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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元·明·焦源溥(-~1643)》人物资料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阅读:121 评论:0

字涵一,明西安府三原县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历任沙河县(今河北省沙河县北沙河) 、浚县(今河南省浚县)知县,考核名列第一。征召入朝,授御史。光宗病危及熹宗即位时,宫中先后发生了所谓 “红丸案” 和 “移宫案” ,这些案子都和宦官有关。刑部尚书黄克缵奏请宽宥有关宦官,焦源溥上疏予以反驳,力主严惩当时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升等。疏上,举朝恐惧,天启二年(1622),焦源溥丁忧归里。孝满回朝,出按真定(今河北省正定县)诸府,例转凤阳(今安徽省凤阳县)兵备副使。当时崔文升出镇两淮,焦源溥正好在其辖境。崔文升想起焦源溥疏中所谓 “崔文升不可不磔” 的话,便打算趁机予以报复。焦源溥知道崔文升必将利用职权加害自己,遂上书称病,回到了家里。崇祯二年(1629),焦源溥以原官起,分巡河东道,后因战功升任山西按察使。崇祯七年(1634),升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府(今山西省大同市)。当时边境军情紧急,粮饷短缺,又连年受灾,饥民有淘马粪为食的。焦源溥请求减免租税,增拨军饷,当局不予理睬。一年后,他自己检举自己的过失,请求辞职,于是被罢免归里。崇祯十六年(1643)冬,李自成农民军攻占关中,三原一带为农民军所有,焦源溥与堂兄焦源清一起被李自成农民军“请” 至西安,设宴招待,然后勒令其献金助饷。焦源溥不肯归顺农民军,当众瞪着眼睛大骂不止,被农民军拔去舌头,肢解而死。焦源清见其弟焦源溥因抗拒献金被杀,坚守节操,绝食七日而死。焦源溥有《逆旅集》20卷传世。他因遍游江淮名胜,览观历代遗迹,触目兴怀,偶尔得句,自感昨日所遇,今已尘隔,人生宛如暂栖客舍,故其集以 “逆旅” 为名。内容包括五七言各体诗作及记、序、疏、传等各体杂著。后附奏议4卷,分类收入奏议文字多篇。存世有清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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