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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及其幕府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阅读:282 评论:0

李鸿章及其幕府

人物简介:李鸿章(1823—1901),清末大臣,洋务派地方代表。字少荃,安徽合肥人,道光进士。是洋务运动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是许多不平等条约的订立者。义和团运动时与英国策划“东南互保”。

自近代以来,人们对李鸿章一直诽誉参半,自卖国贼到洋务运动奠基者的评价的转变表现了现代人对历史的反思,尤其是对近代化的反思。李鸿章在近代化中遇到的困境、矛盾和自我选择也是中国近代化遇到的问题。梁启超说:“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有人于此,誉之者千万,而毁之者亦千万;誉之者达其极点,毁之者亦达其极点”。李鸿章作为影响晚清40年的第二代儒士,“语曰:盖棺论定。吾见有盖棺后数十年数百年,而论犹未定者矣。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论人者将乌从而鉴之”。

一、李鸿章与洋务运动

晚清社会对洋务的态度是“你好好一个世家子,何为亦入洋务,甚不可解”,“一闻洋务二字,则掩耳却走,或诋为汉奸”。李鸿章敢干敢承担的个性体现在洋务运动中,“公等可不喜谈洋务,鄙人若不谈,天下赖何术以支持耶?”李鸿章不逃避国家责任,而是伸手揽权,毅然肩负起解决各种问题的重任。“鸿章以为,中国欲自强则莫如学习外国利器。欲学习外国利器则莫如觅制器之器,师其法而不必尽用其人。”李鸿章位高权重,并与洋务运动相始终,提出了一套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洋务主张,创办的洋务事业也最多。

1.李鸿章的洋务思想

李鸿章最早认识到中国唯有学西洋的科学机械然后才能生存。1864年他在致总理衙门奕䜣、文祥的信中说:“鸿章窃以为天下事穷则变,变则通。”中国士大夫沉浸于章句小楷之积习,武夫悍卒又多粗蠢而不加细心,以致用非所学,学非所用。无事则斥外国之利器为奇技淫巧,以为不必学;有事则惊外国之利器为变怪神奇,以为不能学。不知洋人视火器为身心性命之学者已数百年。李鸿章创立了一批近代军用工业,例如早期的四大军工企业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天津机器局、福州船政局;还创立了一批近代民用工矿企业,如轮船招商局、天津电报总局、上海机器织布局、漠河金矿等;后来又开创了中国水陆交通、电讯等行业。

李鸿章早在同治三年(1864)就看到了日本明治维新运动的意义和中日关系的隐患:“日本君臣发愤为雄,选宗室及大臣子弟之聪秀者往西国制造厂师习各艺,又购制器之器在本国制习。现在已能驾驶轮船,造放炸炮。”“夫今之日本即明之倭寇也,距西国远而距中国近。我有以自立,则将附丽于我,窥视西人之短长;我无以自强,则并效尤于彼,分西人之利薮。日本以海外区区小国,尚能及时改辙,知所取法。”

李鸿章认定改革要从培养人才下手,所以他要改革清朝的科举制度,要士大夫放弃章句小楷之积习。他在创办近代工业的时候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希望通过高薪聘用洋技师培训中国的技术人才。洋务派官僚为了招揽技术较高的工人,一开始便采取使用较高工资收买的政策。李鸿章在《置办外国铁厂机器折》中云:“现拟于华中留心物色,督令操习,如有技艺与洋匠等者,即给以洋人工食;再能精通,则技为匠目,以示鼓励。”另外,李鸿章每建造一个近代化企业,都会建立相应的专业技术学校。张之洞、左宗棠的企业也纷纷采取这种方式,以保障技术实施。

拓展学习:关于李鸿章的洋务知识水平——答美国记者问节选

时间:1896年9月3日;地点:美国道尔顿饭店。

记者:阁下,您在这个国家的所见所闻中什么使您最感兴趣呢?

李鸿章:我对我在美国见到的一切都很喜欢,所有事情都让我高兴。最使我感到惊讶的是20层或更高一些的摩天大楼,我在清国和欧洲都从没见过这种高楼。这些楼看起来建得很牢固,能抗任何狂风吧?但清国不能建这么高的楼房,因为台风会很快把它们吹倒,而且高层建筑如果没有你们这样好的电梯配套也很不方便。

记者:阁下,您赞成贵国的普通老百姓都接受教育吗?

李鸿章:我们有很好的学校,但只有付得起学费的富家子弟才能入学,穷人家的孩子没有机会上学。但是,我们现在还没有你们这么多的学校和学堂,我们计划将来在国内建立更多的学校。

记者:阁下,您赞成妇女受教育吗?

李鸿章:在我们清国,女孩在家中请女教师提供教育,所有有经济能力的家庭都会雇请家庭教师。我们现在还没有供女子就读的公立学校,也没有更高一级的教育机构。这是由于我们的风俗习惯与你们(包括欧洲和美国)的不同。也许我们应该学习你们的教育制度并将适合我们国情的那种引入国内,这确是我们所需要的。

记者:美国资本在中国投资有什么出路吗?

李鸿章:只有将货币、劳动力和土地都有机地结合起来,才会产生财富。清国政府非常高兴地欢迎任何资本到我国投资。我的好朋友格兰特将军曾对我说,你们必须邀请欧美资本进入清国以建立现代化的工业企业,帮助清国人民开发利用本国丰富的自然资源。但这些企业的管理权应掌握在清国政府手中。我们欢迎你们来我国投资,资金和技工由你们提供。但是,对于铁路、电讯等事务,要由我们自己控制。我们必须保护国家主权,不允许任何人危及我们神圣的权力。

记者:阁下,您赞成将美国或欧洲的报纸介绍到贵国吗?

李鸿章:清国办有报纸,但遗憾的是清国的编辑们不爱将真相告诉读者,他们不像你们的报纸讲真话,只讲真话。清国的编辑们在讲真话时十分吝啬,他们只讲部分的真实,而且他们也没有你们报纸这么大的发行量。由于不能诚实地说明真相,我们的报纸也就失去了新闻本身的高贵价值,也就未能成为广泛传播文明的方式了。

——节选自《100年前李鸿章的答美国记者问》,《科学大观园》2010年第9期,第68~69页。

2.李鸿章与近代工业

(1)“军用”与“民用”——后发国家的难题

在西方国家大敌压境的情况下,后发国家在求强和求富之间,很难不以求强为先导。1862年李鸿章陆续创办江南制造总局、苏州洋炮局、金陵制造局等。传统看法认为,为了适应发展军事工业的需要,清政府自19世纪70年代中叶起开始经营采矿、炼铁与纺织等民用工业,以便为军事工业提供廉价的原料,积累一些资金。其实,市场推动也是主要的因素,促使国营军事企业转型,“江南机器局因外国条约禁止军械物料入华,旧料无余,将来恐停止工作,刘制军(刘坤一)爰饬该局添加工匠,制造矿务、农务一切应用机器,以为推行新政、兴工劝农之资”。这项报道,说明了这时军事工厂生产的目的已经逐渐转向追逐利润。此外,1880年以后,江南制造总局不仅制造军火,还制造了一些“矿务”、“农务”方面的机器。由于许多体制因素的影响,洋务运动培育出一部分民营经济,如这些军事企业实行生产包工制,使民营企业参与进了近代化的国营军事生产的行业。

