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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余庆个人资料简介传记_郑余庆历史评价_郑余庆怎么死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阅读:131 评论:0

在唐朝后期的宰相中,郑余庆可称得上一位品行端正的人。他以国事为重,勤勉自砺,处处维护大唐帝国制度法令的尊严,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并能凭自己的学识与才能对国家制度典章进行力所能及的调整。但是,郑余庆在仕途中处处碰壁,两遭罢相。他的遭遇体现出大唐帝国已经走上了衰落的道路。

郑余庆,字居业,郑州荥阳(今属河南)人。祖父郑长裕,官至国子司业,终颍川太守,从祖父郑少微,官中书舍人、刑部侍郎,兄弟二人皆是当时名士。其父郑慈,官至太子舍人。

官宦子弟出身的郑余庆,自幼勤奋读书,善于作文赋章。大历十二年(777)中进士第,但最初未能解褐入仕。唐建中(780—783)末年,得山南西道节度使(今陕西汉中)严震辟署,为其从事。从其幕僚得累阶进殿中侍御史,后因父亲郑慈去世,回家守丧。贞元(785—805)初,还朝任左司、兵部员外郎、库部郎中。贞元八年(792)被选为翰林学士,在德宗朝这是十分宠贵的内职。贞元十三年(797)时又以工部侍郎知吏部选事。到贞元十四年(798)七月,以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第一次入相。

郑余庆因精通《六经》,入相以来,每朝廷奏对,常以古义上言,言辞深奥难测。贞元十六年(800),因闹旱灾,造成百姓饥馑。唐德宗曾召集宰相商议先对禁卫诸军战士加以赈济,以稳定京师与关中。事情还未讨论出结果,被中书省的胥吏泄漏出去,郑余庆难辞责下不严之咎。此前,他所亲善的度支使于颈犯法被贬,两事合举,郑余庆被贬为郴州(今属湖南)司马。

永贞元年(805),唐顺宗即位,郑余庆被召入朝为尚书左丞。当年,顺宗暴死,宪宗即位,八月间,即以本官(左丞)再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是他第二次入相。这年底,郑余庆的从父(叔父)郑絪也被任命为宰相。他们郑家在长安(今陕西西安)居于昭国坊内,郑絪住在南面,郑余庆住在北面,故当时人分别把郑絪与郑余庆称为“南郑相”、“北郑相”,既为区别,又为荣羡。

郑余庆再次入相时,政事堂有位主书滑涣已不可等闲视之。虽说滑涣是位流外出身的下级官吏(中书主书,从七品上阶), 但他久掌中枢机关的档案文件, 工作经验十分丰富; 更重要的是,滑涣与内枢密使(四贵之一)、宦官刘光琦相勾结,关系不同寻常。向来宰相们议事被刘光琦作梗而不得落实时,请滑涣出面疏通,往往能达到目的。所以,各地来京走门路的人都常找滑涣,四方赀货,充集其门,其弟滑泳竟官至州刺史。宰相杜佑、郑絪对他更是加以姑息。据当时人说,杜佑私下常称他“滑八”而不称其名。唐朝风俗,称呼人的行第辈份是表示关系密切的意思。但是,郑余庆对滑涣并不另眼相看。

有一次,郑余庆与众相议事,滑涣又一如既往,在宰相面前指陈是非、比比划划,郑余庆见状,认为滑涣事属越职僭权,为了维护大唐制度的尊严,不能容许一个小小的下层官吏在宰相议事时乱发议论,遂将滑涣怒叱而去。事过数日,郑余庆就被解除了宰相职务。时在元和元年(806)五月(《新唐书·宰相表中》说在十一月,误)。这年八月,滑涣贪赃事败露,先贬雷州(今广东海康),后赐死。宪宗听说郑余庆曾叱责滑涣一事,对郑余庆极为重视,遂以太子宾客的闲职授为国子监祭酒,十一月时,即任命郑余庆为河南府尹,前往东都洛阳。元和三年(808),又兼任东都留守,元和六年(811)四月,征入朝廷,拜为兵部尚书之职。

郑余庆一生中,砥名砺行,不失儒者之道。他学识渊博,谙悉朝廷礼仪与规章制度,出于维护大唐体制与典章尊严的强烈使命感与责任心,对不符合制度的人和事,总是敢于发表意见,直抒己见,而且还对朝廷典章进行了认真的修订与规范。

