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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有哪些有名的商人?结局如何?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阅读:957 评论:0

在商言商——晚清商人

传统的商人是狭义的概念,主要指买卖的商人。近代的商人是广义的概念。从事商业和金融业的人称为贸易商和金融商、栈商、证券商;从事生产和制造的称为制造商、生产商、运输商等。凡从事实业活动的人都称为商人。近代商人与传统社会商人的区别除了不同社会形态决定的经济基础之外,还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一群自由的人,这种自由包括人身的自由和自由经营权;②商人是他们的第一身份,而非首先隶属于其他阶层;③他们的活动和身份得到社会的公认和法律的确认。这三个条件中国传统社会的商人就不具备。首先,传统社会商人“三位一体”(地主、商人、官僚)的身份特征使他们不可能具有自由人的身份。由于科举取士的政策与政府重农抑商的思想,形成了官本位的传统社会,“官员”是商人向往的身份。在正式的文献里,商人的身份是隐藏起来的。此外,传统社会商人最大的缺失是无法之商,即没有关于商人保护和商业政策的法律,只有对商人的约束和禁忌。比如唐太宗曾说:“工商杂色之流,假令述盼济类,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

商人是社会各阶层中最活跃和最有活力的阶层,利润就是商人的动力,“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马克斯·韦伯在其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认为,资本主义的精神就是不断努力去追求财富,获得利益。在所有的社会阶层中,商人阶层是社会影响力最强的阶层。商人的影响力表现为创新。美国管理学家杜拉克说:“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特殊手段。创新行动赋予资源一种新的能力,使它能够创造财富。”在激烈竞争的商海中,商人在商业方面的创新带动了政府管理的进步,使社会运转效率增强,推动国家的发展。因为他们掌握着经济资源,同时又很容易策动政府资源。日本人说:“没有工业化的国家,官僚机构办事效率低下。”

晚清商人的类型及特征

传统社会官本位时代,官很少转变为商人。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入侵和中国自然经济的瓦解,在富国为目的的商战与“商为四民之纲”的价值观念的驱动下,商业和商人地位不断攀升,社会阶层间的流动加剧,各色各样的人都以谋利为最终目的参与到商业活动中来。这一变化不仅是清廷重商政策实行的结果,也是近代资本主义在中国发展的产物,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结果。晚清除了普通商人之外,出现了两类新的商人:绅商和买办。

一、绅商

绅商是近代中国的土特产。如同英国的新贵族、法国的穿袍贵族、日本的算盘武士和德国的容克贵族一样,有其特殊性和历史价值。

晚清报刊中对商人的称呼主要是绅商、职商的划分,官商和买办的称呼很少。正如马敏所指出的,在晚清文献中(尤其在公文中),对某个具体的、有职衔的商人多称为“职商”,以别于庶民身份的商人。“职商”与“绅商”的含义是相同的。在清末广东“职商”、“绅商”的史料中发现,不少“绅商”(或“职商”)的士绅身份并非时时都会得到确认或重视。在清末广东的文献中,即使字面看来是分指的“绅商”,结合其语境,实际上主要也是指亦绅亦商的人物。在从事不同社会活动时,“绅”、“商”两种身份的认同情况是有差别的。文献在谈到某些集体行动时笼统地提到的“绅商”,往往不是指绅、商两界,而主要指亦绅亦商的“绅商”,即有功名职衔的“绅商”,以与庶民商人相区别。一般来说,作为善董,他的士绅身份会被强调,如前文所引陈基建(粤商自治会会长)之例,他在创办戒烟会时以商人身份具禀,但官府确认他士绅的身份。但如果在纯属商务活动的情况下,某个绅商的士绅身份就不一定被重视了。

广义地讲,绅商无非是由官僚、士绅、商人相互趋近、结合而形成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或阶层。他们既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的绅士,也还没有成为近代意义上的工商资本家,而是介于二者之间,具有相对统一、明确的经济和政治特征:既从事商业活动,又同时享有传统功名和职衔,可视作新旧时代之间、等级社会与职业社会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社会阶层,成为传统社会力量向近代社会阶级过渡的“承载物”和“中转站”,成为新兴社会阶层的代名词。美国学者费正清主编的《剑桥晚清史》亦承认“绅商”是一个新兴社会阶层。