1872年清政府财政困难,李鸿章写了“求富”奏折,希望民用企业进入市场。同年,李鸿章建立轮船招商局,这是中国第一家近代轮船航运公司,是洋务运动中由军工企业转向兼办民用企业的第一个企业,也是官办转向官督商办的第一个企业。《轮船招商局章程》里特别规定,不接受外国资本。轮船招商局采用了股份制,在组织结构上更先进,招聘了上海著名的买办商人唐廷枢为总办,徐润、朱其昂、盛宣怀为会办。轮船招商局总局设在上海,分局设在天津、牛庄、烟台、汉口、福州、广州、香港以及国外的横滨、神户、吕宋、新加坡等地,资本共计420余万两,是民用企业中最有成绩的企业之一。

(2)官督商办与民营之间

从官商结合的形式来说,主要有官督商办、官商合办、官办招商集股三种形式的企业,早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已有萌芽。例如“滇铜自康熙四十四年(1705)官为经理,嗣由官给工本”。在制瓷方面,清政府采用“官搭民烧”制度,以取得官府所需要的瓷器。洋务时期的官督商办、官商合办、官办招商集股等企业组织形式的出现,是官与商互相需求的结果,并不是哪个官员的专制或者腐朽造就出来的。由于清政府财政困难,直接经营的官办企业又很少见效,仍亟须利用私人资本以制造官府需要的工业产品;这时的私人资本,需要投资于近代工业,但又须依恃封建势力。正是这两者的结合才出现了以上三种形式的近代工业企业。

拓展学习:晚清官商合营的三种形式

官督商办是清末洋务派官僚利用和控制私人资本的一种方式,也是19世纪下半叶在中国出现的一种近代工业组织形式。它由清政府委派官僚负责招募商股、组织企业,并在新建立的企业中担任要职。所收商股,除一部分为商人投资外,有很多是官僚、富绅、买办的投资。

官商合办也是清末洋务派官僚利用和控制私人资本的一种方式,同样是19世纪下半叶在中国出现的一种近代工业组织。当时参与官商合办企业的“商人”,大都是官僚、买办,他们是以私人资本利益代表的身份出现的,与封建政府的关系密切,因而,在当时的官商合办企业中,真正的“商人”资本,经常处于被吞并的威胁中。

官办招商集股,是由封建政府用官股开办企业,在获利之后再招集商股。

李鸿章的“官督商办”思想主要以收回利权为目的。李鸿章提出“官督商办”的初衷是要保护民营企业。此外,鼓励商办也是当时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官督商办”的具体制度是“由官总起大纲,查其利弊,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冀为中土开此风气,渐收利权”,目的是“将来若有洋人妒忌,设法出头阻挠,官方可出面交涉,以为华商保护”。1887年,李鸿章看到了外资企业在民用方面攫取利润的情况,在《致海军衙门函》中云:鸿章在上海亲见旗昌、怡和各洋行利用中国廉价劳工,皆设有机器缫丝局,募千百华人缫丝,丝贱而丝极美。李鸿章看到中国民营企业的初步发展摆脱不了被外国企业吞并、盘剥的困境。由于半殖民地社会的最惠国待遇,外国企业在中国的税率极低,中国企业为逃避税收,心甘情愿地挂靠于外国企业,大量的民营企业成为帝国主义的经济附庸。又由于治外法权的问题,中国还无权过问中外企业的商务纠纷。另外,华商在中国已经有了很多近代化的投资,但实力弱,轻工业集资相当艰难,中国的矿业民间集资更是困难。以张謇的大生纱厂为例,原计划每股100元,最后只得不断降低标准,降到70元。面对华商的弱势,1872年12月23日李鸿章在轮船招商局的所有制即产权问题章程里特别规定,不接受外国资本,纯粹的华人企业。当时的“商办”单指华商承办。

李鸿章力主商办的观点一直遭到同朝高官的反对。清政府发布上谕,官督商办企业“各委员任意开销,浪费侵蚀,深恐私囊日充,公款日亏”。1880年5月5日李鸿章在《复陈招商局务片》中说,“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诚以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轮船商务牵涉洋务,更不便由官任之”,“惟此举为收回中国利权起见,事体重大,有裨民生,故需官为扶植,并逐借官帑以助商力之不足”。李鸿章希望官方对民营企业进行扶植,达到对利权的收回,而不是对商人盘剥、贪污。国子监祭酒王先谦反驳李鸿章“归商不归官,局务漫无钤制,流弊不可胜穷”。李鸿章奏曰:“朝令夕改,则凡事牵制,商情涣散,已成定局,终至决裂,洋人必窃笑于后。”

正如李鸿章设想,轮船招商局在与怡和、旗昌“三次竞价合同”斗争中的取胜,除了唐廷枢、郑观应等人的努力外,还依靠了政府的资源,显示出了“官督商办”的优势。但是“官督”同时也成为企业的负担。政府对企业的一些减免税收、资金照顾、业务照顾等措施也使政府对企业侵夺性的征收合理化。1884—1911年轮船招商局和电报局向政府报效白银350万两,相当于两局股本的六成。

“官督商办”的政策和企业带动了一批“私营”企业脱颖而出,民间资本突破国内和国外的压力,股份集资,创立开平矿务局、电报局、上海织布局等。商人从洋行中撤出,将买办企业纳入民族企业,徐润、郑观应、唐廷枢不给外国人打工了。根据李鸿章最初的理论设定,官方仅限于对企业扶植和保护,“商大于官”时企业才能得到发展。不管是最初的完全股份化还是初期的政府主导化,企业和政府都要很快地学会现代化的管理,否则就会成为障碍。洋务运动后期官督商办企业“官大于商”,严重阻碍企业发展。1883年上海爆发金融危机,许多企业陷入困境,清政府提出停办轮船,李鸿章派盛宣怀去重组招商局。盛宣怀的基本宗旨是“商为承办,官为维持”。清政府规定盛宣怀最初去轮船招商局不许参股,不领工资,但盛宣怀没有守住规则,企业“督办”性质增强,商办成分减少。郑观应的《商务叹》中曰:“办有成效瞬忽变,官夺商权难自主”,“名为保商实为剥商,官督商办势如虎”。

(3)李鸿章的外债观

1840年之前,清王朝夸富四海,又孤傲自赏,不屑与他国交往,根本没有外债的观念。即使某些地方当局也是如此,如广东地方当局责令行商向来华洋商挪借,总是由行商负责,认定是私债,非国家公债。

1840年,清政府的公债开始。英国迫使清政府承诺赔款之余,意图把国际借贷关系塞给中国,户部认为无害民生,曾一度动心;清廷为从速了结战争,予以拒绝。从1853年太平军进入南京到1865年的十余年间,除了江苏地方当局再度借款外,清政府有顾虑没有放开。后来,因战争所需,借外债成为当务之急。1867—1881年间,左宗棠责成在上海办理后勤的委员胡光墉与当地的英商怡和洋行、丽如银行和汇丰银行共借库平银1595万两。接着,法国侵入越南,清政府被迫借款多笔。

