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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颙个人资料简介传记_叶颙历史评价_叶颙怎么死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20日 阅读:123 评论:0

叶颙,字子昂,兴化军仙游(今福建仙游)人,生于哲宗元符末年。绍兴元年(1131),刚刚踏入而立之年的叶颙登进士第,开始在广州海南县任主簿,并代理县尉。叶颙生性清静,不好贪功冒赏。一次,州里出现盗贼,州府传檄巡检与各县尉共同行动,缉捕盗贼。叶颙与巡检经过多天的努力,捕获盗贼十余人,巡检见叶颙工作认真得力,欲将全部功绩归之于他。叶颙听后,深感不安,他极力推辞说: “夺取他人的美名,不以实情上报国君,凭侥倖而希图奖赏,这三者都应视为犯罪,本人不敢。”帅司曾开知道这件事后,深为叶颙的行为而高兴。

叶颙在其为官之初,先后作过几任知县。他爱护百姓,也信任百姓,每到一地,都能踏踏实实地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知信州贵溪县(今江西贵溪)时,郡中决定以上中下三等确定田税,叶颙经过考查,建议分为九等,施实后,效果良好,郡守便以之为样板,令其他6邑都以贵溪的方法办理; 知绍兴府上虞县(今浙江上虞)时,凡有徭役,叶颙便让百姓自定数额。催租时,将每户应交的数量写好通知百姓,规定时间让人们自带户租来交,人们感念知县的信任,从未有弄虚作假的现象。一次,司帅曹泳担心收租困难,令将当年夏租先送十分之八,叶颙考虑到夏收之前,百姓手中存粮不多,便请缓期一段,曹泳对此很生气。然而,麦收后,该县所交租数在诸邑中最多,曹泳感到叶颙确实治县有方,不禁转怒为喜,当下允诺立即向朝廷推荐,但叶颙还是以这是治县本份而谦虚地推辞了。

由于叶颙任知县时政绩卓著,且为人谦虚,在贺允中的推荐下,受到高宗的召见。问答中,叶颙谈到国仇未报,中原人民日夜盼望圣驾,言辞恳切,使高宗很受感动。不久,叶颙除将作监簿,后又除知处州。

叶颙为官清廉,从不贪功冒赏,更不会拿百姓的血汗去为自己铺就往上爬的阶梯。任职处州后,一次青田令陈光以羡余(即赋税盈余)近百万进献,以求奖赏。叶颙清楚,这些所谓羡余,都是从百姓手中克扣而来,便将其全部充抵赋税。后来,又有人劝叶颙将郡中羡余进献朝廷,叶颙当即拒绝。他说:“这些名为羡余,实则不是重征就是暴敛而来,拿这些民之膏血去换取对自己的赏赐,我会从内心感到耻辱的。”

政治上,叶颙主张起用抗金之士,以图恢复大业。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人再度南下,高宗在主张抗金大臣们的劝说下,决定视师建康,途经毗陵(今江苏常州),召叶颙晋见。叶颙针对当时的形势,不失时机的向高宗提出: “要图恢复大业,最重要的是要有得力的大将和宰相,故相张浚之谪而无恙,这是上天留之以相陛下。”

绍兴三十二年(1162),高宗禅位孝宗,叶颙被召为尚书郎,除右司。这时,圣上下诏求直言,叶颙上疏奏道: “陛下以自己的亲戚,付之以州郡的重任,这是利一人而害一方。”孝宗阅后,即除吏部侍郎,并代理尚书。在吏部工作期间,叶颙为改革士司的工作作风,去除弊端,与郎官们将士司的工作条例编成一书,以便于遵循和查考。孝宗对此予以嘉奖,并令刻板颁布。

不久,叶颙又除端明殿学士,拜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这时,武臣梁俊彦建议征收沙田、芦场税赋,孝宗征求叶颙的意见,叶颙说: “沙田是江边之地,田随沙涨而出没无常,对芦场,我不太知详情,且辛巳兴军时,芦场田租一起恢复,现在沙田也已不胜其扰了。”孝宗表示同感: “确如所言。”叶颙随后召见梁俊彦,严厉地斥责道: “你再若言利求进,万一为国生出事端来,就是杀了你,也是不足以抵罪的。”之后不久,孝宗便根据叶颙的意见,下诏罢免了沙田、芦场的税赋。

