米价高,百姓给养不足,臣看到宿卫的士卒竟至有一连三天吃不到饭的。臣实愚笨,不能称职,所以不敢烧尾。” 这年六月,苏瑰与唐休瑁并加监修国史。景龙四年(710),韦皇后毒死中宗,秘不发丧。她召宰相韦安石、宗楚客、韦温及苏瑰等19人,进宫议事。当时中宗遗诏韦皇后辅佐少主,主持政事,授安国相王李旦为太尉,辅佐朝政。中书令宗楚客对韦后的堂兄韦温说: “今日须请皇太后临朝。古来叔嫂不互相问候。相王不宜辅政。” 苏瑰神情庄重,态度严肃地说:“遗制为先帝之意,怎能擅自改动?” 宗楚客等大怒,终于不准相王辅政。苏瑰遂称说有病,不肯上朝。这月,临淄王李隆基起兵杀死韦皇后,拥立其父相王即位,这就是睿宗。睿宗即位后,任命苏瑰为尚书左仆射,其余官爵照旧。因苏瑰年老有病,罢为太子少傅,不久去世,赠司空、荆州大都督。皇太子李隆基在别宅举行追悼。苏瑰临终遗言薄葬,送葬之日,除过官给仪仗,惟有运载灵柩的布车一辆,论者无不称赞。苏瑰在州任刺史时,每次考核,政绩最优,及至入朝为相,陈述当世百姓疾苦与利益之事甚多。韦温开始任汴州司仓参军时,因受贿罪被苏瑰杖责过。到了其执掌朝政之时,虽仍怀恨在心,但畏惧苏瑰的正直,始终不敢加害。开元六年(718),玄宗李隆基下诏,以苏瑰与刘幽求二人配享睿宗庙。苏瑰能诗善文,与其子苏颋俱负盛名。《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其《中枢龟镜》1卷、文集10卷,已佚。《全唐文》存文2篇,《全唐诗》存诗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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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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