借外债与中国修建铁路息息相关。称李鸿章是晚清借债筑路的开启者是合适的。李鸿章是第一个提出将外债用于中国铁路工业的人,并且力排众议。19世纪70年代,丁日昌拟在台湾修建铁路,因各省关协解“号称三百万”的筹划经费,每年实解“不过四十万”,李鸿章提出借款筑路,“若仅借三百万,分十年归楚,尚不至误”。李鸿章和张之洞在是否借债上存有分歧。张之洞拒绝外债,认为“洋债洋铁两端皆必坐受盘剥,息外有息,耗中有耗”。他主张由各省招股集款,开炉铸造。后又建议每年以工捐名义集款200万两左右,从洋药税厘中指拨100万两,此300万两由户部提存专储为铁路之用,十年凑齐3000万两,“如款少,即十二、三年;如再少,即十五、六年至二十年,断无敷矣。愚公移山,有志竟成,此无可游移者也”。此举与甲午战争后张之洞自己的举借行为有天渊之别,但颇合清廷之意。

李鸿章最早明了“悉知各国铁路,无一非借债而成”的道理,并最早付诸实践。但晚清时期李鸿章经手的外债与甲午战争后的盛宣怀、张之洞相比,微不足道。原因是什么呢?

1873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列强觊觎中国铁路的野心已暴露无遗,李鸿章对举债的后果有所警觉,他仍倾向于筑路资金主要依靠国内。在津沽铁路问题上,李鸿章原计划推向市场集资。他亲自拟定《招股开路示略》,发誓该公司将绝对独立经营,不受政府的干预,“必令取信商民,经久无弊”。李鸿章设定的招股目标是100万两,每股100两,共1万股。他认为这是与民共利的好机会,但是商人却不热情。投资者告诉英文报纸《北华捷报》(North-ChinaHerald)说:“我们不相信这班官员们。”他精心推出的铁路股票受到市场的冷遇。官商体制隔阂使李鸿章的民间集资受到挫折,他又不得不借外债。

李鸿章“由我自主”的借债观受到多数洋务派的肯定。1881年初,由薛福成代李鸿章草拟的《妥筹铁路事宜折》,进一步阐发了较为系统的外债观:第一,实业外债与军需外债不同,有其合理的经济内涵,而非筹措经费的应急之策,借债筑路“本息有所取偿,而国家所获之利又在久远也”。第二,设计了防范洋人借机胁迫、侵害国家主权的措施,即“不可不慎者三端”:①一切招工、购料与经理铁路事宜,“由我自主,借债人不得过问”。②“不得将铁路抵交洋人”,并“不准洋人招股”。③借款与各海关无涉,债款由国家指定“日后所收之利,陆续归还”。

李鸿章倡导借债筑路有其合理性,但在实际的借款操作中,中国总是受到列强步步紧逼,导致中国的权利很难时刻得到保障。如澳商伦道呵提出来华开办银行,却提出两点额外要求:“由特旨批准”和“代办一切借债物料”。这实际上是要求国家担保,垄断工程建筑。所谓“代办”,伦道呵解释为“以后借债、购件、雇洋人造工、在洋设公司,俱由伦代办,其价货与他人同,并准伦父子在洋设公司专为中国办事”。

另外,因为制度的窒碍,商股对中国的重大项目没有信心。同样,洋务派对商股进入铁路事业缺乏耐心。19世纪80年代中叶,官督商办企业中官僚排斥和压抑商股,官商关系恶化,阻塞了商业资本对工矿业的投资欲望。李鸿章本人则强调集商股,拨官款“断不济事”,舍借债“别无他法”。他明显在突出借债筑路的必要性和益处:“各国造路,均系凑集他国入股,鲜有独力能行者。”

洋务派认为不出卖利权而借洋款是建立大型工程的出路,但他们还没有认识到现代财政的意义。李鸿章还是没有注意到金融对企业的作用。李鸿章个体也不可能做到,那是政府的事。如果清政府发行国债,贷款给小企业,发行货币增加政府财源,促进社会资本的集中和利用、流通,可能对李的评价就会不一样了。

3.李鸿章与近代海军

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说,西报有论者曰:“日本非与中国战,实与李鸿章一人战耳。其言虽稍过,然亦近之。……若是乎,日本果真与李鸿章一人战也?以一人而战一国,合肥合肥,虽败亦豪哉!”李鸿章于晚清的重要性超过晚清政府,北洋舰队在外国人眼中的地位也不可小觑。

(1)“中国海军乃李鸿章之海军”

首先,“李鸿章之海军”非李鸿章之错。中国海军建立之后,没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而是由地方大吏直接负责,北洋、南洋海军都是这样的,只是南洋海军发展不如北洋海军而已。清政府本身没有统一的外交和军事调动能力,使大吏有机可乘。如中法战争中,主张强硬的手头没兵没炮,有兵有炮的态度不强硬。1883年李鸿章在家营坟,直隶总督去广东督办越南事宜,所有云南、两广军队归其节制。李鸿章在上海不动。清政府派刘铭传赴粤作为后路援军,李鸿章以刘有目疾辞之。日本海军初期进犯台湾基隆为我军所败,政府命李鸿章、曾国荃、彭玉麟派船支援福建水师。李鸿章以洋轮船皆小,不足以敌铁舰大船推辞。南洋的海军不但作战难以调动,就是平日的训练南洋区内部省份之间也很难调遣。

李鸿章为改变海军的体制努力过。1884年李鸿章专奏《设立海军衙门折》,“中国分南北两洋,且各省有疆臣,调遣困难,意见不统一”。他极力促成海军衙门的建立,从造船、舰队、军港、船坞、炮台、学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划,这也是李鸿章为数不多的超长奏折。1885年海军衙门建立后,李鸿章是海军衙门的会办,不是总办,但是他还是遭到了强烈的攻击,如梁鼎芬也弹劾过李鸿章,说他符合“六可杀”的条件。兵部左侍郎黄体芳说:“是水师并非中国沿海之水师,乃直隶、天津之水师;非海军衙门之水师,乃李鸿章之水师!”“再阅数年,兵权益盛,恐用以御敌则不足,而挟以自重则有余!”建议撤去李鸿章海军衙门会办的差事。慈禧太后勃然大怒,斥其“妄议更张,迹近乱政”。

(2)中国海军发展及经费问题

中国海军发展的第一阶段是1874—1888年,其中定远、镇远两艘铁甲战舰为东方第一巨舰。英国制造的靖远、致远战舰航速每小时18海里。海晏号的排水量达2800吨。北洋海军2000吨以上的战舰中,定远、镇远、经远、来远、致远、靖远、济远的排水量共2.7万吨,实力是日本的2倍。日本军舰中排水量达2000吨的战舰只有浪速、高千穗、扶桑、金刚、比睿等,总吨位不到1.5万吨。海军发展的第二阶段是1888—1891年,1891年中国海军居世界第8位,日本居第16位。第三阶段是1891—1894年,1894年大阅海军时中国海军已经远远落后了。