19世纪末20世纪初,绅商阶层已作为近代中国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而崭露头角。据估计,晚清绅商的人数在5万人左右,约相当于绅士阶层人数的3.3%,约占全国人口数的0.01%。1904年商会的诞生标志着商人作为一个新兴阶层登上历史舞台。绅商人数虽不算多,但其身份介于绅士和商人社会阶层之间,上通官府,下达工商,集社会名望与金钱于一身,把持着最重要的城市社会组织——商会,具有不可低估的社会活动能量,成为晚清至民国初年活跃的城市社会势力。我们必须看到自晚清以来确实出现了绅与商加速合流的大趋势,并形成了一个亦绅亦商的绅商阶层,此为近代社会关系转型的一个大关节点,有助于把握近代社会变迁的实质和基本走向。诚如史学名家陈旭麓所言:“绅商(由商而绅,由绅而商)和乡绅是官与民的中介,前者多在市,后者多在乡;前者与工商结缘,后者与宗法、地租联姻;从他们身上可以捕捉到中国近代社会的脉络。”

1.官商(官员型绅商)

官商以官方身份进行管理,并主要依靠官势和官权积累自身财富。

代表人物盛宣怀(1844—1916),江苏人,字杏荪、幼勖,号次沂、补楼,清末官员,官办商人,中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企业家和慈善家。作为商人,他借督办实业之便,聚敛大量财富;作为企业家,他建纺织厂,开办银行,投资矿业等;作为慈善家,他在天津创立广仁堂,在上海开创万国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作为官员,1911年盛宣怀任邮传部大臣期间,不顾全国人民反对而贸然下令铁路收归国有,引发保路运动,导致辛亥革命爆发,清朝被推翻。

盛宣怀是官与商的直接结合。盛宣怀在官场中发迹,在商业中发财。1870年盛宣怀由李鸿章亲信杨宗濂推荐入李鸿章幕府,委派行营内文案兼充营务处会办。因盛宣怀在办事中表现出超群的精明、强干,官运也日益亨通,官衔由主事、候选直隶州连升知府、道员,并获赏二品花翎顶戴。1872年李鸿章开办轮船招商局,盛宣怀在其左右为之效力策划,遂涉身洋务运动,开始了“办大事”、“做高官”的显赫生涯。1873年盛宣怀任轮船招商局会办,提出了“筹国计必先顾商情”和“为商人设身处地”的主张。“既似商又似官,由似官而为官”,这是对盛宣怀人生经历和特色的最佳概括。涉足洋务运动之初,盛宣怀与商人的一致性较多,绅商的色彩也较浓;1884年接手轮船招商局督办一职以后,官气越来越重,以至辛亥革命中被目为“前清逆臣”而遭到封产抄家的厄运,但“挟官以凌商,挟商以蒙官”的官僚型绅商特质则贯穿盛氏一生,构成其不同于唐廷枢、徐润、郑观应乃至张謇、经元善等人的个性特色。

他任督办最初不像唐廷枢、徐润等有商董身份和股份,只负责查察、监督,不经手银钱,不领薪水。后来有了招商局的1万两股份,1883年排挤出徐润,占据了唐和徐的股份,吞没了上海机器织布局,盛宣怀的股份逐渐增长。1884年专管北洋洋务,1887年有人说在他自己名下已有股份4万两。同年,有人还说他“经手招徕之股份实居十分之四五”,其中除部分确为由他招徕的他人股份之外,不少当属他化名隐匿的股份。1899年占汉冶萍煤矿股份40%,占资金30%,在通商银行存款40万。1899年盛宣怀控制了全国的电报,独揽轮船、银行、铁路、煤矿、纺织等行业。1900年任商务大臣,1911年任邮传部大臣。1911年清政府垮台的时候,盛宣怀将邮传部200万存款转入外国银行,再化为个人名下。经元善曾经讽刺盛宣怀“一只手捞16个夜明珠”。盛宣怀富可敌国,死后围绕其遗产的争夺创造了中国首例妇女争夺娘家遗产的案件。

