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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焚书坑儒》谋略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阅读:208 评论:0

秦始皇的统治术之一。秦统一全国以后,一些儒生、游士对当时的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制不满,想恢复封国建藩旧制,他们设立私学,著书立说,对朝廷进行攻击和诽谤。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齐人淳于越提出了分封的建议。丞相李斯驳斥说:上古三代,不足效法,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政,惑乱民心,必须禁止私学。他向秦始皇提出“焚书”的建议,具体内容为:凡《秦记》以外的历史书和非博士官所藏的诗、书以及诸子百家书,限期焚毁,只有医药、卜筮、农作之书不禁。聚谈诗、书的人处死,以古非今的人灭族。官吏知情不报者与之同罪。民间求学以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于当年下达了焚书法令。民间收藏的很多重要文献、古藉都在这次焚书令中被烧毁。

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焚书”之后,一些方士寻求仙药不得,勾结儒生诽谤秦始皇刚愎自用,贪于权势,专任狱吏,乐以刑杀,之后相继逃亡。秦始皇闻之大怒,下令追查,方士与儒生转相告发,结果查出犯禁者460余人。秦始皇以“诽谤”罪将他们全都活埋于咸阳。历史上把这两个事件叫做“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于打击复辟势力,巩固秦朝的统一,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它采用的手段是极其残暴和愚蠢的,对古文献的保存和学术的传授,造成重大的损失,开创了专制镇压知识分子的先例。从后果上看,焚书坑儒不仅不能消灭学派上的分歧,而且还促成了秦朝的灭亡。焚书坑儒对中国历史发展的最大影响,还在于控制思想开始成为统治者的国策。在这以后,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明清的文字狱以及借修书来毁书等谋略,都是这种政策的继续和发展。历史的经验证明,对政治思想领域内的争论,采用专制镇压的办法,不仅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使原有的矛盾更加尖锐,最后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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