中国近代海军建设是世界级的英国标准,但经费一直是中国海军建设的难题。北洋海军经费的来源最初规定从关税、厘金项下分拨南、北洋,实际全解北洋。在筹集经费的过程中,清政府派定的海防款项常被地方督抚以种种理由拖欠截留,实际上每年到账的不过数十万两。1881—1885年中,各地税厘解拨北洋仅420万两,平均每年80余万两,李鸿章为弥缝额缺,于1883—1884年间提用淮军协拨及长芦运库银116万两,1885年又动用直隶海防捐输112.8万两。

海军衙门成立后,1886年海防经费由海军衙门收放。这是北洋海军历史上的重要时期。随着《北洋海军章程》的制定,海军额支除个别大工程外,基本稳定下来。但北洋海军的岁入经费平均保持在130万两上下。这种局面维持到甲午中日战争爆发。1875—1894年的20年中,北洋海军领到的海防经费共达2300万两,其中后八年共收1053万两,约占同期国库开支的1.6%左右。

北洋海军的开支主要是购置船炮军火。按历年海防报销折粗略统计,20年中购买船炮军火的总开支达800万两,占各项开支之首位。舰队例支薪粮公费,按海军衙门规定,薪粮公费及燃料、维修费用,由海署另行拨款。1886—1894年,这笔费用共达370万两。此外,各舰仍在北洋海防经费内支款,大约每年需用20万~30万两。中国人员的薪金俸禄基本上为每年15万两。聘用外国教官、顾问,大概每年4万余两。

对于北洋海军的经费,政府已经尽其所能,但是还是处于拮据的状态。李鸿章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发展舰队已经成为惯用手法,自然加重了对民间的剥削。1880年李鸿章从德国购买定远和镇远舰,共支银3399240两。如果靠挪用福建、南洋经费仅能购买一舰。李鸿章提出拨用“淮南北盐商议捐报效银100万两”,又称“各省拨借轮船招商局官款,拟于该局运漕水脚项下分年扣还,计每年应拨还银24万余两,在各省多属闲款,其缴还多少有无,无关紧要。应请酌提招商局三届还款100万两,抵作订造铁甲之需”。

晚清财政入不敷出,拆东墙补西墙是晚清改革迫不得已的选择,海军的经费也有经常被挪用的可能。总署和户部确定年拨海防经费400万两后,此款便成为众目睽睽的一大财源。每当清政府财政拮据,便从其中大量腾挪。查北洋海防报销折,仅1875—1880年,就从中挪用“滇案恤款”20.3万余两、“借拨河南买米银”4万两、“山西河南两省赈款”20万两、“京师平粜不敷价银”7.4万余两、“河间等处井工”4万两、“惠陵工程”4万两等。1886年,海署又借口经费不足,责请将南北洋经费、东三省饷项,自1887年正月起统按二两平核发,每百两可扣除六两平余,用来划抵名义上由海军衙门专款拨发的定远等八舰薪粮公费。据1887—1894年定远等舰经费报销折片统计,八年中每年平余划抵薪粮的共20余万两,总数达170余万两,超过北洋海防经费总收入的7%。

(3)李鸿章对海军的管理

关于甲午战争,梁启超曰:“是役也,李鸿章失机固多,即不失机而亦必无可以幸胜之理。”这句话道出中国海军失败的原因除了硬件之外,忽视了落后体制带来的军事战败的弊端、封建的人事管理和审计制度、政府“以夷制夷”的外交、官员必胜心理与避战心理等因素。

1890年北洋舰队因“争旗事件”赶走了琅威理。按《北洋水师章程》规定,除提督外,其余的官兵都要住在船上,但将士都无视这一规定,大部分都上岸居住,有人回忆道:“前琅威理在军时,日夜操练,士卒欲求离舰甚难,是琅精神所及,人无敢差错者。自琅去后,渐次放松,将士纷纷移眷,夜间住岸者一船有半,日间虽有章操作,未必认真,至有事之秋,安奈劳苦?”一名叫何天爵的美国外交官在目睹了北洋水师的现状后,感慨地说道:“大清国用一天的钱就可以买一天海军所需要的东西,但是大清国不能在任何市场上购买到有素质的军官和有纪律的士兵。”琅威理走后,北洋水师纪律越来越差。据军官们甲午战争后披露:平时练习,多为应付,把靶都调到炮首的方向,命中率自然很高,但没有什么意义;而且用非专业人士管理海军不能慑服士兵,“海军大半闽人,水师提督、淮人陆将丁汝昌孤寄群闽人之上,遂为闽党所制,威令不行”。

李鸿章对洋人只是利用,丝毫不会向着外国人。李鸿章答应给琅威理洋人提督之名衔,再做一个四色的旗,以区别正式的提督五色旗衔。这一时期中国人对外自负心理极强,李鸿章也一样。琅威理事件引起西方国家强烈抗议,他们关注外国技术人员在中国的地位如何,要求撤回在华的技术人员,京师海军学堂等很多外国人都撤离中国。

4.李鸿章与出国留学生的派遣

派遣留学生的关键人物是容闳。1828年容闳出生于广东珠海南屏镇,1847年赴美求学,是第一个获得耶鲁大学学位的中国人。他在《我在中国和美国的生活》中回忆:“整个大学生涯,中国的可悲状况出现在我的脑海,那令人痛惜的一幕幕,使我的心情一直很沉重,特别是到了最后一年,我的心情就愈感到压抑。……我就常常想我要是没受过教育就好了。”“我决心要做的事情是:中国的年轻一代应当与我享受同样的教育利益,这样通过西方教育,中国将得以复兴,变成文明富强的国家。我的志向就是去实现这一目标,……我竭尽我的全部智慧和精力朝着这一目标一直奋斗着。”容闳策动曾国藩、李鸿章不断上奏折。清政府于1871年同意派遣留学生,被称为“中华自古未有之事业”。

由于容闳在中国人心中也非地道的中国人,翁同龢称其“久居美国居然洋人也”,因此出国时给容闳派了副手广东吴川县黄坡村人陈兰彬。容闳的好朋友丁日昌说:“君所主张,与中国旧学说显然反对,时政府又甚守旧,以个人身当其冲,恐不足以抵抗反动力,或竟事败于垂成,故欲利用陈之翰林资格,得旧学派人共事,可以稍杀阻力也。”由于中西文化教育的冲突,清政府决定撤回留学生,容闳动用一切力量阻止此事。耶鲁大学校长波特给清政府的亲笔信称:“今天听说要召令学生回国,真是无比遗憾。对学生来说,目前正是最重要的时期。……他们像久受灌溉培养的树木,发芽滋长,就要开花结果,难道要摧残于一旦尽弃前功吗?”