经元善批评盛宣怀在洋务企业中是官还是商,身份不明,“任总督,尚忽于统筹全局之扩张;任商办,尤未能一志专精乎事功”,正从侧面反映出盛宣怀虽为官但又时常以商的身份自居。盛宣怀集官、绅、商于一身的本质,使他能够从容地周旋于官、绅、商各种势力之间,左右逢源,深得李鸿章等督抚大员乃至清廷赏识。张之洞曾对直隶总督王文韶推荐他:“环顾四方,官不通商情,商不顾大局,或知洋务而不明中国政体,或易为洋人所欺,或任事锐而鲜阅历,或敢为欺谩但图包揽而不能践言,皆不足任此事。该道无此六病,若令随同我两人同理此局,承上注下,可联南北,可联内外,可联官商。”

盛宣怀同时也是一位社会慈善活动家。19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进入李鸿章幕府和会办轮船招商局前后,盛曾混迹于上海著名绅商群体之中,共同举办劝捐救灾的义赈活动。1883年,原上海筹赈公所、扬镇筹赈公所、苏州筹赈公所同仁联合在上海设立赈捐分所,以盛宣怀、郑观应、经元善、谢家福为经理人,唐廷枢、徐润等为经募首董。晚年时,盛宣怀对江南地区的绅商长期以来乐于参与赈灾活动屡有褒言:“江南义赈,闻于天下,垂四十年,凡遇各省荒歉偏灾,一经官绅布告,靡不竭力集资,四出拯济。”这是基于他数十年来主持义赈活动事实的基本结论。

盛宣怀是儒士的责任、商人的逐利、官员的威势的结合体,他的成就是时代给他的机遇。这个时代需要或者说塑造出这样多元身份特征的个体。

2.绅商(士人型绅商)

清末85%的商人会捐输,15%的科举人进入商界。1894年之后,弃士经商蔚然成风。在甲午战争后迅速升温的由绅而商的转化,则属于符合时代潮流和社会变化趋势的顺向社会流动。到了清末,不仅大商人,而且在中小商人中也出现了不少“绅商”。士绅中涉足商业或从商业中得到收入者,也更加普遍。清末出现由绅向商的流动趋势的原因是:①农业宗法社会向商业社会过渡而后转折,金钱成为衡量社会地位的标准,经济结构和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②科举制度不适应需要,1898年康有为的奏折中提出废除科举制度。科举制强制性地将绅商合流。这种顺向社会流动,在绅士集团转型中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张謇就是由官向商流动的典型。

张謇(1853—1926),字季直,号啬庵,祖籍江苏常熟,生于江苏省海门厅长乐镇(今海门市常乐镇),清末状元,中国近代实业家、政治家、教育家,中国棉纺织领域早期的开拓者。他创办我国第一所纺织专业学校,开中国纺织高等教育之先河;首次建立棉纺织原料供应基地,进行棉花改良和推广种植的工作;以家乡为基地,努力进行发展近代纺织工业的实践,为中国民族纺织工业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要贡献。

1894年张謇中状元,任翰林院修撰。在甲午惨败、国事日非的情况下,他弃官从商,成为中国第一个实业大王,是中国第一个具有开拓精神的企业家。南通大生纱厂具有私人集股、商办企业独立经营的性质。早期资本中官股占一半以上,可是官股在纱厂内没有实际掌权的代理人,只领取官利和分红。张謇将管理分为四部分,进出货董管进花出纱,银钱董管财务,厂董管生产,杂物董管厂务。1899—1913年纱厂净利润540万两。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纱锭滚积到3倍以上,资本滚积到5倍以上,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华资纱厂中唯一经营成功的企业。他将经营利润不断投资分厂,1901年在南通设立通海垦牧公司、翰墨林印刷局、同仁泰盐业公司、大达内河小轮公司、大达轮步公司、大咸盐栈、复兴面粉公司、泽生水利公司、资生冶铁厂、颐生酿酒公司、达通行业转运公司等多家企业,形成了集农、工、商、运输、金融为一体的实业体系;还创办了教育体系、文化设施及社会福利机构等。

