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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区分和处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谋略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阅读:124 评论:0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扩大)第11次会议上的讲话提出,应当严格区分和处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一致,按照八大确定的方针,积极从事社会主义建设。但是,1956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出现了许多城市中的少数学生、工人和复员转业军人,因升学就业、安置方面遇到不少困难,发生少数人闹事的情况;在农村中,也有一些地区发生农民闹退社的风潮。一些知识分子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提出后,思想逐渐活跃,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进行了公开地的尖锐批评,也有一些错误议论。面对这些新出现的情况,许多共产党员和干部缺少思想准备,用老眼光看待新问题,把闹事和尖锐批评都看成是阶级斗争的表现,企图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进行压制。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扩大)第11次会议上,作了题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他指出,中国有两类社会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矛盾。他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他指出,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是专政,用强制的方法解决;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他强调,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容混淆,必须严格区分和处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向自然界开战,发展中国的经济和文化,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把祖国建设成为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关于两类矛盾的学说,发展了中共八大的路线,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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