容闳的努力,未能排除当权者对幼童们“全盘西化”的担忧。慈禧遽然颁旨:全数撤回留美学生。到1881年年底,除已在美国病故者3人、中途辍学者23人,剩下的94名“留美幼童”,分三批“凄然回国”。这“94名回国留学生,如今学籍可考者87名,其中小学19名,中学35名,共54名,即60%以上正在接受初等基础教育;33名大专学生中,只有两人获得学士学位,其中一名就是日后成为著名工程师的詹天佑”。容闳极为愤慨,他写道,这些主张撤回留学生的清朝官僚“久处专制压力之下,毕生所见所闻,没一点自由的精神,没一丝活泼的思想。相反,留学美国的青年学生们,受到新教育的熏陶,终日呼吸自由空气,以往所受到的专制重压,一旦排空而去,言论思想当然与旧式教育格格不入,因此,他们爱好种种健身运动,跳啊,跑啊,走路没那么多规矩啦,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同样的留学生问题,日本的接受度远远超过中国。从1853年到1858年,幕府先后与美、英、俄、法、荷兰等国签订《亲善条约》或《修好通商条约》,1862年开始官派留学生出国,1866年又发布解禁令,允许自由出国留学或经商,初步完成了“开国”。1870年日本通过《海外留学生规则》。1879年,日本提出建立近代资产阶级教育体系,进行全民教育。郭嵩焘在伦敦调查得知有90个日本人留学,整个英国有200多名日本留学生,他们会二十几种外语,而中国远不如。1869—1870年日本派出留学生174名,1873年增至373人,1875年日本扩充规模,以学校为单位派遣。清政府于1872—1875年每年计划派30名留美学生,1881年又全部召回。1877年沈葆桢奏议《选派船政生徒出洋肄业章程》后,清政府派出35名留欧学生。1881年李鸿章又上奏派出留欧学生8名。1886年派出第三批船政学生34名。郭嵩焘驻英期间了解到伦敦有留日学生100多人,并且日本留学生已经掌握了二十几种语言后,非常震惊。

容闳后来回国与李鸿章见面,李鸿章回答容闳“中国守文千年,谁能骤更?”梁启超这样评价李鸿章:“鸿章以中上之才,因缘机遇,成不世之业,然不幸缺乏近代知识,上受制于腐败之清廷,中受制于保守之同僚,下受制于愚昧之国人,而周旋于列强之间,移祸避衅,使清廷苟延数十年之国运。”

二、李鸿章与近代外交

1.儒士的面子与务实的李鸿章

李鸿章作为鸦片战争以来的第二代儒士,继承了老师的许多儒士风格。李鸿章起初主张对外交往中“打痞子腔”,在曾国藩的影响下,他接受了老师“派诚派信”的主张,正如他后来所说:“我办一辈子外交,没有闹乱子,都是我老师一言指示之力,后来办理交涉,不论英、俄、德、法,我只捧着这个锦囊,用一个‘诚’字与他相对,果然没有差错,且有很大收效的时候。”但李鸿章比老师强硬和务实很多,相对于儒士的尊严和天朝的面子,李鸿章是比较讲究实际的。在阿斯本舰队事件中,李鸿章表现出相当务实的思想。李泰国找李鸿章要钱,李鸿章不给,年轻的李鸿章决定大不了在长江中下游与淮军一战。李鸿章给总理衙门写信要节制李泰国随意要钱,中国人的船只一定要与其明定条约。很快,李鸿章又写了关于《轮船章程》“三难”的分析,认为通过条约限定李泰国很不现实。曾国藩提出儒士气息的策略,“中国之大,区区一百七十万船价,每年七十二万之用款,试之直轻如秋毫,了不介意。或将此分船赏与各国,不索原价,亦足以使其失其所恃,而折其骄气”。当时清政府全年财政为6000万~7000万两,买船是清政府下了大决心的,当时养一只船要30万两一年。可见,中国财政根本不存在争面子的问题。另外,李鸿章外交十分灵活,在与常胜军白奇文的斗争中,李鸿章为了让白奇文更加尽心,赐给白奇文中国国籍,在血缘观念超级强烈的乡土中国,是不可想象的。

李鸿章对合约诚信的理解与老师不同,曾国藩以“诚”信守合约。李鸿章则在合约中找机会,对常胜军限定权限与军饷,通过合约限定洋人权限,确立了“借师助剿”的基本标准和范围。1862年4月,李鸿章与外国侵略者组织“常胜军”,守上海,陷苏州、常州。李升任江苏巡抚后,提出“关厘分途,以厘济饷”的政策,以关税支付常胜军、中外合防局及镇江防军的军需。在兵权归属问题上规定管带均应归中国抚台节制调遣,中、英两国都派正规军官会同管带。在兵额问题上规定“常胜军”以三千为度,若以后兵饷紧张可视情况继续裁减。在军费后勤方面规定其军饷在海关银号按月支取,购买军火须有江苏巡抚文书,管带官不准私购。“常胜军”驻扎在松江城,但不得干预地方事务;惩处兵勇须听中国会同管带意见。李鸿章对白奇文的经费管理甚严,白奇文多次欲率勇抢劫饷银。李、白矛盾激化。

拓展学习:双国籍白奇文的法律处理

1863年8月,白奇文率领数百人,夺“常胜军”轮船、军火,驶往苏州,投靠太平军。李鸿章亦毫不让步,立即出具告示:“不拘军民及外国人等,有将白奇文擒斩者,赏银三千两”。并当即以“劫饷殴官、不遵调度”之罪,宣布撤去白奇文“常胜军”统领之职,“并悬赏5万两缉捕之”。而白奇文则声称:他是“奉旨”统领“常胜军”,李鸿章无权处分他,其革留与否,应听候谕旨定夺,“常胜军”现仍须归他统带。为达到继续统领“常胜军”这一目的,白奇文于1863年2月亲自从上海赴北京,向英、美驻华公使及清廷申诉,要求复职。此时,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极力袒护白奇文,声称“奕䜣听信李鸿章一面之词,疾速行文与李鸿章,拿白奇文治罪”,认为“中国若待白奇文极其公道,必将伊起用”。并以白奇文是美国人为由,企图行使治外法权,拒绝让李鸿章按照中国法律惩治白奇文。李鸿章针锋相对地指出,白奇文曾经禀文愿为“中土编氓”,已获旨准,违法犯科,“自应照中国之法治罪,以杜后患,而儆其余”。对于白奇文的复职要求,他更是严词回拒。白奇文复职不成,恼羞成怒。英、美驻沪领事就李鸿章出示悬赏擒斩白奇文一事照会李鸿章,称此示有违和约,请将赏格收回另议。李鸿章照复美领事云:“白奇文为中国之官,自应照中国法律办理。”白奇文投降太平军后,未受重用。美国政府多次保护白奇文,白奇文多次冒死支持太平天国运动。1865年6月25日李奏报白奇文在押解路上于浙江兰溪汇头滩舟覆溺毙。

2.李鸿章的“自强”与外交

李鸿章的外交思想与洋务自强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洋人之要挟与否,视我国势之强弱。我苟能自强而使民物殷阜,洋人不敢肆其要求;我不能自强,则虽民物萧条,洋人亦必隐图其狡逞。……盖强与富相因,而民之贫富又与商埠之旺废相因。若虑远人之觊觎,而先遏斯民繁富之机,无论远人未必就范,即使竟绝觊觎,揆之谋国庇民之道,古今无此办法也”。在“力”与“理”之间,李鸿章搞了一辈子的外交都没有找到实力的支撑。