张謇以“言商而向儒”、“以企业发展社会”为目标。他把实业和教育结合、工业与农业结合。张謇以“工业是父”、“教育是母”的理念创办企业,希望通过创办实业扩展大范围的公益事业。他创办了通州师范学校、翰墨林印刷局、南通博物苑(博物馆和动物园)、南通图书馆、女子师范学校,还有农学、医学、纺校等。通海垦牧公司的理念是“营志者重于营利”,他计划开垦100万~200万亩土地,以供养50万到100万人生活,还规划了佃农的墓地、医疗、学校等各种公共设施。张謇的事业推动了南通城乡经济的发展,推动整个南通社会的变化,但这也是促使他失败的原因之一。他的“南通模式”震撼了许多外国人,吸引了很多城市领导来南通考察学习。张謇后来担任商部顾问,中央教育会会长,实业总长,农林、工商总长等职位,推动政府改良,发展资本主义。张謇的精神带动了中国很多的实业家,如卢作孚、穆藕初等民国企业家。

绅商的特殊身份使绅商具有一些普通商人得不到的特权和利益。他们与官场太为密切的血缘联系,使他们对官权有太多的依赖性和妥协性。如大通纱厂就获得商部规定20年内百里之间不得设第二家纱厂的支持。周学熙的启新洋灰公司依靠袁世凯获取财政支持,“一切旧欠与公司不相干,用淮军钱银和天健官银抵”;东北和扬子江流域优先设分厂之权,直隶境内不得设厂;还有值百抽五,其余全免捐税的特权等等。其次,士人型绅商往往受到儒家文化的深刻影响,他们在内心深处与封建士大夫的伦理价值观念保持着更多的认同,促使他们作出弃官经商抉择的动力,主要不是资本主义的金钱欲、利益欲,而是封建士大夫“经世致用”的儒士理想。张謇的绅商型商人的价值观影响了后面的卢作孚、穆藕初等商人。

关于绅商的政治属性,一般认为他们是过渡性的早期资产阶级,具有亦官、亦商、亦学、亦农的多重身份特点,中介色彩很强,易于调节阶层、阶级的矛盾;但他们对政府有妥协性与依赖性,是不单纯的资产阶级,延缓了早期资产阶级向更纯粹和更成熟的资产阶级的转化。早期资本家缺乏竞争意识,构成了中国早期资本家的精神特点。他们同单纯读书的知识分子资产阶级彼此独立、隔绝,很难达成革命的一致性。他们主张预备立宪,不太支持辛亥革命。绅商在近代与传统因素的平衡中找到了一条非革命式的渐变之路。过去的观点以为他们不支持革命就是保守,现在的研究认为绅商的职衔不是支持立宪或者革命的关键,绅商的重点在于维持市场稳定的运转,立宪相对于封建专制也是一种进步。

拓展学习:晚清的专利权是保护权

清政府所授予的专利权属于行政特权。1882年上海织布局揭开了专利实践的序幕,郑观应自己说得很清楚:“公禀傅相,奏设上海织布局,限期是十年,不准他人搀夺。如期限内有欲添设者,或另开纺纱厂,均由该局代禀,酌抽牌费,津贴创办开销、改造织机,专用化棉历年耗费。”官督商办的专利是以政治特权为后盾的专利。享有专利特权的官督商办企业有拥有漕运专利权的轮船招商局和给予架设国内电线专利权的国家电报局。另外,一些私营民办企业,如通州大生纱厂、天津自来水公司等都取得过这样的专利特权。这样的“专利权”名为“保护利权”,实为变相阻碍。曾经从此制度中获益的郑观应对此也作过批评:“侧闻前此上海布局开办之初,有禁止仿效、准其独行之说,岂扭于泰西有保护创法者独行若干年之例而误会之耶!夫泰西此例本为鼓励人才兼筹其创始之劳,不闻因人有法而复禁仿效者,况中国此举系欲收回洋利,以拒敌洋纱洋布来源之盛,非与本国人争利也,设若误行此例,是何异临大敌而反自缚其众将士手足,仅以一身当关拒守,不亦俱乎。”