就在郑余庆由东都还朝之际,发生了京兆尹元义方、户部侍郎判度支卢坦请列门戟之事。按唐朝法令,元、卢二人以勋官至三品当立门戟,但天宝以来,立门戟者一般要有银青大夫的散阶,元义方只据勋官请戟,有关主管部门竟不加详核便予同意,引起众人争议。郑余庆据现行制度指出,此举大非妥当,结果,御史台对礼部提出质问,左司郎中陆则、礼部员外郎崔备等主管官员被罚俸,元、卢门戟被撤削。不久,医工(流外伎术官,流外三品阶)出身的崔环由淮南镇小将擢升黄州(今湖北新洲)司马,敕令到兵部时,郑余庆执之封还,不予颁下。他认为诸道散将无功授五品正员,是开徼幸之门,言辞之间毫不客气,使宰相们十分难堪,结果被改授太子少傅、兼判太常寺卿事。郑余庆掌太常寺事务,又将太常集乐时用大鼓的旧制予以恢复。而自贞元以来,因李怀光的叛乱、吐蕃内侵,京畿常因战鼓之声惊忧,故将太常集乐时应用的大鼓也撤去了。

元和九年(814),郑余庆以检校右仆射、兼兴元尹,充山南西道节度观察使(治兴元府,今陕西汉中)。三年任满,归朝后请求告老致仕,但未得批准。

这一时期,郑余庆被委托对品服过滥的状况进行整顿。德宗以来,因屡降恩赦,官多得叙阶,且天子每逢行郊庙大礼往往普施恩典,执事者至有超授三品五品者,诸节镇幕僚与各衙门的宾客,因军功先借赐命服(多为检校官之类)而后入朝授正员者数量极大,而且丞郎近臣中谢、郎官出使,也多赐章服,以示加恩,导致品服过滥,每逢朝会,衣朱紫者满廷而衣绿者反倒极少。官员遂不再以衣服朱紫为荣,皇帝对此也甚觉不妥,便令郑余庆依据格令,重定制度,条奏上闻。

元和十三年(818),郑余庆以名臣宿儒得任尚书左仆射。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郑余庆是德宗以来最为称职的一位尚书仆射。当然,唐宪宗对郑余庆也要委以重任。唐宪宗皇帝深知郑余庆自代宗以来入仕为官,阅历丰富,对国家礼仪典章十分熟悉、谙练,所以,特命郑余庆为详定使,对朝廷现行礼乐制度有乖旧制者加以参裁订正,进行修订。郑余庆欣然领旨,并奏请刑部侍郎韩愈、礼部侍郎李程为详定副使,左司郎中崔郾、吏部郎中陈珮、刑部员外郎杨嗣复、礼部员外郎唐敬休等充任详定使判官,共同负责此事。经过近一年紧张、扎实的工作,郑余庆主持对朝廷仪制、吉凶五礼等典章重加考订并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据史书记载说, “凡损增仪矩,号称详衷。”郑余庆的工作实绩十分显著。

元和十四年(819),郑余庆以太子少师、检校司空的名义兼判国子祭酒事,并加封为荥阳郡公。在此之前,郑余庆曾被委任为凤翔府尹、凤翔节度使,在凤翔(今属陕西)数月之间,戎事可观。自从回朝负责国子监事务后,又针对太学荒废日久,生徒散离的状况,提出从文官官俸中抽取百分之一用以资助修葺国子监,并得到皇帝的批准。这种从官俸中强行集资以兴修国子监的作法,即使今天看来,也是十分了不起的。郑余庆的本意是要振兴儒学,以敦风化。每有后生晚辈拜谒过府,郑余庆都要谆谆教诲,要他们认真研习经义,以期日后在儒学修养上有大的成就。

元和十五年(820)十一月,75岁高龄的郑余庆结束了他忙碌的一生。他一生为官清俭持家,始终不渝。他出将入相,前后达50年,俸禄所得,多分给亲属或周济外人,自己所留无几,故其家庭颇类寒素。郑余庆生前常对人说: “俸禄所得若不用于亲朋好友,只专供老婆孩子挥霍,我实在是看不惯!”郑余庆对其亲朋故旧,自然十分关照。

对他的贫寒家境,唐宪宗心里都十分清楚。自至德(756—758)以后,凡节度使获朝廷任命,必要派中使(宦官)将旌节奉往其家中宣赐。每到这时,那些被任命为节度使的人都要照例送给中使丰厚的金银绢帛,有些为了讨好宦官,竟有一下子送纳数百万者。郑余庆前后几次被任命为节度使时,唐宪宗都要告诫前往宣赐旌节的中使说: “郑余庆家贫,不得妄有求取!你们要当心!”

他死后,刚刚即位的唐穆宗也知道他家境清贫,恐无力操办丧事。特令追加一个月的俸料作为赙赠,以示褒荣。唐穆宗还因郑余庆曾官任太子师傅,故有师生之旧,对他甚加优礼。郑余庆死后,穆宗皇帝特降旨对这位师傅进行了一番赞誉,并赠为太保。后加谥号曰贞。

唐朝时,郑余庆有文集、表疏、碑志、诗赋等共50卷行于世,其文辞优雅,结构精深,在当时很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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