李鸿章说:“稍不如愿,兵端随其后,若使其如愿,天下之恶皆归。”《烟台条约》中李鸿章提出“此案曲在我,百喙何辞”。案子拖了半年不了结,威妥玛大怒,“今日骗我,明日敷衍我,以后我再也不能受骗了。……如今若没有一个改变的实据,和局就要裂了”。不独李鸿章担心谈判破裂,整个清王朝对帝国主义的发火都很惊恐。曾国荃记载,在京城,“威妥玛拂衣出京,大家恐惧情形,亦颇漏丑”。将妥协外交归罪于李鸿章一人是不符合史实的。

三、李鸿章与近代政治变革

梁启超感叹李鸿章“只懂洋务不懂国务”。其实李鸿章认识到洋务运动最大的障碍是政权的整合力不足,使洋务资源不能共享。他对封建官员的畛域观非常担忧,“官与民,内与外均难合一,虑其始必不能善后”。他对左宗棠说:“天下之才本为天下之用,必云某军食某饷专供某省,责左相诸军久应饿毖矣。”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的谈话,透露出李鸿章的感受。李鸿章说:“改革内政,我非不欲做,但我们国家太大,君臣朝野人心不齐,不像贵国一样上下一心。如果我们两人易地以处,结果会如何?”伊藤思忖片刻,表示:“如果你是我,在日本一定干得比我强;如果我是你,在中国不一定干得比你好。”

李鸿章希望中国变革,但他对中国的政治改革目标的认识非常复杂。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说:“甲午丧师,举国震动,年少气盛之士,疾首扼腕言维新变法,而疆吏若李鸿章、张之洞辈,亦稍稍和之。”李鸿章在维新时期对康有为的评价及其对强学会的捐款,都表现出对改革的积极态度。慈禧拿着奏章对李鸿章说:“有人谗尔为康党。”李鸿章镇静地回答:“臣实是康党。废立之事,臣不与闻。六部诚可废,若旧法能富强,中国之强久矣,何待今日?主张变法者即指为康党,臣无可逃,实是康党。”

1900年梁启超在《上粤督李傅相书》中言:“东渡日本,去国以来,曾承伊藤侯及天津日本领事郑君、东亚同文会井深君接见,三次面述我公慰问之言,并教以研精西学,历练才干,以待他日效力国事,不必因现时境遇,遽灰初心等语。私心感激,诚不可任。公以赫赫重臣,薄海具仰,乃不避嫌疑,不忘故旧,于万里投荒一生九死之人,猥加存问,至再至三,非必有私爱于启超也,毋亦发于爱才之盛心,以为孺子可教,而如此国运,如此人才,不欲其弃置于域外以没世耶。”

义和团运动时期,慈禧仓皇逃跑,李鸿章与东南大员的“东南互保”政策是李等大臣对中央的抗旨。孙中山与港督卜力策动谈判,李鸿章几经思考,还是决定回到北京收拾残局,签订了《辛丑条约》。梁启超说:“凡人生于一社会之中,每为其社会数千年之思想习俗所困,而不能自拔。然则其时其地所孕育之人物,止于如是,固不能为李鸿章一人咎也。”

李鸿章是封建朝廷的官员,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他不是改革的设计者,只能是一个修补者。听听俾斯麦与李鸿章的对话吧。李鸿章说:“在我们那里,政府、国家都在给我制造困难,制造障碍,我不知该怎么办。”俾斯麦说:“反朝廷是不行的。如果最高层(指皇帝)完全站在您这一方,有许多事请您就可以放手去做;如果不是这样,那您就无能为力。任何臣子都很难反抗统治者的意愿。”李鸿章问:“但您有一个坚强的性格,难道都能够平和地化解这些矛盾吗?”中国改革遇到的矛盾,李鸿章认为不在于官场的情商和性格,而是更深层次的东西,但李鸿章没有说是什么。

梁启超曾尖锐地指出:“史家之论霍光,惜其不学无术。吾以为李鸿章所以不能为非常之英雄者,亦坐此四字而已。李鸿章不识国民之原理,不通世界之大势,不知政治之本道,当此十九世纪竞争进化之世,而惟弥缝补苴,偷一时之安,不务扩养国民实力、置其国于威德完盛之域,而仅摭拾泰西皮毛,汲流忘源,遂乃自足,更挟小智小术,欲与地球著名之大政治家相角,让其大者,而争其小者,非不尽瘁,庸有济乎?”

拓展学习:梁启超《李鸿章传》节选

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举天下人而恶之,斯可谓非常之奸雄矣乎。举天下人而誉之,斯可谓非常之豪杰矣乎。虽然,天下人云者,常人居其千百,而非常人不得其一,以常人而论非常人,乌见其可?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语曰:盖棺论定。吾见有盖棺后数十年数百年,而论犹未定者矣。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论人者将乌从而鉴之。曰:有人于此,誉之者千万,而毁之者亦千万;誉之者达其极点,毁之者亦达其极点;今之所毁,适足与前之所誉相消,他之所誉,亦足与此之所毁相偿;若此者何如人乎?曰是可谓非常人矣。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知此义者可以读我之“李鸿章”。

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李之历聘欧洲也,至德见前宰相俾斯麦,叩之曰:“为大臣者,欲为国家有所尽力。而满廷意见,与己不合,群掣其肘,于此而欲行厥志,其道何由?”俾斯麦应之曰:“首在得君。得君既专,何事不可为?”李鸿章曰:“譬有人于此,其君无论何人之言皆听之,居枢要、侍近习者,常假威福,挟持大局。若处此者当如之何?”俾斯麦良久曰:“苟为大臣,以至诚忧国,度未有不能格君心者,惟与妇人孺子共事,则无如何矣。”李默然。呜呼!吾观于此,而知李鸿章胸中块垒,牢骚郁抑,有非旁观人所能喻者。吾之所以责李者在此,吾之所以恕李者亦在此。

四、李鸿章幕府

招纳幕友的规模是由幕主的职位、财富、品性决定的。李鸿章具备多个做幕主的优势。李鸿章的权力就是建立在其封疆大吏的职位上的,单独的直隶总督其实不算位高权重,主要是李鸿章掌握的淮军和后来的北洋水师在国家军队中的地位重要。李鸿章权力的基石是他的军队——淮军。此外,李鸿章及其幕友控制下的军事、民用工业对清政府来讲是近代化经济的希望。上海的轮船招商局使李鸿章的外交信息特别发达,李鸿章对外交也有很强的控制力。

1.李鸿章幕府的特点

李鸿章幕府的特点是由军幕向洋幕转变。它的人员结构成分复杂,只讲究才干,不讲出身。李鸿章为实现政治抱负而经营他的幕府,幕府中不仅有传统的军事、财政等各方面人才,以及一大批归国留学生,还有忠于他的外国人。而且在他的幕府中,幕友同时还可以是帝国的其他重要官员。李鸿章幕友中有第一个获得外国语言学位的人,第一个获得欧洲律师资格的人,第一个获得美国学位的人等。李鸿章幕府中罗致一些受过西方数学、物理、地理和外交等方面教育的人才是中国对洋务的尝试。正因为李鸿章的洋务运动理想,他的团队创造了许多中国第一的成绩,并且在李鸿章死后在近代化中继续发挥着作用。