1904年商部已经认识到了设厂专制权和奖给专利权的区别。商部在《咨各省呈请专利办法略》中指出:“凡有关振兴商业、挽回利权之举,正宜设法劝办,俾得逐渐推广。间有创新办公司,本部准予专办者,然均指定地方,其范围极狭,实于力兴维持之中,仍寓严示限制之意。……盖先办之人一经准其专利,则虽有资本雄厚者,且将坐视垄断无所措手,殊与振兴宗旨相背。”《官务商报》里共记载了47件专利申请,其中16件未批,这16件大多数属于垄断经营权,可见垄断专利会慢慢退出历史。总之,晚清的专利制度还不能被称作一种制度,它只是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和维护其封建统治所推行的一项经济政策,在洋务运动时期还仅仅是一种设厂的垄断权。

二、买办

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里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推销商品、进行经济侵略活动的代理人,常被称为“买办”。虞和平说“买办”可以定义在两个层面上,一是政治定义,二是职业定义,而通常词典上对买办的解释是政治定义。如果单就职业性而言,买办就是外国公司在中国的中间人、经纪人,最早叫掮客。买办的政治含义是基于当时中国被侵略的社会背景而产生的,如果当时我们和外国是平等关系的话,买办作为职业并无好坏是非属性。买办是两面人,与买办阶级是两个概念。买办产生于清末,外国人得益于大量不平等条约来到中国倾销商品,掠夺资源,他们的商业活动必须要委托给本地人来经营。买办大多来自中国传统商人阶层,熟悉中国经济,受外国人雇用,在帮助外国人实现经济利益的同时无疑造成对本国经济的伤害,尤其是制约民族工业的产生与发展。在特定时期,买办有一定的消极作用。民国之后,一部分买办转化为官僚买办。

买办是近代中国商人中最富有的阶层。19世纪70年代后电讯、银行信用以及小洋行的迅速发展都离不开买办。据海关统计,1875年在华外商企业总共有343家,1895年达到603家,19世纪末为933家,到20世纪初达到9511家。如果以1919年在华企业8015家为标准,一家企业有正副买办5人,则买办总数就有4万人。但实际每家雇用的买办不止这么多人。有人估计,甲午战争后在华企业人数增加4倍,估计每家雇用10人,买办至少有10万人。

至于买办收入的数目究竟是多少,学者们提供了六种数据:①严中平对买办在1890—1913年间收入的估计数为6.2亿关两,是根据在此期间我国外贸总值有124亿余关两并按5%佣息计算出来的;②黄逸峰对1840—1894年间买办收入的估计数为4亿关两,是按一般商品取佣金3%、鸦片取佣金10%、外债吃息15.24%,加上外贸工厂、银行、轮运、保险、地产等及军火各业买办收入累积计算的;③张仲礼估计19世纪80年代买办的收入即达500万两;④汪熙估计1868—1936年间买办收入约有15.29亿美元,是根据同一时期我国进出口总额达382亿美元并以平均取佣金4%来计算的;⑤郝延平认为1842—1894年间买办职业收入与自营收入之和为5.3亿两,其中职业收入2.65亿两,包括薪金及各业买办的佣金;⑥王水估计1840—1894年间买办的职业所得数为5亿两,与郝氏不同的是,王水将出口商品的货价差额也作为重要一项列入,计为0.84亿两。据19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全国财政收入统计,买办的收入可以与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全国平均十年的财政税额相当。

19世纪到20世纪已查明身份的112名买办中,出身商人的有75人,占67.96%。洋行雇用商人为买办,是要利用他们精通业务、人头熟、门路多、消息灵通的优势以开展商务活动。郑观应、唐廷枢、徐润等是中国近代第一代买办。

