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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推行九品官人法》谋略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阅读:108 评论:0

东汉末年以来,吏治腐败不堪,原有的州郡察举征辟制名存实亡,当时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行,父别居”(《抱朴子·审举》)的讽刺。世族势力开始成为统治阶级的新贵。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掌握了北方的控制权后,采取了抑朋党、去浮华、用人“唯才是举”的谋略,对世族恩威并施。公元220年,曹操死,子曹丕继曹操为魏王、汉丞相。曹丕为了争取世家大族的支持,接受了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推行九品官人之法,即九品中正制。其主要内容是:于州设大中正,于郡县设小中正。由政府选择贤能有识鉴的官员,按照他们各自的籍贯,兼任本州本郡的“中正”,负责察访散布他乡而籍隶本州本郡的士人,综合他们的家世门第、德才,列其“品”(指德行)和“状”(指才能及治绩),把他们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然后向朝廷推荐,吏部依照中正官品评的等级,授以官职,品高则官尊,品低则职卑。已经入仕的官员规定每三年要清定一次。

曹丕行施九品官人法,承认士族有做官特权,又在经济上予以优待,因而取得了士族对曹氏政权的拥护。

九品官人法在实行初期,由于不分世族高卑,按人才优劣定品第,还能够从各州郡中选拔一些有才干的人充实到官僚机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时人对此曾有好评:“其始造也,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足为劝励,犹有乡论余风”(《晋书·卫瓘传》)。后因中正官被势力雄厚的世家大族所把握,因此品定人物之权完全控制在世家大族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品定士人的品第逐渐不凭才能,而单凭门第高低。高官厚禄被世家大族累世相因,代代不绝,而出身低下的普通士人无法问津,从而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书·刘毅传》)的现象,为后来士族门阀政治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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