李鸿章不惜一切代价挖掘有用人才。伍廷芳是李鸿章从香港总督身边挖掘到天津的人才。李鸿章对幕友特别关照和袒护,对朋友、同僚、老战友、家庭、亲戚和老师也忠心耿耿。在马建忠抵押轮船招商局的事件和郭嵩焘事件上,李鸿章表现出坚定的支持立场。李鸿章的封建官僚义气在老乡面前更是表露无遗,他的老乡面子大于天,“李鸿章待皖人,乡谊最厚,晚年坐镇北洋,凡乡人有求无不应之,久之闻风麇集,局所军营,安置殆遍,外省人几无容足之所;自谓率乡井子弟为国家捐躯,杀贼保疆土,今幸遇太平,当令积钱财、长子孙,一切小过悉宽纵勿问”。

2.李鸿章幕府的成员

19世纪80年代中期马建忠、罗丰禄和伍廷芳开始成为李鸿章的得力助手。

马建忠(1844—1900),别名乾,学名马斯才,字眉叔,江苏丹徒(今镇江)人,出生于一个缙绅家庭,是《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第二十世孙。马建忠与上海《时务报》主笔梁启超相识,并出版了《适可斋记言记行》。此后,埋首整理,1898年出版《马氏文通》这一奠定中国语法学基础的开山之作。马建忠的自强主张是“其讲富者以护商会为本,求强者以得民心为要,……他如学校建而智士日多,议院立而下情可达”,而洋务派所注重的“制造、军旅、水师诸大端,皆其末焉者也”。早在太平天国时期,他就引起了李鸿章的注意。1870年,他被李鸿章派往法国学习,以便更多、更好地了解西方。70年代末他回国后不久,李鸿章就在一封信中提到,马建忠正“讲习交涉律例”并搞翻译,即正在被培养做外交工作。1882年,谈判缔结朝美、朝英和朝德条约时,他充当了李鸿章的代表。1884年,李鸿章将其转入商界,任命他为轮船招商局会办,任此职一直到1891年。1895年,他陪李鸿章赴马关谈判,次年又陪李鸿章环游世界。

罗丰禄是跟随李鸿章数年的海军事务秘书和亲信,福建人。1871年,罗丰禄以名列前茅的成绩从福州船政学堂航海学校第一期毕业,之后成为郭嵩焘驻英公使馆的随员。他加入李鸿章幕府的确切时间尚不清楚,但在1881年10月,李鸿章评价他说:“罗丰禄学有根柢,当差甚勤。”罗丰禄是李鸿章的机要秘书、翻译和内勤总管。1897年,通过李鸿章施加的影响,他又成为中国驻英公使。他不仅熟知欧洲的风俗礼仪,而且精通英语口语和书面语。1896年李鸿章访问欧洲时那机智的谈吐和得体的措词受到公众的赞扬,这多半要归功于罗丰禄,是他把李鸿章在各次欢迎会、招待会上的致词译成英语的。罗丰禄把李鸿章在维多利亚女王留言簿上写的一首中国古典诗用莎士比亚风格译成英文,获得了英国女王的欢心。

伍廷芳(1842—1922),清末民初著名的外交家、法学家。祖籍广东新会,出生于新加坡。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得大律师资格,成为第一个被允许进入英国法律界的中国人。1878年被第八任港督轩尼诗任命为“太平绅士”,1880年成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他在1882年接受了李鸿章的邀请,来到天津,加入了李鸿章的幕府,做了李鸿章的法律顾问和外事代表。他在1890—1903年和1908—1909年两度出任中国驻美公使。可以很贴切地称他为“英国陶冶出的中国人”。伍廷芳还随马建忠、罗丰禄一道陪同李鸿章去马关谈判。李鸿章说:“遇有疑难案件,俾与洋人辩论。凡折以中国律例而不服者,即以西律折之,所谓以彼之矛刺彼之盾也。”辛亥革命后,伍廷芳加入国民政府,死于公职位上。孙中山说:“今日伍总长之殁,无异代我先死,亦即代诸君而死,……吾军惟有奋勇杀敌,继续遗志,使其瞑目于九泉之下。”遗著有《伍秩庸先生公牍》。

在治国、外交、军事等方面有三个人对李鸿章的观念影响最大,他们是冯桂芬、郭嵩焘和薛福成。

冯桂芬(1809—1874),字林一,又字梦奈,号景亭,是最先提倡学习西方技术的中国人之一,也是中国近代早期具有进步倾向的地主阶级改革派思想家。江苏吴县人,1809年出生在一个拥有“薄田十顷”的地主家里。李鸿章早在北京任翰林的时候(1847—1853)就结识了冯桂芬,直到1861年苏州士绅恳求曾国藩派军队保卫上海时,二人重逢。冯桂芬代表苏州士绅写了请愿书,于是才有了李鸿章组建淮军并成为江苏巡抚。1862年,李鸿章奏调冯桂芬入幕。

冯桂芬是同治中兴的主要理论家之一,也是“自强”这一概念的始作俑者。他的思想是后来著名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一语的雏形。他认为,如果皇帝能够端正人心,如果中国能从西方引进急需的船炮,这种情形是能够在中国自身发展中得到改正的。他甚至认为,数学构成了西学的基础,因此应该在上海和广州设立翻译局,培养学生学习西文,这样,就可以把外国的数学和科学教科书译成中文。根据他的建议,李鸿章于1863年建立了上海方言馆。冯桂芬还提倡改革科举制度,列入科学方面的内容。他甚至还认为,外国人不应受到鄙视,而应受到诚恳、公正的对待。这一时期李鸿章的许多改革建议实际上都是冯桂芬执笔的,或者至少是直接受了他的影响的。

薛福成(1838—1894),率先倡导在科举考试中设外事科目,是李鸿章的第三个谋士,江苏无锡人,1857年的秀才,从1865年到1872年在曾国藩幕府中供职。1875年应邀入李鸿章幕府做文案,一直到1884年由李鸿章推荐被任为浙江省的一个道台。后来,他成为中国驻英公使(1890—1894)。在李鸿章幕府期间,他充当李鸿章国家时事问题方面的谋士。他在外交代表制问题上的见解促使朝廷在1875年向西方国家派驻公使。当时他说,有必要在科举考试中创设一项专与外事有关的科目,以鼓励才智之士学习外事。他认为,中国正在遭受外国人的欺骗,因为中国缺乏国际法知识和近代外交知识。他的许多观点被吸收入1876年的《烟台条约》之中;1881年他为近代中国海军拟订了一套章程;也正是在他建议下,1882年中国军队在汉城兵变后被派赴朝鲜。起初,薛福成曾认为郭嵩焘的改革思想太激进,但是当他1890年成为中国驻英公使后,亲眼看到了郭嵩焘所谈过的情况,观点也就大体与郭嵩焘的观点相一致了。他认为,议会制度是最好的政治制度,而科学、义务教育、政府鼓励工商业、使用机器创造财富和供养人民是欧洲既富且强的原因。