徐润,又名以璋,字润立,号雨之,别号愚斋。1838年12月14日生,珠海市北岭村人。“黎明即起,习字数百,又学算于阙筑甫”,14岁从师于宝顺洋行副总买办。1861年被提升为副总买办。他将宝顺的贸易活动扩展到日本的长崎、横滨、神户等埠,进出口白银数千万两,在中国屈指可数,收取佣金3%。宝顺洋行把中国货与西洋货运到长崎,将日本3000元的海货运至中国,计价9000元。

1873年6月盛宣怀推荐徐润为会办,唐廷枢为总办。徐润有经验而且手中有很多资本,李鸿章让其协助负责轮运和招股两部分工作。徐润利用自己在商界的威信,一年不到就筹集476000两的资本,之后又召集了100万两。唐、徐诸公因友及友,辗转邀集。徐润自己第一次认购24万股,第二次认购24万股,从亲友处集资50万股。1882年招商局200万股中的一半经徐润手。招商局的轮船原本只有4艘,1874—1876两年时间通过政府贷款和钱庄借款,后购置8艘,借租3艘。1877年中国水域开辟了7条航线,包括直达日本、吕宋、越南、檀香山、旧金山及英国的海外航线。1881年受李鸿章委托主持开平煤矿,徐润投资15万两。

1883年徐润出资45000两购置汉口善昌升茶栈及所属码头。1876年与唐廷枢集资25万两创办仁和水险公司。为了给轮船招商局货运承办保险,他们筹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一年增值25万两。1878年集资50万两成立济和水火险公司。两家公司资本均存入轮船招商局,利息为15%,并在轮船招商局资本需要时放贷。数年后公司转给轮船招商局经营。1882年与他人合股创办同文书局,仿照英商点石斋石印局购买石印机20台,雇工人500名,专印古善本,包括《二十四史》、《康熙字典》等,并承印政府的《图书集成》100部,工艺精良。此外还经营茶庄(上海、法租界)、绸庄、钱庄、典当行(8家附股),投资地产。根据韦伯的建议,徐润在南京路、河南路、福州路、四川路及新老北等地面购置了地产2900多亩,建房2064间,成为上海房地产大鳄。1883年金融危机中,他被轮船招商局扫地出门而破产。1911年去世。

买办资金雄厚,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灵通。他们多投资于近代民营工业,如虞洽卿创办了宁绍轮船公司、三北轮埠公司、鸿安轮船公司;叶澄衷创办中国最早的火柴厂,经营108家钱庄,1896年创办中国通商银行;怡和洋行买办祝大椿还在充当买办时就开始筹资创办源昌机器碾米厂,后来他脱离洋行买办专心创办民族工业,先后创办了缫丝、纺纱、碾米、面粉、造纸、水电等8个民族工业企业,总资本达287.5万元。

三、新式民族资本家

华侨商人陈启源在广东创办的继昌隆缫丝厂,1873年筹建,是整个民族资本近代工业的第一个企业。至1881年广东南海、顺德等地的丝厂已增至10家,1894年,广州附近的近代丝厂共有75家。上海民族资本丝厂的设立时间迟于广东,但机器设备远比广东先进。上海1881年设立的公和永丝厂,拥有丝车100部,资本银2万两,工人300名。1886—1894年间,又设有6家丝厂,连同公和永在内,共拥有丝车1900部,资本银38万两,工人4100名。发昌机器厂是上海最早的一家民族资本机器厂。

有一些小手工业者转为近代实业家。方举赞和孙英德两人的手工打铁铺,1869年开始接受外国修船订单,拥有资本银500两,雇用工人20名。1873年开始使用机械动力,1877年已能自行制造小火轮、车锤等;1890年发展成为拥有各种机床约20台,并有翻砂、木作等车间,雇工200余人的大型机器制造厂,但最终被英国公司吞并。上海又陆续开设了建昌、邓泰记、均昌、合昌等10家机器厂,大都是由打铁、铜锡器等作坊转化而来,沿着发昌机器厂走过的道路,成为外商船厂的辅助工厂。有些工厂曾制造过缫丝车和轧花车,但竞争不过外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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