叶颙不仅在政治上关注南宋的发展,而且在经济上也很有自己的见解,并因此而得罪同僚,受到诬谄。一次,林安宅以铜钱多流入北国为由,建议在两淮地区以铁钱流通。叶颙认为这样将阻碍该地的经济发展而极言不可,为此,林安宅上书攻击叶颙,诬陷“叶颙之子接受宣州富人周良臣百万钱财,使之得监镇江大军。”御史王伯庠也随同指责叶颙。叶颙心知此系有意报复,但一时有口难辩,便乞请孝宗下令让有关部门查办,自己离职,以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孝宗接受了叶颙的建议,并将此事交由临安府办理。当时,正是王炎知临安府,孝宗令其亲自查对,结果证明纯系捏造。孝宗得报后,以风闻失实将林、王一同免官。并将林安宅贬至筠州,同时,再召叶颙复职。孝宗对叶颙说: “你清廉的品德,从此逾加使人了解了。”

叶颙复职后不久,再除知枢密院事,未及拜官,又进尚书左仆射兼枢密使。上任后,叶颙首荐汪应辰、王十朋、陈良翰、周操、陈之茂、芮晔、林光朝等,并言他们可备执政、侍从、台谏,孝宗高兴地接受了他的举荐。叶颙又说: “自古明君用人,是使贤还是用愚,是使奸或是用盗,其结果相去太远了。”孝宗说: “确实如此,虞时有禹、皋,也有共、; 周有旦、奭,也有管、蔡,主要在于用和不用。”叶颙又接着说: “确如圣上训示,现在朝廷上虽没见有共 、管、蔡,但却有私下里作威作福的人,臣对此不敢隐瞒。”孝宗忙问是谁,叶颙毫不避讳地直指颇受孝宗恩宠的龙大渊,其不避权势之勇气可见一斑。

南宋自建立至孝宗时已有几十年的时间,形势虽已基本稳定,但国力仍很虚弱,常常支出拮据。一天,孝宗从节支增收上考虑,诏宰相兼国用使。叶颙受命后,就当时所存在的问题上言道: “现在耗费财力的事情,唯有养兵最甚,兵员一多,就会有冗卒虚籍,这样一来,无事的时候则浪费财力,有事的时候却不能用,虽然经常说要进行淘汰,然而刚刚减掉,不久却又招回。因此,要想使国用充足,应当严于汰,缓于招。孔子说过: ‘节用而爱人’,一旦能够节用,那么爱人之政将会自行其间,如果想要生财,那只是在耗费人民的钱财罢了。”

叶颙一生,为人简朴清静,自其初踏仕途一直到官任宰相,其衣着、饮食、僮仆、侍妾及田产、住宅等一如既往,从未因官高禄厚而大事铺张炫耀。在处理国家大事上,他也从不失其原则。一次,孝宗对他说: “听说建康刘源曾经贿赂近臣,朕想派王抃廉其奸(即查处其行贿情况)。”叶颙知道王抃本是一佞臣,便不顾高宗对王的偏爱,毫不客气地说道: “臣恐怕这位廉者还甚于奸者。”叶颙人品正直,不畏奸邪,在其为官之初,他的一个朋友高登曾上书指责秦桧误国而遭到追捕,叶颙正好与高住在一起,他扔掉了缉捕文书,急忙催之逃走,高登不放心地说: “这样不会连累你吗?”叶颙知道高登的行为是正义的,因此,他沉着地答道: “因此获罪,本是我甘愿承受的。”随即为其准备了小船,至到高登上船离去,叶颙才返回住处。然而,叶颙虽然人品正直,忠于职守,并颇具相才,但却任相不久。乾道三年(1167)冬,孝宗郊祀遇雷,叶颙按旧例交出印绶,自请罢相,提举太平兴国宫,待交接完毕,叶颙回到家中,突然无病而亡,享年68岁,孝宗诏以观文殿学士致仕,赠特进,谥正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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