李鸿章的第一个外国幕友是英国军医马格里。1862年,马格里辞去他在英国军队中的职务,加入了李鸿章的幕府。有一个时期,他担任李鸿章的私人助手,协助李鸿章练兵,给李鸿章出谋划策,在涉外事件上给李鸿章以指导,充当过李鸿章与外国人之间的调停人与联络官。正是在马格里的鼓动下,李鸿章于1863年在松江建立了他的第一座兵工厂。马格里在松江、苏州及南京主持李鸿章的各个兵工厂,兢兢业业,忠心耿耿,一直到1875年,由于与中国同事发生争端而辞职。几乎每一次中国幕友和外国幕友发生冲突时,即使外国幕友有理,李鸿章也总是站在中国幕友一边。马格里虽然辞了职,李鸿章却并未完全弃之于不顾,而是为他谋得了在中国驻伦敦公使馆做参赞的职位。1876年马格里陪郭嵩焘赴英,在公使馆恪尽职守。他忠诚地为李鸿章服务达30年之久。

李鸿章最重要的洋人幕友还有马士、毕德格、汉纳根。

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后,应李鸿章的请求,马士被从海关调到轮船招商局,协助进行从美国公司手中收回招商局船只和库房的工作。这时,他就是通过德璀琳向李鸿章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的。马士在轮船招商局任职的两年中(1885—1887),就仓库、船坞、轮船设计及成本核算、航线、黄河治理、台湾开发、财产的处理与获得、撞船事件、煤炭开挖、铁路火车、吊桥、人事问题、国际争端、鸦片走私、轮船修理、朝鲜贷款等问题给德璀琳写信汇报。马士把德璀琳当作一块共振板,作为与李鸿章沟通联系的直接渠道。

毕德格,美国人。1872年,他被任命为美国驻天津领事馆副领事和翻译,后被免职,原因是美国驻天津领事认为,他既已担任李鸿章的私人秘书,就不能公正地履行其领事的职责。毕德格在李鸿章手下任职一事在天津并不是个秘密,因为1879年以前他就已经担任了李鸿章的秘书。他在李鸿章手下任职是从做李鸿章的孩子们的家庭英文教师开始的,由此获得了李鸿章的信任和友谊。虽然毕德格在李鸿章幕府中的职位不过是个私人秘书,但是他还担任李鸿章的翻译,负责陪同外宾,为李鸿章翻译了几百部英文、法文和德文书籍(用中文翻译),陪同李鸿章赴马关议和,并且还为李鸿章提供消息,使其大体上了解在天津的外国人及外交界中正在发生的事情。

李鸿章幕府成员中第三位重要的外国人是汉纳根。他是德国人,曾在德国军队中服役,历任炮兵军官和骑兵军官。他是在1879年被中国驻柏林公使馆聘来做李鸿章的副官的。除作军事参谋外,他还监督修筑了旅顺港和威海卫的防御工事。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时,他正在那艘不走运的“高升”号上任中国军队的军事教官,但他却泅水逃了命。在战争过程中,他同时在李鸿章的海军和陆军中任职,还曾一度担任北洋海军的联合提督。

年轻的李鸿章有志冲云霄的豪迈,“丈夫只手把吴钩,意气高于百尺楼。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老年的李鸿章“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将坛。海外尘氛犹未息,诸君莫作等闲看”。梁启超曰:“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作为一个近代臣子,李鸿章的历史使命是什么?罗浩田的《民族主义与近代中国》认为近代两大任务是救国与建国,重新构建国家体制。李鸿章作为一个封建臣子,他的历史责任是救国、图强,不可能重新构建国家体制。但李鸿章领导的洋务运动的幕府,在衰败的清政府面前为士人提供了舞台,也推动了中国近代化的变革。

研究性学习一

中央与地方权力法治化:熊文钊教授指出,要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就要推行“强国—虚省—实县市”的权力配置模式。强国,就是加强中央的统一调控能力。不管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中央统一宏观调控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统一进行宏观调控,才能保证整个市场经济的有序和统一;虚省,就是划小省区,增加省区。虚省并不是取消省的建置,而主要是划小省区,使省区规模变小,增加省区的数量,使其实际掌握社会资源的调配权力减弱,从而增强中央的调控能力;实县市,就是加强县市的资源调控能力。县市一级政府直接面对着社会基层人民,掌握着相当重要的政治资源,比起省级政府来,更接近被管理者,更能直接体现被管理者的需求与诉求,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同时,通过县市也更有利于实现民主,从而实现国家的民主政治。熊文钊教授呼吁制定《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明确事权,建立大区事务部,建立良好的地方利益表达与平衡机制,建立中央与地方的纠纷解决机制。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着重从转型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角度来探讨央、地财政关系的法治化。刘教授认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法治化,应当使中央与地方财政制度由法律确定,要把央、地财政管理都纳入法治的轨道。刘教授指出转型期的财政有四个特点,一是其关系以政策为依据,缺少法律支持;二是财税权过度集中在中央,地方缺乏相应的立法权;三是地方政府滥用财税法,自主收费项目极度膨胀;四是地方政府机关和税务机关的执法权是相当不够的。同时,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刘教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根本性的问题是要实现央、地财政关系法治化,要通过宪法与法律赋予地方政府作为公法人的独立地位。另外,地方要有足够的财税立法权,要全面理顺央、地的财税关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法治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博士生导师辛向阳研究员认为,央、地关系很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事权的大量增加与财权刚性约束之间的极大反差。现在地方上存在大量的有事无权的现象,很多地方事权都已经被略化为事务了。事权与财权的匹配问题是必须要深化研究的问题。辛教授认为要更深入地研究财政体制背后的政治体制问题,这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

问题与讨论

1.传统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2.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主要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结构形式问题,即联邦制与单一制的问题。它涉及一国的纵向权力分配,是一个关系国家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当今中国出现的矿难事故不断、征地拆迁事件频繁、房地产市场混乱、“三农”问题突出、地方领导干部腐败严重等许多问题,都与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不规范、法治化程度低有很大的关系,为此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关注和重视。当前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3.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研究性学习二

阅读以下书籍:新渡户稻造的《武士道》、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李冬君翻译松本三之介的《国权与民权的变奏:日本明治精神结构》、葛兆光的《观澜集》,了解不同国别的人对同一文化的理解和解读。

问题与讨论

撇开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东亚共同体能否发展到欧洲共同体的合作水平?你认为东亚共同体合作深层次的障碍是什么?

思考题

1.中国传统儒士有什么精神特征?传统社会的士与现代知识分子的区别是什么?

2.为什么说曾国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凝结?

3.国营和民营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探讨的热点问题,近代官督商办企业制度对当今国有企业有什么借鉴意义?

推荐书目

1.曾国藩:《曾国藩全集》,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11年版。

2.辛向阳:《百年博弈: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100年》,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4.刘伟:《晚清督抚政治: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5.李国忠:《民国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6.王尔敏:《淮军志》,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7.汪戎:《晚清工业产权制度的变迁》,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8.郑曦原:《帝国的回忆——<纽约时报>晚清观察记(1857—1911年)》,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

9.夏东元:《洋务运动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0.雷颐:《李鸿章与晚清四十年》,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11.萧功秦:《儒家文化的困境——中国近代士大夫与西方挑战》,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标签: 李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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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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